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0日星期二

无聊的大学生活(二)

大二篇 第一章 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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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踏进校门的一瞬间起,我就算是大二的学生了,从此就有人管我喊师兄了,恩!这感觉一定不错的。进到寝室里面,发现多了一件东西——电话,欣慰!从此可以不必再出去排队打公用电话了,也不用跑到四舍楼下大呼小叫了。
  一个人坐在宿舍里显得很孤独,从包里找出英语课本翻起来,不知道成绩的时候就要为补考做准备嘛,事实证明课本有奇好的催眠效果,几页书看下来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外面已是灯火通明。打开灯,泡上一包面,继续看书,决定这次从后往前翻吧,于是翻到最后一页。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三个名字,那是我冒着酷暑专程去一中抄来的,即将成为我校友的师弟师妹们的名字和所属院系。这几个人也要像去年现在的我一样,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燕大吧?只等他们来了,我一定要和杜铮、宋雪城去看看他们,再不让他们有像我们那样强烈的失落感。
  往老师家里打电话,被告知很侥幸,63耶!(浪费三分),可以放心了,于是在宿舍猛睡两天觉,睡的站起来感到脚后根发虚,实在是睡不下去了。这可干点什么好呢?对了,去租小说看,金庸的小说我还没看完呢,现在我要把在暑假里没看完的几部书都补上。第二天一早,我到寻梦人书屋租了整整一套《天龙八部》,然后抱着书就到图书馆去,在阅览室一坐就是半天,眼都花了,心思还沉迷在扑朔迷离的剧情当中,如果不是肚子咕咕叫,根本就不想放下手里的书。以最快的速度在食堂吃完饭,回到图书馆继续看,吃完晚饭还回图书馆,一直到闭馆才回宿舍,第二天早上趴在床上看,终于看完了!到书店还书,再把《碧血剑》借出来,重复第一天的生活,还好,这部书比较短,不到晚饭时间就看完了,如果也像《天龙八部》那么长,我可就真的要死翘翘了。金庸的小说,我最早看的一部是《射雕英雄传》,那时侯还在上初中,后来上高中又看了本《笑傲江湖》,直到今天才算把所有的15部书全部看完,颇有成就感的同时深深佩服金庸老先生学识的博大精深,他的书中医卜星象无所不包;从郭靖、萧峰这样的大侠、大英雄写到韦小宝这样的地痞无赖,虽风格迥异,但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活灵活现,更有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让人有时欲哭,有时失笑。最难得的是能把中国社会善恶美丑的人性在童话似的故事中表现的淋漓尽致,文学的主旨在他的武侠小说中不但没有丧失,反倒更加鲜明,不难想象人们为何尊其为武侠文学宗师了。
  看完了小说,又开始无所事事了,学习是不大可能的,所以我就上午到图书馆看杂志,下午去打球。几天后同学们陆续开始返校,我们寝室里,除我之外蟑螂回来的最早,离家近是其一,怕有补考才是主要原因,在得到幸免于难的消息后,就开始和我们一起在牌桌上打起滚来。整个年级都还没几个人的时候大家往一起凑,在方厅里摆张桌子,牌一打起来就是一整天,发现有人拎包进来了,就尖叫着扔下手里的牌,冲过去抢劫——————在包里面找东西吃呀!渐渐地,方厅里要摆两张桌子了,再后来摆三张桌子,再后来,大家发现只靠“抢劫”已经不能维持肚子的饱和状态了,桌子摆在方厅里不再有意义,于是桌子搬回寝室,在寝室里开练。哼!说起来就生气,这群兔崽子把我创始会员的身份撇在脑后不管,各个寝室都搞起了“内战”——坚决排外,而我们寝室除了我和蟑螂还没有别人来呢,怎么办?没有牌打兮,不胜悲兮!我们俩左想右想,怎么办呢?终于我灵光一闪,跟蟑螂说,咱们可以以501的身份向他们挑战,他们不迎战咱就损他们一通,直到他们迎战为止。蟑螂拍手称是,于是我们到502,往他们旁边一坐,一边指手画脚,一边说:“臭!就这水平的,还玩的津津有味呢,等我们501的人来够了,耍两把让你们学学……”502的几个人能不来气吗?开始还只是还两句嘴,不动火,一会就撑不了,怎么说蟑螂也是“经管学院第一快嘴”呀,他们能受得了才怪。几个家伙都要跳起来了,说:“我靠!少跟我们臭屁,又不是没打过,你们水平也不见得怎么样,就在这瞎诈唬……”“不服气呀?那咱们比比?501对502!”“比就比,怕你们不成?谁输了请今天的晚饭……”嘿嘿……得逞!请吃顿晚饭都是小事,没牌打才是大问题呢!傻瓜,几句话就被搞掂了。
  我们洋洋得意地坐牌桌上打牌,心里偷着乐,我们有牌打了,502的两个人倒因为我们的存在而只能当看客了,甚至连军师都不能当,因为事关晚饭嘛,我们要保证公平。嘿……哪里知道我们的真正用意呀!可怜502的兄弟们呀,刚才被蟑螂气的头昏脑胀,导致现在一个劲出错牌,再加上幸运之神的眷顾,我和蟑螂仅耗时一个多小时就把他们搞掂了,哈……不但有牌打,连晚饭都解决了。吃过晚饭,502的几个哥们儿不服气,要求以明天的午饭为注再比一次,哈……我们正求之不得呢,于是很不好意思,下午没有上场的两个人又输给我们一次,教训——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哦!
  第二天大早,我们刚刚起床,毛贼和老乐都拎着包回来了,正好502的人又过来要向我们挑战,我们本着见好就收的原则说:“见没见到?毛贼、老乐都回来了,我们人手够了,就没必要再麻烦你们当陪练啦……”,几个家伙鼻子差点气歪。
  我们几个瞅了瞅毛贼,说:“唉!毛贼瘦了”,毛贼受宠若惊,说:“哎呀,哪里哪里,谢谢兄弟们关心!”我们没等他说完,就抢着说道:“一定是被某人把身子掏空了吧?一天几次?”毛贼如梦方醒,开始破口大骂。
