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4日星期三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三)

四谁是查理·布朗(3)
  “怕什么,美国人才不管你是不是同性恋,只管你有没有钱。”
  “你会自己花钱买戒指?”
  “才不会,我看看式样总可以吧?”
  郑滢看中了一个一克拉的钻戒,刻得纯净无瑕,戴在她手上宝光四射。
  “怎么样?”她伸展着手指满意地端详着那个戒指,一边转过头来问我。
  “真好看,”我实在忍不住再加上一句,“不过,在戴上去之前,某人好像应该先把他手上的结婚戒指摘下来。”我又想起杨远韬那个看上去足金足两的白金婚戒。
  “你怎么这么会煞风景?”郑滢翻我一个白眼,“对了,等程明浩向你求婚,千万别把自己大甩卖,一定要他买个一克拉的。”
  我看了看价钱,吐吐舌头,“这么贵?他买不起的吧?”
  “买得起也要买,买不起也要买,”郑滢很干脆,“否则啊,就让他等着吧,等到买得起再娶你好了。女人一辈子就这么一个机会,一定不能随随便便。”
  我看着她笑笑,却不由走起神来。假如程明浩向我求婚,能拿个一克拉的钻戒来当然很好,没有的话,我大概也不会舍得说“等着吧”,万一,万一,他等着等着,又不想娶我了,那可怎么办呢?
  走出那家首饰店,郑滢去买香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再喜欢香奈尔五号,而换了一种伊芙·圣罗兰公司出品的香水,叫“鸦片”。
  她把“鸦片”喷在试纸上让我闻。
  “一股老女人的味道。”我摇摇头,这让我想起很小的时候外婆喜欢在房间里薰的檀香。
  “这是成熟女人的味道,神秘、温柔、性感。女人,就该是男人的鸦片。”
  “我怎么感觉好像成熟女人体味比较重,所以才需要这么多香料来盖。”
  她转个身,让那个PRADA背包对着我,“关璐,帮我把钱包拿出来,在第二个夹层里。”
  我拉开拉链,刚要去翻第二个夹层,突然,背包的带子断了。显然,上海华亭路卖的有些东西做得虽然逼真,却不是太牢。
  我和郑滢一起呆呆地看着那个断了一条带子的包。过了好一会,她慢慢地把那条没断的包带从肩上褪下来,拉着我走出商店大门,一直走到路边,才轻轻地说:“关璐,你的包借我用用吧。”
  我们蹲在地上,一起把郑滢包里那些七零八碎的小东西转移到我的背包里,她把那个倒空的PRADA包朝地上抖了几下,然后一声不响地将它扔进了街边的垃圾桶。
  我们接着逛,郑滢照样有说有笑,但我看得出无论说还是笑,都有点勉强。
  最不该出现的东西往往在最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我们居然无意间撞上了旧金山的PRADA店,当然,是货真价实的那个。扑面而来,咄咄逼人。
  我正想拉郑滢走另外一条路,她已经看见招牌,脸上的笑容在一瞬间烟消云散,转过身,颓然地在一个露天咖啡座的椅子上坐下,“我有点累了,想歇一会儿。”
  我买了两杯卡布基诺回来,郑滢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眨眨眼睛,“真不经用。”她那副样子像一只被人家踩了尾巴的小猫咪。
  “是我拉的时候太用力了。”
  “不关你的事,假的就是假的。”她对着装咖啡的纸杯喃喃地说。
  我伸手摸摸她的头发,光滑柔软。她为了杨远韬把卷发拉直,其实也是把自己心里最柔弱的一面展现给他,他却没有好好珍惜,或者说,他根本没有资格、没有能力去珍惜。
  我的心里突然间升起一股无名之火——我彻底被那个混蛋,不,那只软软的、上面浇一层巧克力还撒着五颜六色糖粒的甜甜圈激怒了:明明有老婆,还要在外面拈花惹草;退一万步讲,真的要拈要惹,就要有本事摆平;现在你拈了、惹了,又想投机取巧,什么东西?郑滢再聪明、再厉害、再有锋芒,她毕竟只有二十四岁,比起一个三十四岁,知道什么时候耍酷、什么时候卖乖、什么时候拿假包来哄哄人的男人,原本就低了一头。我回想起上次看见杨远韬时的样子就来气:一本正经、道貌岸然,人家见了都认为他在思索怎么给公司赚钱,其实啊,我看他正在琢磨下次回国怎么去弄个仿造的Fendi来骗女人。
  半杯滚烫的咖啡喝下去,我越发热血沸腾,一把拉起郑滢,“跟我走。”
  “到哪儿去?”
