2009年2月4日星期三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一)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
  三个女孩子在二十一岁结伴来到美国。在她们无限憧憬的前途中,会经历什么样的喜怒哀乐?
  在这个有点夸张的国度里,又会走过怎样的起起落落?
  这更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
  郑滢说,
  假如世界末日来临,她会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去死,
  因为害怕那个说好和她一起死的男人在最后一刻扔下她去逃命。
  张其馨相信,
  如果不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不要说去美国,就是去天堂,
  也没有什么意义。
  关璐
  并不太清楚自己究竟为什么来美国,她只是隐隐约约觉得,
  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应该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份幸福。

一瓶中的彩虹(1)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上海虹桥机场,我踏上了去美国留学的班机。
  同行的有我大学时的好朋友郑滢和张其馨。我们是同班同学,从一年级到四年级,可以说形影不离。我和郑滢同一天收到了同一所美国大学研究院的录取通知书,张其馨的成绩比我们好,她被三所学校录取,其中不乏名牌,她却毫不犹豫地决定去亚利桑那一所很普通的大学投奔早她一年赴美的男朋友。她柔声细气但无比坚决地说:“不能跟他在一起,就是去了天堂也没什么意思。”
  我和郑滢对看一眼。她把天堂都抬出来了,我们自然不能反对。
  我说:“你真是贤惠,田振峰上辈子肯定烧了什么好香。”郑滢扁扁嘴,“女人嘛,注定了要为爱情牺牲的。看见了吧?”她拍拍张其馨的肩膀,“织女啊,想死牛郎了噢?”
  张其馨的脸“腾”地红了,“恶心。”
  我们在校园的网站论坛上发了个帖,看有没有人同行。第二天,有个生物系男生回信,说他和一个同学也准备近期去美国。他叫杜政平,去得克萨斯的一所很不错的大学。
  我们约他在学校旁边的小吃店见面。见了面才发现,我跟他从前打过交道。四年级上学期选修基础日语课,有一次,他就坐在我旁边。那天,老师把生词写在黑板上,大家都在台下抄,我旁边那个人,也就是他,一边抄一边认认真真地把词念出来。那本来无可厚非,问题出在他自作聪明用中文去念日语里的汉字。所以,当抄到“大变”(日语里“很不容易”的意思)这个词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念“大便”,声音嘹亮,半个课堂的人都笑了。当时以为这个人大概聪明不到哪里去,没想到他居然还能考上那么好的学校,大概勤能补拙。
  杜政平也记起了我,“唉,我们以前一起修过日语课,对不对?我想起来了,你姓关,叫关璐,化学系的,对不对?有一次上课,我们还坐一起的,对不对?”他兴致勃勃地伸出手,三个问题连珠炮一样飞来。
  “你怎么知道?”我有点奇怪,因为我当时并没有告诉他我的名字。
  他说:“其实那天我想问你的名字又不敢,后来就等着老师提问。你记得吗,那个日语老师喜欢按点名册上的学号提问,你的学号大概排得很后,所以,一直等到学期结束他才提问到你。”
  郑滢笑起来,“你们两个真是有缘。”
  我白她一眼。
  我问杜政平他还有一个同学怎么没来,他说:“程明浩去做家教了。”
  “他不是要出国了吗?怎么还去做家教?”我很惊讶。
  杜政平告诉我,程明浩家里条件不好,母亲早就去世,父亲又娶了个太太,后来就移民加拿大了。长期以来,一直是他在照顾年迈的外婆,父亲寄钱回来,他总是原封不动退回去。原来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一星期后,我们五个人一起吃了顿饭,杜政平的爸爸请客,就在他们家自己开的餐馆里。
  杜政平的爸爸长着一副扎扎实实的老板相,把白酒当开水一样喝,三杯过后就滔滔不绝。他说:“同学们,别看我开餐馆,通常情况下,我是不喝酒的。可是,今天呢,我要破个例!为什么?因为我儿子这次可真是的的呱呱放了个卫星给我看!我们杜家三房合一子,这小子出生的时候,我舅公就说他命里有文曲星,我不相信,还说我们家几代没出过一个读书人,哪里来的文曲星。没想到,这小子后来还真的就考上了大学,考上大学不说,现在居然要放洋去了。来,同学们,赏个脸,干一杯!”
  杜政平的脸红到脖子根,我们都使劲地憋着笑,以免嘴里的啤酒喷出来。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程明浩。
  程明浩个子很高,身材挺拔,五官俊朗,却长了一个大大的、圆圆的、有点孩子气的鼻子,一下子让我联想起花生漫画里那个小男孩查理·布朗的鼻子。他的脸相,让我想起一只憨厚的小熊。
  杜政平介绍我们认识,一米五八的我仰起头看他,不由想起“瞻仰”这个词,我想他大概会联想起另外一个词——“鸟瞰”。
  他穿一件半旧的浅银灰色衬衫,黑色卡其裤,我第一次发现有人能把浅银灰色穿得那么好看。可是,他脚上却穿着一双样式非常落伍的咖啡色塑胶凉鞋。我可以对天发誓上一次看见这种凉鞋起码是十年前。不过,鞋子虽然旧,却擦得干干净净,袜子也是新的咖啡色尼龙丝袜。
  看一个男人,我第一眼会看他的脚,因为脚是最容易被人忽略的地方,也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境况和品性。
  程明浩的脚告诉我,他的家境不好,但他是个要强的人。
  我抬起头来,朝他笑了一下,说:“你好!”一边伸出手。

一瓶中的彩虹(2)
  他仔细地看看我,也微笑着说“你好”,轻轻地握住我的手。那一刻,我凝视着他,他也凝视着我,他的掌心很温暖,他的笑容像早晨的阳光一样慢慢地在空气里渗开来。
  我莫名其妙地有点高兴,“穷人的孩子”并不阴沉。
  吃饭时,程明浩坐在我右边,几乎一句话也没讲,只是专心致志地对付自己盘子里的菜。
  我从侧面看他的鼻子,觉得很好玩,忍不住微笑起来。
  程明浩大概感觉到我在看他,转过头来,半扬起一边的眉毛。
  我立刻把笑容抹平,移开眼光,脸却慢慢地烫了起来。
  我装出落落大方的样子问他是去哪个学校,他告诉我是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
  杜政平隔着程明浩热情地劝我多吃点菜,还一个劲地往我的碟子里夹菜,说“到美国就吃不着了”。我突然有点生气,心想,我吃什么菜,要你管?又不是没长手,不会自己夹。
  回到学校后,郑滢问我,“你觉得杜政平怎么样?”
  “人挺好啊,体健貌端,还请我们吃了一顿白食。”
  “他好像看上你了。刚才他谁都不管,就给你一个人夹菜,你还给他脸色看。”张其馨插了进来,“人家心里多难过啊,真不应该。”她一面说一面小心地把黄瓜一片片贴到脸上去。她现在正突击保养皮肤。
  我回她一句,“照你这么说,他夹来两筷子菜,我就要投怀送抱?”
  郑滢很潇洒地挥挥手,“反正你现在没男朋友,有机会就捡一个,不要白不要嘛,他长得又不难看,家世也还不错。”
  我哭笑不得,“你自己干吗不捡?”
  郑滢眯起眼睛,对着墙上的镜子检阅了一下她那凹凸有致、让无数男生看得眼睛冒火的身材,“有合适的,我当然会捡。”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心里嘀咕一句。
  这就是我的两个好朋友:郑滢是全系出名的花心美女,据说从小学时代就有男生为她决斗,成长的道路上轰轰烈烈,阅人无数,大学四年换了七八个男朋友,直到毕业,还是觉得哪个都配不上她。她对男人的基本要求是“长得帅、有本事、家世好、够情调”。张其馨没有郑滢漂亮,却是温良贤淑的标兵,自从有了田振峰就再也不多看别人一眼,在她那里,“男人”就是田振峰,“幸福”就是跟田振峰在一起,哪怕跑到喜马拉雅山顶上去喝风。
  我们上飞机的那天,送行的人足足来了有一个连,场面蔚为壮观。
  杜政平的父亲免不了有点暴发户气派,不知从哪里弄来一辆酒红色的奔驰车威风凛凛地把儿子送来,一出场就镇住了大家——至少镇住了我妈。从那一刻开始一直到上飞机前的一个多小时里,我妈的眼睛看他的时间比看我的还多,还一个劲在我耳边悄悄地问有关他的情况,从年龄到专业,从家世到性格,再到有没有女朋友,不厌其烦。
  当我妈问到他的学校离我的学校有多远的时候,我终于忍无可忍,缴械投降。我把杜政平叫过来,问他:“你知道你去的学校离我的学校有多远吗?”
  杜政平完全继承了他父亲的“见面熟”,走上来先甜甜地叫一声伯母,然后居然一板一眼地说,“这个我在网上已经查过了,从我学校所在的奥斯丁到她学校所在的拉斯克鲁斯,总共有六百二十二英里,折算成公里的话就是差不多一千零五十公里。这在美国来说,已经算近的了。我早就学会开车了,打算到了那边合适的话就早点买车,说不定今年圣诞节就能自己开车过去看看关璐。”然后他转过头来冲我甜甜地笑。
  我目瞪口呆——为他的老谋深算和厚颜无耻。
  我妈显然对他的答案非常满意,开始“小杜”来“小杜”去,口口声声拜托他照顾我云云。脸上摆出的神情,分明已经有几分“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的味道。
  杜政平也兴高采烈地“伯母”长“伯母”短,两个人谈得很投机。
  郑滢一直担心个把她从前的男朋友会不请自来找麻烦——大学里她素来众星拱月,收到的情书加起来放满了床头的饼干盒。但是,自从她下定决心要到美国念书以后,就和从前的男朋友都断绝了往来。拿到签证那一晚,我们三个跑到一家酒吧里喝啤酒一直喝到凌晨,郑滢扬着盖有签证的护照醉眼惺忪地说:“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自己去考吗?去年我妈给我介绍了一个美国什么大学的博士生,说是嫌在美国的女孩子太开放,要回国娶老婆,那人比我大九岁,脑袋上都已经开始秃了。我没嫌弃他,结果你们猜怎么样?他竟然还不要我!原来他家里总共安排了九个女孩子相亲,他挑了个更加漂亮的!从那以后,我就发誓一定要考出去,到了美国,自己挑,好好地挑,想嫁什么样的人,就嫁什么样的人!”
  一瓶中的彩虹(3)
  郑滢多虑了,她的男朋友一个也没来。惟一来送行的,还是我从前的男朋友陈志骅。
  我是在觉得自己好像应该有个男朋友的时候认识陈志骅的。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大起大落,分手也相当平淡——到了大学四年级,我打定主意去美国深造,他更加喜欢家里为他在市财政局里物色的饭碗。他说“我是家里的独生子”;我说“我也是家里的独生女啊”。他说“我们两个人好像很不一样”,于是,我们说好,假如我的签证办不下来,就接着交往下去;假如我签证成功,就分手。后来,我的签证办下来了。
  陈志骅出现在机场的时候,有一个片刻,我以为他会像电视剧里的男主角那样请求女主角不要离开,我担心假如他那么说,该如何应付。结果他什么也没说,就是道了个别,叫我好好保重,然后转身走了。
  我望着他的背影舒了口气,又有点怅惘。那一刻,我发现,我们所谓的爱情其实一点都不深,以至于他可以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去,而我也可以气定神闲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他来,不过是做了一件他自己觉得潇洒的事情。
  妈妈还在耳边唠叨,我一直偷眼寻找程明浩。他直到上机前二十分钟才出现。竟然没有一个人来送他。
  我突然开始同情他,虽然我们并没有说过几句话。
  有人说,女人同情一个男人,就已经自觉自愿地把自己置于下风。她会愿意接受他给予的伤害,因为,她会觉得那是在分担他所受到的伤害。
  当时的我,并没意识到这一点。
  隔着人群,我碰触到了他的目光。他愣了一下,对我笑笑,我有点心慌,也对他笑了笑,赶紧把目光移开。
  我们当中大部分人都是独生子女,又是第一次去那么远的地方,父母免不了千叮咛万嘱咐,做妈妈的差不多都掉下了眼泪。
  最夸张的是杜政平的妈,她是东北人,人高马大、浓眉大眼,却倒在儿子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爸劝老婆“儿子长大了总要自己出去闯的嘛,好男儿志在四方”,被她狠狠瞪了一眼,“说得轻松,儿子是我身上的一块肉呀。你倒试试看,”她朝着老公高高挺起的啤酒肚比划,“噢,从你这里挖一块板油下来,扔过太平洋去,看你痛不痛!”本来以为我妈已经够肉麻,见了他妈,才知道是小巫见大巫。
  托运行李的时候出了一点小小的风波,张其馨的箱子被退了回来,说是超重,要么拿掉点东西,要么就要论公斤交罚款。其实,每个人的行李都多少超重一些。可是,她实在有点过分,每个箱子都超重了差不多接近十公斤。
  我们手忙脚乱地帮她把箱子打开,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两个箱子里满满当当几乎都是吃的,什么红枣、冬菇、银耳、枸杞、海带、红豆、绿豆、茶叶、话梅、肉松、花生米、霉干菜,光是肉松就有五六听,看得我们大眼瞪小眼。
  我叫起来,“小姐,你这是去读书还是去开店啊?”
  她不好意思地说,“不是我一个人的,有些是田振峰家里托我带去的。我不想拿出来了,交罚款就交罚款好了。”
  杜政平说:“这么多吃的,到美国海关不一定都通得过的。与其到时候被扣下来,不如现在自己拿掉点。”
  张其馨满脸涨得通红,却坚持一样都不许动,乖乖交了差不多五百块钱罚款。我们都为她的牺牲精神折服。
  排在我们前面的一个学生也因为行李超重在手忙脚乱地整理,他的箱子打点得好像不是去全球最发达的美国,而是去非洲的坦桑尼亚,统统是日常生活用品。随便翻开一块毛巾,里面竟然包着十几块肥皂。
  郑滢凑到我耳边轻轻地说:“他是不是觉得美国人都不洗澡?”声音虽然轻,却足够让大家都听见。那个眉清目秀的男生推推眼镜,脸“刷”地红了。
  再往下翻,居然是一顶浅蓝色的尼龙蚊帐。郑滢提高了嗓门,“哎呀,怎么还带顶蚊帐呢?美国不要太干净,根本没有蚊子的呀!”
  那男生的脸更加红,鼻头上已经冒出汗来,越发手忙脚乱。
  突然,我的背后传来一个声音,“照你这么说,美国根本没有蚊子,那英语里又怎么会有mosquito这个词呢?”
  我们都笑了起来,我回头一看,程明浩正歪着头,用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看着郑滢。
  这一次,轮到郑滢哑口无言。
  “那个程明浩讨厌死了。”在候机室的洗手间里,郑滢板起脸,很不高兴地说:“哎,平时看看他死样怪气、架子搭足,一句话都不舍得多讲,谁知道这种人要么不开口,开起口来就让人家下不来台,我得罪他了吗?”
  郑滢今天心情不好。原因很多:其一,她妈妈逼着她穿了那件大红色的衬衣,说要“沾点喜气、图个吉利”,她不喜欢那个颜色,说“像乡下人进城,就差给我头上再插朵花”,而且最重要的是埋没了她的身材;其二,她固然不希望临走冒出个男人来对着她哭哭啼啼,但昔日的火山孝子一个也没来,心里还是有点失落的;其三,刚才程明浩一句话把她反驳得无言以对,她觉得在大家面前失了面子;其四,她的“老朋友”来了。
  一瓶中的彩虹(4)
  我之所以知道她的“老朋友”来了,是因为我自己的“老朋友”也来了。
  大概是大学四年里都住同一间宿舍上下铺的关系,我和郑滢的月经周期居然一模一样。有时候,我想,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微妙的原因,两个性格如此相异的人才一直可以把好朋友做下来。因为我们每个月都在相同的日子里心烦意乱、情绪低落,以至于口角不断,可是一旦过了那几天,等心情好起来,我们又有很合理的借口向对方赔礼道歉——“不要生气,我不是成心的,老朋友来了嘛”。
  现在好像流行把月经叫做“生理期”或者“大姨妈”,我总是觉得听上去不大顺,不如“老朋友”来得婉转亲切。有人说“三年就是一代”,好像不无道理。回头看去,一九九七年夏天走出大学校园的女孩子在很多方面已经很落伍了:我们来“老朋友”的时候一定会带着不透明的袋子去超市买卫生巾,碰到男生在旁边排队付款会脸红;我们普遍觉得好女孩子不应该染头发——最多最多挑染一点点发梢;我们见了喜欢的男生大多不会有勇气马上问“你叫什么名字”;碰到自己不喜欢的男生追求会惦记着“跟他说清楚,免得浪费人家时间”;我们用笔和笔友写信;我们收到的情书多是实实在在捧在手上的纸张,而不是轻飘飘的电子版;我们迷恋张信哲温柔绵长、几近婆婆妈妈的情歌,而且以为,爱情,真的就是那样。
  和我有一样的月经周期给郑滢带来了好处,她已经习惯于伸手跟我拿卫生巾。算一算四年以来她揩油我卫生巾的钱,起码够买一条“佐丹奴”牛仔裤了。
  我从包里掏出一块卫生巾递给她。她居然还挑剔,“怎么这么厚?护舒宝都出丝薄的了,你怎么不去买?”
  “你怎么不去买?”我觉得好气,把“你”字说得重重的。
  杜政平通过一个亲戚帮我们买了飞机票,价钱比较便宜,但是要在东京转机。张其馨的男朋友会去旧金山接她,我、郑滢和杜政平再飞到洛杉矶。等到了那里,他去得克萨斯,我们去新墨西哥。
  很“凑巧”,我的位子和他的排在一起。郑滢说他是故意的,这样在途中我睡着时就会把头靠在他肩膀上。可是,在东京转机后没多久,杜政平自己先睡着了,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我反过来当了他的靠枕。
  我抖了几抖肩膀,想把他摇醒,他朦胧着眼靠回椅背上去,可是,不一会儿,又理直气壮靠过来。如此几次,我干脆放弃。
  这时,有人轻轻地拍了拍我,我回过头去,是程明浩。他问:“要不要我跟你换个位子?”我点点头,感激地对他笑笑。
  ..
  杜政平一路睡到旧金山,直到地图显示我们已经在美国的西海岸线上,他才抬起头来,揉揉眼睛,看见旁边坐着程明浩,问:“怎么是你?”