  晚上,毛贼说,这次暑假,女朋友在他家里住了好长一段时间,颇得老妈喜爱,平时帮着做做饭,有时候跟着他到田里玩,趁下雨的时候,两个人还上山采蘑菇,拿回家晒到房顶上。几次下来,居然攒了半个编织袋那么多,女朋友家是城里的,回家时带回去,未来的岳父岳母喜欢的不得了,为此还专门打个电话道谢呢。
  清晨,广播站的喇叭又开始扰人清梦,标志着这一个学期正式开始,课本发到手里,我们就要开始上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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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篇 第二章 接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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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舍里装电话对我们来说是件非常鼓舞人心的事,这意味着我们从此再不用为打个电话专门跑到楼下小卖店里去排队了;外面也可以方便地跟我们联系了,老同学们之间不必再费劲写信;家里有事的话也可以及时找到我们了。当然受益最大的莫过毛贼,这小子几乎每天晚上都跟女朋友通电话,两个人缠缠绵绵的细语,让兄弟们听了心痒,大家偷偷凑过去听,一会感觉声音小不过瘾,就趁他不注意按一下免提键,再把话筒hangup,他女朋友不知道,还很投入地说悄悄话呢,其实都被我们听到了,我们“噢~~~~!”起哄,毛贼气个半死。气归气,电话不能不打呀,所以每次打电话就像作贼似的左顾右盼,生怕别人靠近过去。一次电话铃响了,我拿起话筒来说:“喂,你好!”里面说:“你好,我找王海波。”我一听是她,就说:“啊!你找王海波呀?我就是呀!请问有什么事吗?”寝室里的其他几个家伙马上就围了上来,把免提键往下一按,抢着说:“我也是王海波……我也是呀……”毛贼一下就冲了过来,大喝一声:“都给我滚开!”我们几个哈哈大笑,冲着电话的方向喊:“我们和嫂子说几句话都不行吗?你太过分了!怎么说她也是咱们寝室未来的媳妇呀!嫂子,和你说几句话不算过分吧?”里面传来几声呵呵的笑,然后说:“当然不,我早就想跟你们几个聊聊了,你们有个叫蟑螂的是你们寝室老大是不是?还有个叫花欣的是不是?”我们说:“是呀、是呀!你还知道什么呀?”“我还知道很多呀,你们每个人的名字,还有你们的一些事,王海波都跟我说过的,老乐很喜欢写字是不是?”我们说:“是呀,原来你什么都知道,就是故意不理我们,啊,对了,怕毛贼这小子吃醋欺负你是不是?没关系,我们帮你扁他!”说着几个人就开始捉毛贼。里面说话了:“是呀,他总欺负我,呵呵……不过不是他不让我跟你们说话,是我自己想留点悬念给你们。”“什么悬念?”“十一我去燕大呀!”
  毛贼的女友很直爽,也很聪明,跟我们很合得来,不像该死的毛贼这猪,小里小气的,没有一点男人味!于是我们决定蔑视他,每次打牌都不带他玩!理由是不屑与他为伍。
  除了毛贼以外,我用电话也很多,给林莺打电话,和毛贼的情况不同,我们之间一是没有什么肉麻的话可偷听,二是大家和林莺都很熟了,没有神秘感,再者也知道林莺不喜欢开玩笑,也就不怎么瞎闹。说起林莺,自打暑假回来后似乎变了一个人似的,整天紧锁眉头,几乎没有笑过,偶尔笑一下也明显是装出来的,问她怎么了,她也不说,这副精神萎靡的样子让人看了就难受。直让我很怀疑这个人有问题,难道真像我们班女生怀疑的那样,有什么生理缺陷不成?旁敲侧击的问何菲她最近为什么不对劲,被她教训一番:“哪来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林莺跟你就够委屈的了,你没看到她都不怎么和别的男生说话吗?再敢来问这种问题,小心你的舌头!”唉,从她嘴里是问不出什么东西了,可恨的是杜铮这家伙重色轻友,任凭我百般折磨也吞吞吐吐不肯说,唉!不问了,也不想了。
  开学没几天,就到接新生的时候了,除了学院里安排学生会的人以外,还有很多自愿前往接站的。看着这群老生如此踊跃的热情参与,回想起我当初入学时的情景,让我很有些感动,同时也感到奇怪,难道大家的觉悟都这么高了?照平时的表现,他们也不像呀!值班的时候,问旁边大三的师兄:“怎么这么多人争着接站呀?”他用惊讶的眼神瞪着我,说:“当然会争着去,难道你不是?”一句话问的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说:“我……难道什么?难道还有什么好处?”师兄用看卡通人物的眼光看着我:“哈,你真有奉献精神,居然肯义务接站……”
  我被他笑的莫名其妙,再问的时候,他说:“一般接站的人都和旅馆有联系,他们把学生的家长介绍到旅馆去住,旅馆会有提成给他们的,你以为他们为什么抢着去接站呀?像你这样肯白干的人才没有呢!”原来如此,我说现在的人越来越现实,就算学生纯洁一点,也不大可能义务劳动嘛,搞了半天是有外快可捞的。难怪去年我来的时候,坐在旁边的老生对我们那么热情,想当初姨夫还为此好好惊叹了一番呢,一个劲夸人家这么好那么好,感动的不得了,到头来是这么回事。知道了这么个原因后,我倒不想去接站了,因为我既然没有可以关照的旅馆,不如把这机会留给那些万事具备,只欠家长的人好了,也避免有瓜田李下的嫌疑。
  我约好杜铮和宋雪城,按照我手里的名单,到几个学院去找我们的新老乡,三个小老乡中,一个是杜铮他们院的,叫缴成亮;一个是陈雨的师妹,叫任冬梅;还有一个是材料学院的郭琦。缴成亮和郭琦都没什么问题,进到宿舍里直接找,坐下来侃一通,介绍一下学校的情况,留下我们的电话,告诉他们有什么事直接找我们。女生就比较麻烦了,第一我们不能进去,第二我们不认识,我们在外面喊两声,人家出于自卫心理还未必出来,可是有点难度。幸好,我们两个师弟都认识她,于是又把他们从宿舍里叫下来,一起到四舍下面把那位师妹喊出来。几个人这才算凑齐了,大家一起在学校里转了个圈,就像当初我们一样,认识一下这些未老先衰的建筑和凿了又补、补了又凿的马路,免得他们日后迷糊。一边走,一边聊聊燕大的趣闻典故。第二天就是他们办入学手续的日子,我们帮不上什么忙,只好约定一周以后我们再为他们接风,一起坐坐。
