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4日星期三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二)

三雨鞋花盆(6)
  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那个星期四是实习的最后一天。主管对我的工作表现很满意,希望我毕业后回来工作,我答应愿意考虑。当时美国经济一片繁荣,一般计算机专业毕业生都有起码几家公司要。那时候,也有另外两家公司表达了录用意向,一家在佐治亚,另一家在堪萨斯,都太远了。旧金山这一家,从各方面来看要算最好。主管相当高兴,说他明天就让人事部给我发录用通知,按公司惯例,我有半年时间决定接受与否。最后,他用力和我握手,“我非常希望你能决定回来。”
  下班后,我留下来,清理桌上和抽屉里的东西。电话铃突然响起,是程明浩。
  “你怎么知道我办公室的号码?”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郑滢告诉我的。她还说你明天要走了。”
  “对,明天下午。”
  他打电话来干什么?说再见吗?
  好,说吧,我听着。
  许久,他终于开口,“我打电话去问过了,他们说那天浪管风琴的管子的确堵住了,现在已经修好。我本来想在你走之前带你再去听一次,现在看来没机会了。”
  原来真是说再见。我的心一阵发颤,不拿话筒的手开始绞桌上的电话线,一直到电话线一圈圈缠绕在食指上,缠得手指发痛。我把它松开,抬起头看窗外远处暮色里的马路,眼前又是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我干巴巴地说:“不要紧,以后有机会再去吧。”
  “你们公司答应录用你了吗?”他转换话题。
  “答应了。”
  “祝贺你。”他听上去也很高兴。
  “谢谢,”我冲口而出,“不过,我不一定接受,因为我还有另外两个工作机会。”
  “在哪里?”
  “一家在佐治亚,还有一家在堪萨斯。工资没有加州高,但那些地方生活水平低,所以也不错。”我故意这么说,因为很想听听他的反应。
  “是挺不错,就是远了一点,还有,气候大概没这里好,”他笑笑,“玩的地方恐怕也比加州少。”
  他语气里那一点失望顷刻之间又让我充满了勇气。我问他:“你觉得我应该回来吗?”我屏住呼吸,听他说“应该”还是“不应该”。
  结果他既没说“应该”也没说“不应该”。他轻轻地说:“这个,要看什么地方最适合你发展吧。”
  居然这么一句话就把皮球踢还给我!我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被激怒了。我忍不住对他叫起来,“程明浩,我问你,有人告诉我,你觉得我‘太好了’,你能不能解释一下?”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对不起。”
  “为什么?”
  “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让你失望。”
  “所以你懒得让我知道你喜欢我?”
  他不说话。
  “你说话呀。”
  他不说话。
  “拜托你说话呀。”我又开始绞电话线,一直绞到它紧紧缠在手指上,也像紧紧缠在心上,缠得心阵阵发痛。
  他还是不说话。
  “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我几乎在哀求他了。
  “有。”这一次,他很快回答了。
  “然后呢?然后你又去爱别人了?你既然爱我,为什么不来追我?你为什么不来追我?”我感到话筒在手里微微颤抖。
  “不是这样的,”他的声音低沉下去,“其实,当时我知道你对我好,我是怕——怕我自己无以为报。而且,小杜也一直很喜欢你,我觉得他比我好,”他干涩地笑笑,语气里有几分难堪,“还有,那次在纽约碰到你们,我觉得你们很般配……”
  “那张其馨呢,你就不怕她失望?不怕无以为报了?你为什么去追她,而不来追我?这又关杜政平什么事?”
  他又不说话了。
  我的心火越蹿越高,眼眶里的泪水非但没把它浇灭,反而让它越燃越旺。泪光中,我明白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他爱过我,然而,爱得不够深——不够让他来追我,不够让他放下自尊或者自卑去和杜政平争,不够让他相信我们之间会有结果,不够让一千多英里的距离在他心里消失,不够让他在浪管风琴面前忘记张其馨在他心里投下的影子,不够让他对我的何去何从说一句“应该”或者“不应该”。
  爱得够深,他什么也不会怕。
  程明浩爱我,没有我爱他多,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因此,他又爱上了别人,就算张其馨不出现,或许有另外一个人;也是因此,我即使和杜政平谈了恋爱也会分手。
  爱情,原来和彩虹一样,是有层次的。即使拥有同一道彩虹,不在一个层次上,还是无法相遇。
  “可以出来见一面吗?”他转换了话题。
  三雨鞋花盆(7)
  “我要整理东西。”
  “明天你怎么去机场?”
  “郑滢送我去。她刚买了一辆新车。”
  “我送你吧?”
  “不用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让我送你吧?”
  “我已经说过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为什么?”
  “因为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可以吗?”我不耐烦了。他究竟想干什么?
  “可以,”他停顿了一下,“我只是有点惊讶。因为我自己是很喜欢有人送行的,只不过从来都没什么人来送。那次出国,你们还问我怎么那么晚才去机场,其实,就是不愿意看见大家都热热闹闹的,那样的话我心里更加难过,现在想想真是有点幼稚。”他笑笑,“因为我自己是那样,所以,就以为你也一样。”
  他的话让我心里有点痛。那点心痛累积起来由量变到质变,成了愤怒:他对我一点都不好,我为什么还在为他心痛?
  我想挤出两句客套话,但心头的愤怒让我口不择言,“程明浩,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我和你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说,你可能觉得我‘太好’或者‘太不好’,但我并不这么想,我想的是……”话到这里,我意识到自己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形容我究竟是怎么想他的,因为,事实上,我什么都没想,在爱上他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他“好”,而说不出什么像样的理由。
  “好了,我想的是,我再也不要看见你了,明天不要,后天也不要,以后永远都不要。因为你和我不一样,太不一样了……就像我可以为了想见你从新墨西哥跑到加州来,换了你,就不会这样做。”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无力,但我逼着自己说完。说完了,像完成了一项艰巨的任务,却累得昏昏欲睡。
  沉默。
  沉默。
  沉默。
  一个声音在电话那头问:“你怎么就知道我不会?”语气重重的。
  “会的话,你早就做了!”我越发生气,“程明浩,我已经把你一眼看到底,所以麻烦你不要来送我,因为我实在不想再看见你了。”他总是那么居高临下,现在,至少我能体会一次尊严,即便是最后一次。
  放下电话以后,我在桌上趴了一会儿,然后站在走道的窗前想再看看这个城市的黄昏。明天这个时候,我就不在这里了。
  无意中往楼下的街道看去,我突然发现刚才一气之下说出的“程明浩,我已经把你一眼看到底”名副其实,因为,此刻他就站在车水马龙的街边的一个公用电话亭边,刚才的电话,大概是从那里打的。从这个角度看下去,无论他是一米八几、二米八几,抑或三米八几,都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身影。他显得那么矮。
  他也正抬着头往上看。我下意识地想往窗框下面躲,随即想到他根本不可能透过反光玻璃看见我,何况,他并不知道我的办公室究竟在大楼哪一个角落。
  有那么一刹那,我们的目光相交;他看不见我,但我知道他在凝视我。曾经在纽约帝国大厦楼下照片上见过的目光又回来了。
  我转过身奔向电梯。我刚刚说过再也不想看见他,其实,我还是想看见他的。
  进了电梯才发现它是往上去的——二十四楼某位敬业的同事也刚下班,早我一点点按了钮。我只好跟它上到二十四楼,然后再往底楼。门打开,我立刻飞跑出去,隐约听见那个同事在我背后说了一句“晚安”,也顾不得回答。
  等到了街上,程明浩已经不在那里;我愣了一会儿,转身跑到停车场,看不见他的车;我退出来,一路跑了好几个街区,一直到气喘吁吁。这条街上红绿灯很多,转得也慢,我满心希望他正停在某个路口,可是他没有。
  他没有等我。他为什么不等我?他既然大老远跑到我公司楼下发呆,怎么就不肯多等一会儿呢?不错,我是说过不想再看见他,但人,总有可能改变主意的呀。
  我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东西回家,给他打电话,他不在。一个小时后我再打,他也不在。临睡前,我打了最后一次,他依然不在。
  我犹豫了半天要不要给他留个言,最后还是没有留,因为要说的话都已经说了。很多话,本来根本不想说,到底被他逼得统统说出来。
  郑滢用她新买的本田吉普车送我去机场。她年底也要毕业了,只花一年半就拿到计算机硕士学位,比我们其他人都快,她把这归功于她们学校差,为了多吸引学生,自然把课程要求降低,几乎所有的实习经历都可以抵学分不算,还不必做论文。郑滢也有三四家公司要,她决定毕业后去旧金山南郊的一家公司,论规模、名气和现在这家差不多,但工资待遇略胜一筹。她一决定,第二天就去分期付款买了这辆车,现在正处于“蜜月期”,一有机会就把它牵出来遛遛。她自告奋勇送我去机场,很大程度上是她自己手痒了。
  三雨鞋花盆(8)
  “你个子又不高,买这么大的车干什么?”
  “就是因为个子不高,才要买大一点的车,这样开在路上,人家不敢随便欺负你。”
  “有这种说法?”
  “当然。”
  假如这种说法在爱情里也通用,我想,我大概需要去买一辆公共汽车来开。
  “你上班时间跑出来真的不要紧?”
  “要什么紧,我走都要走了。再说,公司本来就规定假如周一到周四每天工作九个小时,周五下午可以休息,这个福利我还从来没有享受过呢。”
  “章晓刚知道你要走,有没有说什么?”
  “哼。”我那句问话捅着了郑滢心里的马蜂窝。她说,最近一段时间,章晓刚总在工作上忽明忽暗地找机会为难她,让她日子不好过。“会不会是你太敏感了?他本来就不太好打交道。”
  “难打交道和故意刁难是两回事。”郑滢告诉我,章晓刚已经对几个男同事透露准备年底回国去迎娶“陈玉莲”——显然他已经浪子回头,不仅如此,他居然还对他们说什么“娶妻求淑女”。
  “他这么一说,我成什么了?恶不恶心?恶不恶心?恶不恶心?”
  “恶心,”我实在忍不住笑起来,“不过,再怎么说,人家把宝贵的第一次托付给你了,不要得了便宜又卖乖。”
  ..
  郑滢白我一眼,狠踩一脚油门,“反正,我一听他那句话,马上下定决心,天涯海角都可以去,就是不回这家公司。”
  到了机场,我从洗手间出来,看见郑滢站在Starbucks门口朝我招手。她递给我一杯大号薄荷摩卡,自己手里拿的是卡布基诺。
  “给,你喜欢的。”
  “这里的Starbucks在买一送一?”