  “你跟我来。”我一直把她拉到PRADA店门口,“进去挑一个吧!不就是腌菜缸里捞出来的尼龙包吗?又不是买不起。”
  “你说什么?”
  “我说我想买个PRADA包送给你,行不行?”我掏出钱包,拿出信用卡,“哼,不就是‘用非常帅的姿势签名’吗?我也会,老实说,真的PRADA我还没见识过呢,今天正好借这个机会开开眼界!”
  四谁是查理·布朗(4)
  郑滢瞪着我看了好半天,我朝她扬起眉毛,“走啊,我难得这么大方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她瞪圆的眼睛慢慢拉细、拉细,最后抿成两条线,笑了起来,“你想做冤大头?”
  “反正没人查我的账。”
  她拉起我的手,“成全你,不过我们换个地方。”
  二十分钟后,我们坐在“圆桌”比萨饼店里分享一个三层饼料、外添一层起司的“豪华型”比萨饼。
  郑滢如同饿虎下山,左一块右一块,一个人吃掉三分之二。她“咕咚咕咚”灌下半听可乐,“假如刚才我跑进去挑个包,你真的会帮我付账吗?”
  “会。”
  “不心疼?”
  “废话,当然心疼。PRADA的包,够我挣一会儿的呢,估计光交的税就比我身上这个包还贵。”
  “你对我真好。”郑滢响亮地咂咂手指,很欣慰,“不过,我才不会要你买。”
  “我知道,以你的脾气,事后一定会还钱给我。其实呢,你真想要的话,我们可以合买一个轮流用。”
  “不要,这个包我绝对不会自己花钱买。”
  “为什么?”
  “有些东西,女人是不能自己买的,比如戒指和名牌包。”
  “那香水呢?”
  “香水可以,香水是用来勾引男人的。就像钓鱼,总要买鱼饵吧?可是,等鱼上了钩,就没有理由放着不动,自己跑到超市买生鱼片吃,对不对?香水是合理成本,而钻戒啊、名牌包啊,就是盈利,以小博大。这也就是刚才为什么我不让你做冤大头的原因,懂了吧?”
  我懂了,做冤大头也有性别歧视:我不幸生为女人,只有被宰一个比萨饼的资格。
  “你打算怎么办?”我有点担心。郑滢一肚子经纬,却找了个错误的对象。
  她的脸色沉下来,闷声不响又吃掉一块比萨饼,抹抹嘴角的油,“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他老婆生病死了。”
  “什么病?”
  “子宫癌。”
  “你真毒,又咒人家生不出孩子又咒人家死。”
  “我没有咒她,做梦梦见的,有什么办法。”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你敢否认从来没这么想过?”
  “想有什么用?想想就能成真,我立刻去买六合彩中它几百万。”说的也是,要是咒语真能实现,只怕我老早帮着郑滢一起咒了。“那个女人也算倒霉,什么坏事没做,被我恨得咬牙切齿,”她接着说,“所以说男人不是东西,你辛辛苦苦把他栽培好,他就去找比你年轻漂亮的女人;偏偏越不是东西的男人还越会讨人喜欢,让人一点办法都没有。我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林少阳升级快,张其馨反而担心,树大招风,吹啊吹的,总有一天吹出问题来。对了,你知道我为什么用‘鸦片’吗?”
  “想让自己显得成熟一点?”
  “因为他老婆用‘鸦片’,他自己又不喜欢用香水,衣服上一旦沾了别的味道很容易闻出来。我也用‘鸦片’,他老婆就不容易发现。”
  “哼,换了我,就把另外一种香水死命地往他衬衫上喷,等回家以后老婆跟他‘刺刀见红’,他总得有个交代吧。”我义愤填膺之下讲了一句后来差点后悔得自己打嘴的话。
  郑滢突然眼睛发亮,“我怎么就没想到?关璐,你的香奈尔五号借我用一用。”
  “干什么?”
  “往他衣服上喷啊,我要让他老婆感受到我的存在。”我的天。
  “派这个用场不用那么高级吧?”
  “就是要高级,我要让那个女人明白我也是有档次的,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后来,我那瓶香奈尔五号果然为这个馊主意付出了惨痛代价。
  走出比萨饼店的时候,郑滢说,“以后你来‘老朋友’的时候不要摸我的头,晦气。”
  “瞎说八道。你哪个庙里听来的?”