  虽然我们之间只见过一面而已,但大家坐在一起的时候,根本没有初识的陌生感,所谓身在异乡为异客,在这里,我们已经算是亲人了,如同家里的兄弟姐妹一般,即使是刚刚相识,也只可能显得比别人更亲近一些。差别是我们在大学里已经度过了一个年头,仅仅是一年的时间,他们身上那股四溢的热情和希望在我们身上已经被消磨一空了,剩下的只有满脑袋糨糊了。大家吃的饱了,喝的足了,聊起一中,想到当初在那个鬼地方受的苦,均为能够胜利大逃亡感到无比庆幸,我望着他们脸上那种难以自抑的骄傲神色,忽然想到那个曾经吸引了我无限遐想的,和他们同一年级的小女生,不知道现在身在何处了,苦于不知道她的名字,连问都没法问,一丝遗憾锁住心头,看来她这辈子注定只能是我的“梦中”情人,因为我只能是在梦中的回想当年留连的眼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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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篇 第三章 长寿山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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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二的日子明显比大一过的要快,一个月的时间“嗖”一声就过去了,所以十一的长假“嗖”的一声就来了;毛贼的准老婆也就“嗖”的一声来了。
  放假了,为方便同学们回家,前两天晚上都是通宵电,这意味着我们会一宿不睡觉——打牌。因为按照我们的惯例,只要第二天不上课,只要灯不熄,手里的牌就不会放下,这两天的晚上都符合上述条件,所以我们在这个时候也只可能早晨才上床睡觉。
  被我们坚决排除在牌桌之外一个月的毛贼将成为今天牌场的主将,这是我们寝室代表大会的决议。他当然很不愿意,因为他第二天大清早要到火车站接女友,要打牌的话,就意味着他今晚连一分钟的觉都睡不了了(其实这也是我们强迫他今天必须坚持到底的真正原因,嘿嘿……)。
  打牌的过程倒很平常,精彩的事发生在毛贼同志身上,他几次三番丢下手里的牌冲到床铺上想睡觉,都被我们不择手段地拖下来,哼!竟敢公然违抗寝室代表大会的决议,真是不想混了,就见他一脸无奈地坐在牌桌上,隔一会儿被问一声:“看你今天注意力很不集中呀,是不是需要头悬梁、锥刺骨一下?”他赶紧挺直腰板,大呼:“不、不、不用,打牌比那东西管用多了。”哈……大家谁心里不清楚呀,他恨不得马上睡觉去呢!
  东方已经蒙蒙亮了,我伸一下懒腰,说:“兄弟们,时间差不多了,为了让毛贼同志可以养足精神去接老婆,让他去睡一会吧,咱们今天到此为止,怎么样?”大家说:“好、好,要不是为了毛贼你老哥儿,咱们一定玩到天明,赶紧睡觉去!”
  毛贼都要哭了,这个时候去车站太早,要是睡一会就肯定晚了,偏偏我们捡这个时候要解散,他能干吗?于是他挨个把人从床铺上拉下来,要继续到天明,无奈呀!拉来这个,跑了那个。我们嘴上说要让他睡一会,其实是自己受不了了,脑袋只要沾到枕头马上进入梦乡,毛贼拉两下就能醒?唉,可怜的毛贼,想睡又不敢睡,自己干巴巴坐到天大亮。
  就在我们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感觉有人从外面进来了,然后再醒的时候就是中午了,只见毛贼床上放着一个很大的包,明显是女士背的那种。我们洗漱完毕,毛贼正带着他女朋友回来,一副精神萎靡的样子,嘿…。。衰透了!
  怎么说,他女友和我们也是第一次见面,毛贼只好做东,请我们到仙聚园撮一顿,吃饭的时候,他女友很关心的问:“你今天到底咋地了?脸色这么难看,还一个劲打瞌睡呢?”没等毛贼说话,蟑螂就开口了:“弟妹没听说过‘为伊消得人憔悴’吗?知道你要来,毛贼兄弟这两天想你想的苦呀!晚上睡不着,趴在窗口数星星……”我们几个在旁边添油加醋,顺着蟑螂的话把毛贼对她的思念说的无比的离奇荒诞,最后的结论当然就是他现在的这个状态——精神萎靡。毛贼有口难辩,他能说我们所言不实吗?那岂不是在说自己不想她?投鼠忌器的他只好不开口,算是默认了,一肚子火没处发,嘿嘿……我们整人的办法简直就是天衣无缝嘛!
  下午,毛贼陪着女友去出海,我们回屋继续睡觉。傍晚,一个电话把我们都吵醒了,阿贱接电话,说:“萝卜,你的,onelady!”我赶紧跳下床,抓起电话说:“你好!哪位?”
  “是我啊!”
  “我知道是你,问题的关键是你是谁!”
  “你……!你就坏吧你!”
  我这才猜到是陈雨,除了她,没人会这样跟我说话。于是问:“潇潇妹妹,找你哥哥我有什么吩咐呀?”
  “哼!少跟我耍贫嘴,我问你,去长寿山你去不去?”
  “好呀,好呀!什么时候……等等!你、你不会是又想让我去给你当脚夫吧?”
  “呵呵……,谁用你呀!就是明天,到底去不去?”
  “能带家属不?”
  “随你便吧,就怕你做不了主!”
  “岂有此理,居然怀疑你哥哥的实力?等着,一会我打电话给你!”
  挂掉电话,我就打电话给林莺:“陈雨叫咱们明天一起去长寿山,去吧?”
  “你去吧,我这两天不舒服……”
  “不舒服你怎么不跟我说,去看过了医生了吗?”
  “没有,过两天就好了。”
  “林莺,你到底怎么了?从开学到现在,你好像就没有哪天舒服过,到底怎么了?你告诉我行不行?”
  “没怎么,真的,过两天就好了。”
  “那随你的便吧,明天你到底去不去?”
  沉默良久,林莺开口了:“我不去了,你和陈雨一起玩的开心点……”
  我没把话听完,就“啪”的一声把电话挂掉了,随后打电话告诉陈雨,我明天去,一个人。陈雨呵呵笑,说我猜你就叫不到,我又把电话挂掉。