  我听见程明浩回答:“你还以为是谁?快把头挪开,你把我的肩膀都快枕塌了。”
  杜政平抓抓脑袋,回过头来,对我笑笑,“不好意思,昨天睡得太晚,”然后叫起来,“有没有吃的?饿死我了。”
  这时,机长拉长了嗓门说:“欢迎来到美丽的旧金山。”我们不约而同向机窗外面看去,旧金山,已经在云端下面了。
  那天天气很好,在清晨的阳光中,旧金山安静地枕着她绵长的海岸线和碧蓝的海湾,中间夹杂着一块块精美的维多利亚式建筑群和如茵的绿地,机翼下扑面而来的建筑群映着清晨的阳光,带给我一种奇特的震撼。曾经在电视上很多次看见这个城市,然而,亲身凝视着她,我依然屏住了呼吸。一个展开怀抱的城市,这是我对旧金山的第一印象。
  不知是巧合还是大家都有这种感觉,后来,我们的命运都和旧金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形中,我们像一群刚刚睁开眼睛的小鸭子,把漂洋过海而来看见的第一个城市当成自己在万里他乡最亲近的地方;而旧金山,成了我们美国梦里的图腾。
  飞机转弯,擦过一座长长的拉索桥。“看,金门大桥!”张其馨叫起来。我们都凑到窗口去看。
  程明浩站在我身边,他的呼吸微微拂动我的头发。我有些伤感,旧金山是他的目的地,到了这里,我们就要告别了,而我,好像还有很多话想跟他说,又不知该说什么。
  我对他说:“你真是挑了个好地方来读书。我们去的新墨西哥,据说只有沙漠和仙人掌。”
  他朝我笑笑,“没关系。以后一定会有机会来的。”他的声音低沉而平缓,让人听了心里很舒服。
  我也朝他笑笑。不知为什么,他那句话给我了无限的希望。是啊,我愿意相信,以后会有机会来旧金山。
  后来,我真的去了旧金山,才知道那天在飞机上看见的根本不是金门大桥,而是城市另一侧连接旧金山和奥克兰的海湾大桥。我们只是对着自己想像中的金门大桥激动不已。
  一瓶中的彩虹(5)
  或许,爱情中,也有这样的时刻:你看见的东西,未必是你想像的;而你想要的东西,不一定看得见。
  快下飞机了,张其馨趁洗手间关闭之前跑去刷牙洗脸,弄得干干净净的出来,一脸神采飞扬。我和郑滢冲着她做鬼脸。
  郑滢凑到我耳边轻轻地说:“这是为见面时热烈拥抱接吻做准备呢。”
  领完行李过海关,张其馨的箱子再次被统统打开,杜政平不幸言中,她带的几大包牛肉干全都被扣下了。张其馨有点沮丧,“真可惜,他很喜欢吃这种果汁牛肉干的。”
  临分手,郑滢拿出相机提议大家拍照留念。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旧金山国际机场美国海关旁边,我们整整齐齐站成一排,拍了一张照片。那一年,我二十一岁,“少年心事当擎云”的年纪。
  程明浩站在我旁边。他轻轻地说:“早知道杜政平睡觉的时候还会流口水,我就不跟你换位子了。”我“噗哧”一声笑出来。
  杜政平听见了他的名字,追问我们在讲什么。我们两个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地说:“没说你啊。”
  我的心里甜丝丝的,觉得好像我们共同拥有一个小小的、不是秘密的秘密。
  美国比中国晚十几个小时,所以,我们在上海上飞机是七月二十四日,在旧金山下飞机的时候,也是七月二十四日。在这当中,时间好像停滞了,我们却从一个空间来到了另外一个空间。
  张其馨看看表,“哎呀,他一定等急了。你们一路平安,到那边就给我发电子邮件啊。”
  郑滢白她一眼,“噢哟,人家等一会儿,你就心疼死了。”
  我们在那里分手,我、郑滢、杜政平接着转机去洛杉矶,张其馨和程明浩走另一条路去机场出口。
  我对程明浩说:“希望以后有机会再见。”
  他点点头,“希望。”
  我看着他走远,心里有点失落。会有机会再见面吗?假如有,会是什么时候呢?
  为什么会期望和他再见面呢?
  我不由羡慕起张其馨,至少她千里迢迢而来,心里知道这边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在等待。
  看着她小鸟一样雀跃的身影,我对郑滢说:“我觉得张其馨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郑滢说:“田振峰能找到这样的女朋友,他才是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
  田振峰高我们一级。刚进学校的时候,他是系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兼篮球队队长,曾经在校际篮球赛下半场一个人独进二十八个球,使化学系球队反败为胜,战胜了死对头数学系,得了全校冠军。加上他长得气宇轩昂,成了许多低年级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张其馨最终力挫群芳,把田振峰招安在她的石榴裙下,是吃了一番苦头的。
  一年级的时候,班里差不多有一半女生暗恋田振峰,其中包括我和张其馨。郑滢对他不以为然,因为她一进学校就和法学院辩论队的三辩、那个据她说从侧面看笑起来有点像周华健、辩论的时候最喜欢说“不是吗”的男生打得火热,天天“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连去哪个食堂吃饭都愿意和我们辩论一番。她觉得“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代名词。
  为了多看见他,我们参加学生会做干事。每一次篮球队和人家比赛,我们都很起劲地帮着买饮料,看管衣服,做拉拉队。
  后来,噩耗传来,田振峰和中文系一个长得酷似孟庭苇的美女开始谈恋爱。暗恋者们或长或短地伤心了一阵——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星期,然后便逐渐康复过来,不再那么狂热。毕竟,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而我很清楚自己长得不像孟庭苇——她五岁的照片只怕都比我好看。
  惟一没有变的,是张其馨。她依然去看他们每一次比赛,执著地站在球场的冷风里尖着嗓子喊“加油”,一直喊到回来跟我要“草珊瑚”吃。
  有一次,她看球回来,很难过的样子。我以为他们输球了。结果她告诉我,他们赢了,但是那天,美女也去了,而且偏偏就坐在她旁边。她亲眼看着田振峰每投入一个球都会转过头来微笑一下,她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多微笑,但那些微笑都不是给她的——平时田振峰连看也不会多看她一眼。她觉得爱情很残酷。
  张其馨像祥林嫂一样,“我真傻,真的。”我心里想,好像是这样,但是没敢说出来。
  一转眼到了二年级,大部分人都有了男朋友,只有张其馨依然迷恋田振峰。我们都觉得她在浪费时间。
  二年级下学期,田振峰和美女分手。张其馨顿时备受鼓舞,更加起劲地参加学生会活动,极尽所能要引起他的注意。
  后来,田振峰想在系里组建一个女子篮球队。平时连跑八百米都视为畏途的张其馨竟然去报了名。爱情,足以让人不自量力。
  一瓶中的彩虹(6)
  女子篮球队第二次训练,她就挂了彩。原因奇特:她被一个篮球砸中手,小拇指骨折,被送去了校医院。
  我赶到校医院,一眼看见田振峰坐在张其馨旁边侠骨柔肠地端着她裹着厚厚白纱布的右手小拇指,像捧了个烫手山芋一样吹着。两个人深情无比地凝视着对方,一脸甜蜜。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充满幸福的伤者,替她松了口气,王宝钏终于等到了薛平贵。
  两年、三十七场球赛、一次小拇指骨折之后,张其馨“拨得云开见月明”,成为田振峰身边小鸟依人的女朋友、学妹们嫉妒的对象。
  我们升到三年级,田振峰要毕业了,他拿出篮球场上一往无前的劲头,突击了半年考完托福、GRE,搞定了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奖学金,让我们刮目相看。因为当初他光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就足足考了三次,我们每个人用过的模拟考卷都被他搜罗了去背。
  其馨很不舍得他走,几乎天天跟他泡在一起。那一段时间,我和郑滢轮流帮她在大课上签到。
  离别的时刻终于到了。田振峰临走前一天早上,张其馨突然问:“你们说,我应不应该跟他做那个?”
  我刚问“哪个”,郑滢已经斩钉截铁地说:“你最好不要动那个脑筋。”
  “可是,”她可怜巴巴地望着我们,“我真的很爱他。”
  不错,断了一根手指头才捞来的男朋友,换了我,一定也会很爱。我说:“我们知道你很爱他,可是,这和做不做那个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怕……他到了那边会忘记我。”张其馨的眼睛肿肿的,我猜,她恐怕为了这个“做不做”的问题昨天一夜没睡着,“再说,我这辈子,只有田振峰这么一个男人了。那,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她大概想把贞操当作一份离别礼物。恋爱中的女人无私起来莫名其妙。
  我和郑滢都不认同张其馨的想法,郑滢说:“要是你跟他做了,他还是忘记你,不是太吃亏了吗?”我说:“既然不过是迟早的事情,何必操之过急呢?”但她依然乾纲独断,“我已经决定了。你们不许跟人家讲噢。”
  我们瞠目结舌。郑滢说:“这个浪漫而愚蠢的家伙,”她不无失落,“我一直以为,我们三个人当中,应该是我先告别处女时代呢。”
  然而,那天晚上,田振峰和篮球队那帮人一起吃饭,喝醉了酒,什么事也没发生。
  一年以后,在美国新墨西哥州一个小城市度过的第一天晚上,我和郑滢抱着毯子,头碰头躺在公寓空荡荡的客厅地毯上。郑滢突然问我,“你猜张其馨现在正在干什么?”
  我笑出来,“你这个大流氓。”
  “我什么也没说啊!”她做出一脸无辜的样子。我们色迷迷地笑成一团。
  我们三个人中间,张其馨最不想来美国,她是被田振峰拉来的;郑滢最想来美国,因为她觉得好男人都出国了。我谈不上太想或太不想,只是隐隐约约觉得,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应该可以找到属于我的一份幸福。
  我和郑滢都想错了。一个星期以后,其馨从凤凰城打来电话,泣不成声。原来,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要和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分手。
  其馨在电话里哭了十几分钟,才上气不接下气地告诉我们,田振峰在美国这一年里,已经另外有了一个女朋友,是和他同一个导师的同学。更糟糕的是,他们已经同居了。田振峰一把她安置好就跟她摊了牌。
  “那他不早说?你可是为了他才去那个地方的呀!”我叫了起来。
  “他说怕我受不了打击。”
  “噢,他以为现在告诉你,你就不受打击了吗?”
  “那个女人长得根本没我好看,还戴了副眼镜!”其馨一再重复这句话,好像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不是田振峰移情别恋,而是田振峰居然爱上了一个没她好看、还戴眼镜的女人。
  “Son of a bitch!”郑滢用她在TSE考试里得了五十分的美国英语字正腔圆地骂起来,“这个王八蛋太不是东西了。他忘了当初出国的时候他自己是怎么说的?还有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竟然来勾引人家的老公!哼,你告诉她,要把田振峰抢过去,先敲断一根手指头!不行,你把他电话号码给我,既然他拎不清,我现在就打过去帮他把脑子拎拎清!”
  以郑滢的个性,退回几百年去绝对是个“侠女十三妹”的料子,可是,她实在不善于安慰人。
  我抢过电话,“我说,你不要哭啊,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你哭也没有用的。再说,这也未必就一定是坏事……记不记得我们看过的那部电影《秋天的童话》?里面钟楚红也是一到美国就被陈百强甩了,但后来不就碰到周润发了吗?呐,陈百强要是不甩掉她,她也就不会有机会跟周润发谈恋爱,对不对?所以说呢,她被陈百强甩掉,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一件好事,要不然,她就算碰到了周润发……”好像我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张其馨只是哭得更加厉害。
  一瓶中的彩虹(7)
  “他口口声声说,要对那个女人负责。早知道,那个时候我就跟他……让他对我负责好了!”我们暗暗在心里庆幸其馨那时没有干出什么浪漫而愚蠢的事情,她却竟然在后悔。
  这一通电话从八点打到十点半,最后,张其馨平静下来,说:“我打算转学,越快越好。最好就是下个学期。我没办法在这里面对他们两个。”
  “好啊,说不定你还能去个更好一点的学校。”
  “我想去旧金山,”其馨说,“我这就联系学校。”
  搁下电话,已经十一点多,但我和郑滢睡意全无。我打开录音机的小喇叭,开始放歌。那天放的,是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张信哲近乎完美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
  既然爱了就无怨无悔
  再多的苦我也愿意背
  我的爱如潮水
  爱如潮水把我向你推
  ……
  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买醉
  不要轻易尝试放纵的滋味
  你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
  这是一首伤心的情歌。不知为什么,好听的情歌十有八九都是伤心的。
  郑滢说:“杜政平今天打电话来你怎么不接?”
  “烦死了,几天一个电话,又没什么话说。”
  她转过头来,“你对他很不好噢。”
  “我有责任对他好吗?”
  “你对他不好,是因为你知道他喜欢你,你却不喜欢他。女人对自己不喜欢的男人都冷酷无情。”
  “他喜欢谁,关我什么事?”我突然想起张其馨,“你觉得杜政平和张其馨会不会般配?”
  郑滢瞪我一眼,“少无聊。你以为你在赈灾吗?”
  “我觉得她很可怜,需要一份新的感情。”
  “那也不是杜政平。他对你爱如潮水,已经差不多淹没得克萨斯,要一路淹到新墨西哥来呢。你要他中途改道?做梦。”
  我白她一眼,突然想起程明浩。杜政平几天一个电话,他却没有音信。难道,他的“希望”,只是客套?
  第二天上完课,我给程明浩发了个电子邮件。我说有个同学打算申请旧金山加大化学系,请他帮忙打听一下春季入学有无拿奖学金的可能。我很高兴张其馨的事给了我这样一个借口。
  结尾时,我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虽然我知道他很可能会回一个电子邮件,却依然暗暗盼望他打电话来。我想听听他的声音。
  在按下“发送”的前一秒,我犹豫再三,终于在邮件最后加上一句“你好吗?”想了想,又改成“一切好吗?”
  第二天,程明浩打电话过来,他说:“我们学校没有化学系。还有,旧金山加大几乎所有系科春季学期都不招生。”
  是吗?我的脸一下热起来。我庆幸自己找了一个好借口,却没去想想它成立与否。
  “噢,我那个同学目前只是有这个打算,想了解一下情况,”我慷慨地替张其馨撒了个谎,“其实你也见过她,她叫张其馨,跟我们一起来的。”
  “是这样。”他的声音很温和,顿了一下,问:“关璐,你好吗?”
  “好。”我一直等他问这句话,他问了,我却只说得出一个“好”字。我的气呵在话筒上,热热的。
  我问他,“你们那里天气怎么样?”
  他的回答出乎意料,“很凉。”
  “凉?现在不是夏天吗?”我问。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我脱口而出,“瞎说。”
  “这可是马克·吐温说的。”
  “怎么可能?”我很惊讶。
  “就是这样的。下午一到五点,风就吹得人浑身发抖。”
  “马克·吐温当时大概在失恋吧。”我说。
  “你怎么知道?”轮到他惊讶。
  “凭我的直觉。再凉,也只有失恋的人才会觉得夏天像冬天。”
  他在电话那头笑起来,“你的直觉很有意思。”
  “我考你一下。在马克·吐温出生和去世的两个年份里,也就是一八三五年和一九一〇年,都出现了一种罕见的自然现象。是什么?”
  “地震?”
  “不对。”
  “龙卷风?”
  “不对。是自然现象,不是自然灾害。”
  “我真的猜不出。”他放弃了。
  “什么东西每隔七十六年在地球上出现一次?”
  “哈雷彗星!”他立刻叫了起来。
  “孺子可教嘛。”
  “我小学参加天文兴趣小组,一九八六年哈雷彗星回归,学校组织过观看。”
  “看见了吗?”
  “没有。大概我们的器材比较差。你呢?”
  “我对星星月亮没兴趣。不过想想真可惜,一辈子才一次的机会,就这样错过了。”
  一瓶中的彩虹(8)
  “不要紧,再过六十四年,它又会回来,那时候再看好了。”他的语调很轻松,好像说的不是“六十四年”,而是“六十四天”。
  “再过六十四年?我都八十五岁了,”我笑了起来,“我能活那么久吗?”
  “我还比你大一岁呢,我们肯定能活那么久的,”他话里的“我们”给了我一种“地老天荒”的感觉,让我心里很温暖。
  第二天,我和郑滢从学校回家。下午五点钟,正是一天里面最热的时候。我们顶着太阳骑自行车,车胎下面的柏油马路黏黏的,像嚼了一半的口香糖,散发出刺鼻的味道,路边闪过一棵棵形状各异、比人还高的巨型仙人掌。
  郑滢一边擦汗一边抱怨,“这鬼地方怎么热成这样?”
  “旧金山就很凉快。”
  “关旧金山什么事?”
  “八六年你看见哈雷彗星了吗?”
  她摇摇头,“没看见,也不想看。那时候很多人瞎说世界末日快到了,我当时在暗恋我们班班长,就给他写了封信。那个男生大概从没收到过情书,少见多怪,竟然去交给老师,班主任把我一顿好骂。我的初恋就这么夭折了。”
  “他叫什么名字?”
  “忘了。”
  “信里说什么?”
  “说假如世界末日来临,我希望和他死在一起。是不是很恶心?十几年前我希望和那个男人死在一起,现在却连他的名字也想不起来。”
  “如果现在就是世界末日,你会希望和谁一起死?”我问郑滢。
  “反正不是你,”她嘻嘻一笑,“说正经的,假如世界末日来临,我会一个人找个角落安安静静地死。”
  “为什么?”
  “我怕那个说好要和我一起死的男人在最后一刻扔下我去逃命。与其那样,不如不要。”
  郑滢的爱情观总是快我两拍,我永远跟不上。我宁肯相信会有人真心实意愿意和我死在一起。
  她狠狠地蹬一下车,叹口气,“我要是一直跟着‘亨特’,世界末日就真的到了。”
  “亨特”是我和郑滢给系副主任起的外号,因为他长得有点像我们小时候看过的一部警匪片《神探亨特》里面的“亨特”,郑滢的助研奖学金就是他给的。这位教授由于两样本事远近闻名:一,擅长拉科研基金;二,善于压榨学生的劳动力。他的实验室门上贴着一张告示:“本室所有助研上班时间为上午八点到下午五点半,上课除外”,他还叫所有学生把课程时间表贴在实验室墙上,以备监督。他本人每天早上八点风雨无阻准时查勤,生了病也会打电话来,哪个偷懒、哪个迟到,一目了然。
  相比之下,我那位长得像汤姆·汉克斯的导师仁慈许多,只是布置工作,叫我定期完成而已。
  郑滢坚持了一个多星期,已经怨声不断,“这种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再这样下去,我也要转学。”
  郑滢相机里的胶卷冲印出来了。我看着我们在旧金山机场的合照,忍不住打电话给程明浩问他想不想要一张。
  程明浩正在感冒,说起话来像拉风箱。
  我有点奇怪,“不是都说中国人到了美国,两年内不会感冒的吗?”
  他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喷嚏,歉意地说,“不好意思,可能因为我的脖子比较长,所以容易感冒。”
  “脖子长和感冒有关系吗?”
  “我也是听人家讲的。”他一面吸溜鼻子一面挣扎着往下讲。
  “那你到了冬天怎么办?”
  “到时再说吧,希望等到冬天,我已经适应这里的气候了。”
  我挂上电话,再仔细看那张照片,发现程明浩的脖子好像确实比其他人长一些。我想起他说的“脖子长容易感冒”,笑出声来。
  郑滢问我:“你笑什么?”我说:“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我们的样子好土。”
  我的心里在想,他的长脖子,到了冬天,好像会需要一条围巾。
  我把那张照片翻印了寄给程明浩。几天后,他打电话来说:“收到了,拍得很好。谢谢你。”
  我说:“其实我们两个人不应该站在一起拍照,那样会让我产生自卑感。你到底有多高?”