  “上中学的时候我爸炒股票,开始做得很好,有一次我来‘老朋友’,无意当中碰了他的脑袋,后来他就开始赔。我妈骂了我好几年。”
  “那是你爸水平臭。”我哭笑不得。
  “其实我也不太信,不过最近实在太倒霉,经不起再折腾了。”
  “好,我帮你消灾,”我笑着拉她到路边的一棵树上摸了两下,“程明浩教我的,他说很灵。”
  郑滢说到做到,趁杨远韬不注意时把香奈尔五号喷到他的衬衫和西装上,严阵以待等他太太发作。结果,好几天过去,一点敌情也没有。她终于忍不住问杨远韬他老婆最近有没有说什么,答案是否定的。原以为会“刺刀见红”,结果对方却连刀都没亮出来。香奈尔五号这个香水品牌刚出来的时候,有人曾用“一个响亮的巴掌”来形容它何等沁人心脾、令人难忘,现在,郑滢这一个巴掌甩得响亮,却结结实实打在了棉花上,毫无反应,着实令人泄气。
  四谁是查理·布朗(5)
  “会不会是喷得不够量?”
  “什么呀,你是没闻见,简直香飘万里。”
  “或者他回家之前换过衣服了?听说现在有些男人狡猾得很,办公室里专门放一套备用的衣服呢。”
  “应该也不会吧?他对女人的香水不那么敏感,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我和他老婆用的是一个牌子。我看,要不是他老婆鼻子有问题,就是涵养功夫特别好。”
  “肯定是后者,自己用香水的女人不可能鼻子不好吧?这种不动声色的女人最厉害了,让男人想同她翻脸都没得借口。”我突然对杨太太好奇起来,原本以为她是只一触即发的“河东狮”,现在看来未必如此。
  “学学人家吧。要是哪天程明浩身上沾一点香水味,你老早一哭二闹三上吊了。”郑滢无精打采地说。
  “他身上只会有酒精味,才不会有香水味。郑滢,算了吧,这种有家庭的男人麻烦一大堆。你有时间精力跟他老婆斗,在周围抓一把男人,总归拣得出个把像样的,等拣出来再慢慢调教好了。”
  “不行,”她又抬起头来,“他明明爱的是我,跟他老婆之间现在充其量只是‘情义’,凭什么要我让步?”讲得理直气壮。
  回想起来,在青春的岁月里,我们或多或少都相信过所谓“爱情”,真的可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这是他背着老婆私开的一个账户,每个月存一点,积下的钱给我买的。你看,这张是三月份的,说明他认识我不久就开始偷偷存钱了。他说,他一直想给我买一份像样的礼物,那次回国带个假包回来,其实自己心里一直很过意不去。这回本来想买条项链给我,看见我包坏了,就索性帮我买个新的。”她一脸骄傲。我翻着那些银行对账单,都是几十块几十块一存的,倒也称得上用心良苦,觉得啼笑皆非——一个年薪六位数的男人需要耍这种把戏帮自己的女朋友买一个包,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与郑滢相比,我的爱情平静得多。我把穿着淡蓝色套鞋的非洲紫罗兰搬回来养,白天去上班前,我把百叶窗拉到半开半闭,因为非洲紫罗兰是一种需要光、但光线又不能太强的植物;晚上下班后,我把窗户打开,让它透透气;我定时给它浇水,隔一段时间施肥。一段时间下来,它看上去更精神了。
  这盆花我养得很用心,因为我喜欢它的性格:很平凡,但又有一些不大不小的挑剔之处;未必要花多大的成本,却需要用心;而且,你要是真的用了心,它也知道的,会默默地用更多温柔而坚定的小花朵来报答,由不得你不感动。我觉得它有点像我。
  如果人也有“植物属性”,我大概属非洲紫罗兰。
  二十四岁这一年,我觉得自己好像有点“老”了。上班时间长了就眼睛痛、腰背酸、皮肤发干,偶尔加班到深夜,第二天一定要早回家补一觉,否则一定无精打采。
  我原以为这些症状是我独有的,问了郑滢,她也恨得咬牙切齿,“女人老起来ABS也刹不住。”
  “你比较幸福,有程明浩帮你捏肩膀。”杨远韬出差了,过两个月才能回来,她很羡慕这一点。
  “也不能随时捏,再说,他过几个月就到西雅图去了。”
  “你舍得?”