  “好心当作猪下水,我请你,不行吗?”
  “请我也不用这么一大杯吧?”
  “放心,现在还早,喝完够时间再上一次厕所。”
  我拉着她想去找个地方坐下,她连连摇手,“不要不要,我们就站在这里,”她呵呵傻笑着,两个酒涡在脸上跳起舞来,“这个地方显眼啊,要是程明浩良心发现跑来,一眼就能看见你,然后你们两个就会演一出很浪漫的戏给我看,那杯咖啡呢,就当我买票了。”
  “他不会来的。”
  “你怎么知道?”
  “我叫他不要来,我还说过再也不想看见他。”薄荷摩卡刚喝的时候滚烫,仔细品尝却是满口清凉,这是一种表里不一的饮料,就像我自己说出的话。
  “说不定会有奇迹发生的。”郑滢乐观地鼓舞我。
  奇迹没有发生。程明浩没来送我。我叫他不要来,他就真的没来。
  郑滢很失望,“这种笨蛋,活该找不到老婆。”
  飞机升空的时候,我正在把航空公司的那份“紧急情况指南”从头读到尾。我不再去思考是否应该忘记他,因为我已经明白所谓“忘记”,是徒劳的。
  当你想去忘记一个人,就已经无法忘记他了。忘记,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提醒。爱情里的忘记,到头来都是想念。
  他是我心里的一枚电脑病毒,碰一碰,立刻自动复制、铺天盖地,惟一的办法是把他隔离到某个角落,不去碰。
  回学校以后,我搬到另外一个公寓,免得和杜政平抬头不见低头见。
  有一天,在系里的信箱旁边碰见他。他稍微瘦了一点,看上去很精神。
  我们寒暄了几句,他说“你等等”,然后跑到自己办公室去拿了一样东西出来,“送给你。在纽约买的,前不久才出来。”
  我看看题目,是一部动画片《宝莲灯》。正奇怪他何以送我一盘动画片,他说:“里面的主题歌是张信哲唱的,很好听。”
  那首歌,叫《爱就一个字》。
  那天晚上,我在电脑上一遍遍听这首歌:
  ……
  爱就一个字
  我只说一次
  你知道我只会用行动表示
  野花太放肆
  守住了坚持
  看我为你孤注一掷
  ……
  这和“劈山救母”的故事好像并没有太大关联,但无疑是一首演绎得非常成功的情歌。
  我在想,如果人一辈子只有一次机会说“爱”,如果爱情真是孤注一掷,我这辈子的份额只怕已经用掉,却什么也没得到。我大概把宝押错了地方,而赌场的规矩是落子无悔。
  回来之后,程明浩没有和我联系过。夏天的一切像雷雨后的彩虹,曾有一段缤纷却已了然无痕。我感到难堪。
  几天后,我在图书馆碰到杜政平,他告诉我,纽约那家公司已有录用意向,条件相当优厚,并希望他在修完这学期课程后就回公司一边接着实习一边做论文。
  三雨鞋花盆(9)
  “那样的话,明年初我就去上班,五月份再回学校答辩。”
  我微笑,一时还不太明白他究竟想说什么。
  他突然停住,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这次我要是去纽约,今后大概会留在那里。我不知道你将来有没有打算回加州工作,要是那样,我们以后就没什么机会见面了。其实呢,也有几家硅谷的公司要我,听说北加州气候很好……我是说,真要去那里工作的话也不错,所以,我想问问你的意见,”他抬起头,终于问出那个问题,“你觉得我应该去纽约吗?”
  他认真地盯着我看,仿佛答案就写在我的脸上。
  我避开他的眼光,突然想起前不久,我问过程明浩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问题,他的回答伤透了我的心。直到现在,我才体会到这个问题有多沉重。那其实并不是在问某人是否该去某地,而是在问你是否愿意将自己同那个人的命运交会在一起。无论你说“应该”还是“不应该”,都是要负责任的,爱得不够,便负不起这个责任。
  难怪程明浩无法给我一个想要的答案。
  我也无法给杜政平一个他想要的答案。我说:“我想这个还是你自己决定比较好。”
  他有点着急,“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所以才更加觉得该让你自己决定。”
  我转身朝电梯走过去。他追上来,“关璐,你真的就不能再给我一个机会?”
  我走进电梯,按下钮,“我们是不可能的。”
  电梯门缓缓关上,他伸出手臂把它挡住,“你还在喜欢程明浩吗?”
  我不说话。我们僵持了半分多钟,终于杜政平把手缩回去,电梯门合拢。
  晚上,他打电话过来,声音听上去很沮丧,有几分醉意。
  “你喝酒了?”
  “啤酒,”他说:“今天下午很对不起。”
  “没有什么需要对不起的。”
  他告诉我,在纽约实习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子,也是实习生,性格开朗,会煲很好喝的汤,他们关系不错,他喝过几次她煲的汤。那个女孩子很希望他能回纽约工作。
  “我想,要是回了纽约,大概会去追她。”
  “那你为什么还来问我?”
  “我希望你能拉住我。如果你不要我去,我就不去。”
  “你这样对人家不公平。”
  他苦笑一声,“我顾不得那么多了。”
  “她可能比我好。”
  “那你告诉我,我到底什么地方比程明浩差?”
  “人和人是不能比较的。”
  “所以你和她是不能比较的。”杜政平虽然喝得半醉,脑子却很清醒。
  我无言以对。
  “关璐,”他几乎是在哀求,“你真的无所谓?”
  我想了很久,终于说:“对不起。”
  电话挂断了。我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突然流下眼泪来。我知道,这一次,是彻底把他放走了。从今以后,他不会再等我。当他的爱不再是压在心头的重担,我开始怀疑那颗轻飘的心里面还剩下些什么。轻,究竟是不是比重更加容易承负?
  我做对了吗?
  郑滢对这件事情的评价是“杜政平被你气昏了头”。她扼腕叹息,“男人怎么能跟女人摊这种底牌呢?唉,说到底,他还不够成熟。”
  ?? 郑滢说:“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以前谈恋爱老是失败,就是因为谈来谈去,找的男人都还不够成熟,而我自己呢,恰恰属于早熟的类型。书上说,最理想的组合应该是女人的年龄为男人年龄除以二再加七,那么我今年二十三岁,就应该找三十二岁的男人谈恋爱。”
  “老得可以煲汤了。”
  念大学的时候,我觉得高年级的人老得可以;后来,“老”用来形容所有超过二十五岁的人;终于有一天,等我不再说这个字而用“成熟”取而代之,我明白,自己开始变老了。嫌别人老,是不应该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会老。
  “懂什么,男人的魅力要三十岁以后才完全显现出来,二十几岁,那叫愣头青。平心而论,杜政平在愣头青里算是很不错的了,不过,愣头青到底还是愣头青。”
  “不对,照你这么算,女人随年龄的增长,找的男人会越来越老,比如说,三十岁的女人应该配四十六岁的男人?你哪里看来的?”我开始怀疑她资料来源的可靠性,“我看,那本书八成是个老男人写来花女人的。”
  “我觉得很有道理啊,至少可以增强女人的紧迫感,减少社会上的老处女。”
  “你不是说过好男人像新鲜羊角面包大家抢吗?等到三十多岁,老早被人家抢掉了吧?”
  “真要够好,我难道不能再抢过来?”我服了她。
  三雨鞋花盆(10)
  十一月底,杜政平在中国学生会的邮件列表上发广告卖东西,他果然要去纽约了。后来,我收到他的一封电子邮件,里面是一个链接,下面用大大的字写着“Goodbye关璐”。
  我点进那个链接,是一首歌,张信哲的《且行且珍惜》。
  在张信哲的歌当中,《且行且珍惜》大概是惟一一首不那么感伤的离别之歌。或许因此,他曾经为我点过这首歌;后来,我们在这首歌的陪同下开始了一段失败的恋情;现在,他又借这首歌来为我们之间画上句号。
  我看看电脑上的日期,十二月十九日,在中国,是十二月二十日了。这一天,澳门回归祖国,而杜政平做了一个决定,要把他心里关于我的那一部分割舍掉。
  我会后悔吗?
  这一年寒假格外冷清,室友回国探亲去了,我蜷在沙发上看书、看电视、听音乐,百无聊赖。跑出去转转,空气干冷,树上的叶子掉光了,校园里难得看见个人,有一种急景凋年的感觉,冷风钻进鼻子,一路酸得眼睛都睁不开,于是又蜷回沙发上去,像一只刺猬。
  郑滢打电话来说旧金山在下雨,一连下了几天。
  她抱怨,“简直像在整个城市上空装了个淋浴喷头。”
  我在想,旧金山下起雨来是什么样子呢?雨下完后,天上会有彩虹吗?
  空调功率不足,我打开电炉,把手放在上面烘。我从箱子里找出一条长及脚踝的厚羊毛裙子,红黑格子,不是彻底的红也不是彻底的黑,茸茸地交织在一起。还是好几年前流行格子裙的时候和郑滢、张其馨一起去买的,不过只穿了一次,因为我个子矮,并不适合穿长裙。
  我终于明白自己当初何以一定要把这条明知不会穿出去的裙子带来美国:此刻,厚厚的绒毛轻轻软软地覆盖着我的腿脚。在这个没人看、没人理、也没人抱的冰冷冬日里,它慷慨地提供了一个怀抱,虚幻,却温暖。
  钻进被子里,突然看见桌上的那一小瓶海盐。我把它打开,贪婪地嗅着它的清香,猛然想到,程明浩把这个小小的瓶子装进纸盒寄给我的时候,他心里是喜欢我的,只是他没说,我就不知道。他没说,并不等于他没有喜欢过我。我的心里泛起一种辛酸的甜蜜,或者说是甜蜜的辛酸。
  至少,不完全是我的一厢情愿。有些东西,的的确确存在过。
  这个时候,有人打电话来,我以为又是郑滢——她现在大概也闷得慌,越来越喜欢煲电话粥。然而,话筒里传来的声音让我手一抖,把装海盐的瓶子打翻在被子上,五颜六色的小颗粒稀里哗啦滚得满床都是。
  我急忙用脖子和肩膀夹住听筒,慌里慌张地想把那条支离破碎的彩虹收拾起来,仿佛他在那头能看见我刚刚闯了祸。
  程明浩的声音听上去既远又近,“现在不会太晚吧?”