  他笑了起来,“光脚量一米八三,穿拖鞋一米八四,穿皮鞋一米八五,穿运动鞋一米八六。”
  我光脚一米五八,如此算来,和他身高相差二十五厘米。假如我穿上五厘米的高跟鞋,而他又正好光着脚,就可以缩短到二十厘米。可是,他凭什么要光着脚呢?他起码会穿上一双拖鞋,那么,我们的身高,至少有二十一厘米的距离。
  一个同学告诉我,有个网站叫www.mapquest.com,可以查两个地方之间的距离。我第一次上那个网站,打入自己的地址,然后,在“目的地”那一栏填上了San Francisco。很快,电脑显示出来,我的城市和旧金山之间相隔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
  一瓶中的彩虹(9)
  看不出,地图上那么短短一条,远得这么离谱。
  大概,只有在乎一个人,才会去在意同他之间的距离——一切可以丈量和无法丈量的距离。
  以后的日子大家都过得很充实:郑滢天天忙着对付亨特的工作;其馨一心一意地办转学;我从系里一个中国同学的太太那里借来棒针,把临出国前我妈给我织的一条毛线裤拆了,开始织一条围巾。
  我织围巾的技术不算好。记得读大学时某一年的冬天,突然之间所有的女孩子都开始给男朋友织“温暖牌”围巾,我也凑热闹给陈志骅织过一条。我只会织基本的上下针,围巾上也没有什么花纹,还有点歪歪扭扭的,郑滢诚实地说“不要太难看”,其馨的评论是“很朴实”,但那在她的词汇里等于“不要太难看”,可就是这样也要了我两个多月工夫,等围巾织好,冬天也过去了。
  那果然是一条“温暖牌”围巾,陈志骅为了让我高兴,在二十度的室温下鹤立鸡群戴了一天、吸引无数眼球后就把它压到箱子里了。
  第二年冬天,我留心看他会不会拿出来戴,可是他没有。他在大冬天光着脖子走来走去,也没有戴那条围巾。
  我问他:“你怎么不戴去年我送的那条围巾?”
  他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哎呀,我都把它给忘了。”
  我知道他没有忘记,他只是不喜欢。后来,我买了一条那年流行的格子羊毛围巾送给他作圣诞礼物。
  其馨说:“你可以再给他织一条,其实不太难的。”其馨很善于织毛线,出国前她曾经给我看过一件她给田振峰织的米色套头毛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比买来的都好。
  我说:“算了吧,我知道自己的小脑不发达,不想太难为它。”
  到现在,我并不相信自己的小脑有了什么长进,可是,我愿意再尝试一次——为了程明浩。
  虽然还没有找出一个像样的理由把围巾送给他,我依然希望能尽早把它织好,因为旧金山是一个连夏天都会寒冷的地方。
  两个月后,张其馨打电话来说她拿到了旧金山一所大学春季入学的奖学金,“不过,旧金山的机场在郊区,还没找到人接我。”
  我灵机一动,“程明浩不是在旧金山吗?不如我帮你问问他到时候方不方便去机场接你。”我知道张其馨脸皮薄,求人的事情,能自己不开口乐得不开口。
  张其馨很高兴,郑滢却从她房间里探出头来跟我做鬼脸。
  “难怪你看不上杜政平,原来你心里已经装不下他了。”
  “关他什么事?”我的脸“腾”地红了。
  “还不承认?别忘了我们月经周期一样,你什么时候思春,我有心灵感应。”
  我气急败坏地要拧她的嘴。我们在她床上闹成一团。
  闹完了,郑滢说:“你喜欢他,就早点跟他敲定。”
  “我不知道他喜欢不喜欢我。”我有点难为情。
  “你喜欢他就够了,敲。”
  杜政平还是几天一个电话,这一次,他劈头盖脸地问:“银灰色和黑色,你比较喜欢哪一种?”
  我说:“当然是银灰,看不厌。”
  “除了看不厌,还有什么别的优点吗?”
  “看不厌,不就是最大的优点吗?对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你以后就知道了。”他神秘兮兮地挂上电话。
  中秋节,中国学生会搞了一个聚餐,聚餐结束后还有一个小型舞会。我和郑滢去了。郑滢穿一件丝质黑色圆领连衣裙,脖子上一条水钻项链,其他一点装饰品也不用,越发衬出雪白的皮肤和漂亮的脸。
  可惜她今天运气不好,在餐厅门口的瓷砖地上狠狠滑了一下,痛得龇牙咧嘴,虽然并无大碍,舞是铁定跳不成了。
  于是我们坐在角落里看电视,一盘接一盘吃免费供应的巧克力冰淇淋,郑滢平均吃三口说一句“真没意思”。等我拿了第四盘冰淇淋回来,发现位子被一个男生占了。那个男生身材高大,长得很帅,正在指手画脚和郑滢说着什么。
  我朝郑滢递个眼光,想知道她是希望我去“救驾”还是希望我“闪开”,她百忙之中居然丢过来一个“快滚”的眼神。这个重色轻友的女人!
  我幽怨地吃完第七盘冰淇淋,正在琢磨回家拉肚子的可能性有几成以及有没有必要补两粒黄连素,郑滢摇曳着身子走过来介绍我和那个男生认识,那个男生在旁边像扶一件宋窑古董花瓶一样郑重其事地拿手指托着她的右臂。她绝对在装模作样。
  那个男生叫梁文琛,机电工程系的,在美国出生长大,看上去背景不错。他用福特小跑车送我们回家,很有绅士风度地看着我们进了公寓大门、上了楼梯才把车开走。
  一瓶中的彩虹(10)
  郑滢往沙发上一倒,把高跟鞋踢到一旁,一边揉她的痛脚,一边不无得意,“这一跤摔得值。”
  郑滢和梁文琛迅速擦出火花,一眨眼,已经成了他“最好的朋友”,每一个听到这个称谓的人都意味深长地多看她两眼,虽然仍是“妾身未分明”,照这个趋势,离“女朋友”应该不会太远了。
  给程明浩的围巾织完了,淡淡的银灰色,很漂亮,一种怎么看也看不厌的颜色。可我总觉得它还是单调了一些。几天后,我想出一个办法,用红毛线在围巾的一个角上钩出一个小小的方形,像一个图章的样子,里面一个阳文的“关”字。中学的时候曾经附庸风雅学过一段时间篆刻,没想到,现在还真用上了。
  那个小小的图章在银灰色围巾上简直是画龙点睛,我左右端详着,心里充满了成就感。
  我把围巾围到自己脖子上,绕了两圈,那个“关”字正好被压在里面贴在肚子上。假如一个人高我二十五厘米,那应该正好差不多在他胸口的地方。围巾软软的,很暖和,稍微有点扎人,也是让人心里痒痒的、很舒服的那种。我对自己的才华非常满意。
  第二天,我把围巾带到学校的邮局里寄出。晚上,我给程明浩打电话,拜托他如果方便的话,到时候去机场接一下其馨。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在说了“再见”、挂上电话的前一刹那,我说:“对了,我给你准备了一份新年礼物,今天就寄过去——谢谢你愿意帮忙。”
  “给我的?”他有些惊讶,“是什么?”
  “你看见就知道了。”我匆匆说了一句“就这样”,然后马上挂上电话,不让他有推让的机会。
  我的心还在怦怦直跳,脑子里却开始想像他展开那条围巾时的神情——他把围巾绕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再一圈,那个小小的“关”字图章会正好贴在他的胸口上。他会微笑吗?
  我在日历上做了一个记号——过两个星期,差不多感恩节左右,他应该就可以收到我的礼物了。果然,感恩节前两天,程明浩打电话来,说我的礼物已经收到。
  “那条围巾很好看。”
  “是吗?”我有点心虚——还从来没有人称赞过我织的东西。
  “真的很不错。我本来打算给你发电子邮件,后来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打个电话谢谢你。我很喜欢这个颜色,”他很真诚地说:“是你织的吗?”
  我心里一直等着他问这个问题,可是,当他真的问了,我却退化成了一只“软脚蟹”,“哪里,是我妈织的。我本来就有一条,出国前她又替我织了一条。反正我也用不上,所以就想到送给你做新年礼物。你喜欢就好。”讲到这里,我简直想打自己的嘴。
  “那你喜欢什么?”他突然问。
  “什么?”我一时没听明白。
  “我问你喜欢什么,这样,”他有点不好意思,“我也可以给你买一件新年礼物。”
  太不浪漫了。我简直有点生气,“喂,不必这么礼尚往来吧?我送给你一件礼物,可不是期望着你立刻回送我一件的啊。”
  “不是这个意思。”他马上分辩,“我的意思是,我希望送你一份新年礼物,可是又不知道你会喜欢什么。”
  还是很不浪漫。
  于是我问他,“随便什么都可以说吗?”
  “对啊。”
  “好,那么——我比较喜欢彩虹。”
  “你是说彩虹?”
  “对啦,呐,就是下完雨以后挂在天上的那条五颜六色的彩虹。怎么样?有没有本事弄一个来?”
  “这个……”他很为难的样子,“难度好像太高了一点。”
  我笑起来,“你自己叫我随便说什么都可以的啊。”
  “是吗?”他有点兴奋,“我教你一个简单的办法,可以看见彩虹。你们学校的草坪应该也会每天早晚喷水吧?趁着早晨太阳刚刚出来的时候,你去绕着喷出来的水珠转,一定有一个角度可以看见彩虹。”程明浩肯定地说,“我就经常看见。”
  第二天,我如他所说,在太阳刚刚出来的时候,跑到学校的草坪边,“绕着喷出来的水珠转”,可是,转来转去,试过了各种角度,还是什么也没看见。
  我对他说,“什么嘛,我转得头发晕都没看见。”
  他呵呵地笑起来,“是吗?不过不要紧,昨天晚上我已经想出一个办法,送你一道彩虹作为新年礼物。”
  “噢?”
  “你等着吧。”
  他会如何送我一道彩虹呢?我期待着。
  时间很快过去,我考完期末考试的最后一门课回家,郑滢正在听电话,一看见我,立刻说:“哎,你等等,她回来了,”一面笑嘻嘻地把听筒塞给我。
  是杜政平,今年圣诞节他果然要来看我,而且,来了就不走了——他已经办好手续,下学期转到我们学校。他托我们帮着找房子。
  一瓶中的彩虹(11)
  他意气风发,“我这次不仅是转学,也是转行,学计算机。以后,我要全力往IT行业发展。”
  原来,杜政平早有这个打算,大学里就选修了很多计算机课程,到美国后又补上几门,在我们学校计算机系弄到了半额奖学金。
  “现在在美国,生物、化学都已经是明日黄花,要找好工作,就要去读计算机。关璐,我看你也应该快点考虑转方向。”
  “我?我对计算机只懂DOS和BASIC,还是好几年前学的,现在都忘光了。”
  “有我呢,”我几乎能听见他在电话那头拍胸脯,“你就先从基础课开始学起,我不敢保证你能达到多高的水平,功课上弄几个A回来,还是没问题的。”
  我很快帮杜政平找到了房子。楼下那两个男生当中有一个要结婚搬出去,正好空了一个房间。
  郑滢说,“这一招厉害,杜政平的爱如潮水,已经漫过来了!”她倒在沙发上捂着肚子笑。
  她的幸灾乐祸惹恼了我。我飞快地从厨房一个抽屉里取出个墨绿色的盒子在她面前挥舞,“这个你怎么解释?”
  那是前一天我找维生素C时无意中发现的。因为药的盒子比较奇特,就看了一下说明书,居然是避孕药。在一间只有两个女人的房子里,很容易推断出是谁的。
  郑滢伸手来抢,“还给我!”
  我闪身躲开,“还不快招!我可一直等着呢。”
  “你都知道了,有什么好招的。”
  “那么说是真的啦?这么快?”
  郑滢的脸绯红,“人家是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嘛。”听上去好像美国出生长大的人在某些方面都急不可耐。
  “喂,那他发现你还是处女,有没有吓得跳起来?”我印象中的美国男人是把二十岁以上的处女视为怪物的。
  “当然没有,他很感动。别忘了,他到底还是个中国人。”郑滢脸上红晕退去,露出骄傲的神情,“我最喜欢梁文琛的地方,就是他的性格里综合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
  那个周末,我们买了一箱啤酒,庆祝郑滢告别处女时代。
  “痛不痛?”我很好奇。
  “比我想像中的要痛,不过,第二次就好了。”
  我提醒她,“你那种药好像副作用很多呢。”
  “避孕药都这样。唉,从前总觉得女人要生孩子很辛苦,现在才发现,女人要不生孩子,一样很辛苦。将来你就会知道的。”郑滢的口气一下世故起来,好像我是个少不更事的小孩。
  “对了,以后你把药藏好一点,万一别人跑来看见,多不好。”
  她做个鬼脸,“对啊,要是不当心被杜政平看见,误会吃药的是你,心里肯定会‘咯噔’一下,晚上睡不着觉。”
  我白她一眼,“让他去‘咯噔’,关我什么事。”
  圣诞节前两天,我收到旧金山寄来的一个小纸盒,里面是一个精致的玻璃瓶,瓶里装满了一颗颗玲珑剔透的小晶体,奇妙的是它们色彩绚烂,从上到下,红、橙、黄、绿、青、蓝、紫,一共七层,非常漂亮。打开来,有一阵淡淡的清香。
  盒子里有一张小纸条,“这是用旧金山渔人码头卖的海盐拼出来的。希望你喜欢。程明浩。”
  我笑了,他果然送我一道彩虹。彩虹象征希望,也象征相聚。他送我一道彩虹,便也是给了我无限的希望。我喜欢。
  第二天傍晚,杜政平来了。他开了一天的车,却依旧神采奕奕,坚持用那辆银灰色的雪佛莱带我们去“兜风”,一路上喋喋不休,车子性能多好,买得如何合算。“它是美国车的壳子,发动机用的却是丰田的科技,所以比一般的美国车要省油,你听这发动机,一点杂音也没有……”对着一个“车盲”,他兴致不减,“对了,关璐,买车的时候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这辆车,另外一辆黑色的本田,性能价格比差不多。后来你跟我说银灰色好,我就买了这辆。现在才发现,银灰色的确要比黑色的耐脏,车顶上沾了那么多鸟粪,远看根本看不出来,要是黑车,就太明显了……”
  我的“耐看”,跑到他那里,变成了“耐脏”。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第一次在美国过年。郑滢和梁文琛当然单独行动,我带杜政平去参加中国同学会的聚会,让他可以多认识一些人。
  回到家,已经快一点钟,留言机上的灯闪动着。一下、两下、三下,三个留言。
  我的心里突然被牵动了,立刻按键播放。第一、第二个都是空的,对方没有留言就挂掉了。听到第三个,程明浩的声音传来,有点迟疑,“关璐,没什么事情,就是想……就是想祝你新年快乐。”然后他轻轻笑了一下,挂掉了。留言的时间是十二点整。
  我立刻打回去,他的电话却总是没人接,也没接留言机。
  一瓶中的彩虹(12)
  我把电话机放在枕头边,拥着被子,过几分钟打一次。到了一点钟,两点钟,他还是不在。枕头边的电话机忧伤地看着我。
  我十分后悔,早怎么没有想到呢?早知道,就不去参加那个聚会了。
  这么晚,他会跑到哪里去了呢?
  三点多钟,我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早上醒来,又给程明浩打电话,这一次,是他接的。
  我说:“谢谢你给我打电话来。昨天有个活动,我很晚才回来。”
  他笑笑,问:“玩得好吗?”
  “挺好,”我停顿了一下,脱口而出,“我跟杜政平一起去的。”
  “杜政平?”
  “嗯,他转学过来了。”这时,一个念头像哈雷彗星般划过我的脑海:程明浩知道我昨天是和杜政平一起出去,会不会嫉妒?这种想法让我兴奋起来,于是我开始跟他讲杜政平——他的专业、他的功课、他的车。
  程明浩静静地听着,什么也没说。一直等我把关于杜政平的消息说完,才讲了一句,“那很好。”
  我这才想起自己打那通电话本来是要跟他道新年好的,于是说:“对了,祝你新年快乐。”
  “谢谢,你也新年快乐。”他的声音从电话里传过来,温柔浑厚。
  “对了,昨天我回来以后给你打电话,你到哪里去了?”
  “我……出去了。”他的声音里有点犹豫。
  我们冷场了一会儿。我想问他到哪里去了,又没好意思开口。
  挂上电话,我有点失落:我说了那么多,他好像没有什么反应,甚至没多问一句,也没告诉我他昨天晚上到底去了什么地方。
  也许我不该说那么多的。我开始后悔,呆呆地坐在床上,越来越后悔。
  我是真的爱上他了吗?
  一九九八年初,我们都开始思索自己的前程。刚踏上这个国度,大家的心都被“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激动塞满,现在才逐渐明白,那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的热身运动。
  当时,美国高科技迅猛发展的势头加上由“千年虫”问题形成的对电脑从业人员的急需让我们深信,学计算机是一条低投入高回报的路。好像没人去想那种情形能持续多久,而“千年虫”也不是蟑螂,不会一窝窝繁殖下去,抓光了怎么办,更没人料到不过几年,这个行业的紫气红尘就会烟消云散。
  学校里所有懂ABC的人都钻天打洞学计算机及与之相关的学科,工学院的学生个个威风八面。很多学生放弃了原来的专业转去计算机系,这种现象在外国学生云集的化学系相当严重,以至于系里觉得应该有所举措。首当其冲跳出来立马横刀的,是郑滢的导师亨特。
  亨特家里从祖父辈一直到他自己的儿女,统统搞化学,可谓一门忠烈。他把我们召集一堂,对着一会议室准博士、准硕士声情并茂地把自己家庭和化学的缘分一路回顾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不时来一句“化学是一门伟大的科学”,同时酸溜溜地说所谓计算机根本不算“科学”,充其量只是一种技能,而学计算机的人,再有本事,不过是高级工人,永远不可能成为“科学家”。
  亨特情绪高昂,谈起系里那些居然放弃做“科学家”而甘心沦为“工人”的学生,更是痛心疾首。我看着他青筋突起、和灯泡交相辉映的秃顶,突然觉得很可笑:这间房子里每一个人都知道化学是一门伟大的学科,只是我们同样清楚理想和现实的距离,在追寻理想之前,我们先有一个美国梦要去圆。这您老人家怎么就不明白呢?
  走出会议室,郑滢说,“我们转去计算机系吧,亨特讨厌的事情,一般都是好的。”
  亨特那一番语重心长的话让我和郑滢都铁了心向计算机系进攻。或许因为申请递得较早,事情进展得很顺利,一个多月后,我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只是没有奖学金;郑滢的申请交得晚一点,还没拿到正式的通知书,但也差不多了。
  汤姆·汉克斯听完我的转学打算,并没有大惊小怪,还很有风度地说“祝你在这个新的领域好运”。我趁机提出可否留在他手下继续做一段时间助研,因为我知道他最近刚拿到一个科研项目,需要人干活,而我在工作上一向还是很认真的。
  他犹豫了一下,用电影里阿甘说“生活是一盒巧克力”那样慢的速度说他个人倒是没问题,就是想到亨特那里备个份,因为这位副主任最近一见系里的教授就嗷嗷乱叫,说大家要联合起来、杜绝拿化学系奖学金去学计算机的“可耻行径”。他说:“别担心,我会和他解释这是个特殊情况。”
  我的心凉到了底,还备什么份,这种话题跑到亨特那里简直就是讨骂,凶多吉少。我对郑滢说:“看着吧,下次开会,你导师八成会点我的名。”
  一瓶中的彩虹(13)
  郑滢说:“等计算机系一录取,我拍拍屁股就走,什么奖学金,没有就没有。”不知是不是受了梁文琛的影响,她的口气越来越大。
  周末,我搭杜政平的车去超市买菜。走过玩具部门,无意中看见一只小熊,淡黄的绒毛,脖子上系条浅蓝的丝带,长了个很可爱的圆鼻子。我看了一会儿,突然发现小熊的神态有点像程明浩。看看价钱,要九块九毛五分。
  我把小熊放在购物车里绕着超市转了一圈,还是下不了决心买。
  付款的时候,杜政平问我怎么又把它放回去了,我说:“太贵了。”
  走到停车场,他说“你等我一下”,然后“噔噔噔”地跑了回去。等他回来,手里抱着那只熊。
  “干什么?”