  “不舍得又怎么样?他说那里条件好,镀层金,将来容易找工作。”
  “等他找到工作,你就嫁给他吧,女人最好在二十五岁之前嫁出去。”
  “谁说我想嫁给他?”我脸红了,“我还打算先好好玩几年。”
  “好,你不想嫁给他。你只不过找工作的时候就在为生孩子做准备而已,”她白我一眼,“假正经。”
  “说真的,以前没想到这种高科技行业看着神气,干起来这么辛苦,不适合女人干。”我敲敲肩膀,开始抱怨。
  “嗤,我从来不认为有哪个行业适合女人干,女人哪,最适合的职业就是找个有钱的好老公,然后在家相夫教子,打扮得漂漂亮亮,逛逛街打打小麻将,高兴了发发嗲,男人还觉得你温柔贤惠,又舒服又讨好,”她讲得眉飞色舞,突然脸色一转,“不过呢,有些女人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一天到晚只知道把老公看得像只宠物狗,走到哪里都要跟踪追击,要不就拿信用卡账单和发票对来对去,惟恐天下太平,这种女人,换我是男人我也不要。”自从和杨远韬好了之后,郑滢说话的口气越来越尖刻,她自己大概没有觉察,我听着却替她感到心酸。做人情妇,无论心胸多宽,大概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情绪,觉得好像自己去逛街时好容易发现一件期慕已久的孤品名牌,却偏偏已经被哪个平庸但好运的女人捷足先登捏在手里,凭你相貌三围赶得上超级名模也毫无办法。有些东西,讲的不是条件,是先来后到。你指望那件衣服争点气,自己从人家手里跳出来,谈何容易。
  四谁是查理·布朗(6)
  不过,一转眼,她的脸上又云开雾散,“杨远韬说这次回来以后想见见我的朋友呢,到时候我们找你和张其馨一起吃顿饭吧。”
  “好啊,这样以后在公司看见他也不用装不认识了。”我看得出郑滢很开心,杨远韬想见我们,从很大程度说明了他的诚意。如果说郑滢已经打定主意来个“八年抗战”,这顿饭说不定就是“台儿庄大捷”。
  几星期后,郑滢果然约我和张其馨吃晚饭,地点在北滩一家餐馆,她说:“这家的提拉米苏很好。”
  那天是星期五,晚上我下班以后回家换条裙子,稍微化了点妆就去餐馆,时间刚好,居然是第一个到的。我没事干,就对着甜点菜单研究那种叫做“提拉米苏”的蛋糕。郑滢告诉我,这种蛋糕是用奶油、巧克力加朗姆酒,一层叠一层浇出来,再撒上巧克力粉,相当费工夫,而且每样配料的多少都有讲究,尤其是朗姆酒,加多了太冲,加少了没味道,要“不多不少”,画龙点睛,全靠做蛋糕师傅的功夫。
  过了一会儿,郑滢来了,看得出,她刻意打扮了一番:一件合身的黑色无袖窄裙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她丰满的胸部和纤细的腰,不知是不是由于又开始吃避孕药的关系,我觉得她的身材越来越引人犯罪了;一头乌亮的长发披散在肩上,随着她的步子轻轻舞动;明眸皓齿,顾盼生辉,脸色晶莹匀净。无论在中国人还是外国人眼里,她都算得上一个大美女。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她这么神采飞扬了。郑滢远远地看见我,微笑着轻轻挥了一下手里的小包,款款走过来,我能明显感觉到周围桌子上向她投去的目光,成分比较复杂,但基本上可以分两大类:色迷迷的和酸唧唧的,前者来自男人,后者来自女人。
  郑滢见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有点意外。她看看表,撇了撇嘴,“杨远韬说他下了班就直接过来的呀,怎么还没到?”