  “不算晚。”
  “你好吗?”
  “嗯,还好。你呢?”
  “我也还好。”
  “有什么事吗?”我问他。
  “没什么事。就是,”他的声音有点不大自然,“想……知道你好不好。”
  “我很好,”我试图把一大堆拢在书上的盐粒倒回去,可惜彩虹已经不可能还原,瓶子里一堆五颜六色、杂乱无章的颗粒绝望地瞪着我,让我跟着一起绝望。
  “我把你送给我的那瓶海盐打翻了。”我突然对他说,并且毫无征兆地哭起来。
  他试图安慰我,我心急如焚,只是在想怎样才能把眼泪止住。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不愿意当着男生面哭,现在,却在程明浩面前泪流成河。曾经也当着杜政平哭,为的,其实也是程明浩。
  “对不起,我要睡觉了。”我生怕自己的眼睛和旧金山的天空一样变成淋浴喷头,稍稍平静下来就立刻把电话挂了。
  哭完以后,我很沮丧。为一个人流眼泪,有了第一次,就很容易会有下一次。
  第二天,我打电话想告诉他我昨天哭只是因为心情不好,但他不在。
  第三天早上,我刚起床,门上的对讲机响了,我去接,是一个既远又近的声音。
  怎么可能呢?
  我穿着拖鞋跑下去,隔着大门上的铁格子看见一个穿着黑色防风外套的人在朝我微笑。真的是他。
  我红着脸飞快打开门,却局促起来,不知说什么好。
  “你跑来干什么?”我问程明浩。
  他轻轻地说:“我来让你一眼看到底。”样子有点像做了错事的小学生。
  “我又没说要看你。你有什么好看?”我低下头用左脚搓右脚,再用右脚搓左脚。
  “我来都来了,就马马虎虎看一下,行不行?”他走近一步,牵住我的手。
  “不行。”我把手往回抽,抽到一半,又慢慢地放了回去。郑滢说过这样会“跌身价”,我才不管,天那么冷,而他的手那么温暖。我小心翼翼地让他握着,发现自己还是很爱他。千真万确,毋庸置疑。
  三雨鞋花盆(11)
  “你怎么来的?”
  “开车。”
  “这么远!你开了多久?”我很惊讶。
  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是从mapquest.com上面打印下来的,从旧金山到这里的行车指向,上面密密麻麻,最下面写着“预计时间:17小时零2分钟”。
  “再加上一个小时,因为我转错了一次弯,费了好大工夫才绕回去。当然,不是连着开的,中途睡了一觉。”
  “你到底跑来干什么?”我抬起头盯着他的眼睛。
  他很温柔地看着我,“我想见你。”
  “就因为我在电话里哭了?其实,我那天并不是……”话还没说完,他已经把我揽进怀里,“我很想你,一直都很想。”
  他紧紧地抱着我,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曾经想过,假如有一天他来找我,一定好好地骂他一顿,至少把所有的委屈和后悔都吐出来。现在他真的来了,离我这么近,我却一点都不想骂他。我变得连话也不会说,只会傻笑。
  他一来,所有的委屈和后悔就都找不到了。
  原来他一直都在我心中,只是被隔离起来,并没有彻底删除。现在隔离取消,顷刻间,他又充满了我整个心灵,让一颗心变得沉甸甸的,感觉非常厚实。谢天谢地,我没有把他删除掉。
  “你会嫌我太矮吗?”我问他。
  “我还想知道,你会不会嫌我太高呢?”
  “当然会,知道吗,个子越高的人越迟钝。”我终于又会说话了。
  “为什么?”
  “个子越高,头脑离心脏的距离就越远。心里想什么,反映到头脑里去花的时间就越长。”我一本正经。
  “歪理十八条。”他把我抱起来,让我那两只穿着毛绒拖鞋的脚站在他的脚上。
  我勾住他的脖子,把脸颊埋到他的颈窝里。
  “喂,很冷的呢。”
  “我不管。你长这么长的脖子,就是给我取暖的。”
  那一刻,我希望他永远不要离开我。
  吃晚饭的时候,我问程明浩:“你怎么知道我的地址?”
  “我去问郑滢,她告诉我的。”
  难怪前一天临睡前煲电话粥的时候,她莫名其妙地问我哈雷彗星多少年回归一次,我说七十六年,她说“好像没那么久嘛,说不定,你希望它回来,它就会回来”。当时我并没放在心上,原来她早知道了。
  我问他:“郑滢还说什么?”
  “她骂了我一顿。”
  “她骂你什么?”
  “一定要说吗?”
  “嗯,一定要说。”
  “她骂我‘你这头猪算是睡醒了吗?睡醒了就快点给我滚过去,老实告诉你,喜欢关璐的人满地都是、一抓一把,你再发呆,就被人家追掉了’,”他很认真地把自己又骂了一遍,然后说:“所以我就马上滚过来了。”
  我差点喷饭,“你滚过来,是怕我被人家追掉吗?假如我已经被人家追掉了,你会来把我抢回去吗?”
  “那样的话,”他顿了一顿,“看你要不要我把你抢回去。”
  “假如我说不要呢?”
  “那,大概就不会吧。”他有点为难地看着我。
  “不对,无论我说要还是不要,你都应该来把我抢回去。”
  “为什么?”
  “因为我有可能是口不对心,嘴上说‘不要’,其实心里呢是要的。听见没有?”
  “听见了,”他点点头,然后“噗哧”一声笑出来,“你这个小不点。还不快点把饭吃完,否则就凉了。”
  我觉得很幸福。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我高兴的时候,总是起得特别早。
  我突然想起昨天晚上没有和郑滢通过电话,就拨给她,她睡眼惺忪地接了,一听见我的声音,立刻兴奋起来,“烧开了吗?”
  “烧什么?”
  “我是问你们那两锅温开水烧开了没有。”
  “不正经,我还没怪你知情不报。”我忍不住笑起来。
  “废话,这种事情,就是要让你惊喜才浪漫,知情就报,多煞风景。对了,昨天程明浩睡在哪里?”
  “客厅的沙发上。”
  “哎哟,这个男人怎么这么没用,跑这么远过去还不把水烧开。”她叫起来。
  “下流。我问你,你干吗要骂他?”
  “你不觉得他欠骂?”
  “骂归骂,你为什么要说什么喜欢我的人满地都是、一抓一把?根本没有。”
  “那是在帮你抬身价。再说,你长得也蛮好看的嘛,说一抓一把也不算过分。杜政平不就像蚂蟥那样死叮着你不放,你自己铁石心肠把人家发配到纽约去。”
  “万一他相信了你,真的以为有那么多人在追我,就……”
  三雨鞋花盆(12)
  她有点不耐烦,“噢,我算是明白了。就是说,从今天开始,他就升级,变尊贵了,不能骂了,对不对?”
  “也不完全对。我可以骂他,人家就不能骂。”电话那头突然没有声音了,“喂,喂,你在听我说话吗?”
  好一会儿,郑滢才懒洋洋地又开口说话。
  “你在干什么?”
  “对不起,我去吐一会儿,你刚才那句话实在太恶心。这么一会儿工夫,我变成‘人家’了?好你个重色轻友的东西!”
  “我不是……”我被她说得很不好意思。
  “不要紧,我拎得清,从今天开始,我在你的心里正式退居二线,”她说着说着激动起来,“哼,看来还是应该找个男人,女人哪……”她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你看好,我也去找个男人,让你骂不得!还有,我知道你现在智商不高,所以提醒你,加州比新墨西哥晚一个小时,现在是星期六早上七点五十五分。除非旧金山发生了7.5级以上地震,你想知道‘人家’是不是还活着,否则的话,拜托不要在星期六早上八点之前给我打电话!”
  “你生我气了?”我不知道没得恋爱谈会不会导致人的荷尔蒙失调以至于容易动肝火。
  “哪里哪里,我怎么敢生你的气?你现在有人撑腰了,我打得过你也打不过他,”她打个哈欠,“真诚地祝愿你们快点把水烧开,明年生头小猪来叫我干妈。”
  我现在相信没得恋爱谈的确会导致人的荷尔蒙失调以至于容易动肝火。
  二〇〇〇年前夜,我和程明浩一起“守岁”,看电视里纽约时代广场千禧年庆祝活动的现场直播。那里有很多很多人,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然而,对我来说,只要身边多一个人就足够了。多了一个人,就不再寒冷。
  我把脚跷在他腿上,抱着一袋巧克力豆大嚼。
  他饶有兴趣地看了一会儿,突然冒出一句,“你的脚其实还是蛮大的。”
  我惊愕,把自己两只六号的脚放到他那双不知几号的脚旁边,“你怎么讲得出口?”
  “不是跟我比,”他笑起来,“记得那盆非洲紫罗兰吗?我把它放在办公室桌子上。前两天,有个人来找我,看见它,说‘这盆花应该换个大一点的盆了’。我看好像也是,就跑到超市,在那里找到一个很特别的花盆,做成一双雨鞋的样子——就是我们小时候下雨天穿了去上学的那种鞋,现在已经不大看见了。那个花盆淡蓝的底,鞋帮上还画了两朵兰花,很漂亮,我就把它买了下来。结果你猜怎么样,我把花盆带回家,从盒子里拿出来的时候,突然想到说不定你真能穿得下……”
  “你是说,叫我拿一个花盆当鞋穿?”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我也不知道怎么会那么想。不过,现在看起来你的脚要比它稍微大一点,估计穿不下。”
  “后来呢?”
  “后来我就开始想你。”
  “后来呢?”
  “后来我就给你打电话。”
  “就是说假如没有那个花盆,假如当初我没有送你那盆非洲紫罗兰,你就不会想我了?”
  “应该还是会的。”他深情地看着我,把我的手紧紧攥在手里。我钻到他的怀里。
  十二点快到了,我们一起看着钟倒数。数到零,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盘磁带递给我,“新年快乐。”
  “是什么?”
  “听听就知道了。”
  我把磁带放进录音机。那是一种我从来没有听过的声音,忽高忽低,忽缓忽急,时而像风掠过红木森林的边缘,时而像空谷中的回音,时而像大地深处传来的一声叹息,时而又像海浪在窃窃私语。仿佛透过一个巨大的螺壳去聆听世界,滤掉甚嚣尘上的繁杂,只剩下真正的天籁之声,没有韵律可言,却无比和谐。
  “是浪管风琴?”我猜到了。
  他点点头,“来美国之前买过一个小录音机,还是第一次用,效果挺不错的。”
  “很好听。什么时候去录的?”