  他把小熊递到我面前,“送给你。生日快乐。”
  “今天又不是我生日。”
  “今天是我生日。”
  “那应该送给你自己。”
  “‘送给你’是对你说的,‘生日快乐’呢,是对我自己说的。能让你高兴,就是我最想要的生日礼物了。”他笑得一脸阳光。
  我突然毫无理由地生起气来,把那只小熊推还给他,“你留着吧,我不要。”然后自顾自往前走。
  回家的路上,我们两个人都不说话。杜政平的车开起来的确没有杂音,但这个时候,我宁可它是一部拖拉机。
  杜政平大概也觉得尴尬,打开CD,传来的却是一首非常不应景的歌——张信哲和刘嘉玲对唱的《有一点动心》。
  ……
  我对你有一点动心
  却如此害怕看你的眼睛
  有那么一点点动心
  一点点迟疑
  不敢相信我的情不自禁
  ……
  他一等那首歌结束,立刻关上CD,调到一个热热闹闹的乡村音乐台。
  我转过头看着车窗外面,心里十分沮丧。其实我并不想跟他发脾气的。
  到了公寓楼下,我们默默无言地分手,上楼梯的时候,我知道他在看我。因为,有人从后面盯着我看,我的后背会发热。但我没有回头。
  那天晚上,我有点悲哀地发现自己的的确确爱上了程明浩。因为爱他,才会下意识地把杜政平吓跑。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会自觉自愿地帮他去铲除情敌,不管那个男人知道与否。
  我忍不住又拨了程明浩的电话,他不在。我很难过:我刚刚替你把情敌赶走,你却跑到哪里去了呢?
  星期一,汤姆·汉克斯告诉我,他可以再给我两个学期的助研奖学金。这个消息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我奇怪亨特怎么放着如此大好机会没有作梗。
  后来我才听说,汤姆·汉克斯的确去找了亨特“备份”,谁知亨特像骂学生一样把他臭骂一顿,顺便奉送一顶大帽子,说他拆化学系的墙角。汤姆·汉克斯是系里“少壮派”骨干,平时和亨特就有点彼此看不惯,前年又因为谁坐副主任这把交椅闹到差点撕破脸皮。莫名其妙挨了一顿骂,他火冒三丈,索性下定决心继续给我一年的助研奖学金,这是做给亨特看:你以为我怕你?
  阴差阳错,两位教授的意气之争,成全了我的最大利益。
  亨特不是盏省油的灯。他或许觉得“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于是大义灭亲,亲自跑到计算机系,逼他们拒绝了他自己一个学生的入学申请。
  这一招杀鸡给猴看,果然有效,亨特手下想“暗度陈仓”的学生噤若寒蝉。
  那只倒霉透顶的“鸡”,正是郑滢。
  化学系的小道消息传播渠道很发达,不出一天,亨特的壮举已经人尽皆知。
  郑滢憋着一肚子气回来,破口大骂,一口一个“他妈的”。她虽然熟谙美国俚语里二十多种骂人方式,真动了气,用的还是咱们的国骂。
  骂完了,她扑倒在床上挥动拳头用力捶枕头。这是我们学生时代自创的“减压法”,看什么人不爽,就把枕头当成那个假想敌,恶揍一顿,心里立刻好受许多。
  郑滢最近很不如意,和梁文琛之间已经烽烟不断,现在又跑出来这么一件事,无异雪上加霜。
  当初和梁文琛开始,她曾经说过最欣赏他身上综合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但她忘了,一个人既然可以综合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也一样可以汇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毛病。
  先来报到的是美国人的毛病。去年过圣诞节,他们合买了一瓶红酒送给梁文琛的父母,他提出要郑滢付一半钱,气得郑滢拿了药房的发票要他掏一半避孕药的钱;每次出去吃饭购物都是AA制;郑滢偶尔碰了他那架当成宝贝的CD机,他竟然大动肝火。随后是中国男人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在学校里看见郑滢和哪个男生说话或者一起走路,必然要“关心”一下,而他自己却在圣诞舞会上嘻嘻哈哈亲别的女孩,亲完了还对郑滢说那是出于友谊。
  一瓶中的彩虹(14)
  几天后,郑滢很晚才回来。她爬到我床上,把一个随身听耳塞放进我的耳朵。大学时,晚上睡不着觉,她常常会从上铺爬下来和我挤一个被窝,然后我们每人一个耳塞听那个非常搞笑的午夜性教育节目或是张信哲的歌。
  “反正就我们两个人,你放出来吧。”我说。
  “不要,这样感觉比较好。”她把毛茸茸的卷发靠在我肩膀上。
  我们一起听《爱如潮水》。听到一半,她拔下我的耳塞,说:“我和他分手了。”
  “为什么?”
  “我跟他说我想去别的学校念计算机,他立刻反对,说分在两地,谈什么恋爱,还怀疑我是不是另外有男朋友。真好笑,亨特天天给我小鞋穿,我在这里都快待不下去了,他竟然还这样想。”
  她笑笑,“刚才分手时他还说爱我。其实,我可以容忍一个男人不爱我,却不能容忍他爱我,又让我受委屈。”
  又过了一会儿,她又问:“我已经不是处女了。关璐,你觉得我做错了吗?”
  我拉拉她的手,“已经发生了的事情,肯定是对的。”
  她笑了,“你真好。”
  和梁文琛分手后,郑滢吸取教训,调整了找男人的标准,决定稳扎稳打,找一个“百分之百纯种的中国男人,有绿卡,有一定经济基础,最好吃过一点苦,然后自己奋斗出一番事业的那一种”,秉着这个新原则,我们在美国地图上巡视一番,不约而同盯住了旧金山。那里云集了高科技行业的精英,条件优秀的男人满地都是。
  张其馨打电话来,她已经在旧金山安顿下来。
  “是程明浩去机场接你的吧?”我明知故问。
  “对啊。”
  “程明浩现在怎么样?”郑滢来劲了。
  “程明浩啊,人挺不错的。怎么了?”
  郑滢有点不耐烦,“详细点嘛,胖了还是瘦了,黑了还是白了,穿的什么衣服,有没有长得更好看点。关璐很关心呢。”
  “关璐很关心?”
  “当然,而且不是一点点的关心。”郑滢看着我嘻嘻地笑起来。
  我一把抢过电话,“你听她胡说八道!”回头对郑滢挥挥拳头,“再啰嗦别指望我理你!”
  郑滢被旧金山一所三流大学计算机系录取读研究生,秋季入学,没有一分钱奖学金。她把自己所有的钱加起来,刚好够一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她苦笑着说:“关璐,我是背水一战了。”
  “对不起,要不是我,你也不会……”我总觉得自己在这件事上连累了她。
  “不关你的事,亨特本来就看我不顺眼,”她的语调又欢快起来,“况且,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不定我运气好,到那边一下子捞到个好男人,那样的话,还要感谢他呢。”她是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
  以后的日子飞一样过去,我在三门化学课、助研工作和两门计算机课之间忙得不可开交。计算机系的功课很难,尤其那门数据结构,亏得有杜政平替我找考古题,有时还帮我一起做作业。学期结束,我居然两门计算机课都得了A。那次玩具熊的事情,我们都装做从来也没有发生过。但我心里知道,他一定还喜欢我,否则就不会对我这么好。
  杜政平很得意,“怎么样。我没说错吧?有我在,一定帮你弄几个A回来。”
  张其馨又打过几次电话来,说她在旧金山的生活,学校里的同学,看上去她在那里适应得不错,我暗暗期望她会提到程明浩,但她从来没有。
  有一次,她问我,“你有男朋友了吗?”
  我说:“没有。”
  她停顿了一下,说:“如果身边有合适的人,不要放过机会。”
  我笑起来,问她,“你呢?又谈恋爱了吗?”
  她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说:“我不知道。”
  我有点奇怪:谈就是谈,没谈就是没谈,什么叫“不知道”?
  我和程明浩许久没有联络,有一天,他用电子邮件发来几张旧金山的照片,其中一张拍的是一把巨大的阳伞,下面一排摆开好多透明的大罐子,里面装满了沙一样的东西,每个罐子一种颜色,非常漂亮。他在照片下面写,“今天又去了渔人码头,借同学相机拍的,希望你喜欢。”
  原来,那些罐子里面装的就是上次他寄来的海盐。每一样抓一点出来,由下而上一层层在瓶子里堆起来,就是一条小小的、散发着清香气息的彩虹了。
  我给他回了一封邮件,问:“如此看来,你送我的那条彩虹是不是太短了?”
  第二天,他回信说,“什么时候有机会来旧金山,我带你去,你愿意要多少都行。”我喜欢这个答案。我不是个贪心的人,但是我喜欢一切包含着纵容的承诺。机会终于来了。那年七月,有一个学术会议在旧金山召开,汤姆·汉克斯和我共同署名的一篇文章要在会上宣读,他借此向系里申请到两个人的经费,带我一起去。
  一瓶中的彩虹(15)
  我的心里一下子充满了喜悦。一年了,三百多个日子过去,程明浩,你可还好吗?
  二非洲紫罗兰
  “他应该已经快三十岁了吧,难道还没结婚?”我和郑滢对男人的看法有许多差异,但有一点共识,那就是“真正的优秀男人是刚出炉的羊角面包,你闻着香人家也闻着香,大家一起哄上去,不等冷下来就会被统统抢光;摆到超市里让你笃悠悠拣,问都不用问,全是隔夜的”,本着这个逻辑,我提出了合理的质疑。
  二非洲紫罗兰(1)
  临出发,我想起那首歌“如果你去旧金山,别忘了带上些花”,于是跑到一家超市,问他们哪一种花开得最久。店员拿出一盆小小的非洲紫罗兰,毛茸茸、沉甸甸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的花朵,毫不张扬,却坚定而温柔地开放。我一眼就喜欢上了这盆花,立刻把它买了下来。这是我给程明浩的礼物。我要送他一盆不张扬却可以开很久的花。
  我把那盆非洲紫罗兰仔细包扎好,放进背包,抱在怀里上了飞机。
  几个小时以后,我又一次看见了旧金山。一样的好天气,一样湛蓝的海湾,映在我眼中异常亲切,亲切得有点不可思议。或许,因为他在那里的某个角落,连着整条海岸线都温暖起来。
  我没有预先给程明浩打电话,因为我想给他一个惊喜。
  最后一天下午,我穿上一双五厘米的高跟鞋,看着地图坐轻轨到了程明浩的学校,照他电子邮件签名栏里的办公室号码找到了他的办公室。
  程明浩不在办公室。那里的另外一个学生说他下午没课,已经回家了。我在那里给他家打了个电话。
  程明浩很惊讶,“你怎么事先不打个招呼?”他的嗓子有点沙哑。
  我说:“我也是临时想到,就来看看你。你怎么了?”
  “有点感冒。你在那儿别动,我马上来。”他干脆地说。
  我被他的那句“你在那儿别动”逗笑了,“好,我不动。”
  我走到程明浩的办公桌前,突然间,目光被椅子背上一件薄薄的米色毛衣勾住,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
  我见过这件毛衣。去年来美国之前,在张其馨的箱子里,是她的得意之作。那时候,她打算把它送给田振峰。
  这件毛衣,是张其馨织的,我肯定,因为我曾经仔细地看过针脚。可是,它怎么会在这里出现?我的心被这个问号抽紧,人像被粘在椅子旁边,一步也挪动不了。
  过了好一会,我用比较平静的口气问另外那个学生,“你知道程明浩的女朋友什么时候探亲回来吗?”
  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我真的满心期望他会用诧异的口气回答“程明浩没有女朋友啊”,可是,他的答案偏偏是“八月中旬吧”,口气淡然得毋庸置疑。张其馨的确回国去探亲了,八月中旬回来。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被从云霄飞车上一路甩下来那样眩晕得痛快淋漓。是真的。可是为什么是真的呢?怎么可能是真的呢?曾经多少次想过“他爱不爱我”,却怎么从没想到他会爱上别人呢?因为我不会爱上别人,就以为他也一样。
  刹那之间,我所有的思维活动都终止了,惟一剩下的念头是“赶快走”。我没有本事站在那件毛衣的旁边心平气和地同他打招呼。
  我像逃命一样离开了那间办公室,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过了几个街区,我的心开始发痛。感觉像大冷天被浸到冰水里,最初一段时间全身麻木,过一会,每个细胞都开始发胀发痛,不可收拾。我看看手表,还有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决定找点事情做把它打发掉,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痛死。
  我心不在焉地继续往前走,一路寻找公车站牌,看有没有哪一班正好可以去金门大桥方向,直到碰上一个比我更加心不在焉的司机,他一听我说出“金门”二字就热情地叫我上车,但二十分钟后,我发现自己站在金门公园外面某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原来,金门大桥并不在金门公园,非但不在,而且离得很远。既然两者根本不搭界,为什么要起一样的名字呢?
  那天下午天气不好,虽然是七月份,却没有太阳,一阵阵的风从海上吹过来,感觉倒像深秋。我瞪着偏僻的街景,觉得这个城市很可恶。
  我只好继续往前走,想找个地方买点吃的。中午只吃了一个薄薄的三明治,肚子很快又饿了;而且,我在伤心的时候,总是特别想吃东西。
  我找到一家便利店,可里面找来找去都是些垃圾食品,惟一还能勾起点食欲的只有冰淇淋。
  于是,我买了一大盒巧克力冰淇淋,向店主要了把勺子,就在那里大口地吃起来。冰淇淋滑进嘴里,冰凉而甜蜜,有点像被辜负了的爱情。
  吃完冰淇淋,我回到凉风飕飕的马路上。不知走过多少个街区,我觉得自己全身都在痛:显然,穿五厘米高跟鞋在一个平均三分钟爬一个坡的城市走路是很愚蠢的选择,我的脚被鞋子挤得发痛,我的头在痛,刚吃下去的冰淇淋也让我的胃隐隐作痛。
  到了一个红灯,我在街沿上坐下来,脱下鞋揉两只发肿的脚,一面打开包想拿点纸巾垫在鞋子里,突然,我看见那盆小小的、精心包扎过的非洲紫罗兰。那些小小的花还是温柔而坚定地开放着,它们看上去一点也不泄气。
  二非洲紫罗兰(2)
  我盯着那盆花看了一会儿,奔到最近的一个电话亭去给程明浩打电话。那个瞬间,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见程明浩一面,就算他对我没有感觉,就算我从此彻底死心,就算这是这辈子我们见的最后一面,我既然飞了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而来,总要见他一面才对得起自己。
  程明浩还在办公室里,“你在哪里?”他听上去很焦急。
  我把我所在的路口相交的两条街名告诉他,“不好意思,本来看你生病,不想再麻烦你。可是现在迷路了……”
  “我马上来,”他正要挂上电话,又补上一句,“这一次,站在那儿千万别动了。”
  我照他说的,站在街角一动也不动,把从前的点点滴滴从记忆的角落里挖出来,脑子里翻过来倒过去一个问题:怎么会是张其馨?她居然还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换成我,就不会这样做。我绝对不会把另一段感情的纪念品去送给一个我爱的男人。
  我爱的男人,我会给他最好的、惟一的感情。
  程明浩开车来了。那是一辆半旧的道奇车,挡风玻璃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缝。他微笑着跟我打招呼。我把身子站直,朝他招招手。无论如何,我希望在他面前显得精神一点。
  我们聊了几句,我吸口气,问他,“你怎么不跟张其馨一起回国探亲?”一边转过头去朝他微笑。
  他看着我,好一会儿没有说话。我接着朝他微笑。天上都是乌云,我心里也满是乌云,却努力地把阳光铺排在脸上。我希望他知道:你不爱我,其实,我也不爱你,所以,不要紧。我不要他可怜我。
  他淡淡地说:“我假期有课。”
  然后,我们都沉默了。
  我随手翻开挡板下面的小抽屉,里面掉出几包东西,仔细一看,是一种带了芥末味的炒青豆。
  “尝尝看吧,很好吃的。”
  “张其馨很喜欢吃吧?”
  他点点头。
  我摇摇头——她已经抢了我喜欢的男人,我去抢她喜欢的零食,有什么意思?
  过去的一年里,我很多次琢磨程明浩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而短短十五分钟已经回答了我所有的问题,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人。
  一个普通的男人,会爱上一个女人,然后在车里摆上她喜欢的零食,很简单。
  过去一年里所有的期待和揣测,统统是一场自作多情。多么让人沮丧的结论。
  我以为他送我一道彩虹,而对他而言,那不过是一瓶美丽的海盐。他没有做错什么,要说错,他惟一的错是不爱我。然而,到了爱情的版图上,还有什么对错可言?
  程明浩带我去看金门大桥。下车前,他从后座上拿过一样东西递给我,“办公室里也就找到这件衣服,穿上吧,桥上风很大。”
  是那件米色的毛衣。张其馨一针一针织起来,被程明浩的体温暖过,现在,躺在我的手里。
  我不想穿,可是,打开车门,冷风扑面而来,不得不把它穿上。
  金门大桥没有明信片上看起来那么壮观,甚至都不是很长,笼罩在旧金山湾上空的雾让桥墩若隐若现。
  程明浩指给我看海湾对面旧金山围海造城形成的壮丽景观,我兴味索然,这个时候,什么奇迹都没有意义。
  很多车子从大桥中间的车行道飞驰而过,震得桥面和红色的栏杆一阵阵微颤。
  我问程明浩:“这么多车天天开过,会不会哪天把桥震塌掉?”
  程明浩笑着说:“不会。旧金山动不动就地震,它不是还好好的吗?”
  其实,那时候,我想的是,假如此刻大桥突然倒塌,那我就会和他死在一起。
  然而,金门大桥不会倒塌,所以,我不可能是那个和他死在一起的女人。
  从桥上下来,他说:“带你去个地方。”
  我知道他会带我去哪里,但我已经不在乎了。半个小时后,我们站在渔人码头那个卖海盐的摊位前。没有太阳,摊主还撑着那把巨大的阳伞,热情地招呼我们用摊子上的小瓶子自己装各种颜色的海盐——大号一瓶五块钱,中号一瓶三块钱,小号一瓶两块钱。海盐其实是很便宜的。
  我装了一大瓶五颜六色的海盐,正准备掏钱,程明浩已经递过去五块钱,“我说过你要是来了旧金山,愿意要多少都行。忘了吗?”他突然那么真诚、那么柔和地看着我。
  我默默地点点头,一阵心酸:无论他现在为我做什么,对我有多周到,他都不属于我,我不过是借了人家的男朋友来做一个短短的梦。
  回酒店的路上,程明浩随手打开车里的录音机,传来一个再熟悉也没有的声音——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不问你为何流眼泪
  不在乎你心里还有谁
  二非洲紫罗兰(3)
  且让我给你安慰
  不论结局是喜是悲
  ……
  谁说的?
  谁会不在乎自己爱的人心里有别人?真的爱了,谁又能不在乎结局是喜是悲?