  “大概塞车了吧,”我说:“不着急,反正张其馨也还没来。”
  十分钟以后,张其馨来了。我们各要一杯饮料,一边吃餐馆免费供应的那种香喷喷、里面嵌了碎核桃的面包,一边聊天。张其馨这个学期拿到了硕士学位,她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不读博士,出来工作,虽然导师一再挽留,说只要她再坚持两年,就争取让她拿博士学位。
  “我爸不大高兴,他是很希望我拿个博士学位的,这样说出去多好听。我告诉他我读书已经读怕了,要拿他自己去拿,”张其馨在一家化学器械公司找到了工作,公司不算大,工资也不能跟我和郑滢同日而语,但工作要轻松许多,“还有,女人学历太高了不大好。”她一心希望早点工作还有一个原因:林少阳只有硕士学历,她认为女人的学历不应该高过男人,也说不上哪里“不大好”,然而就是有点“不大好”。
  “我这个人不喜欢跟人家争,只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要太累,工资少一点也无所谓。”看上去,张其馨对自己的选择很满意。
  我们把餐桌上一碟面包吃光,话也讲得差不多了,杨远韬还是没有现身。
  郑滢又看看手表,脸上已经明显开始不耐烦,两条精心画过的眉毛一起向中间皱,娇艳欲滴的嘴唇则往旁边抿成一条线。
  这个时候,她的手机响了。郑滢看看号码,拿起来就是一句:“你怎么搞的?”那应该就是杨远韬了。
  对方在说话,郑滢脸上的表情像旧金山湾上空的天,一会儿一变,最后平静下来,淡淡地说了一句“好,那就这样”。
  她把手机放进提包,“啪”的一声用力拉上拉链,轻轻地吁一口气,抬起头来,伸手拿过菜单,朝我们展开一个微笑,“他不来了,我们自己点菜吧。”
  “怎么了?”我和张其馨异口同声地问。
  “他有点事情,耽搁了。工作上的。”郑滢淡淡地说。我们都不大相信,看她的样子,又不好多问。
  那顿饭吃得终生难忘,我们谁都不提起那个缺席的主角,还是谈笑风生,却多少有点意兴阑珊。等到提拉米苏上来的时候,话已经差不多讲完,只好说蛋糕。
  郑滢一手托腮,对着小白碟子里的蛋糕微笑,“这里的菜一般性,真正出名的是蛋糕,有时候我会专门大老远跑过来吃呢。”我相信她嘴里的“我”其实应该是“我们”。
  我挑一口蛋糕放进嘴里,果然甘甜润滑,回味悠长,“真好吃,不过,好像没有什么酒味嘛。”
  “这就说明做得恰到好处,你吃不出明显的酒味来,只是觉得特别香。哪天要是少那么一点点朗姆酒,立刻就不一样了。”
  郑滢这句话让我听得出神:爱情,是不是有一点像这种加了酒的蛋糕呢?一道道的工序,像来来往往的揣测、试探和思念;繁琐的配料,仿佛是千回百转的心事,投了进去,人家吃的时候,未必品尝得出来;自己爱的人,说不上究竟好在哪里,心里惟一清楚的只是,假如没有他,立刻就不一样了。
  四谁是查理·布朗(7)
  付账的时候,我和张其馨提出AA制,郑滢却坚持由她结账,“谢谢你们陪我吃饭。”
  吃完饭,张其馨打电话叫林少阳来接她回家,剩下我和郑滢两个人往停车场走。
  路过一家酒吧,郑滢突然拉住我,“走,我们去喝一杯。”我拗不过她,于是跟进去,每人要了一杯玛格丽塔。郑滢痛快地喝了一大口,“这才叫酒,刚才蛋糕里那点酒顶什么用?”
  “是不是他老婆不许他出来?”我决定开门见山。
  她摇摇头,又喝一口酒,“真滑稽,其实他人都到餐馆门口了,结果发现我们后面一张桌子上正好坐着他老婆从前的一个同事,他说那个女人很喜欢传谣言,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不进来了。”
  偷情的男人大概都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对周围环境的敏感不亚于侦察兵。说来也好笑,在一个女人的世界里顶天立地的男人,被某个八婆的眼光随便一照,竟然成了临阵脱逃的小丑。
  “怕什么?还有我们呢,他老婆问起来可以说是同事聚会啊。”
  “他心虚,”郑滢苦笑一下,“每次都是这样,去人多的地方,就怕被熟人撞见,感觉像做贼;去人少的地方呢,更加感觉像在做贼,心里特别委屈。”她把杯子里的酒一口喝干,“每次都是这样。”
  两杯玛格丽塔喝完,郑滢还是不过瘾,一抬手要了一瓶威士忌,拿过来倒进杯子,也不加冰也不对水,“咕咚咕咚”开始往喉咙里灌,一杯完了,再倒一杯。
  我意识到她是在借酒浇愁,伸手要去抢她的杯子,“不要喝了,你这样会喝醉的。”
  “让我喝嘛,”她一把推开我,把散在脸上的头发很潇洒地往脑后一甩,“今朝有酒今朝醉,你没听说过吗?”她半歪着脸,格格傻笑起来,几滴眼泪打在腮边的酒窝上,她伸手去把它们抹掉,然后擤擤鼻涕,“什么东西,王八蛋。”
  “郑滢,跟他分手吧。”我看着她这个样子,很难过,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郑滢已经半醉了,脸颊通红,听见这句话,抬头看我一眼,咧嘴笑笑,然后接着喝。
  “郑滢,你想想看,那家伙根本就是个胆小鬼,什么老婆的前同事就吓成这副样子,真要跟他老婆短兵相接还了得?我告诉你,男人都是爱偷腥的猫,明明家里有猫食罐头,还偏偏喜欢钻到餐馆后门下水道去偷啃鱼骨头,等啃完了,再乖乖地回家去吃猫食罐头;哪天当真一盘鱼骨头摆在面前,他又会喜新厌旧想去吃虾米了。还有,我听说在美国离婚很花钱,他老婆又没有工作,就算真的答应,经济上也一定很吃亏,他会愿意吗?男人啊,其实骨子里比女人还看重钱,而且越有钱的男人越看重,男人啊……”我开始振振有词地骂男人,从前小报杂志上七零八落看来的那些怨妇文章竟然也有了用武之地,“开卷有益”这句话不假。
  郑滢把头枕着手背,醉眼朦胧地望着眼前杯子里金黄的威士忌,突然抬起眼睛来问我:“我……我有个问题……假如那个什么程……程明浩已经有了老婆……不是你……你怎么办?你还会喜欢他吗?”