  “就是今年夏天你要走的那天早上。本来是想让你带走做个纪念。”
  “后来呢?”
  “后来,想想还是算了。”
  “为什么?”
  “因为你说过再也不想看见我了。”
  “你就相信我了?”
  “不要骂我。”
  “其实那天我在办公室里看见你的。后来,我跑下去,你又不见了。自己不等我。”
  “真对不起,都是我不好。”
  他低下头温柔地吻我。我的心里充满了喜悦:两年,三个夏天,我们只是绕了一段弯路。也许我是伤心了很多次,也许我吃的亏比他多,但那又有什么要紧的呢?毕竟,他走一千七百多英里的路而来,是为了我,而且,他也说过对不起了呀,这样一想,什么都是值得的。我们,扯平了。
  三雨鞋花盆(13)
  睡时,他过来帮我关灯,隔着被子轻轻地拥抱了我一下,“晚安。”
  我裹在羽绒被里问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说:“因为你好。”
  我以为他会回答“因为我爱你”,可是他没有那么说。我希望他说“我爱你”,那样的话我就有机会说“我也爱你”,可是,他却说了“因为你‘好’”,总不见得让我说“你也‘好’”吧。于是我笑笑,说“新年快乐”。
  我以为他第二天会对我说,他没说;我以为他临走的时候会对我说,他也没说。
  我反复思考“好”和“爱”这两个字,想来想去,它们依然不是同义词。爱,是不分好坏的。爱,就是说,即使我不好,他也会一样爱我。爱,是不讲条件的。
  他没说,我也就没问。我觉得有些话不应该是逼出来的。逼出来的,就没意思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快乐,下定决心回旧金山湾区。而且,我突然明白,从前嫌堪萨斯和佐治亚“太远”,下意识间都是以旧金山来作为基点。原本离家万里,谈什么远近?所谓“太远”,是离他太远。
  半年时间快到,原来的主管已经写过两次电子邮件婉转地催我快做决定。一月底,我即将在录用通知上面签字,却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
  郑滢进入新公司快一个月,觉得新环境还不错,惟一的抱怨是“男人太丑”。
  她骂骂咧咧,“好像有人用个大漏斗捞掉帅哥,然后把渣统统倒进来。不开玩笑,到现在为止,只有两个男人还可以看看,一个是公司保安,另外一个是餐厅里烤汉堡包的厨师。其他人,打起分来,统统在B-以下。”
  “你眼界太高了吧。”以郑滢阅帅哥无数的经历,如果男人也搞个选美,她就算轮不到做颁奖嘉宾,评委席是一定上得去的。
  “才不是呢,丑就是丑,没得话讲。不过,说来也怪,丑男人好像普遍胆子比较大。以前那家公司帅哥多归多,哪个男同事要是喜欢哪个女孩子,一般会先在餐厅、电梯或者走道里先色迷迷地看她几天,然后笑眯眯地看她几天,最后到她的同事那里去打听,在基本确信没有男朋友的情况下才找借口搭讪。现在好了,这一套全免,哪个男人看上了我,直截了当冲上来当炮灰,一开口就是:‘你有绿卡吗?’”
  我笑起来,“这是个好现象,说明他们办事讲效率,开门见山,反映到工作上就是不搭花架子,不搞官僚主义。”
  “哼,你以为我出国、念书、找工作,吃这么多苦是干什么的?就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层次,好不容易混到现在,更加不能苟且,要找,就找个真正的‘精品’男人,否则,宁可不要。”
  男人的志气往往来自于寻找自我价值,这个女人的志气却来自于寻找好男人。
  牢骚发完,她言归正传。她们公司由于去年跳槽人数太多、青黄不接,今年专门出台一项新政策,员工如果为公司推荐一个人,一待新员工签约,就可以领六千块钱的奖金。公司以本伤人,希望通过此举挽救人力资源。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聪明的郑滢小姐脑子一动,想到了挖老东家的墙角。
  “来吧,来吧,我们学位一样,你进来工资应该跟我差不多,还有签约奖可以拿,这里的福利也比以前那家要好。推荐奖金我们对开,以后说不定还能拉帮结派。不是很好吗?”
  在郑滢的巧舌如簧之下,我去她们公司面试。
  下飞机时,我等了好半天,才从转盘上找到自己的小行李箱,把它拿下来,一个轮子已经不翼而飞,不能拖了。我把箱子递给程明浩,对他发牢骚,“早知道这样就随身带着了,费事一点,总不至于坏掉。”
  他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算了吧,箱子本身还挺好的,我不舍得换。以后大不了一直拎着。”
  一天的面试日程排得很满,要见四位主管、三位项目经理,连吃饭的时候也由人事部的人“陪同”,算起来相当于见八个人。招人的部门主管叫艾米,中年,女性,一头漂亮的栗色头发,不算漂亮但风度极好,眼睛炯炯有神,瘦瘦的手握起来力道足得像男人。一天下来,大部分的人对我好像都很满意。结束时,艾米送我到楼下,再次用夹核桃的劲头握住我的手,满脸笑容,“谢谢,你面试得很不错,一有消息我就给你发电子邮件。”
  我把面试的经历讲给郑滢听,她脸上浮起一种复杂的表情,“她?”然后告诉我,艾米是公司里提升最快的中层经理,特别会钻,有手段,也很会整人,“去年有个员工跟她闹了点小矛盾,脑子一发昏去人事部告状,结果她纹丝不动,弄来弄去那个员工反而被炒了鱿鱼,厉害吧?所以吓得老公都跟她离婚,留下一栋有游泳池的大房子给她一个人住。不过,话说回来,她有本事,很多事通过她办也比较容易,所以总的来说还是利大于弊。”郑滢对人际关系的敏感和灵通让我叹为观止。
  三雨鞋花盆(14)
  第二天艾米发电子邮件来说打算录用我,而且开出一个比原来那家公司高好大一截的工资,说公司人事部的正式通知两个星期以后寄到。
  “乖乖,起薪比我多好几千呢。艾米的确厉害,开起工资来都比一般主管高。怎么样,叫你来,不吃亏吧?”
  我的确动心了。倒不全是为了工资和股票,也不是因为觉得和郑滢“拉帮结派”能成什么气候,而是因为那天吃饭时,人事部的人告诉我这家公司对女员工相当好,产假优厚。
  我兴冲冲地把这点告诉郑滢,然后说:“我下定决心了,去你们公司。”
  “就为这个?”她睁大眼睛,然后哈哈笑起来,“你们不会已经打算生孩子了吧?”
  “当然不是,我是说……以后……不跟你烦了,公司这方面的福利好一点总不错吧。”我脸上直发烫。
  “不要害羞嘛,”她笑嘻嘻地看着我,“你刚才讲的完全印证了一本书上的理论,女人有一种‘筑巢’的本能,一旦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跟他结婚生孩子,然后人生几乎所有的决定都围绕这个中心。”
  “才不是这样。”我嘴上这么说,暗地里却不得不承认郑滢道中了我的心事。“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有道理,她现在果然长了见识,嘴里时不时吐出块象牙来。
  程明浩来看我,手里拖着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给你的。”箱子比我以前那个大一点,式样笨笨重重,像块砖头,我注意到,在一个角落上,有一道用颜料画的彩虹。
  “你画的?”我问他。
  他点点头。
  “很漂亮。”
  “彩虹大概是最容易画的东西了,”他摸摸脑袋笑起来,“这样的话,以后你在机场领行李,一眼就能认出自己的了。”
  “哎哟,你就不能买个稍微洋气一点的?”郑滢酸溜溜地问。最近,她一直有点吃程明浩的醋,因为她觉得“只要这个男人一跳出来,你的视网膜上就没有我了”。
  “这个牌子的箱子出名的牢,据说有人曾经在枪战里拿它来挡子弹,救了一命呢。”程明浩解释。
  “乌鸦嘴,”郑滢白他一眼,“你指望它什么时候也能救关璐一命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说它耐用,十几年都不会坏。”程明浩有点着急。
  “所以呢,你就给关璐买上一个,算着她以后十几年不用换新的了,真是大方。”郑滢的嘴厉害起来简直让人百口莫辩,我想,当初程明浩送上门去让她骂,只怕也是鼓起了莫大的勇气。
  程明浩有点委屈地看着我,我幸福地对他微笑。
  晚上,我忙着把东西一样样放到新箱子里,郑滢跷着腿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叹息一声,“其实,要有个男人这么对我好,也不错。”
  “不许抢我的噢。”我笑起来。
  “稀奇死了,程明浩有什么了不起?找个愣头青,还要陪他白手起家,累都累死;我要找就找个事业上轨道、什么都有的,当然要爱我,非常爱我,”她踌躇满志,“我才不像你,一只行李箱就打倒,要追我,哼,先拿个把PRADA包包来。”
  我在时尚杂志上看见过PRADA的包,很有味道,也很贵重。但是,贵重并不一定能让人幸福。对我来说,幸福就是拎起一个他送给我、并亲手画上彩虹的箱子,即使并不太好看。
  第二天,程明浩送我去机场。离登机时间还早,我去Starbucks买了一杯咖啡出来,突然想起一个多少年没有玩过的无聊游戏,叫捉迷藏。我绕到一根柱子后面,想看看他找不到我,会不会着急,如果会,有多着急。
  十分钟后,他开始左顾右盼;二十分钟后,他站起来去找我;三十分钟后,他脸上的表情让我开始有罪恶感。于是我慢慢地绕到他背后,轻轻拉拉他的手指头。
  他猛地转过身来,一脸焦急,“你哪里去了?”
  “我就在那边啊。”
  “你在那边干什么?”
  “我……我跟你开个玩笑。”
  “你觉得很好玩吗?”他板起脸,“我告诉你,刚才要是再找不到你,我恐怕就要去服务台寻人了。”
  “这是飞机场,又不是菜市场,你以为我会走失吗?”我嘟起嘴。
  以后的时间,程明浩好像的确很生气,一句话也不跟我说,却紧紧抓着我的手,好像真的怕我走失。我也不说话,心里却感动起来:他真的会着急。
  “我喝不完了,你帮我喝掉。”要登机了,我把手里的薄荷摩卡递给他。
  “喝不完你还买这么大一杯?”