  车子往前开,程明浩突然问:“杜政平最近好吗?”
  “他——挺好。”我并不太想提起杜政平。可是,程明浩却好像对他印象不错,“我们上大学时住一层楼,他人缘最好了……”从这一句话我开始走神,反正他列举出杜政平的很多好处,最后转过头来,轻轻地说:“小杜这样的人,不大容易找。”
  我觉得又生气又难过:杜政平这样的人再难找,关我什么事?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好,连程明浩也觉得他好?
  我闭上嘴,不再说话。
  临下车时,我突然想起包里那盆花,把它拿出来递给程明浩,“这是非洲紫罗兰,可以开很长时间。盆里有张塑料签,上面写着怎么养护。”
  “送给我的?”
  “不,不是送给你,只是,有一首歌里唱‘假如你去旧金山,别忘了带些花’,我就随便买了一盆。不难养的。”
  我急急忙忙地和他说了再见,便转身走了。我的后背微微发热,我知道那是由于他的目光。但我没有回头,不是不想,是不敢,因为我的泪水已经充满了眼眶。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不愿当着男生流泪。
  回程的飞机上,汤姆·汉克斯一头钻进科技文献,我全神贯注地研究自己脸上的一颗青春痘。我可以肯定,这颗痘痘是这几天在旧金山长出来的。也许,对程明浩的感情不过也就是一颗长了一年的青春痘,总有一天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杜政平去机场接我回家。他刚去钓了几条鱼,叫我坐一会儿,他去还钓竿。
  我发了一会儿呆,拿过几张报纸铺在地上打算把鱼清理一下。
  我挑了一条看上去快断气的鱼开始刮鳞,不想它回光返照,用尽力气弹得老高,“啪”地用尾巴甩了我一个耳光。
  实在太可恶了,我捂着脸目瞪口呆。突然间,大滴大滴的眼泪夺眶而出。我大概是很没用,我喜欢的男人不喜欢我,跑到旧金山也找不到金门大桥,现在,连一条奄奄一息的鱼也来欺负我。
  我跟那条鱼不知僵持了多久,等杜政平开门进来,正好看见我跪在鲤鱼旁边劈里啪啦掉眼泪。他几步跑过来,焦急地问“怎么了,怎么了”,一面拉过我的手检查是不是受了伤。
  我茫然地看着他,眼前突然闪过程明浩真诚而柔和的眼神,以及他说的那一句“小杜这样的人,不大好找”,突然觉得很累,程明浩并没有说错,杜政平是个好人;这样一个好人,一直就在我身边;可是,可是,我为什么那么委屈?我为什么还要流泪?
  内心深处喷涌而出的疲惫和凄凉让我再也忍不住,在又一阵眼泪的风暴里,我被杜政平抱到了怀里。他在我耳边一遍一遍地说“不哭”、“不哭”。
  当时的情形颇为荒唐,据郑滢后来的描述是“活见了鬼,杜政平一手举着把明晃晃的菜刀,一手抱着你,简直像是要行凶”。
  那种荒唐的情形持续了大约三秒钟,随着郑滢推门进来“啊”的一声叫起来而终结。
  我们一起吃晚饭,杜政平一直盯着我看,我拼命回避他的眼光,越来越心烦意乱。
  吃完了饭,看了好几集肥皂剧,杜政平还是赖着不走。我终于忍不住,绷着脸把他赶走。
  他灰溜溜地下楼去。过了一会儿,打电话过来,“你没事吧?”
  “不要紧。”我沉默了一下,说:“对不起,刚才对你态度不好。”
  “没关系。”他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却又终于没说,只是道了声“晚安”。
  那天晚上,我钻到郑滢床上。她转过头来,懒洋洋地说:“离我远一点,我热。”
  “你嫌我热?”
  “不是我嫌你热,是我怕热着小姐你。刚刚当了一晚上七十五支光的灯泡,还没冷下来。”
  “讨厌。”我推了她一把。
  我们都不说话。
  终于,我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我今天很奇怪?”
  “我在等你告诉我呢。说吧,程明浩把你怎么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是张其馨,也就是说,他在和张其馨谈恋爱。”
  郑滢半分钟没有说话,终于忍不住哈哈笑起来,“你和张其馨怎么都拿着破烂当宝贝?”
  “他不是破烂。”
  “不管怎么说,既然已经这样,算了算了,就让给她好了。”
  “又不是一只苹果,什么让不让的,”我很不高兴,“我弄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喜欢张其馨。”认识这么些年,张其馨惟一让我心服口服的优点是她有一米六四,高了我整整六厘米。可是,用现在一米六五的标准身高衡量,我们都不合格,有什么好稀奇的?
  二非洲紫罗兰(4)
  郑滢翻了个身,说:“张其馨比你温柔。这一点,对于男人来说非常重要的。”
  “你说我不温柔吗?我哪里不温柔?”我很不服气地摇着她的肩膀。
  “放手,”她转回来,“你温柔,温柔到摆出那么一副晚娘面孔给杜政平看?”
  “他又帮你弄到哪门课的考古题了?”我知道杜政平向来把郑滢的马屁拍得很到家。
  “杜政平帮我弄来再多考古题,也比不上亲自操刀帮你做作业所花心思的十分之一。人家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惜了,遇人不淑啊!”郑滢把那么两个南辕北辙的成语糅在一起,好像还觉得力度不够,加上一句,“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
  我气结,转过身去。
  过了一会儿,她推推我,“其实,杜政平真的挺不错。”
  我不理她。她有点生气了,“那你说,今天下午扑到他胳肢窝里去干什么?始乱终弃。”
  我简直不敢相信那四个字从郑滢嘴里讲出来,又好气又好笑,“不是我扑的,是他先来抱我的……”
  “反正结果都一样。那我问你,他来抱你,你心里有没有那么一点特殊的感觉呢?”
  我答不出来。那一刹那,我突然明白,下午的拥抱并非出于爱情,所以我才会后悔,才会对杜政平恶声恶气。我知道他对我好,而我却没有办法去回报,所以只能赶他走。
  我沉默了。郑滢没有说错,我是个没良心的女人。杜政平真倒霉。
  “我要跟他讲清楚,我和他是不可能的。”我痛下决心。
  “哼,想得美。男女之间有些事情,一旦开始,就扳不回来了。”郑滢不失时机地张开乌鸦嘴。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把这件事情扳回来,否则,叫我以后怎么面对他呢?
  第二天,在图书馆门口碰到杜政平,他犹豫了一下,想来拉我的手。我闪到一边,把两只手都牢牢地插进牛仔裤口袋里。
  我们无言地一起上楼。我抢先几级,然后猛然转过身,这样,我可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不知是不是因为向来对自己个子比较矮这个事实很敏感,每当我需要说一些自己心里没底或者理亏的话,总是有意无意喜欢站得比对方高一点——起码和对方一样高。
  此刻,在高他两级的台阶上,我说:“我有话跟你讲。”
  我把事先想好的话一股脑儿背出来,大致无非是昨天发生的那一场是个误会,希望他不要放在心上云云。可是,说到一半,不知怎么,我结巴了,原先设计的台词也忘了个一干二净,开始胡说八道。
  杜政平的脸色严肃起来,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盯了好一会,抿抿嘴唇,看看我,把书包往肩上一搭,转身就走了。
  我着急了——我讲了这么多,他却一句话也没有,这算什么态度?
  以后一段时间,我和杜政平见了面谁也不理谁。刚开始的几天还好,后来就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别扭。
  直到某一个星期四的晚上,我在系里机房上一门实验课,九点半下课。通常,杜政平会很“凑巧”地在系里有什么事情要留到那么晚,然后带我回家。我们闹翻后,他就再也不“顺路”了。
  可是,那天晚上我真的有点怀念那些“凑巧”,因为从九点钟就开始下雨,一直到下课都还一点没有减小的趋势。
  我坐在电脑前,时不时看一眼窗外,心里盘算着就这样跑回去会淋到什么程度。
  突然,我发现有人站在我身后,转过头一看,是杜政平。
  他两手插在裤兜里握成拳头,朝我咧开嘴笑笑,眼睛却盯着日光灯,“我正好路过,顺便问问你要不要搭车。”又立刻补上一句声明,“不要算了,反正我是顺路。”
  回想起来,我应该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有点喜欢杜政平的吧?因为,那个时候的他的确很可爱。
  那天搭他的车回家,他问我:“你真的只当我是普通朋友?”
  我说:“嗯。”
  他点点头,“知道了。”过了一会儿,突然又说:“我等你。”
  “你不要等。”
  “你要不要是你的事,我等不等是我的事。”
  我转过头去看他,他也正看着我。他,在等我;我,我又在等什么呢?
  八月中旬,我收到张其馨发来的一封电子邮件。里面谈了一些回国探亲的经历,最后一行是:“还有,一直想告诉你,我和程明浩在谈恋爱。”
  岂有此理!我敢担保她是从程明浩那里知道我去过旧金山,才觉得非告诉我不可了。居然还跟我用“一直想告诉你”!
  我想都没想就立刻给她拨电话,“你舍得告诉我了?”
  她沉默了一会,说:“我本来想早点告诉你的。”
  二非洲紫罗兰(5)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又是半天的沉默,她终于说:“对不起。”
  那句“对不起”把我的眼泪逼了出来。
  那一刹那,我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问题:张其馨倒是并不回避自己“夺人所爱”,可是,她究竟“爱”不“爱”?
  “你告诉我,为什么要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
  她没有回答。我又问了一遍。
  她还是没有回答,我的眼泪已经把话筒打湿。我又问她第三遍,说出的每一个字像针一样扎着我的心。我相信,在电话那头,她也不会好受。
  张其馨还是没有回答,她挂上了电话。可是,半分钟后,她又打过来,只说了一句话:“关璐,还是对不起。”
  我抱着话筒流眼泪,心里是说不出的疲倦。明明早已铸成的事实,我为什么还要不甘心?还要去自讨没趣?我试图要伤害张其馨,结果只是更严重地伤害了自己;她有程明浩对她好,我没有。
  应该放手了。
  一九九八年平安夜,我和杜政平参加完一个聚会回来,一人一罐啤酒坐在公寓楼门前的台阶上看星星。远处树上彩色灯泡扎成的大蝴蝶结在森然清冷的夜色里灿烂夺目。那时候,郑滢早已去了加州,杜政平成了我在学校里最亲近的人。
  “这里的星星特别亮。”我说。
  “大概是地势高,空气污染比较少的关系吧。”
  “它们看上去那么近,其实却老远老远,”我有点感伤,“我们来唱歌吧。”
  我起了个头,我们一起唱《且行且珍惜》:
  ……
  迎着风向前行我们已经一起走到这里
  偶尔想起过去点点滴滴如春风化作雨润湿眼底
  憎相会爱别离人生怎可能尽如人意
  缘字终难猜透才进心里却已然离去
  ……
  杜政平的声音很好听,我们合唱得天衣无缝。
  一首歌唱完,他把手放在我的手上,我想把手抽出来,他压得很紧。
  “关璐,我还是喜欢你,”他一本正经地盯着我,“怎么办?”
  那一刻,我被他感动了。我把头轻轻靠在他肩膀上:我好像也没有什么理由不喜欢他啊。他转过头来吻我。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点和十二点之间的某个时刻,我和杜政平开始谈恋爱。我想,他是个好人,我要努力地去爱他。
  后来,我才明白,真爱一个人是不需要“努力”的。在付出爱情的那一刻,便已是“覆水难收”。
  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开始得相当愉快,计算机系给了我奖学金,开学没几天,又收到郑滢从旧金山寄来的礼物——一瓶香奈儿五号香水,那是我拥有的第一瓶香水。很久以前,我跟她说过有了钱要去买一瓶香奈尔五号,没想到她一直记得。
  我立刻打电话去问她是捡了钱包还是傍了大款。
  她格格笑着告诉我她联系到一家软件公司去实习,做软件测试,一小时二十美元,每周二十小时,算下来一个月扣税还能有接近一千四百块钱。
  “我觉得自己好有钱,”郑滢会豪爽地去花还没挣到手的钱,“对了,我们公司今年业务多,需要很多实习生。昨天我去报到,人家还问我有没有同学可以推荐,就做一个暑假也行。要不要帮你推荐?”
  “我到时候可能要修课。”
  “机会很不错啊。”她极力建议。
  我犹豫了一下,说:“我不想去旧金山。”
  “哇,出息不小,”郑滢叫起来,“人家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你够彻底,连井也一起怕!”
  “我就是不喜欢那个地方。”
  “随便你,随便你。”郑滢无可奈何。
  杜政平今年的生日,我送给他一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暗纹的领带。那是我在一家男装专卖店橱窗里看见的,模特儿身上穿的浅淡银灰色衬衫配那条领带,简直无懈可击。他高兴得像个孩子。
  放春假时,我们去纽约玩。在洛克菲勒中心楼下的一家礼品店,杜政平给我买了一个“情绪戒指”。说明书上说它会随人的情绪转变颜色:人高兴的时候,它变成橘黄色;难过的时候,它变成紫色;伤心的时候,它又会变成深灰色。我并不相信,但还是觉得很好玩。我把它套到左手中指上,紧了一些,换无名指,居然正正好好。可是,我想了想,还是把它套回中指。
  那天下午,我们去登帝国大厦。
  “帝国大厦现在也不算纽约最高的建筑了。”他有点不以为然,他想先去看金融区。
  “帝国大厦顶上被人称为‘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拉着他去。
  我们坐电梯到帝国大厦顶上,景色很美,风也非常大。我们拍了一些照片,就随着人流下来。纪念品商店的一角,有人拿着相机给走过的游客拍照,照片贴在楼下,喜欢的话可以买下来。
  二非洲紫罗兰(6)
  我没有什么准备就被杜政平拉着去拍了一张,觉得很不满意。到楼下一看,果然头发被风吹得很乱,表情也不自然,背包背在前胸,像只袋鼠。
  我说:“难看死了。”
  “我觉得不错啊。”杜政平倒是感觉良好,“唉,我们把这张照片买下来吧?”
  “什么?拍这么蹩脚还要十二块九毛九,不要不要!”我很坚决地否定了。就在这时,隔着喧嚷的人群,在另一面墙壁上的一张相片里,我看见了一双眼睛。
  那双眼睛,属于一个我认识的人。
  我以为自己已经把他忘记,其实,我并没有。
  在这个千里之外的陌生城市,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们竟然以这种方式重逢了。
  我定定地和相片里的程明浩对望,他的眼睛里有一点东西在闪烁,刚开始,我分辨不出那是什么,但它却像闪电一样刺痛我的眼睛,也毫不含糊地刺痛我的心。
  突然,我醒悟过来,他眼睛里面闪烁着一种忧伤。电光火石间,我的脑子像被人狠狠踩了一脚,留下一个清晰的印记:我并不知道他眼底的忧伤从何而来,却莫名其妙地觉得,它好像和我有关。
  怎么会和我有关呢?我终于回过神来,焦急地环顾四周,他应该就在这附近,我要找到他。我要他告诉我那点和我有关的忧伤是什么。既然和我有关,那么,我就有权利知道。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人,是不是都会坦诚一点?
  “你在看什么?”杜政平拍拍我的肩膀,“不想买的话就走吧。”
  我猛地回过头,“我们把它买下来!”
  “你刚才不是还说……”他目瞪口呆。
  “我说买就买嘛!”我不耐烦地推他,“快点啊!”
  他或许觉得我喜怒无常,但当时我心里惟一的念头就是不要程明浩看见我和杜政平的合影,一定不要。我懊悔拍那张照片。
  一路上我都在左顾右盼,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高高的身影。他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杜政平问我:“你怎么了?”问了好几次。
  我只是摇头。我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可就是不愿理他。刚才程明浩眼睛里面的忧伤,像两根钉子一样牢牢地扎进我的心里,让我的心很痛。他到哪里去了呢?
  我不要他忧伤。即使早就明白他并不爱我,我也不要他忧伤。
  我们在三十二街一家中国餐馆吃饭。结完账,老板送来两块签语饼干。杜政平打起精神,拿起一块,笑着说,“我最喜欢拆签语饼干了。”
  他打开那块饼干,里面居然空空如也——没有“签”。
  “怎么搞的?扫兴!”他有点沮丧,“看看你的吧。”
  他拆开我面前那块,拿出纸条看了看,很高兴地把它递给我,“写得很准呢。”
  我拿过那张纸条,上面写的是:“你爱的人,正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你。”
  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
  我从没相信过签语饼干,觉得它们都是讲一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话来讨人高兴。可是,这块饼干里看似普通的吉利话,却是气势汹汹地在逼问我的心事,非逼到我缴械投降。我爱的人,正在不远的地方看着我,那个人,究竟是谁?他,又在哪里?
  我看看手上的情绪戒指,吓了一跳,它果然变成了灰色——我在伤心!
  等我把那张纸条细细叠好,放进上衣口袋,我已经明白了,“签”上所指的那个人,是程明浩。为什么?因为,我希望他是程明浩。自己的心,比上苍、比什么情绪戒指更有说服力。
  他也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我们或许隔了一条街,或许已经擦肩走过,或许曾在同样的地方投过目光、留过脚印。
  以后几天,无论去哪里,我都会不由自主地往人海里寻找,可是,没有找到。纽约,毕竟是个很大很大的城市。任何人掉到里面,都是石沉大海。我和程明浩,好像离得很近,又仿佛隔着天涯海角。
  在回程的飞机上,我一觉醒来,发现杜政平靠在我肩膀上睡着了,神态单纯而平静。我很难过:他那么信任我,我却要变心了。可是,也不能说我变心,从一开始,我爱的就是程明浩,我的心,没有变过。无论如何,已经欠他很多,我不能再欠下去,否则,一定还不起。虽然程明浩并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杜政平。
  飞机飞到新墨西哥上空,我把杜政平摇醒,对他说:“对不起,我们分手吧。”
  等杜政平终于弄明白我不是开玩笑,脸色发白,“我什么地方做得不好吗?”
  “没有,你很好,真的很好。”我不得不承认,杜政平在很多地方无可挑剔,“是我不好。”
  他转过头去看机窗外暗沉沉的天空,过了好一会儿,又问我:“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他的嗓音有点颤抖。
  二非洲紫罗兰(7)
  我无言以对。
  “他是谁?”杜政平不停地把座椅扶手上的烟灰缸打开又合上。
  我不回答,他又问一遍,然后苦笑着说:“就算输,你也该让我知道输在谁手里。”
  我横下心,老老实实地告诉他,“程明浩。”
  “程明浩?”他的表情非常惊讶,“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们没有开始,”我心酸地说:“他不喜欢我,他喜欢另外一个女孩子。所以,请你不要为难他,因为他不知道。”
  我把情绪戒指取下来,还给他。
  “两块九毛九的东西你也要还?”
  “还是还给你比较好一点。”我坚持。他默默地接过戒指,放进上衣口袋,轻轻地说:“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我的眼泪流下来。我不值得他这么对我。
  那天晚上,我给郑滢打电话,告诉她我希望夏天能到她的公司做实习生。
  “你不是死活不肯来的吗?”她觉得很奇怪。
  “我想通了啊。”我尽量轻松地说。
  “你和杜政平吵架了吗?”