  “他没有老婆。”
  “废话,我是说假如……假如,就那么个男人,你就爱他,怎么办?”
  “你有那么爱他吗?”
  郑滢瞪我一眼,“别看不起人。”
  我呆呆地看着她被酒染上红晕、显得分外俏丽而带着几分凄凉神色的脸,在心里掂量着那个问题,突然意识到,如果把杨远韬换成程明浩,如果把郑滢换成关璐,我十有八九也会身不由己去打这场在旁人看来不值的战役。那么,还有什么说的?
  道理,永远是讲给人家听的。
  郑滢得意洋洋,“说不出来了吧?说不出来就不说,陪我喝酒!”她又拿过一个杯子倒半杯酒,递给我,“喝!”一仰头先把自己杯里的喝干,“昨天,我又梦见他老婆死了,这回生的是脑瘤。是不是很阴损?”
  “阴损什么?”我的心突然被一种莫名其妙的侠义感充满,开始和郑滢一起咒那个女人,然后豪情万丈地拿起酒杯往嘴里一倒。我以前没有喝过真正的烈酒,只觉得一股液体火辣辣烧进喉咙,酒精“噌”地腾上脑门,呛得一个劲咳嗽。
  郑滢哈哈笑着来拍我的背,“哎呀,你……你他妈的真不像个男人。”
  半小时后,郑滢趴在桌上说胡话,还唱起歌来,我在旁边手足无措。我想拉她起来,却拉不动,她力气比我大,喝醉了酒更加不听话。隔了几张桌子有几个男人开始对我们吹口哨,我害怕起来,拿出郑滢的手机给程明浩打电话叫他来。
  二十分钟后,程明浩来了,我们费了一番劲才把郑滢挪到他的车上去。郑滢可能把程明浩当成了那个双重陈世美,拳打脚踢,嘴里还唱着“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买醉,不让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你该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程明浩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揪住她不让乱动,我在旁边忙着把郑滢的高跟鞋脱下来,免得那两个筷子一样细的鞋跟踩到他脚上。
  四谁是查理·布朗(8)
  《爱如潮水》的歌词美则美矣,和现实却有一定距离。现实中,一个买醉的女人,实在谈不上仪态万方;而那个“别的男人”半皱着眉头,打不还手,好像也并没有见识到什么“妩媚”。
  不知是不是由于那番挣扎,郑滢刚在车后座上坐稳,就“哇”的一声,一箭双雕地把程明浩的车和他身边的女人吐了个稀里哗啦。
  吐完以后,天下太平,郑滢乖乖伏在我肩膀上。我捏着鼻子,尽量不去看胸前衣服上那一大片散着酒气的污秽,一边轻轻地拍她的背,生来第一次感到自己有点“伟岸”。
  我们把郑滢“搬”回我家,让她躺下,我又去拿个脸盆放在床头防止她可能再吐。她嘟囔两句,沉沉睡过去。
  我把弄脏的裙子脱下来泡在盆里,换上T恤和睡裤,从冰箱里给程明浩拿了一罐可乐,“今天谢谢你了。”
  “她怎么了?”程明浩坐在客厅沙发上,拉开可乐喝了两口,问我。
  “男朋友。”
  “吵架了?”
  “也不是,她男朋友有老婆,今天本来要请我们吃饭的,结果又没来,真不是东西。”
  程明浩笑了,“难怪她刚才把我当仇人一样。”
  “她现在恨一切雄性动物。”我歪着头靠在他身上,他闻到我身上的酒味,皱起眉头,“你也喝酒了?”