  “我买的时候又不知道喝不完。”我瞪他一眼。他耸耸眉毛,接过那杯咖啡。我顺势轻轻地拉拉他的袖管,“对不起,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三雨鞋花盆(15)
  他看着我,叹了口气,终于无可奈何地笑了,把我散在脸颊边的头发拨到脑后,“你怎么就这么让人不放心呢?”
  “让谁不放心?”
  “让我不放心。行了吧?”
  “就是要让你不放心。”我也笑了,伸出手把他额前的头发弄弄乱,“土包子。”我不要他放心。他不放心,就不会不管我。
  飞机腾空而起,我突然发现,这一次告别,心境一点也不凄凉。有人守候,便不再害怕分离。
  我在飞机上一边吃花生米一边想起他头发被我弄得乱乱的样子,又微笑起来。这个傻瓜,给我买了一个牢得可以挡子弹、足够用上十几年的箱子,却不知道我根本不想去用它。我才不想东奔西跑那么辛苦,也一定不会去有枪战的地方——万一哪颗子弹打穿箱子,我就再也看不见他了,我不干。我只想永远和他在一起。
  不去天涯海角,在你身边就好。
  过了一段时间,收到杜政平一个电子邮件。发给很多人,内容简洁,告诉大家他一切都好,另有一个链接,是他新做的个人主页。
  他的主页上有个相册,点进去,先是好几张他和一个女孩子的合照。照片都是在纽约拍的,那个女孩神情温柔地靠在他身边,他大概追上了那个喜欢煲汤的女孩子。我翻到最后一张,是杜政平的单人照,看样子好像是在办公室里拍的,一副少年得志的样子。
  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的衬衫和领带上,跟着呼吸也屏住了。那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粗条纹的领带,我认识,它就是我去年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他还留着。
  正看着照片,郑滢打来电话,“是杜政平长进了,还是我看男人的眼光降低了?”她也收到邮件,一看照片上的杜政平,居然“惊艳”。
  我说:“你是丑男人见多了,偶尔来个稍微好一点的,就觉得特别醒脾。”
  “他那条领带很风骚嘛,不知哪里弄来的,我也想买一条。”
  “我送给他的。HUGOBOSS,五十几块钱,不过是去年买的,不知道现在这个款式还有没有了。”话刚一出口,我意识到,女人是不打领带的,“你要买给谁?”
  “不买给谁,随便问问。”郑滢立刻扯开话题,“哇,没想到你还为他动过血本。”
  我不相信,觉得她八成有了新男朋友,不知道那个男人送过她PRADA没有。可是,她为什么不愿说呢?后来我想,可能他们刚刚开始,她想等确定一点再告诉我吧,于是也就没有追问下去。
  “那个女人起码比你低十分。”
  “人家会煲汤。”
  “哼,小杜就是被她的汤泡熟的。说正经的,我觉得他好像对你余情未了,你看他的眼神,含情脉脉,花痴一样,还打着你送的领带,根本就是专门寄给你看,他可能希望你会后悔。”
  “凑巧而已吧。”我说,“对了,昨天晚上你到哪里去了?我给你打电话,家里老是没人。”
  “张其馨和她的眯眯眼吵架了,拉我去买衣服。本来我已经累得差不多了,还陪她出去跑了整整一晚上。一面逛,一面听她在我耳朵旁边叽里咕噜,简直受罪。每次都这样,姓林的不乖,我就倒霉。”
  “林少阳又花了哪个主管的女儿?”
  “比那可怕,是老情人。昨天,林少阳的大学同学在旧金山聚会,张其馨陪他去,和他以前的女朋友碰个正着,眯眯眼不争气,多看了人家两眼,好,醋罐子打翻,醋统统泼到我这里来,而且还是镇江醋,后劲十足。她拉着我把梅西百货女装部从上到下兜了两个圈——一层不少,又去对街的男装部兜了两圈,困得我差点趴在柜台上睡着。”
  “买什么了?”我知道女人发起火来喜欢虐待信用卡。
  “不要提了,她本来信誓旦旦说要刷爆一张卡然后把发票扔给眯眯眼,反正他今年涨了工资,我听了还挺兴奋。结果挑来挑去,自己只买了瓶护肤霜,衣服都是帮林少阳买的,说什么Calvin Klein大减价,错过可惜,根本是她自己没用,我都后悔陪她去。”郑滢的语气里满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后来呢?”
  “后来我们回家,再后来眯眯眼就来把她领走了。”
  “她对林少阳怎么说?”
  “哼,她在我面前喋喋不休、口水泡遍林少阳八代祖宗,赌咒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理他。等那个王八蛋跑来,两句好话一讲,立刻服服帖帖、温柔得像只小绵羊,什么脾气也没有了。”
  “这大概就叫‘一物降一物’吧。”
  “我看她这么‘降’下去,真的要投降了。男人跟小孩子一样,不能惯的,你越惯他越不像话。比如昨天,林少阳心里大概还高兴,你想,惹女朋友吃醋,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又不会掉块肉,到头还有新内裤穿。”
  三雨鞋花盆(16)
  “内裤?”我很诧异。
  “Calvin Klein的男式内裤不是很出名吗?”
  “我是说,她给林少阳买内裤?”
  “很没出息吧?”
  “不,我的意思是,她给男朋友买内裤?”
  “内裤怎么了?你不也给杜政平买过领带?”
  “领带和内裤不一样,”我叫起来,“领带是光明正大的。”
  “内裤怎么不光明正大了?男人可以不打领带,你倒去问问看,几个不穿内裤?”
  “总之感觉怪怪的,女人给男人买内裤,就好像男人给女人买胸罩。再说,她怎么知道……尺码呢?”
  郑滢格格地笑起来,“知道就可以,你管人家怎么知道?顺便告诉你,张其馨拿起一套中号,再拿起一套大号,到头来还是挑了中号,我在旁边差点笑出来。她老是担心眯眯眼去花这个花那个,我看根本多余,他就算想,只怕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喂,你千万不要跟她说。”
  “恶心死了,除了你,谁会好意思说?”我笑着骂她,脑子里却不由浮上一个问号:张其馨给程明浩买过内裤吗?我心中隐隐有点不安:我想,我不会给他买内裤,因为觉得那样太肉麻。那么,假如张其馨买过,而我没有买,他会不会觉得我不如她?我有点烦恼,如果把内裤作为衡量爱情的尺度,我必输无疑。
  其实,自己的男朋友,好像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我突然间有点明白张其馨究竟什么地方胜我一筹,她懂得把肉麻用在刀刃上,挥舞一下,化腐朽为神奇,变成了“浪漫”;而我做不到,我只会让肉麻烂在心里,腐朽的永远腐朽。
  我仿效杜政平,提前一个学期就用实习的方式去公司上班,年底再回学校答辩论文。五月份,我办好手续,把大件的东西半卖半送处理掉,剩下的零碎塞进两只大箱子带上飞机。
  飞机起飞,机长向大家问好,说“此次航班的终点是旧金山”。我把手表调到美国西岸时间,再过几个小时,就可以见到他了。他现在会不会也在看着手表算什么时候该出发去机场呢?
  我有一种久违的、回家的感觉。
  飞机到旧金山,我走出通道,接机的人群里看不见程明浩。我记得昨天明明把飞机班次和到达时间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他,晚上打电话时,他还说过跟导师请好了假,要来接我的呢。我看看手表,已经过了十分钟。怎么搞的?
  又是十五分钟过去,我去买了一杯薄荷摩卡,突然想起他会不会像我上次一样玩捉迷藏?随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以程明浩的性格,绝不会那么无聊。那么,是他临时有什么事情绊住了,要不就是公路上塞车,天哪,他会不会出了什么事情?我的心猛地一沉,开始不安,坐在凳子上东张西望,心里默念着,千万、千万不要让他出什么事情,千万不要。
  二十分钟后,他终于出现,我立刻跑过去,抓住他的手臂,“怎么这么晚才来?”
  他理理额前有点凌乱的头发,“我去医院了,出发晚了一点,路上又碰到塞车。”原来的确有人出事了,不过不是程明浩,而是张其馨。早上她骑车去学校的路上,自行车被一辆卡车挂倒,摔在地上,手臂骨折,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学校接到医院通知,立刻给她档案上的“紧急情况联络人”打电话。而张其馨档案上的那个“紧急情况联络人”,是程明浩。
  “她不要紧吧?”我吓了一大跳。
  “检查过了,大脑和脊椎都没有问题,幸亏她被车子挂住的时候是往外面倒的,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他松了一口气,“不过手臂要上一阵子石膏。”
  “那就好。”我说着,眼前突然浮现起好多年前在学校医务室看见田振峰捧着张其馨右手小拇指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的样子,心里很不舒服,有点像勉强咽下一个冰冷的大三明治,堵在胃里无法消化。
  刚才程明浩跑到医院去看她的时候,是不是也来过一场怜香惜玉?他们四目相接,会不会觉得感慨万千?搞了半天,他把我扔在机场,是去关心她了,我还傻乎乎地提心吊胆,怕他出事情。
  我的担心散去,慢慢换成了委屈:程明浩把我扔在机场,却去医院看她。当然,她够倒霉,换我是程明浩,接到电话也会马上跑去。但还是委屈,而且,越来越委屈:凭什么她总是有理由让人去怜香惜玉?连分了手的男朋友也不放过?
  总有那么一点蛛丝马迹提醒我,他们有过一段交往。
  他们之间,还有什么?
  我在心里叫自己不去介意、不去深究,然而事不由人,有些东西像立体电影一样一路逼到眼前来,连喘息的余地都不给我留。更加让我绝望的是,我发现自己还是很介意,还是会深究。
  或许,藏着爱的眼睛真是容不下沙子的。
  三雨鞋花盆(17)
  我和他赌气。剩下的半天,他说什么我都兴味索然。
  “关璐,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事情都过去了,你还想怎么样?”他一边开车一边无可奈何地看看我。
  我瞪他一眼,转头看窗外的风景。事情都过去了,我还想怎么样?我还能怎么样?