  “我和他分手了。”
  “为了程明浩吗?”郑滢最可爱也是最可怕的地方就是说话永远直截了当、一语中的。
  我不说话。
  “明白了。”郑滢沉吟一下,“明天把简历寄给我。”
  郑滢的公司的确一副求才若渴的样子,过了一天就有一位软件开发部门的主管给我打来电话,我们谈了一个小时,当场拍板,夏季去他们公司实习三个月,每小时二十五美元。
  挂上电话,我拿出计算器,把一小时二十五块钱乘以八再乘以二十再乘以三,居然有一万多美元,不由飘飘然起来。我觉得自己已经跨出了实现“美国梦”的第一步。
  我告诉郑滢今年夏天会去旧金山和她作伴,“我都不敢相信自己有本事挣这么多钱,而且,还能见识世界五百强的公司。”
  郑滢笑起来,“还有,见识世界五百强的男人。记得带点漂亮衣服来,我们公司里帅哥不少,值得认真勾引。”郑滢最近春风得意,因为她找到了新男朋友,是她那个测试部门里的同事,目前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细说从头,还是高我们七、八级的大学校友,在美国兜了一圈,最后在旧金山落脚,基本属于郑滢中意的那种“百分之百纯种中国男人,有绿卡,有一定经济基础,吃过一些苦,然后奋斗出一番事业”的类型。
  “他应该已经快三十岁了吧,难道还没结婚?”我和郑滢对男人的看法有许多差异,但有一点共识,那就是“真正的优秀男人是刚出炉的羊角面包,你闻着香人家也闻着香,大家一起哄上去,不等冷下来就会被统统抢光;摆到超市里让你笃悠悠拣,问都不用问,全是隔夜的”,本着这个逻辑,我提出了合理的质疑。
  “唉,章晓刚还就是没有结婚,”郑滢好像正等着我这一问,声音里的得意洋洋透过电话线一路漫过来。那个叫章晓刚的男人念书的时候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后来为了绿卡另嫁他人,弄得他心灰意冷,反倒发愤图强,领悟到事业比女人重要。不过,去年回国探亲,家里为他介绍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子,两个人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开始交往。郑滢见过那个女孩的照片,颇有陈玉莲风范。
  郑滢说:“这样才好,否则我会怀疑他是不是有同性恋倾向。”
  “那他不是‘脚踩两条船’吗?”
  “不错,可是我不怕,那条船在太平洋的那一边,他看也看不见,碰也碰不着,我这条船可是实实在在就停在旧金山湾里,”原来,她并不认为“陈玉莲”和她属于一个重量级,“男人谈起恋爱来是很实际的,他们喜欢‘看得见、摸得着’,最好呢,色香味俱全,才不会像某些女人一样隔了八千里路云和月去喜欢一个人,而人家说不定还根本不稀罕。”最后一句话,与其说是在评论男人,不如说是拐了一个弯在骂我。
  “这不是对国内那个女孩子很不公平?”我被郑滢讽刺了两句,心里很不服气。
  郑滢很爽快,“谁的女朋友谁负责摆平。”我觉得她照这样修炼下去,恐怕可以成精了。
  和杜政平分手后,我总是刻意避开他,直到有一天,快递公司把他的一封特快扔在我的门口,信发自纽约一家大型投资银行。我硬起头皮给他送过去。
  杜政平打开门,看见是我,愣了一下。
  我把信递给他,“你的,他们把它放在我的门口了。好像蛮要紧的。”
  他看了看,对我笑笑,“谢谢你了。是很要紧,这里面有两千五百块钱的支票。”原来,今年夏天他会去纽约曼哈顿那家投资银行的IT部门实习。
  “恭喜你了。”我知道杜政平喜欢纽约,他曾经对我说过,纽约是一个“可以全面锻炼人的地方”。
  二非洲紫罗兰(8)
  “谢谢。”
  我说了一声“再见”转身要走,他叫住我,“关璐。”
  我回过头,他轻轻地说:“谢谢你送给我的领带,上次戴着它去面试,果然运气不错。”
  我垂下眼睛,“是你自己条件好,戴哪条领带都一样的。”
  三个星期以后,我又一次来到旧金山上空。这个地方,我曾经以为再也不会来,却还是来了。我望着碧海青天之间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一阵惘然袭上心头:这一次,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跑来?我告诉导师和同学是为了那个实习机会,但自己清楚,其实并不止于此。这一点,我没说,杜政平和郑滢也心知肚明,然而,应该知道的人,却根本不知道。或许,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蓝天的这一边,并没有人在守候我。
  郑滢和章晓刚来机场接我,章晓刚一表人才,和郑滢很般配。郑滢果然挑了一只香喷喷、新出炉的羊角面包。
  晚上,我和郑滢挤一张床。差不多五月底了,旧金山的晚上还是凉气逼人,要把被子捂得严严实实。远处青灰色的山影里嵌着点点灯光,窗帘外的街灯隔着树叶透出淡青色的光芒,冷飕飕的。旧金山,是个冷飕飕的地方。
  “你觉得他怎么样?”郑滢问我。与其说是在问我,不如说是在邀请我夸夸她的男朋友。
  “不错,可以打九十分。”
  “那剩下的十分呢?”都打了九十分,居然还不满足。贪心。
  “陈玉莲啊。”
  “那算什么?我问清楚了,那个女人是他爸爸一个老朋友的女儿,家教严格得要命,所以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谈的是柏拉图式的恋爱。也就是因为这层面子,他才一直要等个合适的机会去跟她说分手的事情。”
  “你这么说,是不是你们……已经……?”我忍不住八卦地问。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他好像比较保守。其实,还是这样的男人好,懂得负责任。”我看得出,郑滢很在乎那个人。
  那个周末,郑滢干了一件极其愚蠢的事情:她大概时装剧看多了,异想天开为我和张其馨安排了一次“不期而遇”。
  郑滢以狗屎电视剧的情节为蓝本,先跟我说好星期六下午她、我、章晓刚一同去逛街,我说“你和男朋友逛街,我当什么灯泡”,她说“你又不是不认识他”;好,然后,她再去找张其馨,同样的邀请。她的完美计划是我们三个人一碰面,我和张其馨便会言归于好。我后来问她何以如此无聊,她理直气壮,“我觉得你们不值得为一个男人翻脸,”口气像电视剧里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说“大丈夫怎能为区区一个女子伤了兄弟和气”?
  她大概还不明白,男人未必会为一个女人伤兄弟和气,女人却一定会为一个男人反目成仇。
  星期六下午,我和郑滢在联合广场附近一家Starbucks等其实不会出现的章晓刚。那是我第一次去Starbucks,对着柜台上名目繁多、叫都叫不全的咖啡种类为难了半天,随便要了一杯薄荷摩卡。后来,我曾经很迷Starbucks,一样一样地把它所有的咖啡都尝过来,居然发现还是薄荷摩卡最好喝。
  英雄所见略同。张其馨显然也觉得跟郑滢和章晓刚逛街有“当灯泡”之嫌,她很聪明地不让自己当灯泡——她把程明浩带来了。
  我看着他们两个人推开玻璃门走进来,一口滚烫的咖啡险些喷出来,立刻转身推推郑滢,“怎么搞的?”
  郑滢也呆了,“不关我的事,我、我、我可真的没叫她带男人来噢,不相信你问她自己,你问她自己。”
  我们四个人在一张桌子前坐下,我和他们打个招呼,就只顾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喝咖啡,郑滢随机应变的能力很强,叽里呱啦地和他们聊起天来。
  桌子底下,我看见张其馨穿了双坡跟凉鞋,心里加倍恨郑滢——她至少至少可以积点德,提醒我换一双跟稍微高一点的鞋子吧?这一下可好,张其馨绝对在标准身高以上,我呢,缩在平底鞋里像只小松鼠。
  今天程明浩脚上穿了一双运动鞋,看不见他的脚,我很失望,脑子里突然想:他那双旧凉鞋还在吗?
  两年前,我第一次见他,他穿那双凉鞋的时候,还没有和张其馨恋爱。那个时候,我还有机会;现在,他不再穿那双凉鞋,我也不再有机会。
  我莫名其妙地思念起他那双塑胶旧凉鞋。
  十几分钟后,等我终于抬起头、微笑着看向程明浩,他也正在看我,眼光很平和,像一池水,清澈见底,却波澜不兴。
  咖啡喝到一半,我突兀地问:“你们去过纽约吗?”
  那个问题和他们的话题毫不相关,三个人都转过头来看我。郑滢带着点莫名其妙的表情说“没去过”,张其馨摇摇头,最后,我听见程明浩的声音,“我去过。去年底,跟导师去开一个会。”
  二非洲紫罗兰(9)
  我感觉到他的眼神凝在我的脸上,却又低下头,不敢看他。
  我并没想那么问的,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问。我明明见过他,为什么还要问他去没去过呢?是为了印证那不是在做梦吗?印证了,又怎么样呢?
  大概没有人会相信,我是为了那么一次相遇和杜政平分手。
  我们东一句、西一搭地聊了一会,开始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逛——张其馨和程明浩走在前面,我和郑滢走在后面。
  看上去,程明浩对其馨很不错——她的饮料喝完了,他顺手接过罐子扔进垃圾桶,这种默契,并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有的。相比之下,我和郑滢成了两只亮晃晃的大灯泡。
  我觉得这种场面好难堪,只是想快点回去灌下一大杯冰水,让灯泡冷却下来。
  然而,临分手,更难堪的场面出现了,张其馨一不当心,右脚上那只坡跟凉鞋骨碌碌沿着下坡路滚下去几丈远。
  我们四个人的眼光齐刷刷地投向那只凉鞋。张其馨“唉呀”叫了一声,呆呆地站在那里,光着的右脚半踮在地上。
  那一刻,我竟然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恨不得马上开一辆车过来把那只鞋碾个粉碎。
  可是,下一秒钟,幸灾乐祸就烟消云散。因为,程明浩一声不响地走过去,捡起那只鞋,再走回来,弯下腰,蹲下身,默默地把鞋子放在张其馨的面前。
  他抬起头,脸上一副温和而恳切的表情。他的神情像刀子一样刮着我的心。他个头那么高,却蹲在地上,为一个女人捡凉鞋。在她的面前,他这么轻易地低头了。
  一个小时后,我和郑滢坐地铁回家,车子开动,把车站上所有的光影轰隆隆地甩到后面。我拉着扶手,车门上的玻璃反射出一张伤心的脸。
  已经证实过很多遍的事实,竟然还能让我伤心,难怪小时候妈妈就说我这个人“屡教不改”。
  伤心过后,只是觉得不值得。千里迢迢回到旧金山来看这么一幕,根本是和自己过不去。
  郑滢拉住我的手,“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成心的。”
  我摇摇头,“不值得。”
  郑滢难得糊涂之后,聪明劲回来了,“其实,这样也好,早一点明白,心里也早一点放下,你说对不对?”
  郑滢好像是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和我抵足而眠,“安慰”了我整整一个晚上,终于累了,卷着被子睡过去。我却睡意全无,眼前一遍遍浮现出下午程明浩把凉鞋放在张其馨面前请她穿上的神情,那个神情像鞭子一样抽着我的心。
  不值得,真的不值得。
  几个小时后,我用力推熟睡的郑滢,“醒醒,醒醒,我要去跑步,你去不去?”
  “嗯?”她迷迷糊糊。
  “我已经下定决心了,彻底把他忘记!是不是很值得庆祝?所以,今天我要去跑步,然后吃早饭,然后去公司加班。”
  郑滢睁开一只眼睛,瞄了瞄闹钟上的时间和日期,立刻又闭上,“现在是星期天早上六点二十分,你哪根筋搭错了?”
  我继续摇她,“听我说呀,从今天开始,我要重新做人,天天吃早饭,好好锻炼身体,好好工作!你支不支持?”
  “嗯……好……支……支……去吧……去吧……”郑滢敷衍着,又立刻接着梦周公。
  我不再理她,自己去跑步,吃早饭,去公司加班。我决定忘记他。
  那个星期五晚上,郑滢照例很晚回来,我已经睡得迷迷糊糊,没有注意到什么。第二天,轮到我做饭,我买回两个蹄髈用冰糖红烧一大锅,准备和郑滢一人一个——必要的话牺牲半个给她。但她赖在床上,用被子蒙着头,我怎么拉也不肯起来,说她不想吃。我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她说没有;我又问她是不是在减肥,她也说不是。
  这个肉食动物读书时常常一顿饭吃两块大排一个鸡腿还要买一份红烧肉和我分,哪一天郑滢小姐没有生病也不减肥,却对着香喷喷的红烧蹄膀不感兴趣,绝对是发生了天大的事。
  我用力把她的脑袋从枕头里拔起来,竟发现她满脸泪痕,眼睛又红又肿。她和章晓刚分手了。
  “为什么?”我明明记得前不久,她告诉我章晓刚终于和“陈玉莲”分手,为此还被家里骂成“忘本的东西”。当时,她一脸幸福,“其实我一直有点心虚,不过现在都明白了,他最最爱我。”
  “不要问我!”郑滢又把自己扎进枕头里,再也不肯说。
  郑滢在床上足足赖了三天,连星期一都请了病假没去上班。我下班回来,看看冰箱,好像她也只喝了点牛奶。
  我软硬兼施逼郑滢起来吃晚饭,她眼泪汪汪应付了一下,吃了几口又说没胃口,回去接着睡觉。不好,她肯定已经饿过了头,这样下去弄不好只怕会出生命危险。我很担心。
  二非洲紫罗兰(10)
  睡到半夜,迷迷糊糊中,我听见外间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张开眼睛,郑滢已经不在她床上。我走出去,看见她光着脚站在厨房地板上,埋头在冰箱里找什么东西。
  我咳嗽一声,她回过头来,脸上交织着委屈、尴尬和不好意思,“关璐,你怎么真的就把两个蹄髈都给吃光了呢?”
  这个人没事了。那一刻,我又想捶她两拳,又想扑上去拥抱她。
  郑滢把剩菜风卷残云,不过瘾,再开一包火腿,大嚼一番,叹了口气,“爱情真他妈的是个王八蛋。”
  她告诉我和男朋友分手的真正理由,“上个星期五,我们做完之后,我看他好像有点不开心,就帮他捶背,结果你猜他怎么样?他竟然问我,以前跟别人做完了是不是也这样?”
  “真恶心!”我叫起来。
  “更加恶心的还在后头,我问他究竟什么意思,结果他吞吞吐吐地说,想来想去,觉得我不是处女,而他是处男,好像有点不公平。”
  “他现在也不是处男了呀!”
  “所以啊,他看我的眼光倒好像我占了他天大的便宜。你说气不气人,他和女朋友分手后,我们第一次上床,我就告诉他我不是处女,他当时说不要紧,因为他爱我,结果我相信了他,现在呢,他又反悔了!”
  “后来你怎么说?”我知道郑滢最讨厌斤斤计较的男人。
  “后来我们吵起来,最后我跟他说:‘要说不公平,我也有同感,你比我以前的男朋友差了十万八千里,’气得他翻白眼。然后我们就完了。”
  看来的确是彻底完了。批评一个男人的性能力,比批评他的工作能力厉害一百倍,绝对让他恨之入骨。
  我知道郑滢心情不好,但还是忍不住被她的黑色幽默逗得笑起来,“你这样一讲,搞不好从此他的心灵蒙上一层阴影,不敢碰女人了呢。”
  “不关我的事。你知道我最恨什么?我最恨他明明口口声声地说爱我,后来又反悔,抓着什么公平不公平来做文章。不错,我知道男人多多少少都有点处女情结,老实说,我第一次和他上床的时候自己也很后悔为什么不是处女。可是,后悔又怎么样?我再后悔也回不去了,他明知道我回不去了,为什么还要来为难我?从前的事情,就算我错了,他要是真的爱我,就必须原谅我,一定要原谅我……他既然不肯原谅我,我有什么办法,只能和他分手,总不见得等他来甩我,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郑滢一口气说下来,眼泪汪汪地又要洪水泛滥,我马上再打开一包火腿放到她面前。
  “有时候我想,男人大概认为‘我爱你’像超市里十块九毛九一打的玫瑰花,好随便送人的。”郑滢苦笑一下,悠悠地说。
  “不要这么悲观,你只是运气不大好。”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可能是我期望值太高了,可是我总觉得一个男人要是真的爱我,就该懂得怎么去对‘我爱你’三个字负责任,否则的话,还不如不说,我也不要听。”
  那天午夜,我发现,这个看似潇洒的女孩竟然有如此刚烈的爱情观——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第二天,郑滢照常上班,满脸笑容,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她性格中最令我佩服的一点就是拿得起、放得下,当时再怎么伤心,过后绝不回头。
  她关照我以后看见章晓刚不要露出什么脸色,我也做到了,只是有一次在走道上看见他和我们部门一个项目经理说话,他好像对我们部门提议的某个项目里程日期很有意见,在那里说“照这样,只留十个工作日要完成三十六个测试方案,对我们太不公平了”,为了强调,他把“太不公平了”一连讲了三遍,还配上手势,脸板得一本正经。我不由想他在床上对郑滢说“你不是处女而我是处男,不公平”的时候是不是也这么道貌岸然,差点笑出来,立刻转过身去装咳嗽。
  这个人果然很喜欢“公平”。其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喜欢公平,然而,有时候,追求了公平,便可能错失某些珍贵的东西。
  七月份,郑滢过二十三岁生日,她决定要开个派对好好庆祝一下,用她的话来说,“冲冲喜”。
  在草拟邀请名单的时候,她低眉顺眼地问我:“我请张其馨,你会不会介意?”
  “介意什么,是给你冲喜,你想请谁就请谁。”
  “可是,我如果请张其馨,就不好意思不请程明浩,对不对?”
  我笑起来,“请吧。我不是早就说过要忘记他了吗?放心,我保证不会眼泪汪汪借酒发疯。”
  “那就好,”她很高兴,“上次她过生日请我,我可送了她一套雅施兰黛呢,这次该她还礼。其馨挺要面子,我估计她起码应该会买一套倩碧什么的。再说,她和程明浩一起来,也不会轮到她自己掏腰包。”
  二非洲紫罗兰(11)
  “可是程明浩也不过是个学生啊。”
  “还说你忘记了,一转眼又心疼人家的钱包。女人心疼男人的钱包,等于心疼那个男人。想开点,他的钱包再鼓,也轮不到你去掏。”这个人精。
  “神经病,”我白她一眼,“你希望我送你什么?”
  她居然顺着杆子往上爬,“嗯,一小时挣二十五块钱的人,我的期望值就比较高一点了。迪奥怎么样?”
  “你狮子大开口啊?”
  “心疼自己的钱,就快点去交个男朋友。知道什么时候最能体现男人的价值吗?”她眯起眼睛,开始绘声绘色,“就是当你大包小包买了一堆东西,他搂着你的肩膀,微微一笑,问你‘要不要再逛逛’,你摇摇头说‘不要了’,然后他脸不变色心不跳地掏出信用卡,用非常帅的姿势签名的时候。什么叫潇洒?那才叫潇洒。”
  “你是说男人当冲头被人家宰的时候潇洒?”我忍不住觉得好笑。
  “无聊,不跟你烦了,我去给张其馨打电话。”
  几分钟后,她回到我的面前,表情复杂,“关璐,张其馨说她会来,但程明浩不会来了。”
  “为什么?”
  “张其馨告诉我,她和程明浩已经分手了,可是呢,她说会带另外一个人来参加我的生日派对,你说是为什么?”