  晚上,毛贼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寝室,倒头便睡,女友到我们班的女生宿舍去住,现在他终于可以休息了。看着他的样子,几个人还在和他打趣,惟独我是个例外。
  第二天清晨,我和毛贼同时起床,去四舍。毛贼问我去干嘛?我说去长寿山,毛贼大笑说:“真巧,我们也要去呢,一起吧!”我们俩在四舍楼下等了好一会儿,陈雨她们才下来,除了她以外,队伍中还有她们寝室的一个姐妹和她们班上的一个男生,让我感到奇怪的是,康玫居然也在。简单吃点东西,我们一行七人就出发了。路上,陈雨跟我说:“你昨天脾气可真大,头一次见你发火,所以把康师傅请来镇着你点儿,这世界上也就她拿你有办法了。”这个人,真是鬼点子比谁都多,就是不知道解铃还需系铃人的道理,气死我老人家了。
  长寿山紧邻山海关,我们一行人先坐34路公车到山海关车站,再一起打车到山上,在半山腰七扭八歪的盘山路上绕来绕去好半天才到停车场,一下车,陈雨、康玫两个人就把书包往我脖子上一套,说:“背着!”这不明摆着是骗我吗?于是我大声抗议:“不是说好不让我当脚夫的吗?”陈雨说:“我们本来就没把你当脚夫,只不过把你当骆驼而已嘛!”我倒!
  长寿山最著名的景点是悬阳洞,里面有一尊七八米高的大佛,还有一些菩萨、罗汉,然而最神奇的是它有一条很长的天然溶洞从山底一直通到半山腰,而且在溶洞的顶端有几个很小的溶洞,阳光会从这中间穿过,照到下面,这也是悬阳洞名字的由来。山上还有很多古代名医的雕像,李时珍、扁鹊、张仲景、华佗等等,在他们的雕像前面是一条叮咚作响的小溪,在这个画境般的地方,我们缘溪而行,经过世外桃源,到寿字林,再一直到一线天,也就到中午了。我们坐在溪水旁边的礁石上休息,顺便吃午饭。
  毛贼的女朋友把手帕在溪水里洗了洗,坐到他身边,说:“我来帮你擦擦,看额头都是汗了。”毛贼平躺在巨大的礁石上,闭着眼睛尽情享受女友的温柔,脑袋枕在胳膊上,懒洋洋地说:“等咱俩老了,就在这盖一间小茅屋,我钓鱼,你种菜,过一过世外桃源的生活,行不?”“呵呵……你想的倒挺美,就是不知道搁哪天狼来了,你是救我呢,还是自个儿先跑了?”他女朋友笑道。
  “嗨!发呆呢?”我的注意力全都被他们俩的谈话吸引住了,陈雨一拍我的肩膀,把我的思绪从毛贼他们那里拉回来。康玫和陈雨两个人正瞅着我笑呢,问我:“很羡慕是吧?”我没吭声,把视线投向溪水。两个人对视一眼,也不再多嘴,递给我一个苹果,我接过啃起来。
  长寿山的主峰很高,我们一时兴起,顺着别人踩出的小路一直往上爬,爬到后来发现没有路了,旁边的石头也不再是光秃秃的了,上面有一层青苔被风化后留下的粉末状东西,踩上去就像沙子一样特别滑,再往上看已经没有树了,只有石缝中间干枯的草,山顶似乎就在眼前,但我们不敢在往上爬了,因为陡峭的石头加上那种极滑的粉末,实在太危险了,此其一;其二,我们发现山顶上盘旋起了成群的乌鸦,不断发出警告外敌入侵似的叫声,如果我们再向它们靠近,说不定它们就会来攻击我们呢!望着山顶的鸦群,毛贼的女友躲在了他身后,我也感到有人在拉我的胳膊,顺势把这只小手握在手中。我对毛贼说:“咱们往下吧?”他答应一声,这群人就逃命似的向山下移动,离开是大家在同一时间的共同想法,只是惊于眼前的一切,没有人立即反应过来而已,一旦有人提示,大家如梦方醒,便飞也似地往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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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篇 第四章 蜂围蝶阵乱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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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山容易下山难,大家才发现下山的难度,这可就苦了我们三位男士,毛贼当然会管好他老婆,陈雨的两位同学也明显是准恋人的身份。剩下陈雨和康玫两个都要我来照顾,虽然两个男士偶尔会帮我一下,可我的身上还有两个巨大的书包呢,呜……惨呀!
  我从一块大石头上跳下来,后背靠住一棵歪脖大树,向她们喊:“来,跳下来!”康玫牵住我的一只手纵身一跳,落到满是枯叶的石头上,立足未稳,竟一下子撞进了我的怀里。啊……你能想象那是什么感觉吗?我只记得当时自己热血上撞,差点幸福的晕掉,那个身体柔若无骨,还有一股很特别的香味顺着全身的毛孔钻进身体里,我才知道什么叫触电,险些当场融化掉呀!只是很遗憾——这个过程只持续了不到两秒钟而已。
  眼光相接,一触即离,两个人更显得格外尴尬,她稍显疲惫的脸已经涨的通红,在这一抹红云的映衬下,她本就动人的样子更添一股娇媚,眼光迷离之际竟不知道躲开了,我们俩都呆在当场。“咳、咳……俩人干嘛呢?呵呵……”陈雨一声咳嗽才把康玫惊醒,她像个小兔子一样飞快地跑掉了。陈雨从石头上跳下来问我:“坏蛋!是不是故意的?”我说:“去你的吧!如果换作是你的话,就不一定了。”她用小拳头砸我,嘴里骂道:“你……花心大萝卜,坏死了!”我张开双臂向她圈过去,她尖叫一声也跑掉了。
  直到一线天,康玫都再没用我扶她,脸红红的,活像一只熟透了的红苹果(会有咬一口的冲动不算过分吧?)。溪水边,我们坐在吃午饭的地方休息,偷偷看康玫一眼,没想到正好与她的目光相触,这次她的脸更红了,我猜她现在的感觉跟我差不多,一定也很复杂吧。在旁边的陈雨揽住康玫的手,说:“走吧,咱们不理他,这个人坏着呢!”拉着康玫朝一线天走去。
  第二天醒来感觉大腿有点酸,在床上躺了一上午,直到中午才拿着饭盆、水壶去食堂。进到食堂里面,一眼发现了康玫正独自坐在那吃饭呢,于是用最快的速度打了一份饭就跑了过去,“康师傅,这么巧,居然又和你大小姐邂逅了,不介意我坐你对面吧?”说着话就坐下了。“又碰到你了,我说怎么今天早上眼皮就跳个不停呢!”说着话脸又红了,她害羞的样子真好看!
  “我今天早上腿可疼了,你有没有?”康玫问我。
  “那是你,平时不锻炼,随便爬两座小山头就走不动了,像我这么喜欢运动的人,怎么可能腿疼呢?那简直是笑话……”