  程明浩帮我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公寓,非常小,但是卧室和客厅各有一扇很大的落地窗,可以看外面的车水马龙,下午的阳光照进来,暖融融的。他说:“我知道你喜欢太阳。”
  我点点头。
  他把钥匙给我,“房门上我自己帮你换了一把牢一点的锁,睡觉的时候别忘了把门窗关好。”
  我说:“谢谢。”我知道他对我好,可是,我很怕他对别人也一样的好。那样的话,他就算对我再好也不特别了。相比之下,我倒宁可他对我差一点,但不要对别人好。我要做他心里最最特别的那个人。
  我很想把这些心事都告诉他,可是,对着他,却什么也说不出口,只会板着脸,好像我依然很生气。我真没用。
  第二天去公司报到,填了一大堆表格,其中有一张就是关于“紧急情况联系人”的。我填上程明浩的地址和电话号码,突然想起昨天的事情,又生起气来,恶作剧地想把他的名字擦掉,写上杜政平的,心想,假如出了什么事情,公司把电话打给杜政平,让他也尝尝嫉妒的味道好了。后来到底没有这么做,因为我怕万一运气不好,出门就在楼梯上摔一跤,公司真的小题大做去通知杜政平,程明浩会生我的气。另一方面,我也不希望哪个愤怒的女人千里迢迢从纽约来拎着一锅汤往我头上泼。
  在公司里见到郑滢,我都几乎没认出来。她把一头卷发拉直,披在肩上,看上去仿佛回到了大学时代。
  女人突然改变发型,八成是为了男人。直觉再次告诉我,她在谈恋爱,而且是和一个喜欢清纯的男人。
  郑滢容光焕发,看见我,立刻跑过来嘻嘻哈哈地打招呼。
  “你怎么把头发拉直了?”我摸摸她的头发,平平整整、光滑柔顺地散在浅蓝色短袖衬衫上,看上去很妩媚,“刚才我走进来,踩了一脚炮灰,现在才明白是为什么。”
  “想拉直,就拉直了呀。”她调皮地冲我眨眨眼睛,“是这样的,某一天,我的头发告诉我,老这么卷着太辛苦了,我想想呢,觉得有道理,就索性让它们放放假。”
  她还是不肯告诉我。
  下班后,我们一起去看张其馨。她已经和林少阳搬到一起,这让我有点吃惊。她也改变了发型,却是往另一个方向,把留了多年的头发剪得半长不短,再烫成像发了一半的泡面。
  “你怎么样?”我问。
  “好看吗?”她更关心的却是自己的头发,“前几天才烫的。”
  “嗯,挺有味道。”我们异口同声地说,虽然心照不宣地觉得有点可惜,因为张其馨发质很好,稍微处理一下,不输给当年电视上那个“秀发如丝般润滑”的飘柔广告模特。
  林少阳正在忙着炒菜,他们一副恩恩爱爱的样子。我看着林少阳,突然想到昨天张其馨摔伤手臂,学校并没有把电话打给他,而是打给了程明浩,他心里就一点疙瘩也没有?是他根本就不知道,还是男人的气量比女人大,不那么介意?
  临走时,张其馨拉住我的手,轻轻地说:“昨天真不好意思。我已经把档案改过来,以后不会再这样了。你没生气吧?”
  我摇摇头,笑笑,“不要紧。”好像也没别的话好说了。
  昨天那件事,就像一片云,在我的心上无端投下一片阴影,又飘得无影无踪,让我反而觉得自己的生气师出无名。
  从张其馨那里出来,九点多钟,郑滢送我回家。我问她:“他们什么时候搬到一起的?”
  “几个月前吧。”她打个哈欠,把车并道,准备转弯。
  “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
  “这有什么好啰嗦,很自然啊。”
  “他们打算结婚吗?”
  “一定要结婚才能住在一起吗?”
  “没有结婚的打算为什么要住在一起呢?”
  郑滢斜了我一眼,嘴角扬起半个笑容,“男人和女人生理构造不同,是有一定道理的。彼此需要,并不一定要结婚才可以啊。”
  “我不同意。”
  郑滢来劲了,“小姐,现在是E时代,这里是美国,你以为人人跟你一样,老土得像处女吗?”讲完,她看看我,修正一下,“不对,你应该真的还是处女吧?处女当到二十四岁,差不多了,差不多了,见好就收吧,否则,可以考虑立贞节牌坊了。”
  “E时代?美国?和处不处女有什么关系?”我不服气。
  “喂,你不会也搞什么‘处女情结’吧?算了吧,去超市买套音响总也要先试试,噢,找个男人,不好好检测一下,等结了婚才发现性无能,怎么办?退货?凭你那点脸皮,我看就把亏吃到底了。”她朝前面一辆绿灯了还在迟疑的车恶狠狠按一下喇叭,总结陈词,“所谓做爱,做爱,就是说,爱,是做出来的。明白了吧?”
  “我觉得要‘做’,先要有‘爱’。我只会跟自己最爱的人做,而且,他也要同样爱我,跟我爱他一样。否则,我不会心安。”
  郑滢嗤之以鼻,“程明浩的日子真不好过。”
  她提起程明浩,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程明浩和张其馨,上过床没有?郑滢的话并非没道理,现在是E时代,这里是美国,不是人人像我一样老土。
  车窗外一栋栋积木一样精美的维多利亚式房子飞逝而过,霓虹灯下,我的心境苍凉起来。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他们有没有上过床——他,跟她。”我低下头,老老实实地说。我和郑滢在这点上不太一样,她有事可以一直瞒着我,而我,心里的话很容易被她勾出来。
  郑滢看看我,把车停到路边,握住我的手,“关璐,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这对你自己不好。明白吗?”
  我点点头,朝她微笑,“我明白的,随便想想。”
  道理我都明白,只是偶尔会胡思乱想一下。
  我改变主意,不回家,去程明浩的实验室找他。我突然很想念他,我想立刻拉住他的手,告诉他我再也不生他的气了。
  程明浩正忙着一个实验,看见我,有点惊讶,“你怎么来了?”九八年夏天以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去他学校找他。
  “我想看看那个雨鞋花盆。”
  他递给我一把钥匙,“在我办公桌上。你稍微等一下,我这里就快好了。”
  我走进他的办公室,迎面看见桌子上那株非洲紫罗兰。两年不见,它长大了一些,长得很好。毛茸茸、沉甸甸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花朵,毫不张扬,却坚定而温柔地开放。新换的盆确实很像一双雨鞋,淡蓝的鞋帮上微微凸出两朵洁白的兰花。我轻轻摸着它,想起程明浩那么一个大男人捧着这么一个花盆回家的样子,觉得有点好笑,随后又感激起来:让他下定决心开了十八小时的车去找我的,不正是那一瞬间的温柔和惦念?
  我把花盆仔仔细细擦了一遍,浇上一点水,程明浩进来了。
  “做得太逼真了,”我把一只脚放到花盆旁边,“你看,说不定我还真可以拿它当鞋穿。”
  “恐怕还是小了一点吧。”他脱下白大褂挂起来,一边打量着我的脚,笑着说。
  我仔细比了一下,“嗯,好像就差那么一点点。不过,已经很接近了,值得奖励。”
  “怎么奖励我?”他用手臂环抱着我,身上一股实验室的味道。我亲亲他的脸颊。
  “陪我去吃晚饭。”
  “你还没吃晚饭?”我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快十点了。
  “刚才想一鼓作气把这个东西做完,就没顾得上吃。不过,”他指指桌上,“我吃了一包薯片。”
  “那你送我回家,我帮你做。”我开始心疼。
  他把我送回家,我煮了一碗面,另外炒了一个青椒肉丝。他吃得津津有味,“很好吃。”
  “是你肚子饿了吧。”我两手托腮看着他微笑,心里有点酸:一直以来总是想着要他哄我,对我好,却没有想过他其实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忙,要烦心。我真不懂事。
  “对不起。”我突然说。
  他抬起头看看我,“对不起什么?”
  “我觉得我对你不好。”
  “你对我很好。”
  “还不够好,”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我要对你更好。我要怎么样,才能对你更好一点呢?”
  他看着我一本正经的样子,想想,笑起来,“那就帮我拿点胡椒粉过来。”
  我很高兴地把胡椒粉递给他。他跟我讲实验中的事情,兴致勃勃,虽然我听不大懂,但还是很喜欢听。
  吃完饭,他坚持帮我洗碗。我给他围上我那条上面印着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围裙。围裙穿在他身上,几乎是吊在胸口,看上去有点不伦不类。
  “这是不是更像个肚兜?我都二十几岁,用不着这个了吧。”他摊开手,想把围裙摘下来。我不许他摘,说:“戴着嘛。”我喜欢看他戴我的围裙——很不合身,却是我的印迹。
  我微笑地看着他,突然忍不住亲了他一下。
  “干什么?”他有点惊讶地看着我。我说:“没什么。喜欢你。”
  事实上,看着他那副样子,我莫名其妙地有种想流泪的冲动。
  洗完碗,他穿上外套,“你早点睡觉,明天还上班呢。”
  我送他到门外,在路灯的灯光下,他显得又高又帅。我搂住他的脖子,“上次公司要我填‘紧急情况联系人’,我填了你。所以,以后我要是出了事情,比如被车子撞了,你要马上到医院去看我,知道吗?”
  他的脸色严肃起来,“不许这么说。”
  三雨鞋花盆(19)
  “自己说自己,不要紧的。”
  “这种事情自己也不能说。”他一边说,一边找最近的一棵树摸了两下。
  “原来你这么迷信,还入乡随俗,来美国人的迷信。”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他把我紧紧地贴在胸口,“反正你不许出事情。听见没有?”
  “那万一呢?我是说万一,比如低血糖晕倒,不一定断手断脚的啊。你会立刻放下一切去照顾我的,对不对?”我也伸手去碰碰那棵树,“树我也摸过了,放心大胆说吧。”
  他捧着我的脸,“璐璐,无论如何我都会照顾你,以后不许再说这种话。”不知从什么时候,他开始叫我“璐璐”。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橙黄的灯光下,我从他的眼睛里看见了自己。那么,他一定也能从我的眼睛里看见他自己。
  我突然明白了,恋人之所以喜欢互相凝视,就是因为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还有什么比知道自己住在所爱的人心中更让人幸福?我觉得很幸福。
  我问他:“你会对我好吗?”
  “会的。”
  “会非常好吗?”
  “会的。”
  “会比对其他人都好吗?”
  “放心吧。”
  “那你怎么不问我会不会对你好?”
  “你这么盯着我问,就已经说明你会对我好了啊。”他轻轻地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我对他微笑,把他的脖子抱得更紧,一直到我的鼻尖贴着他的鼻尖为止。他的鼻子比我的大,鼻头圆圆的,给他那张本来很有线条的脸骤然添上了几分孩子气。
  过一会儿,他看看表,“我真的该走了。你也马上去睡觉,否则明天爬不起来。”
  我伸手把他的头发弄弄乱,“路上当心。”
  我朝他挥挥手,看着他把车子开走。刚才有那么一刹那,我有点害怕、又有点期望他会提出今晚留下来。他并没有,我暗暗松了口气,却又有点隐隐的失落。
  我算算时间,他开车回家差不多半小时,现在路上车少,应该不用那么久。二十分钟后,我给他打电话,没人。我过五分钟再打,这一次他拎起了电话,“我刚进门。什么事?”