  “就半杯威士忌,陪她喝的,辣死了,一点也不好喝。”
  “以后晚上不要到那种地方去,女孩子在那里很危险。”他再重重地加上一句,“还有,不许喝酒。”
  我点点头,“知道了。不好意思,把你的车弄脏了。”我感到过意不去,因为男生大多把车当宝贝。
  “反正也是旧车。”
  我叫程明浩留下来陪我。我们打开CD机听张信哲的歌,是那首杀伤力很强的《让我忘记你的脸》。张信哲一遍遍地唱:
  不看见
  但愿从此忘了往事
  而拥有明天
  不能再好像从前
  以为你会出现
  在转眼之间
  不看见
  决定好好安排自己
  去面对明天
  不能再轻信诺言
  什么海誓山盟
  直到永远
  爱情好似云烟
  我笑起来,“张信哲唱来唱去都是女人辜负了他,可怜巴巴,其实生活中都是男人辜负女人。不过,也说不定就是因为这个,他才那么红,女人总被辜负,一看见男人倒霉就觉得很爽。”
  我对程明浩说:“跟你要一样东西。”
  “什么?”
  “你电子邮箱的密码,”我盯着他的眼睛,“我只是偶尔打开看看,不会删你的东西,当然也不会去回人家写给你的信。我只是要……看看。”
  程明浩微笑着望了我几秒钟,一声不响地从茶几上拿起一支圆珠笔,把我的左手摊开,在掌心上写下“gl761118”。
  “是你的姓名起首字母加生日,”他对我微微一笑,“你挑了个吉利的日子出生。”
  “我妈说我的预产期是11月15号,后来不知怎么搞的,推迟了整整三天。等生下来,头发和手指甲都老长了呢。”我也笑了。
  他把我的左手握成拳头,“人的心脏和拳头差不多大,所以,你的心脏就是这么大。”
  “这么一点点?”我有点诧异,“太小了吧?”
  “那是心脏,又不是垒球。”
  我叫他把手也握成拳头,放在我的拳头旁边,“你的心脏就要比我的大。”
  “我比你高。”
  他把我的拳头放到唇边亲了一下,然后把它握在自己手心。那一刻,他的心包容着我的心;我的心里,写着开启他电子邮箱的密码;而那个密码,是我的名字加生日。我的心里浮上了一点小小的罪恶感:房间里,我最好的朋友刚刚在情场上中了飞弹,丢盔卸甲,恨死天下男人;我却在这里卿卿我我,而且觉得爱情很甜蜜。
  我们拉着手漫无边际地聊天,从张信哲的情歌到美国的流行音乐,从西雅图那家研究所到我们公司里的鸡零狗碎,从郑滢的本田车到杨远韬开的凌志。
  “你喜欢什么车?”
  “丰田的4Runner。等我找到工作,大概会去买一辆。”
  “为什么?”
  “结实、耐用,哪里都可以开。”
  “你想开到哪里去?”
  “比如去爬山什么的,如果要搬家的话,也可以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车子里。”
  “我还是喜欢轿车,像我的丰田佳美。”我伸个懒腰,把头埋在他的颈窝里。
  我们本来说好聊一个晚上,可是没多久我便迷迷糊糊,脑子里最后一个印象是程明浩去拿了一条毯子把我裹起来,后来我就真的睡着了。
  四谁是查理·布朗(9)
  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程明浩跟我去把我的车开回来,然后他就走了。
  郑滢终于酒醒,喝完一大杯浓茶,一边揉太阳穴,一边皱着眉头呆呆地看着我,“昨天我怎么回来的?”
  “我和程明浩一起把你弄回来的。”
  “我都说了些什么?”
  “你叽里咕噜,我们没听清楚,”我决定不告诉郑滢她发酒疯的样子,“不过,你把他车后座吐得稀里哗啦,他现在大概在搞卫生呢。”
  “噢,对不起,你代我向他道歉,真不好意思。”郑滢突然客气起来,让我听了浑身不自在。我问她:“你不要紧吧?”
  她摇摇头,翻身睡去。
  快中午,她的手机响个不停,那个没种而皮厚的男人说想来看她,郑滢劈头把他臭骂一顿,扭捏半天,却还是把地址告诉了他。然后她起来洗脸刷牙梳头,拿冷毛巾把肿起的眼皮勉勉强强捂下去,扑上一点粉底,又躺到床上去。
  杨远韬来了。我出去买菜,拎了大包小袋回来,满以为他应该已经把郑滢哄好,至少哄得差不多,结果却毫无进展:郑滢还赖在床上一言不发,没有起来的意思。走进浴室,我吓了一跳,杨某人蹲在地上,很卖力地洗盆里的脏裙子,身上系着我那条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围裙,神情肃穆得像瞻仰陵园。他听见我的脚步声,抬起头来,挤出一个有点尴尬的微笑,随后认出了我,笑得加倍尴尬。
  “我叫关璐,郑滢的朋友,跟她一个公司。”我干巴巴地自我介绍。杨远韬习惯性地伸出手来,发现上面满是肥皂泡,便又收了回去,“你好,我叫杨远韬。”他有一副低沉的嗓音,用时髦的话说叫做有“磁性”,配上宽肩阔背、浓眉大眼,在适当的环境下,可以把方圆若干米甚至若干里之内的“雌性”统统化成铁钉。
  “我认识你。”
  他有点讨好地把笑容放大一圈,“我记得,上次在公司里见过你。”他那副样子让我想到一个溺水的人好不容易捞到了一根稻草。我猜,郑滢刚才大概把他骂得够戗。
  我到房间里看看郑滢,她拿被子捂着脑袋,一点动静也没有。
  我回到浴室,问杨远韬:“她怎么了?”