  “大萝卜……”后面一个声音传过来,回头一看是何菲和她们寝室的另外一个女生,她们正拎着暖壶从我身边经过,用一种敌视的眼神把康玫从上到下扫视了一遍,转头对我说:“看你还挺美的嘛!前天跟林莺说什么了?害她哭了一晚上。”
  “什么?她哭了……我想不出有什么好哭的。”
  “你……哼!你够可以的!”何菲说完这句话又瞪康玫一眼,气呼呼地都走掉了。我发呆,想那天就是脾气大了点,把电话摔了,可这不至于哭一晚上吧?一抬头,坐在对面的康玫脸色神采全无,见我看她,才浅浅一笑,说道:“你们闹别扭呢?”我说:“没什么,耍小脾气而已。”她轻轻地说:“去哄哄吧!女孩子都喜欢温柔的男孩儿……我要走了,你慢慢吃。”我想说“对不起,害你被别人误会”,张张嘴,一句话竟卡在喉咙没有说出来,看着她慢慢走远。
  回去后我也没有给林莺打电话,又不是我的错,凭什么要我去打电话哄她?哭了又怎么样!就是因为以前哄的太多了,现在才会随随便便耍小性子!
  第二天晚上,我们正在牌桌上苦战,电话铃声响起,我抓起来说:“你好,找哪位?”
  “花欣,是我”是林莺的声音。
  既然她主动打电话来了,我怎么也得装的开心一点呀,虽然心里的火气还是很大。顺手把手里的牌交给杨子,把这小子感激的一个劲作揖呢!我趁机一把抢过他手里半根火腿肠塞进嘴里,跑到旁边说:“你好点了吧?吃饭了没有?”杨子尖叫着向我发起冲锋……
  “我吃过了,你在干嘛呢?”终于杨子迫于牌桌上众人的压力,放弃了把火腿从我嘴里扣出来的努力,战事平息下来,才听到林莺说的话。
  “还能干什么?打牌呗!”
  “明天我们去出海吧?”
  “……你、你没事了?怎么想起要出海?”
  “我想跟你一起出去玩一天,不好吗?”
  “好、好、当然好,只是幸福来得太突然,你家相公一下子不敢接受了,哈……”
  第二天,从楼上下来的时候,林莺已经在等我,她变了,变的险些连我都认不出来,头发剪短了,衣服鲜艳了,更关键的是气质的变化,眉宇间驻留的不再是那股挥之不去的忧郁,取而代之,她变成了一个充满活力的阳光女孩。
  她看着我笑,笑的很灿烂;对面的我就像看到外星人一样,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个人是她,小心翼翼地问:“林莺?”“不是!”她笑答一声。
  “对不起小姐,我认错人了,拜拜!”我说完就转身往里走。
  “别坏了,走吧!”林莺笑着把我拉住我胳膊,往外拖。我一边跟着她走,一边说:“你到底是谁呀?这么随便拉男生的手不太合适吧?快放开,这样拉拉扯扯的叫人家看见多不好,有伤风化的!呆会儿被学工处老师抓住罚款你交钱呀……”
  秋高气爽,这个季节在山上的感受最大气,当站在最高的山峰,放眼傲视寰宇,连老鹰都在自己脚下盘旋,你就不难理解秦皇汉武气吞天下如虎的王者之气。而秋天的海会给人以包容万物之妙,天高海蓝之际,看海岸渐渐沉入海平线,眼前的世界惟有自己还在浪尖自由翱翔,张开双臂,感受到海之神的无边胸怀,则万事释然,其喜洋洋得矣。当然了,身边如果再能有美女一名就更happy啦,嘿……
  就在我沉醉于凭栏感慨之时,林莺转身拉住我的手,脸红红的说:“花欣,你说过你爱我是吧?”这句话令我一时语塞,她问的如此突然,让我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相识半年来的一幕幕往事刹那间在的脑海中闪过,不错,我是曾经说过这句话,而且说的情真意切,然而半年来我虽时时以为爱就在身边,现在却豁然感到爱这个字眼对我来说其实那么遥远,甚至有点遥不可及。我不知道只回答她一个“是”字有什么实际的意义,我只能报以沉默。林莺眼中期待的目光渐渐地变为歉意,轻轻的扎进我怀里,双臂环抱,头轻靠在我的肩头,柔声说道:“我不怪你,是我自己没有得到的资格,从一开始我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女友。谢谢你对我冷漠的宽容,相信我,以后都不会再有了,不会了,从今天起,我会努力让你爱上我。”阳光下,船头上,轻轻的海风中,我们在彼此的体温中相互温暖,林莺的头发不再飘逸,然而现在的她远比从前更可爱的多,虽然她那头迷人的长发曾经是我到处炫耀的骄傲。
  我知道她刚才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内心深处,她并不是一个善于伪装自己的女孩。我很感动,但这种感动并不能使我的大脑停止思考,她那番话包含了两重意思,一是,从现在她才真的和我开始恋爱了;由此可得第二个结论,在此之前她其实并没有把我当作真正的爱人,那么原因是什么?有一个足以左右她做出选择的人或者事?这句话证实了我的猜测,鱼梗在喉,我一定要找到答案,否则我会一辈子不舒服。第二天晚上,我就去找杜铮,他没在,到老岭去玩还没有回来。很快十一过去了,我们开始上课,没什么时间找他,碰到的时候打个招呼,来不及想起这件事就过去了,更何况林莺就在身边。
  天气渐渐转凉,林莺也像她自己说的一样,做起了合格女友,整天围绕在我身边,爱不留一点缝隙,但我仍然渴望得到真正的原因,虽然她的温柔时常让我几次自欺欺人地想放弃。在这种问与不问之间的抉择中,我感到很矛盾。曾有几次忍不住亲口问过她,问起的时候她的脸色就特别难看,说你要怀疑我就不要理我,于是我赶紧住口。
  这一天,冬雨飘落,阴森的天空下燕大显得很苍凉,昔日花花绿绿的校园已被灰褐色的主流色调所装点;被打落的柳叶浸在寒冷的水洼中暗示人们该换上冬衣了,这是一个容易引起伤感的季节。一大早,我跳跃在马路上的水洼之间,准备去书店借书,这样的天气、这样的路,你说我骂哪一个?骂老天爷有意义吗?没有!所以我就在心里替我的每一位校友把学校主管后勤的领导骂了一遍,不要小看这个“一遍”,燕大号称千亩校园、万人大学,每个人一遍加起来就是一万遍呀!
  就在我嘴里嘟嘟囔囔,低着头跳来跳去跳到学校大门口的时候,听到一声:“花欣!”吓我一大跳,抬起头一看是杜铮,正准备开骂,见他也是浑身湿淋淋的,不忍心了,于是取而代之把他拉到书店暖一暖。书店里有桌椅,是方便会员们在这里阅读用,我和老板比较熟悉,他也就不追究杜铮是不是会员了,送上两杯热茶,我俩就坐在那里聊了起来。