  “怎么会这样……”我眼前又浮现起程明浩捡起凉鞋、弯下腰放在张其馨面前的情景,脱口而出,“这不是对程明浩很不公平吗?”她怎么会舍得跟他分手呢?
  “拜托拜托,你说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提这两个字,我现在听见‘公平’就打恶心,”郑滢回过神来,“唉,这不是正好吗?我是说,你要还喜欢程明浩,就应该把握这个机会把他给捞回来。男人啊,有两个时候最脆弱了,生病的时候和失恋的时候。现在简直是天赐良机,唉,最好他再生一场病,不要大病,感冒就可以,你就去照顾他,嘘寒问暖,楚楚可怜地看着他,再往手上贴块邦迪装成是帮他炖鸡汤的时候弄伤的,应该就差不多了。这样一来,他应该会很感动,突然发现以前错过了如何的一个好女孩,然后他大概会抓住你的手贴在他的脸颊上,这个时候,记住了,你要矜持,一定要矜持,要红着脸、犹豫一下,把手抽回来,这是关键,否则就跌身价了……”郑滢开始温习电视剧的标准情节,自说自话,眉飞色舞,而我心里盘旋的却只有一个念头:程明浩一定很难过。
  我不要他难过。自己爱的人不爱自己而带来的那种难过是刻骨铭心的,我经历过,所以不想他也经历。而且,他越难过,就说明他越在乎张其馨,为了这一点,我也不希望他难过。
  但是,我不相信他会不难过,所以,我跟着一起难过。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忘记他。但是,显然,他依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左右我的喜怒哀乐。
  郑滢的生日派对在星期六晚上举行,为了不辜负她的“高标准、严要求”,我去买了一个迪奥的礼盒。回来的路上经过一家书店,我被橱窗里一本书的封面吸引住了。那是一本有关园艺的书,厚厚大大的,封面上画着一种漂亮而眼熟的花——非洲紫罗兰。
  据说,那是一种可以开很久的花。去年夏天,我曾经买过一盆送给程明浩。
  开得再久,到现在恐怕也会谢了吧。
  我走进去,拿起那本书。书很重,我抱着它坐在脚凳上开始翻,里面有一章写非洲紫罗兰,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下来。
  本来毫无意义的信息,却因为和他沾了一点点边,每一个字都变得温暖、亲切,如同故人。
  读到最后一段,突然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抬起头,正撞上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对着我微笑。
  我惊讶自己能看一本花花草草的书看到入迷,以至于有人搬了张脚凳坐在身边都没有察觉。
  而更让我惊讶的是,那个人就是非洲紫罗兰的现任主人——程明浩。他微笑着对我说“你好”。
  我立刻合上书,挤出一个笑容,回了一句“你好”,再也想不出别的话来说。
  他看上去稍微瘦了一点,脸色有点苍白,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不对劲,与我想像中满眼血丝、头发蓬松、胡子拉碴、黄绿着脸到处找晦气的失恋男生全然不同。他的脸色还是很沉静,眼神依然清澈见底,唇边挂着温煦的微笑。
  “最近还好吗?”他问我。
  “嗯,”我点点头,“你怎么也在这儿?”
  “我来看书,有一本参考书太贵,我不想买,就跑来看。你呢?”
  “我……我也是来看书,”我指指手里的书,一边用右手遮掉封面上的非洲紫罗兰,只露出标题。
  “你喜欢花草吗?”
  “我喜欢漂亮图片。小时候我妈不许我买连环画,我就跑到书店里看,一个下午能看掉好几本,看完了觉得特别高兴,因为不用花钱。后来她知道了,给我钱叫我去买,我都没买。”
  二非洲紫罗兰(12)
  “我也是。我曾经在书店里看掉一整本《基度山伯爵》,连续看了好多个星期天,”他笑着说,“可惜那个书店里没有地方坐,站得脚都发麻。对了,你妈给你的钱,你没买连环画,干什么了呢?”
  “你猜不到的,我买了一支润唇膏。其实当时我很想买一支口红,因为我妈从来不许我碰她的,说小孩子涂口红会学坏,我觉得她就是小气,所以就偷偷把零用钱存起来自己去买,结果跑到商店里又心虚起来,不敢问人家,挑价钱便宜的随便买了一支,结果打开一看,什么颜色也没有。我很难过,觉得被他们骗了。”
  “后来呢?”
  “后来我把润唇膏旋出来,旋得太多,又太用力,整支就那么断掉了。当时我虽然觉得买了‘次品’,还是心疼得要命,又不敢告诉别人。所以一直到现在,我用润唇膏都非常小心。”
  我们一起笑起来。说来奇怪,这段尘封的、有点丢脸的回忆,我从来没有和人家说过,却对他说了,而且并不觉得不好意思。
  “你的书看完了吗?”我问他。
  “没有,我下个周末再来看。”
  我们一起坐地铁。车厢里人很多,好不容易有个位子空出来,他让我坐下,很自然地用身体为我挡住人潮。过了几站,我抬起头来看站牌,他对我微微一笑,说“还有两站”。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好像已经认识了他很久。那是一种很好的感觉。
  到站了,我对他说了句“再见”,走出车厢,再回头,车子已经轰隆隆开走。我有点后悔——刚才说“再见”的时候忘记对他微笑一下。我知道自己笑的时候比不笑的时候要好看一些。
  晚上给郑滢庆祝生日,来了很多同事,我第一次发现她在公司里人缘那么好。当然,章晓刚没有来。
  张其馨那个让我们挂念几天的谜正式解开:她的确新交了一个男朋友,叫林少阳,在一家很有名的软件公司当工程师。
  她把林少阳介绍给我们认识,我和郑滢不由暗暗交换了一个眼神,并非因为那个男人的名字和我们猴年马月时崇拜得发昏的林瑞阳只差一个字,而是因为他实实在在很有几分像田振峰。
  仔细地看,林少阳的长相和田振峰还是有很大的差别,让我们一下子把两个人联系在一起的,是他的眼睛。他和田振峰一样,有一双会笑的眼睛。
  六年前,我和张其馨在学校篮球场边把球扔回给那个男生,他说“谢谢”时脸上的神采和眼睛里的笑意差点把她当场电昏。过了这么久,看来张其馨的电阻并没有增长多少。
  我可以肯定,张其馨是为了这么一双会笑的眼睛离开程明浩的。
  在派对上,他们是一对相当醒目的情侣:林少阳殷勤小心地照顾张其馨,张其馨跟郑滢说了一会儿话,就坐到林少阳身边,一脸温柔,偶尔凑过去和他咬咬耳朵,两个人都一脸甜蜜。
  张其馨送的生日礼物竟然真的是一套倩碧化妆品。她笑着对郑滢说:“我也不知道该买哪一种好,林少阳说这个牌子不错,就买了下来,希望你喜欢。”
  派对结束告别时,张其馨看着我,好像想说些什么,却又没说,只是笑了笑,我也回了一个微笑。我有点伤感地发现,从前那么好的朋友,现在落得无话可说。
  大概没有什么比爱上、或者说爱过同一个男人能更加彻底地摧毁女人之间的友谊。我和张其馨曾经两次一起爱上同一个男人,过了初一过不了十五。
  客人走光,郑滢忙着拆生日礼物,突然抬起头来问我:“你说那个姓林的像个好东西吗?还是我有偏见?”
  我从洗碗槽的一堆盘子里抬起身,摇摇头,“我不知道。”
  郑滢微微皱起眉头,“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就是有什么地方不对。”
  我笑她,“别忘了你手里还拿着人家送的礼物呢。他可是神机妙算,知道你想要什么就送什么。”
  “就是这个不对!”郑滢一拍大腿,“这些方面太精通的男人,肯定不会是好东西。”
  “那可未必,我们公司里几个男同事可会打扮呢,那么几根头发,天天用发胶弄得亮光光、香喷喷、根根竖起才来上班,他们对女朋友可是忠心耿耿的。”
  “不,这个问题的关键不是喜欢不喜欢打扮,而是帮谁打扮。男人自己喜欢打扮不要紧,可要是一个男人那么会买女人的东西,肯定没什么好事情。”郑滢煞有介事,“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还有啊,你有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睛很花,就像田振峰一样。”
  我问郑滢:“她有没有跟你说为什么跟程明浩分手?”
  “说了,”郑滢朝天翻了个白眼,“说得玄玄乎乎,就跟你甩杜政平时候说的那套废话差不多,我听了两句就知道是谁没良心。你们这些女人,自己狼心狗肺,还要编出那么一通话来掩耳盗铃,越描越黑。”她摇摇头,一脸痛心疾首。
  二非洲紫罗兰(13)
  那个星期六下午,我犹豫好久还是又去了那家书店,差不多等了半个下午,把那本园艺书从兰花一直看到茶玫瑰,程明浩并没有出现。走出书店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特大号傻瓜,还是美国的特大号。
  回到家,郑滢也在看书,失恋以来,她学会用看书来打发周末的时间,只不过,她看的书门类特别,不是《恋爱心理》就是《寻找心灵的彼岸》,再不就是什么《女子爱情兵法》,有一次,我甚至发现她在看《男人必读》,因为她觉得有必要知己知彼。如果以一本书三个学分计算,那个夏天,她突击了一个谈情说爱的硕士学位。
  郑滢的一个优点是有了好东西从不吝于分享。那天,她兴奋地指着手里的书说:“关璐,你听,这首诗写得多好,‘君看寒光耀目流星没,绝胜沉沉天际苦勾留,’”然后得意洋洋地拿惟一的听众做案例分析,“你对程明浩的感情像是流星,而杜政平呢,就是‘沉沉天际苦勾留’,是不是很贴切?”
  “杜政平没有可怜到那个程度吧?”我抗议。
  “打个比方嘛。所谓爱情也许本来就像流星,飞过的时候光彩夺目,可是不会再回来,只让你看一次,过期作废,没劲死了。”
  她的话勾起我的伤感,我说,“我宁可希望它像哈雷彗星,这一次错过了,等过了一段时间,哪怕好久,又会回归,还是一样的亮。”
  “帮帮忙,这不是吊人胃口吗?”
  “这样至少人心里还有希望啊。”
  那场谈话的结论是,郑滢正式把我归入了书里描述的那一类“对感情期望高而缺乏防卫性的人”,她语重心长地说:“你这样的人容易受伤害。”我完全同意,却无能为力。
  过了几天,下班以后,我坐地铁回家,竟然在车站里碰到了程明浩,他远远地看着我微笑,然后穿过人群向我走来。
  “你怎么在这里?”
  “我……路过。”我等着他说从哪里来,或者到哪里去路过,可是,他什么也没说,脸上有点红。
  我的脸也“刷”地跟着红了起来,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他,会是故意在这里等我的吗?两个星期之前,我们坐地铁经过这里,我的确告诉过他,我的公司就在附近,我天天从这里搭车回家。
  我发现自己那颗“对感情期望高而缺乏防卫性”的心兵不厌诈,很没出息。
  车子往前飞驰,我们静默着,过了一站又一站。
  我心里很着急——好不容易有机会和他在一起,却什么话也不说,有点浪费。但是着急也没用,我还是想不出话说。
  终于他问我:“你什么时候实习结束?”
  “八月底。”
  我们开始聊我的实习、功课、对旧金山的印象,都是大路的话题。我问他:“你有没有想过转学计算机?现在这个专业那么热。”
  他说:“我还是比较喜欢自己的本行,还有,我希望能早一点拿到博士学位。”
  “可是拿了博士学位未必能找到好工作啊。”
  “是这样的,出国的时候,我外婆很开心,看见人就讲她的外孙要去美国念博士,因为她觉得念书能念到博士就是到顶了,还专门叮嘱我一拿到学位就马上拍一张‘戴方帽子’的照片给她寄回去,”他低下头,“我外婆年纪大了,身体又很不好,她跟我说过‘无论如何都要再坚持几年看到你读完书的那一天’。我不能让她失望。”
  “你很怕让别人失望吗?”
  “也不算,我只是很怕让对我寄希望的人失望,那样我会很难过,因为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对我寄予希望。”
  我看着他脸上清秀俊朗的线条,突然感到迷惑:他既然那么怕让对他寄希望的人失望,怎么就不怕让我失望了呢?
  他自己给了我希望,然后把它打得粉碎,还在这里说什么“怕人家失望”。
  我觉得胸口闷闷的,不再说话。我们又静默了。
  快到我下车的那一站,程明浩说了一声“对了”,掏出笔记本,撕下一张纸,写了他的电话号码递给我。
  “谢谢。”我在那张纸的下面写上我的电话号码,撕下来还给他。
  下车后,我把那半张纸叠好放进钱包夹层。刚才,我和程明浩分了一张纸,我不知道,在人生中,我们能够分享的东西,还能有什么。
  回到家没多久,郑滢叫我去听电话,捂着话筒激动不已,“男人,男人。”
  是程明浩。他说:“我只是试试看这个电话号码。”
  “你怕我写个假的给你吗?”我不由笑起来。
  “不是那个意思,”他有点尴尬,“刚才我忘记跟你说,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或者加班晚了需要人接,给我打电话好了。”
  “谢谢你。”
  二非洲紫罗兰(14)
  “真的,不用客气。”他恳切地说。
  “谢谢你。”我的脸颊贴着话筒开始发烫,却不知说什么好。
  放下电话,郑滢知道是程明浩打来的,一脸诧异,逼我把通话内容复述一遍,然后眉开眼笑,“小姐,恭喜你,他这样,是要追你啊!”
  “人家也没怎么样,就是说有事找他帮忙而已。”
  “正好啊,也不用等他生病了,以后你呢就天天在公司里留晚一点,抓他的差送你回家。他这样送上门来,两个星期之内绝对会有突破性进展。”
  “也许他只是客气而已。”嘴里这么说,我心里也希望郑滢说的是真的。
  “装傻。我在旧金山住了这么久,他怎么从来不打电话来叫我有事找他帮忙?你就照我说的去做,不会错。”
  “算了,抓差也要等的确需要,否则太做作了。”
  “你怎么这样,”郑滢恶狠狠地把锅里的青菜倒进碟子,“老实交待,你跑到旧金山来干什么?不要嘴硬,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机会,不好好把握,到时候,人家心凉了,你就后悔去吧你。”
  “他要是真喜欢我,就不会那么容易心凉。”
  “随便你,随便你,”郑滢无可奈何地摇摇头,“你们这两锅温吞水,你热的时候,他不热,等他热一点,你又凉下去了,兑在一起,天晓得什么时候烧得开。”
  又过了一个多星期,终于出现一个机会去顺理成章地抓程明浩的差。
  三雨鞋花盆
  我怀着一点偷窥的心情仔细端详起他睡着的脸——他醒着的时候,我多半没有勇气直视他的眼睛。他的脸被淡淡的灯光笼罩着,看上去很英俊,但却微微皱着眉头,好像在想什么事情。他在想什么呢?会不会是睡得不舒服——这辆车子不大,而他的腿那么长?或者是在梦里思考问题?要不,是想起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比如,张其馨?
  三雨鞋花盆(1)
  那天,我正在为公司准备一个演示。演示相当重要,主管已经暗示过,以后想回这家公司工作,这是个表现的好机会。所以,除了一系列早已做好的幻灯片,我还计划索性建个软件环境,放一系列真的数据去运行,以增强说服力。
  我照着安装文档一样一样把先行软件和补丁安装、调试好,把一套数据输入所有需要的部件,运行几次,修正几套数据,终于得到了预期的结果。我非常高兴,看看钟,七点二十分,我打算趁热打铁再输几套数据进去。
  一个小时后,即将大功告成之际,狗屎发生,而且臭不可闻——我的电脑不知是觉得超时工作受委屈还是居功自傲,反正,它突然黑屏,连个招呼都没打一下。
  我折腾了半个多小时,证实电脑确实死掉,连回光返照也不可能,惟一的办法是在部门的后备电脑上把所有的东西重新做一遍。
  我打开机房,从头做起。看着安装软件的蓝色状态条像蜗牛一样好半天才爬窄窄一小格,不由火冒三丈:这些东西,刚才都做过,凭什么要我重做一次?天知道这台机器会不会也发神经病?我咬咬牙,关上电脑——我困了,我要回家睡觉。
  我给程明浩打电话,请他送我回家。终于有机会抓他的差,我心里却一点也不高兴。
  半个小时后,我坐在他的车上。他问我:“怎么这么晚?”
  我无精打采地告诉他是为了准备一个演示。
  “很重要吗?”
  “嗯。做得好,说不定将来就有机会回来上班。”说到这里,我难过起来:要是真能把刚才做完的东西演示一遍,效果一定非常好。我闭上嘴,从纸巾盒里抽出一张纸巾,闷闷地把它撕成一小条一小条。
  等一张纸巾被撕成拉面,我忍不住发牢骚,“其实,我并没有把准备都做好。我是说,我本来都做好了,后来电脑突然坏掉,就统统丢掉了,倒霉透顶。”
  他转过头来,“可以重新做吗?”
  “可是可以,就是要花好多时间,我懒得再麻烦。”我看着车窗外的街道。
  窗外的景象不动了,我转过头,程明浩把车停在路边,一本正经地说:“不如我送你回公司吧?”
  “我不要。差一点就差一点,反正我本来也不那么想回这里工作。你送我回家。”
  “我觉得你还是应该把能做的做好。”
  “我做不好,行了吧?跟你说过了,我要回家!”
  “我担保你回家一定后悔。再说,已经做过一遍,再做一次只会更容易,对不对?”
  “你又不学这个,懂什么?!”我生气了。
  他认真地看了我几秒钟,摇摇头,脸上居然浮起一个微笑,“我是不懂,我承认,可小姐你总应该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吧?你要是觉得没有价值,怎么会花一个下午的时间去做?又不是不会,多花点时间,就在这里哇哇乱叫,亏你好意思。”他的口气简直有点恶作剧的味道。
  我被他噎得没话说。
  他自说自话把车开进一个停车场掉头,“走吧,做完了我再送你回家。”
  车子平稳地开着,程明浩不说话,我也不再“哇哇乱叫”。虽然我觉得他的话有道理,但还是对被训一顿心有不甘。我转过头去飞快地白他一眼,他眼睛看着前面,却半扬起眉毛,好像在说“你拿我怎么样”。
  车子开进公司的停车场,已经稀稀拉拉只剩下几辆车。我正要下车,程明浩问:“你们公司里现在应该还有保安吧?”
  我终于找到机会报一箭之仇,“我们公司那么大,保安当然是二十四小时值班的,土——包——子。不过,还是要谢谢你送我回来。”
  他笑了,“去吧,我在这儿等你。”
  “其实你可以先回家,我做完了再给你打电话。”
  “不用了,我可以在车里睡觉,省得开来开去。”
  我回到机房,从头开始安装、调试、输入数据、检查结果,等到把一切都准备妥当,已经差不多两点钟,苍蓝的天空缀满了星星,从十八楼的窗户看过去,仿佛都不过咫尺之遥,随时要穿过夜幕飞到我怀里似的。我最后审视一下,万事就绪,伸个懒腰,穿上外套,在自动售货机里买了两杯咖啡,跑下楼去。
  停车场上只剩下一辆车,车灯熄着,静静地在那里等待。
  我向那辆车跑过去,突然,在橘红色的灯光下,我意识到,几个小时前,在我由于挫折而任性、失去信心的时候,有一个人比我自己还要相信我。他并不知道我做的究竟是什么,却那么坚定地把我逼回来要我坚持到底,只是因为相信我。
  我甚至开始感谢那台发飙的电脑,要不是它,我怎么可能体会到这一点?