  “没什么,就想知道你是不是已经到家。现在我真的要睡觉了。晚安。”我要挂上电话。
  “等等,”他叫住我,温柔地说:“璐璐,我爱你。”他的声音从电话那头清晰地传过来,像一阵小小的电流,刹那间触遍我每一个神经末梢。
  “你再说一遍?”我觉得有点不可置信。
  “小不点,我爱你。”他又说了一遍。他终于对我说这句话。
  这一次,我快乐地说:“土包子,我也爱你。”
  拥有爱情的日子很甜蜜,那种感觉难以用文字形容,大致来说,就像吃着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而且知道冰箱里还有一打,吃完手里的,可以再去拿。
  在公司里,我逐渐熟悉新的环境和人际关系。艾米的部门共有二十多个人,分四个项目组,她分配我暂时去给一位叫马克的员工做助手,其实,就是帮他打下手。
  开始我挺高兴,觉得有这样一个缓冲期,在正式接项目之前可以先方方面面熟悉一下。然而,一个月过去,我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
  马克是部门的老臣,常常把“想想我们当初做产品1.0版的时候”挂在嘴上来显示他的身份,可惜脾气不好,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据说生起气来连老板也敢骂。
  艾米叫我跟他学习,说“马克什么都懂”。不错,马克什么都懂,但他什么也不肯教我,只叫我帮他复印东西、找资料、看看科技文献、写写总结什么的,每次我提出帮他做一些和源代码有关的事情,他都推三阻四,也从来不愿意回答我的问题,让我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我对程明浩抱怨,他想了想,呵呵笑起来,“你们老板会不会觉得你有骄气,想打一打?”我说:“怎么可能,我在公司里是标准的尊大尊小。”我每天努力维护一个笑容可掬的形象,除了替马克跑腿,别的同事有什么事情要帮忙,只要有空,我也尽量答应,甚至每天下午四点钟准时去对街的Starbucks为大家买咖啡。那个时期,我尝遍了Starbucks所有的咖啡品种,也练出功夫,可以左右手各拎七八杯不同口味的咖啡在五分钟之内走一个街区,过街,上六楼,分送到不同的办公室,咖啡没有一滴洒出来,没有一杯送错人,而且依然滚烫。
  郑滢听说我天天下午帮同事义务买咖啡,眼睛瞪得老大,“他们怎么好意思?”
  “我自愿的。”
  “用不着那么客气。”
  “我觉得,无论在哪里,人心总是差不多的。我对别人好,他们心里知道,说不定工作上就会多教教我、帮衬一点,有什么事情也会讲给我听。马克在我们部门里早已经过气,跟谁都合不来,大家其实心里都不拿他当回事。他对我又不好,与其傻乎乎地帮他印东西找资料,还不如去跟其他人拉关系,说不定哪个项目经理正好需要人,一搭手就把我从冷宫里捞出去了,对不对?”
  三雨鞋花盆(20)
  郑滢递过来一个不以为然的眼神。
  “还有,记不记得去年你第一次带我去Starbucks的时候笑我是‘乡下人’,现在要不要再去一次,我保证反过来你是‘乡下人’。”
  郑滢笑起来,“服了你,帮人家跑腿还能想出这么多理由来自我安慰。”
  几天后,跑腿买咖啡带来另一个重大收获。我终于见识了郑滢的真命天子,准确地说,是那位真命天子的车。
  那天星期五,下午四点多,我拎着咖啡过马路回公司,一个女孩子从大门里走出来,仔细一看,是郑滢,打扮得明艳动人。我正想打招呼,她已经上了一辆等在那里的香槟色汽车绝尘而去。
  那辆车的驾驶座上是一个戴墨镜的男人,隔得太远,看不清脸,但车我却认得明白——是一辆凌志LS400,凌志轿车里最高档的款式,车上配电脑控制,驾驶座有记忆系统,七喇叭高级音响系统,价格不菲。
  有一本杂志上说过,看一个男人,最重要看他开的车和他身边的女人。不知道这句话究竟有多少道理,但是,郑滢绝对配得上那辆车。
  开凌志LS400的男人,理应找一个这样的美女;开凌志LS400的男人,未必看得上HUGOBOSS的领带;开凌志LS400的男人,绝对送得起PRADA。
  几天以后,我找郑滢一起吃午饭。
  “你最近看上去很幸福。”
  “幸福看得出来吗?”她反问,一边把面前沙拉碗里的一大片生菜叶子塞进嘴,“咯噔咯噔”地嚼,一小半菜叶还露在嘴唇外面,看上去像一只动画片里的兔子,让抱着一个大号汉堡包啃的我立刻自惭形秽。大约一个月前,她看自己的身材不顺眼,决定节食,与卡路里有了不共戴天之仇,开始吃那些低糖低热却着实令人反胃的所谓健康食品。像红烧蹄髈那种算不出卡路里的东西,她是看也不看一眼了。
  “时间,上星期五下午四点十分左右;地点,本公司门口;事件,一个男人开着凌志车来接一个女人下班。记叙文的四要素有三个已经全了,剩下一个是不是应该由你来提供?”
  郑滢伸出舌头舔舔嘴角的沙拉酱,眯着眼睛笑起来,“你看见了?”
  “你最好老实交代。”
  “其实,说不定你也见过他。”
  那篇记叙文的第四个要素叫杨远韬。今年初,郑滢的部门邀请了一些客户代表来公司,主要目的是听取他们对产品下一个版本开发计划的意见和要求。郑滢的主管让她也去参加,“熟悉一下产品”,结果她一箭双雕,不但熟悉了产品,还顺便熟悉了一家客户公司的技术总监。
  他们的恋爱是这么开始的:“那天早上,大家都在会议室里拿东西吃。我倒了果汁,接着去拿甜甜圈,你知道我最喜欢那种软软的、浇着巧克力、上面还撒满五颜六色糖粒的,可是盒子里只剩下一个了,他正好排在我旁边,我们正好一起伸手去拿,结果他就把那个甜甜圈让给我了。”
  “你为了一个甜甜圈看上他——还是公司请的客?”我觉得有点不可置信——即使那是一个软软的、浇着巧克力、上面还撒满五颜六色糖粒的甜甜圈。
  “当然不是,后来我们一起吃午饭。结果你猜怎么样,最后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临走出门,突然折回来,把掌上机递给我,上面是一个问题:‘愿意和我一起吃晚饭吗?’旁边还有一张愁眉苦脸的卡通自画像。”
  “嗯,浪漫。”大概就是从一个甜甜圈开始的爱情使郑滢痛下决心告别了这种充满诱惑力却会使人发胖的东西,而且殃及其他很多门类的食品。她现在对减肥空前热衷。
  “这个人看上去严肃,私下里却像小孩子一样。你知道,他竟然把我们公司餐厅里烤面包用的炉子当成暖气机,还把手放上去烘呢。”郑滢的声音甜得像巧克力,“他对我非常非常好。”
  “他在哄你玩吧。”
  杨远韬今年三十四岁,以他的地位算得上年轻有为,而且正正好好符合郑滢那个“美满的爱情等于男人年龄是女人年龄减七再乘二”的公式,她觉得这是天意。
  但是,老天爷常年超负荷工作,难免会打打瞌睡,郑滢绕了很多路才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与此同时,这个男人等着等着,大概有点不耐烦,一昏头就自说自话先去同另外一个女人结了婚。
  “他肯定说他老婆缺乏品位,不理解他,还有,他对那个女人没感觉了,是不是?”五四时期开始,有点苗头的男人少不得自比潘安发发这类感叹,目的无非是为了蓝杏出墙,而且希望墙外有人接应。不同的是,五四时期的男人基本上遵父母之命成家,有地方推卸责任,故而理直气壮;到如今,自己一本正经迎进门的太太,还开口闭口娶妻不淑,实在令人费解。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现在的男人脸皮比从前的男人要厚。
  三雨鞋花盆(21)
  杨远韬倒是没落这个俗套。郑滢说:“他说他老婆是个好女人,陪他度过了最艰苦的日子,所以他对她相当有感情,”她往嘴里塞进一大勺色拉,重重地说:“可是,他说他爱我,假如可以重新选择一次,他百分之一百会选我。”
  天下的好男人都一样,负心汉则各有各的门法。这一个负心汉,很聪明地开门见山把牌摊在桌上,然后“置于死地而后生”。
  “这又说明什么?”
  “说明他更爱的是我。感情和爱情是不同的。”
  “他有小孩吗?”
  “没有。”
  “他会和他老婆离婚吗?”
  “我现在还不想给他太多压力,”郑滢好像并不想多谈,把话题岔到杨远韬对她多么多么好:杨远韬曾经到处为她找一种雀巢出品的叫“八点以后”的黑巧克力,杨远韬出差回来不去自己家先跑来看她,她痛经的时候他帮她揉肚子,噢,对了,杨远韬送给她一个PRADA包包。
  “多少钱?”面对那些令人炫目的品牌,我第一反应往往是这句很俗气的话,改也改不过来。
  “上海华亭路买的,你说多少钱?”
  “他送你个假包?”
  “准确地说,是‘仿’的,不过,看上去跟真的一模一样。”
  我看看她,再也忍不住,笑起来,“我明白了,你是真的很爱他。”
  “怎么说?”
  “否则以你的脾气,怎么肯让他拿个假包来耍?”
  郑滢沉默一会儿,说:“他有苦衷的。”老话说“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成功的女人”,杨远韬背后的那个女人显然已经成功地建立起一套管理丈夫的系统,“他老婆要定期查账的,她的理论是钱花多少都可以,不过要知道花到什么地方去了。他花几百块钱买个包,他老婆肯定会警觉。”
  “然后河东狮吼?”我心想,臭男人,“苦衷”你个大头鬼。
  “倒也不是,他说不想让他老婆无谓地难过。我想想也是,抢了人家的丈夫,好像是有点理亏。”
  有些女人恋爱起来会变得任性,比如我;而有些女人恋爱起来却会变得通情达理,比如郑滢。我觉得她不是突然变贤惠,就是爱昏头了。种种迹象表明,她属于后者。
  “换了我,就坚决不要那个假包。”我说。
  “程明浩可是好像连假的也没送给过你啊。”她明显地有点生气。
  “如果我想要,迟早有一天他会拿个真的来。”我不由针锋相对。
  .