第五章 卿本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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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花烟雨的苏州城,自古就有人间天堂之称,林莺就生于斯,长于斯。她出生在一个冬天的夜晚,纷飞的雪花压沉了竹叶,那是一年中苏州最冷的时候。她的父母都是没有太高文化的普通工人,只能在工厂的宿舍里结婚生女,夫妻虽然恩爱,但清贫的生活让林莺的母亲在生她之前就营养不足,生下她之后家里显得更加拮据,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她十几岁的时候,所以即使是长大后的林莺也还是那样纤弱。


  像其他的孩子一样,乖巧的林莺从小在工厂的大院子里一点点长大,而大院的孩子们就是她儿时的伙伴。


  “快躲起来”一群小孩像捅了马蜂窝一样的狂奔过一个墙角,四散逃开,墙角处拐出一个张牙舞爪的悍妇,一边追一边骂道:“一窝小贼,看我今天不把你们撕烂……”


  原来工厂院子的深处有一条小河从中穿过,河边有一块花圃,那是工厂专门为了接待来参观和视察的领导们而特别派人开辟的,可想而知生长在这块花圃里的花娇艳自然远非大院其他地方的普通花草可比了。林莺和她的伙伴们“郊游”至此,不禁留连忘返,男孩子们倒不怎么样,小女孩们爱花却是天性,蹲在花前面就怎么也不走了。一个叫大伟的男孩儿说:“你们要是喜欢,就去找种花的阿姨,让她送你们每人一枝嘛!”当然了,得到的答案可想而知,于是几个小家伙开始动了“偷香窃花”的心思,却一不小心被发现,一直被追到宿舍楼下面。


  就在这位种花的阿姨瞪圆的眼珠子到处找人的时候,一个小身影从假山后面跑了出来,直冲工厂门口跑去。这还能放过?要不捉住这个小东西,工厂的领导还不得以为自己偷偷把花卖了赚外快呀?于是乎,她使出三十年前从母亲那里继承来的力量(——吃奶的劲!)向那个男孩儿俯冲过去……


  这个小孩就是大伟,一起玩的小孩子中不是他最大,却是他最有义气,胆子又大,时间一长也就成了这些孩子的头儿。他这个时候跑出去当然是为了引开那个母夜叉一样的人,好让自己的伙伴们逃走,可他自己又能跑多快呀?没跑几步就被捉住了。看着大伟被拎着耳朵送到办公室,其他几个小孩吓的连大气都不敢喘,当然心里除了害怕以外就只有——感激。那时的大伟在小林莺的眼中是最勇敢英雄的化身,别管什么白马王子还是孙悟空都及不上自己的大伟哥一半厉害。


  时光如电,一转眼,那个爱哭鼻子的小姑娘已经出落成子弟中学的校花,夕日对大伟哥的崇敬已经不知不觉变成了爱慕,年龄还小,她自己并未意识到那是一种很特别的感情,只是在潜意识的支配下,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总是情不自禁地追逐着那个身影。那时的大伟整天和一群哥们儿跑来跑去,已经很少像小的时侯一样和她一起上下学,只是偶尔在路上碰到。“莺莺”身后传来大伟的声音:“这么早呀?”看着他风风火火的样子,林莺嫣然一笑:“你也很早呀,大伟哥……咦,你的书包呢?


  “放在教室啦,拿来拿去的多麻烦!”


  “你不怕丢掉?被别人拿走了你用什么?”


  “哼,谁敢偷我的东西,不想活了吗?再说书丢了,岂不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从此可以名正言顺不写作业了,哈哈……”


  大伟这种对什么都不在乎的性格让林莺又爱又恨,她喜欢他的仗义不羁,同时也在心里暗暗怨他的不思进取。林莺带着一丝批评的语气说:“还有脸说,学习成绩一塌糊涂,整天就会到处打架闹事,看你将来连个嫂子都娶不到!再看看自己的衣服,连扣子都不系。”


  “哈,这些话你跟我说了一千遍都不止了,我不像你,男儿当仗剑挟酒闯江湖,学那些七扭八歪的符号、公式的有什么用?至于老婆嘛,就你嫁给我算了,哈哈……”大伟说着话,竟然一脸坏笑地盯着林莺,似乎要等她给自己一个答案一样。