  我走到驾驶座旁边,发现程明浩头靠着车窗睡着了,身上斜搭着一件夹克衫。他说他可以在车里睡觉,看来不是吹牛。
  三雨鞋花盆(2)
  我怀着一点偷窥的心情仔细端详起他睡着的脸——他醒着的时候,我多半没有勇气直视他的眼睛。他的脸被淡淡的灯光笼罩着,看上去很英俊,但却微微皱着眉头,好像在想什么事情。他在想什么呢?会不会是睡得不舒服——这辆车子不大,而他的腿那么长?或者是在梦里思考问题?要不,是想起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比如,张其馨?
  有一本书上说,每个人身体里其实都装着一个儿童,正襟危坐之时深藏于心,而当睡着时,脸上便会浮现出那个儿童的喜怒哀乐。那才是我们最最真实的心思。
  程明浩身体里的那个儿童,是皱着眉头的。
  我敲敲车窗把他叫醒。他揉揉眼睛,摇下车窗,对我笑笑,“好了?”
  我点点头,递给他一杯咖啡,“这是我现在能提供的最高级的咖啡了。”
  我们坐在车里喝咖啡。我问他:“刚才你睡觉的时候做梦了吗?”
  他想想,说:“记不得了。怎么?”
  “问问。”我笑笑。这么一会儿工夫,他身体里的那个儿童已经逃走了。
  我们开始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比如咖啡,比如星星,比如,非洲紫罗兰。
  程明浩说:“你送我的那盆花真难侍候。就说浇水,我花了好久才弄明白应该浇多少,水浇少了它会无精打采,水浇多了它一样无精打采。”
  “不会吧,书上说非洲紫罗兰很好养。”
  “那大概是我的问题吧。不瞒你说,从小到大,我惟一养活过的植物只有仙人掌,所以很怕把这盆花也养死。”
  “其实就算真的养死也不要紧,又不贵。”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弄得我一直提心吊胆。”
  “为什么?”
  “因为你把花给我的时候,好像是在临终托孤。”
  我笑起来,“有那么严重吗?”
  “说真的,我那个时候很担心要是把那盆花养死,什么时候再碰到你,你万一问起,知道了会失望。”他认真地看着我,眼睛里闪动着一点光芒,刺得我立刻低下头去,不知该说什么好,心中的喜悦却像落在宣纸上的墨,一点一点悄悄荡漾开去,变成一个圆圆的晕。
  原来,他也会怕我失望。
  我们把咖啡干掉,精神抖擞。我说:“早知道不该喝咖啡的,现在就是回了家也睡不着。”
  “去看金门大桥吧。”他提议。
  “我又不是没见过。”
  “你肯定没有在凌晨两点钟看过金门大桥。”他发动汽车,开出停车场。
  街上空空荡荡,只有红绿灯在一个个路口尽职地闪动。同白天的喧嚣相比,宛如换了一个世界。一栋栋高楼在车窗外掠过,远处点点如豆的灯光和沙沙如叶的车轮声交融在一起,漾成一片难以言述的温柔感觉。转过一个路口,视野骤然开阔,随着山势起伏,远近高低,一大片灯光和着天上的繁星,宛如从黑夜的尽头涌来,刹那间连成一片浩浩荡荡光的海洋,夜色里的海湾,反而变成了那片光海中宁静安详的小岛。而就在这片静谧的小岛上,一条璀璨夺目的灯链横贯东西,勾勒出金门大桥修长秀丽的曲线,在清朗的夜色里与远远近近轮船的灯光相映成趣。那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桥。
  我们站在海湾边,不由自主地屏住气息,惟恐自己的呼吸不小心打扰了这一片梦境般的美景。
  过了好久,我由衷地说:“真漂亮。”
  “累吗?”
  我摇摇头。
  “再带你去一个地方,”他微笑地看着我,“就在这附近。”
  “看日出吗?”
  “也对也不对,到那里你就知道了。”
  二十分钟后,我们站在一片狭长的、伸展进旧金山湾的半岛状地带上。隔了苍茫的水域,左边远处是若隐若现的金门大桥,右边是万家灯火、与天上星光交相辉映的旧金山。看久了,灯光、星光交会在一起,仿佛随时可能纷纷坠入水中,流成一条星河。这幅景象融进冰凉的夜气,宛如玲珑剔透的水晶球,美得不可思议,让人都不忍心多说话,惟恐就此踩碎了它。
  风很大,阵阵寒意袭来,我把外套牢牢裹在身上,再穿上程明浩的夹克衫。他的衣服很大,穿在我身上长出好多。他看着我企鹅一样摆动着袖管,呵呵地笑起来,“你这个小不点。”
  “这是什么地方?”我用力吸入一口清凉的空气。
  “你看,”他指着不远处。我这才发现,在大大小小的花岗岩石块中间,冒出了一些微微弯曲的大管子,总共大概有十几个。
  “这叫浪管风琴,是很特殊的一种乐器。涨潮的时候,这些管子会根据水势的强弱发出不同的声音,听上去像风琴在奏乐。”
  “是吗?”我一下子对它们产生了兴趣,“你怎么知道?”
  三雨鞋花盆(3)
  “一个美国同学介绍的,我来过一次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后来,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跑过来。有一次,好像是过新年,我在这里待了差不多一整夜,冻得发昏。”
  “为什么?”
  “那一阵子运气太差,实验做得不好,考试也没拿到A,干什么都不顺,有一次我情绪低落到极点,觉得好像全世界都把我抛弃了,就跑到这里来坐了一个晚上,至少还可以听听海浪说话。”
  “是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号吗?”记忆电光火石一般在我脑海里回放。
  他点点头,“那大概是我最倒霉的时候。”过了一会,又轻轻地笑了一下。
  我想起来了,那一天,他曾经给我打过电话,我没接到。第二天我回电问他去了哪里,他没告诉我。原来,他跑到这里来了。我不由有点难过,那个时候,他一定很孤单吧。
  我凝神聆听,却什么也听不见。
  “这些管子什么时候会奏乐呢?”
  他看看手表,“再过一个多小时吧,五点半涨潮的时候效果应该最好。”
  于是我们找了个地方坐下来,他替我挡着风,我们都没有说话。我感到很幸福,因为他在我身边。这个时间,海湾那边的旧金山沉沉入梦,所有人都睡着了,只有这个人和我在一起等待“天籁之音”。我觉得我们之间好像有一种坚固的同盟。
  可是,等到五点钟、五点半、五点四十五分,等到星光淡去,潮水涨起,“刷刷”地拍着堤岸,等到天色渐渐开始泛亮,浪管风琴竟然没有发出声音,那一根根大管子只是沉默地、几乎有点无奈地站在那里。
  我不时回头看一下,它们还是一声不出。我有点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出了什么问题,仔细听听,风声水声却清晰真切。
  程明浩把耳朵凑近几个管子认真地听了一番,走回来,脸上交织着困惑、失望和尴尬,“真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
  我说:“没关系,至少我们还可以看日出。”
  他对我笑笑,“下次再带你来。”但我还是看得出他神情中的沮丧。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想起什么,“说不定是那些管子下面塞住了,有些人会把易拉罐什么的扔进去,积多了就可能塞住。那次我们……”他讲到这里突然停住了。
  “我们?”
  “就是我和张其馨,那次,她来陪了我一个晚上……那时候,我们两个心情都很不好,同病相怜吧……”他淡淡地说,却再也没有下文。那是他第一次在我的面前提起张其馨的名字。原来,我缺席的那个晚上,陪着他的,是张其馨。
  他们可能就是这么谈起恋爱来的吧?张其馨那么善解人意,换成我,大概也会动心的。
  我心里酸酸的,恨不得时间倒流,立刻回到两年前那个冬夜,假如那天我没有同杜政平出去玩,接了他的电话,或许,后来的一切就会不一样了。
  可是,当时我又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再给我一个机会?
  我看着程明浩的脸,他的眼神在刹那间变得空旷,让我简直想伸出手指去问他“这是几”。那个名字显然让他想起了一些东西,而那些东西是他不方便、也不愿意与我分享的。这个瞬间,那些东西为他的情感包上一层盔甲,让我接近不得。顷刻间,我们的同盟土崩瓦解。
  今晚,他心血来潮把我带到这个他心爱的地方,却帮他自己唤起了回忆。与其这样,不如不来。他挑了一个最最浪漫的情境让我明白他爱过别人,真过分。
  我讨厌他。
  清晨第一抹阳光照过来,我看着地上被拉得长长的影子,黯然地发现,我们之间依旧天遥地远。
  他把我送回公司。我从网上搜索到浪管风琴管理部门的电话号码,一过九点钟就打过去,问他们为什么今天早上浪管风琴不会奏乐。
  电话那头,一个女人打着美国式的官腔说非常感谢我报告这个问题,他们一定会派人去检查,叽里呱啦说了一通以后笑嘻嘻地问:“还有别的事吗?”
  她不可能理解这一个小节对我来说有多大的意义。
  演示做得很不错:该来的人都来了,一切运行正常,预先设好的数据没有出纰漏,我没有忘词,问题也答得滴水不漏,老板相当满意。
  回家后,我洗个澡,立刻爬到床上去。
  郑滢一回来就兴高采烈地掀我的被子,“招,昨天一夜不归,哪里风流快活去了?”
  还没等我有机会说话,电话铃响起,郑滢去接,说了两句话,把电话拿进来递给我,兴奋得两眼放光,“程明浩,程明浩。”
  程明浩问我演示做得怎么样,我说很好,然后我们就沉默着。
  “早点休息,你昨天一夜没睡。”他说。
  “嗯。谢谢你。”我挂上电话,想起昨天其实他也一夜没睡,应该还有一句“早点休息”或者类似的表示关心的话,反正说什么也比“嗯。谢谢你。”要好。我又懊恼了。
  三雨鞋花盆(4)
  郑滢问我:“程明浩得罪你了?”
  我摇摇头。
  “那你怎么那么冷漠?”
  “我怎么冷漠了?”
  “你刚才的语气好像在说‘姓程的,我讨厌你,快去买块豆腐撞死,不要再来烦我’。”
  “没有吧?”我心里有那么多委屈,怎么投射到语气上,却变成了冷漠?这样一来,他大概会觉得我根本不在意,而其实,我是很在意的呀。我开始讨厌自己,明明心里想着一套,嘴上却说着另外的一套;我更加讨厌他,因为,让我变得这样表里不一的人,是他。
  “我明白了,昨天晚上,你们做‘那个’了,对不对?”郑滢开始自作聪明,脸上一副“过来人”的表情,“书上说,女孩子经历第一次之后,情绪上往往会有一定的波动,觉得茫然、缺乏安全感,甚至对对方产生怨恨情绪,像你刚才那样的表现就很典型。其实呢,在这种情况下,程明浩应该亲自跑来安慰你,最好送一束花什么的。不过,他能知道打电话来,也过得去了。你可能会觉得他还不够细心,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却正好说明他也很单纯、缺乏经验。男人嘛,难免粗心一点,不过,只要他心里知道对你好,其他的都可以慢慢培训,对不对?”
  “对什么呀?”郑滢那一番左右骑墙却谬以千里的话让我哭笑不得,我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大致告诉她。
  她居然很失望,“不务正业。”
  “我‘务’了正业对你有什么好处?”
  “当然有好处,那样的话我们讨论起男人来,可以进入一个更深的领域。”郑小姐大言不惭。
  第二天,我想来想去,还是决定给程明浩打个电话过去。
  电话拨通,他好像又感冒了,声音闷闷的,不知是不是因为昨天吹了半夜的风又把外套让给我穿的缘故。
  我问他:“你怎么了?”
  他说:“喉咙有点痛,已经吃过药了。”
  “不要紧吧?”
  “没关系。”
  “你经常感冒吗?”我忍不住问。
  “也不算,差不多每年一次,据说这样对身体有好处。”他的声调平静温和,却拒人于千里之外,让我把本来想好的话统统咽了回去,说出口的,是一套不咸不淡的客套。
  挂上电话,我打开窗子,让清凉的夜气隔着睡衣把我裹住。怎么会有人专门在夏天感冒?是因为旧金山的夏天太凉吗?为什么他一感冒,就好像变成另外一个人,他的心事,让我看得见,摸不着?
  我再也不给他打电话了。我有我的架子,可以放,但不能放到底。
  剩下的几个星期很快过去,我没有再给程明浩打电话。我以为他会再打过来,但他没有,我们之间那种似有若无的联系像游丝,在风里飘着飘着,一转眼,不见了。
  也许,本来就没有什么。
  实习最后一个星期某天下午,我莫名其妙地牵挂起滨海区防波堤最前端的浪管风琴来:它们修好了没有?我打电话去问,同一个女人热情洋溢地告诉我他们查过了,管子的确有点堵塞,现在已经修好,她说“你明天早上就可以去听了”。
  我像放下了一件心事,一面又觉得好笑:我一个人凌晨五点半有觉不睡跑到那个地方去捉鬼吗?同一个情境,可以很浪漫,也可以很无聊。
  下班回到家,进门就听见郑滢破口大骂,“王八蛋,王八蛋,如假包换!”
  那个如假包换的王八蛋是林少阳。张其馨显然已经来了一会儿,诉苦完毕,正在吃一杯冰淇淋,嘟着嘴,那双弯月一样、高兴起来“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眼睛被泪水泡成了两条细细的线。
  原来,林少阳不止长得像田振峰,连带性格也有点像,喜欢认什么“干妹妹”,不过他更胜一筹,认起来不分种族,这一次,认了他公司里的一个十八九岁的美国小姑娘当“干妹妹”。那个女孩子是他们部门的实习生,更重要的身份是林少阳三线主管的女儿。张其馨今天来,是因为林少阳上周末陪人家一起去打网球,她知道以后,同他狠狠地吵了一架。
  张其馨说:“明明天也不热,穿得那么凉快……唉,你们想想也知道了,反正全身上下的布加在一起差不多也就这块擦桌布那么大,亏她好意思穿得出来!他还反过来怪我心胸狭窄……”说着说着,她的眼圈又红了。
  张其馨看上去很伤心,但我实在无法产生多少同情心,因为她即使再伤心,也没忘了吃冰淇淋,而且,吃的还是我最心爱的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如果我没记错,那是冰箱里惟一的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了。
  冰淇淋吃完了还可以买,我生气的是,她好像总是挑我喜欢的东西“所见即所得”,百发百中。
  张其馨嘟着嘴,“他口口声声说自己和那个女孩子之间什么也没有,可我就是不明白,既然这样,他认人家当‘干妹妹’做什么?有本事就和他们那位主管自己去称兄道弟,打这种擦边球!”这句话提醒了我——张其馨自己从前就是由田振峰的“干妹妹”晋升到女朋友的,难怪如此敏感。
  三雨鞋花盆(5)
  “那说明他有远见卓识,知道陪什么人打网球有用,你应该为他感到骄傲。”我明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说不出好听的话,还是忍不住开口,让一肚子幸灾乐祸像细菌一样飞扬到空气中去。
  张其馨哀怨地瞪我一眼,郑滢在桌子底下踢我一脚,我自顾自跑到厨房去做饭。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有人叫我。抬起头来,张其馨站在冰箱旁边,一本正经地看着我,“关璐。”
  我抬起头看看她。
  “关璐。”
  我答应一声:“啊。”
  “关璐,你好像……”张其馨一脸楚楚可怜,半天没有下文。
  “我好像什么?”我摇摇头,低下头接着切洋葱,“说啊,我又不是林少阳。”
  “你好像看不惯我。”
  我停下手里的刀,“我为什么要看不惯你?我刚才说的都是真心话,林少阳年纪轻轻就会拉关系,将来肯定前程远大。”
  “你还是看不惯我。”她不肯放过我。
  我心里的火蹿起来,放下菜刀,打算和这个女人好好清算一番,然而,说出口的却只是:“你把我的冰淇淋吃光了。”
  “我只吃了一杯啊。”
  “你吃的是我最喜欢的冰淇淋,而且是最后一杯了。”洋葱的气息刺到眼睛里,我去揉,只是越发眼泪汪汪。我非常恼火——我不想在她面前流眼泪的呀。
  张其馨看着我的狼狈相,终于忍不住,“切洋葱的时候,你把刀放在水里浸一浸就不会这样了。”
  我不理她。我们沉默了一会儿,她自言自语一样地说:“其实,我不是已经把程明浩还给你了吗?”
  我看着她一脸的无辜,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居然觉得“把程明浩还给我了”,仅仅因为她和程明浩分手?荒唐。
  或许,爱情就像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吃掉就是吃掉了,不可能还,也还不起。
  我把菜刀浸到水里,黯然地说:“你不可能把程明浩还给我,因为他不属于我。现在,麻烦你快点走吧。”我终于能够面对这个现实:程明浩并不属于任何人,他只属于他自己。他可以喜欢我,也可以喜欢别人。他不喜欢我。
  “关璐。”张其馨好像突然发现有人比她还要伤心,伸出手来搭在我的肩膀上。
  我把她的手移开,“我要把这个洋葱切完。”
  第二天晚上,张其馨又跑来,手里拎着一个超市的袋袋,里面装着十二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
  “还给你。”张其馨一本正经。
  这个女人有完没完?
  我对着一打巧克力冰淇淋又好气又好笑,“我再过两天就要回新墨西哥去,你买这么多来干什么?”
  “那还不好办,走之前把它们都吃光啊。”
  结果是我们站在冰箱旁边你一杯我一杯地吃起冰淇淋来。正如酒能使男人吐真言,冰淇淋可以帮助女人化解怨恨。毕竟,那是一种甜蜜的食品,对着冰淇淋吵架,实在煞风景。
  张其馨打破了沉闷,“你还喜欢程明浩吗?”
  “他又不喜欢我。”我把一大口冰淇淋塞进嘴,冰凉甘甜的感觉慢慢充溢整个口腔,像被辜负的爱情。
  张其馨停下勺子,仔细地看了一会儿我的表情,突然说:“其实,他喜欢过你的。”
  我差点让冰淇淋噎住。
  “有一次他买东西,不当心从钱包夹层里掉出来一小张照片。我捡起来一看,上面是你,照片是从那次我们五个人在机场拍的合影上剪下来的。当时我没问他什么,他也没说。”
  我目瞪口呆,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我从来都不知道啊!”
  “后来分手的时候,我问他为什么当初不去追你,他说他觉得你‘太好了’。”
  “什么叫‘太好了’?”
  “我也不知道。”张其馨轻轻地叹了口气。
  “你们……不会是因为这个分手的吧?”我忍不住问出这个很有点自私的问题,而且,有一刹那,全心全意地希望她说“是”。
  “这,倒也不是,是我提出分手的,”她脸上的表情五味杂陈,“程明浩是个很好的人。可是,他未必适合我。”
  “他爱你吗?”
  张其馨笑笑,温柔地说:“我也曾经爱过他呀。”
  后来说的话我记不清了,脑子里一遍一遍盘旋的都是张其馨的那一句“他喜欢过你”。等手里剩下的半杯巧克力冰淇淋化成糨糊,我的脑子也是一样的迷惘:他既然喜欢我,为什么从来都没有告诉我?他为什么都没有给我一个机会就自说自话地把一切都结束了?他有什么权利这么做?
  我站在窗子前看街上的车子,一直看到它们拖着的灯光变成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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