  .
  四谁是查理·布朗
  二十分钟后,程明浩来了,我们费了一番劲才把郑滢挪到他的车上去。郑滢可能把程明浩当成了那个双重陈世美,拳打脚踢,嘴里还唱着“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买醉,不让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你该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程明浩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揪住她不让乱动,我在旁边忙着把郑滢的高跟鞋脱下来,免得那两个筷子一样细的鞋跟踩到他脚上。
  四谁是查理·布朗(1)
  我们大眼瞪小眼,“噗哧”一声同时笑出来。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知道了,骂谁都可以,骂他就不可以。”郑滢摇摇头。
  “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三月份吧。”
  “你为什么瞒我?怕我传你谣言吗?”
  “我跟他说好了,对外不公开,”她左右看看,压低一点声音,“这家公司里好些人认识他,万一别人知道了,对谁都没有好处。”
  “到底是对谁没有好处?你,还是他?”我不肯放过她。
  她看看我,然后转过头去看窗外的草坪,“你是不是觉得我在犯贱?”
  “有点,”我咽下最后一口汉堡,“世界上男人多了,没结婚的满地都是,你很喜欢向难度挑战吗?而且,女人的心比男人细,他老婆迟早会发现,到时候黄脸婆找上门来拿把水果刀顶着手腕跟你讨老公,你吃得消?”
  郑滢脸上露出一个有点无奈的微笑。
  “唉,那个甜甜圈你究竟喜欢他什么?”这一轮谈话在我和郑滢多年的交情里不下于阿姆斯特朗登上月球对于人类历史的意义——我第一次头头是道地跟她摆事实讲道理,而不是恭恭敬敬地听她大小姐训话。我骤然觉得自己老成了许多,于是再接再厉,“有钱?好看?有地位?知道哄女人开心?还是车屁股上那个L?”我开始打手势以加重语气。
  她搭住我的手臂,换一种底气不足的声调,“知道了。老实告诉你,我已经跟他分手过三次了,不过没分掉。我想我大概真的爱上他了。”
  我瞠目结舌。数字是很有说服力的,郑滢从前的恋爱都是分手一次就够了。
  “你是爱他的钱还是爱他?”
  “我当然爱他的钱,”她做了坏事一样抬起眼睛看看我,声音低下去,“不过,也爱他。”
  “其实他这个人很好,不大多话,但很实在,下次你见到他就知道了。惟一的缺点可能就是心太软……他说他老婆身体一直不大好,怕她受不了打击,现在真的不想气她,想等这一段过去以后再慢慢跟她提离婚的事情,”随之又前后矛盾地加上一句,“其实我也还年轻,就谈谈恋爱也好啊,你想,要找个理想的恋爱对象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对不对?”
  我没得话说。这一次,郑滢是栽进去了。她大概是看那些谈情说爱的书走火入魔,难怪古人说女人不应该读书。
  又是两个星期,我的工作一点起色也没有,还是天天帮人家打杂印东西订会议室买咖啡,马克还是不给我好脸色看,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得罪了他。难道美国人也相信“教会徒弟、饿死师傅”那一套?我找了一个机会婉转地向艾米讲了自己的处境,她笑笑,“耐心一点,机会总会有的,现在你只要好好向马克学东西就可以了。”我心里嘀咕,马克防贼一样防我,学什么学。
  过了一个月,艾米用一种酷毙的方式让我明白了她那句“耐心一点,机会总会有的”绝非画饼充饥:她把马克逼出了公司。
  表面现象是在公司服务十几年的马克突然辞职,内幕是艾米突然把马克叫去,提出要把他调去一个基层客户服务部门,马克一听就火冒三丈,客户服务又辛苦又死板,程序员都不愿意往那边调,何况以他的资历。美国人要起面子来也厉害,他试图联合部门里资深的同事联名上书,人家反而打小报告,三下两下,艾米借故把他训了一顿。他一气之下辞职。
  艾米送给马克两件印着公司标志的衬衫,有一件的领子还有点歪,他没带走,扔在办公桌底层抽屉里。十二年落得这么两件衬衫,简直像在骂人。我把它们钉在家里写字台旁边的墙上,勉励自己:哪天我要是离开公司,一定不要像这样被两件衬衫打发走,我要部门里所有同事来为我送行。
  这是我从职业生涯中学会的第一件事:宁做哈巴狗,不做落水狗,否则,迟早变成丧家狗。
  我接手了马克那一间景色优美的转角办公室和一大堆艰深晦涩的工作,天天都忙得不可开交,惟一的休闲是周末和程明浩去看旧金山湾边的码头。
  城市东面那一排渡轮码头是我们喜欢去散步的地方。我们经常从最南面的三十八号码头开始,沿旧金山湾走过海湾大桥、渡轮大楼、渔人码头,直到最北面的四十七号码头。
  那些码头历史悠久,像一排士兵,整整齐齐地驻守在旧金山湾边,尽职地输送着来往于旧金山和美国乃至世界各地的船只。
  他说:“想不到你这么喜欢看码头。”
  我说:“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
  那条路上,有一家糖果店,叫“巧克力天堂”。里面所有的商品都是巧克力,做成各种各样的形状——金币、小动物、人像,甚至有巧克力做成的金门大桥。我喜欢一种包椰丝的黑巧克力,小小的,做成一朵朵玫瑰花的形状,可爱得简直让人不舍得下口。每次走过那里,都会忍不住停下来买。因为价钱太贵,从某一次开始,我就规定自己只准抓两把。
  四谁是查理·布朗(2)
  “为什么是两把,而不是一把或者三把呢?”程明浩质疑我随机定出来的规矩。
  “三把太多,一把太少啊。”我一边说一边努力地张开手掌,想一把多抓一点。
  “算了算了,”他微笑着按住我的手,“我来帮你抓。照你的,抓两把。”他的手比我大很多,他抓一把,差不多相当于我的两把。于是我们达成了这个自欺欺人的默契。
  我们经常在一号码头旁边的栈桥上看旧金山湾,碧蓝海湾里的点点白帆和修长秀丽的海湾大桥相映成趣,对面伯克利的远山像一条轻柔的浅蓝色缎带,勾画出了与地平线交融的天际。夏日的风轻抚着我的头发,阳光撒在水面上宛如一丝丝散开的金箔。
  那里有几条长凳,很旧了,铁支架上锈迹斑斑,木头座位上却总是擦得干干净净,在阳光下暖暖的。坐在上面,听着一阵阵海浪声,时不时有海鸥“咕咕”叫着在身边掠过,头上,是永远湛蓝得几乎透明的天。
  这原本就是个哪里都可以海誓山盟的城市。
  程明浩轻轻地摸我的头发,“你的头发真暖和。”
  “别老摸我的头,多摸头会把人摸笨的。”
  “那你还老喜欢摸我的头?”
  “你本来就笨,虱多不痒。”
  有一次,一袋巧克力吃光,程明浩告诉我,年底,他打算去西雅图一个研究所实习,为期半年。
  我吃了一惊,“那么远?”
  他告诉我,那个地方很不错,“有这么一段经验,将来毕业找工作就方便多了。”
  “旧金山就没有合适的机会了吗?”
  “也不是没有,不过那家研究中心是我的第一选择。说真的,那个地方不太容易进去呢。”
  我想了想,点点头,对他笑笑,“那很好。”然后低下头,加上一句,“不过,你要快点回来。”
  他又摸摸我的头发,“半年时间很快的。”
  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也是船只出发的地方。每天有好多船离开旧金山湾边的码头,其中,一定也有一些是开往华盛顿州的那个海港城市吧。
  下一个星期五,我在公司里碰见了杨远韬。当时我捧着一叠资料乘电梯上楼去开会,他正好站在我的对面,胸前的临时名牌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开始偷偷打量这个男人。
  杨远韬穿浅蓝衬衫、米色西裤,手臂抱胸夹着一台手提电脑。他身材高大,脸颊偏瘦,眉头微皱,棱角分明的嘴唇紧抿着,好像在想什么事情,每隔几层楼抬眼看一下指示灯。我还注意到他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白金结婚戒指,一点不像找了个小他十岁的女人发展婚外情的男人。
  可是他的的确确找了一个小他十岁的女人做情妇;我不由开始想,所谓好丈夫,究竟长什么样?
  正在这个时候,他大概发现我在看他,朝我微微扬了扬嘴角,算是打招呼。我吓了一跳,立刻也点头致意一下,然后马上把眼光移开。
  星期六和郑滢一起去逛街,她背着那个仿的PRADA包,果然以假乱真,惟妙惟肖。
  我告诉郑滢我见过杨远韬了,她立刻起劲,“觉得他怎么样?”
  “不错,看上去挺酷的。”
  “你跟他说话了吗?”
  “当然没有,他又不认识我,总不见得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跟他说‘我是郑滢的好朋友’吧。你们现在怎么样?”
  我问郑滢“你们现在怎么样”,她却告诉我一些零零碎碎的有关杨远韬太太的事情:杨太太两年前辞了工作,现在天天待在家里,正好有大把的时间来管理丈夫。杨远韬每年要去他们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好几次,她大概是有点怕“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加上听说男人回了国会“树欲静而风不止”,很花了一番工夫,在中国那边不动声色地收买眼线,每次回去都是大包小包整套的化妆品带去送人,非常慷慨,却没想到后院起火,问题偏偏出在自己身边。
  “她每个月都要核对老公的信用卡账单,细得很呢。”郑滢叹了口气,“真是好笑,她一抬手送一整套兰蔻化妆品给中国办公室那边最丑的一个秘书,杨远韬花一百块钱都要给个说法。”
  好一个厉害的女人。
  “她不是身体不好吗?怎么管起老公来还这么生龙活虎?”
  “人家是全职,一周七天、一天二十四小时地管,还能不面面俱到?”
  “那杨远韬岂不是很辛苦?”我忍不住笑起来,“两个女人,外加两个公司来回跑,难怪他老是皱着眉头。”
  “我不管,他的老婆他迟早自己摆平。”
  经过一家首饰店,郑滢拉我去看戒指。
  店里都是一对对的情侣,我问她:“两个女人看戒指,人家会不会当我们同性恋?”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