  林莺的脸涨的通红:“你,你又欺负我,以后再不理你了。”林莺的脸色告诉大伟她很生气,但看着大伟渐渐跑远的身影,她忽然心里一动,自己哪里有生气呀?不但不是生气,简直……简直还希望那是真的。太可怕了,自己还只是个初中生呀,怎么能有这么过分的念头,林莺暗骂自己一声,伸手理理长发,深吸一口气,向教室走去。


  终于就在中考结束后的暑假里,在大院的花架下面,大伟抓住了林莺的小手,说“莺莺,做我女朋友吧?”林莺羞的满脸通红,只觉得当时心跳狂升,嗓子发干,恨不得地上有个洞赶紧钻进去才好,她不敢看大伟火热的眼神,嘴巴不由自主地说:“不行、那怎么行”,一边挣脱他的双手转身要跑。大伟看着就要走远的林莺,一个箭步从后面把她揽住,说:“莺莺,你别走,听我把话说完……”林莺的声音都要哭出来了:“放开,大伟哥,你快放开……”她拼命地推开大伟的双臂,飞快地跑回了家,这个14岁的少女只恨自己的脚步不够快。


  初秋的苏州,天气已经有些凉爽,和炎热的夏天相比,这是一个出游的好时候。一天,大伟找到林莺说:“莺莺,你不是说你想去虎丘吗?看,机会来了!”说着话,举起手来晃了两晃,他的手里有两张门票,虎丘的门票。


  “你从哪来的?”


  “从哥们儿那要的,他妈妈在旅游局工作,国庆节的时候单位发的,我就顺便要了来,怎么样?我的哥们儿够意思吧?”


  “又是你的哥们儿!”


  “哥们儿怎么了,要不是他们我从哪去找票来呀?不说他们了,明天早点起,咱俩一起去。”说着话,大伟向林莺做个鬼脸,转身跑开了。林莺还没来得及多想他已经跑远了。


  第二天,大伟走下楼的时候,林莺已经在等他,见他出现,忽然看着他笑起来,大伟把自己从上到下好好看一番,然后用莫名其妙的眼神向林莺询问:“我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吗?”林莺笑呵呵地说:“大伟哥,其实你要是把头发和衣服洗干净一点,再把那几根胡子刮掉的话,会更帅一些的……”话还没说完,她就意识到这样说似乎、似乎是像暗示些什么似的……这怎么得了。


  虎丘的斜塔始建于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因地基不牢而逐渐向北倾斜,因祸得福,它倒成了全世界上少有的几座斜塔之一,也成了虎丘乃至苏州城的标志性建筑。只是因为年久失修,这座石塔已经破烂不堪,没办法像比萨斜塔一样登上去,只有让游人在下面瞻仰的份。两个人站在那里,仰望着这座破烂不堪的石塔,林莺说:“大伟哥,你说这塔立在这里已经有一千多年了,它会不会有一天真的倒掉?”


  “会的,如果我不是真心喜欢你,如果哪天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就让它倒下来拍死我……”


  “你,你又说这些不正经的话,再说这个我走了。”


  “你还是不信,让它拍死我好了”,说着话,大伟朝石塔的北面走过去。


  “我信,我信。”林莺一把拉住大伟的胳膊,眼睛中充满焦急和忧虑,“只是……我们都还这么小呢”


  “我们会一起长大的,不是吗,莺莺?相信我,我会一辈子对你好。”


  沉默,林莺感到自己的大脑里一片空白,混不清楚自己做了什么,又说了些什么,只记得自己迷迷糊糊地说:“那你以后要好好读书,别再到处打架闹事了行吗?”


  这算是自己答应了他的求爱吗?难道那不是自己的真实愿望吗?
第六章 但为君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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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平爷爷的南巡带来了春风,林莺爸妈的工厂却是个可怜的病体,经不起任何“风”的吹拂,一旦走出党温暖的怀抱就变的摇摇欲坠。没办法,厂里宣布有主动辞职的员工,厂里将给予2万元的补偿,她老爸毅然辞去工厂的职务,拿着那两万块钱下海经商,这一下如鱼得水,几年下来,不但开起了自己的公司,全家也终于如愿以偿地搬出了工厂的宿舍楼。与此同时,林莺考到一中读书,而平时学习成绩就一塌糊涂的大伟再次得到了党的关怀——本着“对员工及家属负责”的原则,工厂把“大伟们”一窝端进了厂办技校,成为工厂的后备工人,没办法,不让他们上学,一群毛头小孩能做什么?呜呼哀哉,他们就象走上了人生的岔道,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对于单纯而且专情的林莺来说,爱情的第一场悲剧也就此上演。


  上了高中的林莺在学习上当然不会放松,而大伟开始的时候,为了自己的承诺也不再逃课,尝试着做起了乖孩子,两个人会在星期天约会,享受彼此的依恋,那春雨般的甜蜜。虽然在读高中,两个人见面的机会又少的可怜,爱情却并未因缺少朝朝暮暮的厮守而显得缺乏营养,幸福只需要一个眼神便能在心里不停荡漾。那时候的林莺每天都生活在幸福当中,紧张的学习中,期待着每一个周末。事情如果是这样照这个样子发展下去,林莺和我可能一辈子都只能是普通的校友关系了,啊……错!也许连校友都不是。


  毕竟大伟有一群哥们儿,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为了自己的爱人肯“一心只读圣贤书”,却禁不住哥们儿们的狂轰乱炸,何况从无到有的学习方式,难度大到足以让任何人都萌生放弃的念头。孟母三迁实在是有她的道理!所以……所以很遗憾,两个月后的大伟故态重生,不到半年时间,因为打架被学校警告两次。林莺却还被蒙在鼓里,以为他的大伟从此卧薪尝胆,终会有一天一鸣惊人,成为世不二出的伟男子,毕竟自己的父母本来就不喜欢一副痞子像的大伟呀。“为了两个人的将来”这个伟大的理由,她坚信他会出人头地的。


  冬去春来,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林莺和自己一个姐妹到观前街逛、逛……(女人逛街嘛,总得有几个小时吧,唉!要不是有这么充足的时间,事情哪会变成今天这步田地?)她们转过一个街角,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一般般啦,说真的,和她搞还不如我自己看这些东西过瘾些呢……哈……”


  “你个猪头三,得了便宜还卖乖,你小子要是没感觉就过户给我们几个好了,哦,莺妹妹……我们也想试试呀,反正咱们班的那位也还等着你去上她呢!”这明显是大伟和他的那群哥们儿在里面说话。


  “过户?等我玩腻了再考虑吧,你小子要是想的厉害,这两盘带子先拿回去一边看一边自摸好了……”


  “恩!好兄弟要讲义气嘛,你赶紧腻吧!让我们也爽两把……”一群瘪三不停地向大伟起哄。正在此时,一个怒容满面的女孩抢到了他们面前。


  大伟面对着自己日思夜想的那双眼睛,夹杂了幽怨和无边痛恨的复杂眼神,已经知道自己犯下了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虽然刚才那些话只是在一群狐朋狗友面前打屁吹牛,是他们习惯了的说话方式,可是、可是林莺怎么会了解这种男人之间的龌龊行为;更何况手里那几盘录影带(blue!)……。(呜……大伟痛哭中,花欣狂笑中,哈……)看来他老哥真的是跳进东海都洗不清了。而且就算这些都无所谓,这么多人在场的尴尬,特别是还有林莺的一个姐妹(请问是长舌妇吗?)在场,以林莺的个性,恐怕他都很难过这一关了。


  “啪”一个清脆的耳光留在了他的脸上,那个美丽的背影在哭声中渐渐跑远,留下大伟和几个小混混石雕一般呆在那里。


  接下来的日子里就是林莺趴在床上流泪和大伟通过电话挨骂的一段经典时期:林莺不时在屋子里偷偷的哭一通,如果有大伟的电话,爸妈在家时就挂掉,不在家的时候就骂一顿再挂掉,反正大伟所说的话总共就两句:“请问林莺有在吗?”“莺莺,我是阿伟……”接下来就可以当听众了,唉!能怪他认罪态度不好吗?你想想,除了一开始通名报姓以外,他哪有道歉和解释的时间呀?


  就在那件事之后一月内,大伟不知道通过电话被骂了有几百次,but林莺骂到自己快心软的时候,大伟高频率的电话忽然戛然而止了,奇怪吧?林莺也感到很奇怪,想主动问问吧,又拉不下面子,最后想来想去只好主观地将原因归结为他不断受挫后的放弃,心里的幽怨再一次起伏,他怎么就不能再坚持这么一下呢?唉!说真的,我都为他们感到遗憾,为什么就不能……不能彼此再主动哪怕一点点呢?算了,废话不讲,总之他们的故事就此告一段落。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两年后的春天,正是高三复习的冲刺阶段,林莺似乎已经渐渐惯了没有大伟的日子,然而命运竟毫不放弃任何一个捉弄世人的机会,让林莺和自己开了一个改变一生的玩笑。


  那是一个连绵阴雨之后的艳阳天,林莺和妈妈走在繁华的街道上,心情舒畅呀,能不舒畅嘛?高考模拟考试刚得了个全年级第三,妈妈又用一大堆漂漂衣服作为奖励,happy死掉了!然而一个身影映入了眼帘,几个小地痞正围着一个路人推推搡搡的说的什么,那个熟悉的身影?那是……那是谁?”哎,阿姨,买张盘吧?生活的、教育的、香港的、好来坞的都有,不贵,20块钱一张,我看您这年龄,可以和老公在家一起学习点生活乐趣,轻松一下嘛……来,拿着,20块……”一个20来岁的小伙子把不由分说就把一张光盘往林妈妈手里塞。


  “你是?甄华兴?”林莺认出这个卖黄色光盘的古惑仔青年分明就是大伟的一个哥们儿。


  对面的男孩猛然抬头,顿时脸上红透,结结巴巴地说:“是……是林莺呀,阿姨好……我不知道是你们……”说着话手已经缩了回去,“大伟就在那边,我去叫……”说着转身往那一伙人那边跑了过去。


  那个背影果然就是大伟,他怎么?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那个曾经被自己当作锄暴安良的英雄形象,那个曾是自己朝思暮想的男孩儿呀!泪珠在林莺的眼眶中转动……这颗泪珠要落下?难道一个青春的梦就这样彻底破灭?


  大伟走了过来,跺着方步,看上去两年未见的他身体比以前结实了许多,仍就是充满不羁神情的脸庞上蓄起了胡须,棱角分明的脸上多了一道浅浅的伤疤,眼神里充满了背叛和野性,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和一丁丁点的回忆。“阿姨呀,还有莺莺,出来逛街吗?不好意思,我的兄弟没有认出来,对不住啦,嗨嗨……其实我们也只是卖两张光盘,换几个酒钱而已,让你们见笑了……”大伟说着点上一根烟,低着头说“那你们继续逛吧,我就不打扰了。”说着转身就走。


  “大伟哥”林莺嘴巴丝毫不受大脑控制地喊了出来,她第一次感到自己和这个被埋藏在自己心底的男人之间的距离竟然这么远,远的感受不到对方身上还有人类的体温存在。就是一声轻轻的呼唤,让大伟的身子一震,步子顿了一下,情不自禁的一回头,在那头茂密且乱的头发的缝隙中间抛过来的一个眼神竟成为林莺这辈子都再忘不掉的心灵烙印,欲言又止的忧郁、痛恨一切的嫉世忿俗和铁汉柔肠的百转思恋,一起在这个姑苏城里最男人的男人心中汇成火山般的热情瞬间点燃,却只透过这一点点大小的瞳孔喷发,试问这世间还有哪一个女人的防御工事能够不在瞬间崩塌?嗟乎,史书有载,美人笑能倾国倾城,颦能令英雄一怒冲冠;世人至今日才知,男人如酒,而这酒若是好酒时,又何必非入口才能醉人?传神之妙,岂芸芸之徒可以领会?正可谓酒不醉人人自醉,林莺心中被压抑了两年的爱意重新被唤醒,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造化弄人此言非虚也!


  “看到没有?大伟这个孩子从小就没学好,长大了就是这个样子,唉!他爸妈也真是背运,生这么个儿子,看看他那副样子,唉,当初要不是我和你爸当机立……”林妈妈说到这里似乎想到了什么,就此打住,不再继续对大伟的评论。


  深夜,不眠的夜,林莺的眼前都是大伟的影子,这个让自己魂牵梦绕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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