  “她不舒服。你买了菜回来吧?放着,待会儿我来做饭。”他堂而皇之地把自己留了下来。
  我看他往裙子的污迹倒上洗衣液,然后翻过一面也倒上一点,仔仔细细地搓,终于忍不住,“不要洗了。”
  他不说话。
  “真的不要洗了。”
  他可能觉得这是在将功赎罪,机不可失,头也不抬,闷声闷气地说:“不要紧。”
  我觉得好笑,“我说不要洗了,是因为这条裙子是我的,而我比较喜欢自己洗衣服。”
  他这才抬起头来,“噢,对不起。”他把衣服泡回去,换上一盆清水。
  “裙子是我的,可上面都是她吐的,你怎么说?”那种感觉很奇怪,简直有点荒唐:在公司里,我都不够资格和他说话;而在这里,却对着一盆脏衣服居高临下质问他。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会给她一个说法。”
  杨远韬和我一起做菜,身上的领导气质又回来了:肉丝切多细,姜放多少,水淀粉勾多厚,菜什么时候下锅,都是他说了算,尽管菜做出来后,我并没发现有太大了不起。但他去哄郑滢起来吃饭时,又像是一个做错事情、不知所措的小孩。我忽然明白了郑滢何以会对他难以割舍:一个在外人面前斩钉截铁、呼风唤雨的男人,偏偏在你面前放下身段,温顺听话,这本身就有巨大的杀伤力。
  男人,是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生物。
  下一个周末,杨远韬请我们三个人吃了一顿饭,大约有“谢罪”的意思。他专门下厨,比较特别的是,他亲手做了一个提拉米苏蛋糕。
  等他走了,郑滢把吃剩的小半个提拉米苏放进冰箱,兴奋地告诉我,“他说他准备离婚。”
  那是杨远韬嘴里第一次说出“离婚”这两个字,不是“和她好好谈一谈”,不是“解决问题”,也不是“想想办法”,而是干净利落、咯嘣松脆的“离婚”,第二声的“离”加上第一声的“婚”,什么人都一听就懂。他到底算是给了一个“说法”。
  “上个星期六我在床上耗了半天,总算没白费。”郑滢很高兴,她觉得一场宿醉换这个结果很值得,不仅值得,简直是个里程碑。
  当年李宗仁在台儿庄和日本人打的那一仗,固然是“大捷”,却也被称为“血战”:敌方溃不成军,尸横遍野;我军也是伤亡惨重,血流成河。但不管怎么说,胜仗总归是胜仗,即使付出很大代价,即使距离关东军扯白旗还有好一段距离。
  临睡前,我给程明浩打电话,他在为一篇要拿去发表的文章核对资料。
  四谁是查理·布朗(10)
  我问他:“如果你已经有了老婆,会为了我离婚吗?”
  “我没有老婆。”
  “我是说假如。”
  “你怎么想到问这种问题?”
  “你先回答。”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
  “说真话,我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
  “你问了一个现实中不存在的问题,我当然不可能知道答案。”
  “假如我一定要你给个答案呢?”
  他轻轻叹了口气,“你希望我怎么说?”
  “我希望你说‘我会’。”
  “好,我会。”
  “真的?”
  “真的。”
  我们一起笑了起来,我问他:“我是不是很傻?”
  他说:“不早了,快点睡吧。听话。”
  “嗯。晚安。你也早点睡。”我放下话筒,把头埋到枕头里,很快就睡着了。
  我在艰涩无味如过期牛肉干的工作里挣扎两个多月之后,终于看到了一点牛排的影子:艾米有一个短期项目,是针对一个大客户几项特别要求增强一个产品部件的功能。项目本身并不大,但意义不小,艾米相当重视,打算派两个人干。她说明这个项目是现行工作额度以外的,要我们自愿报名,我和另外一个同事Chris几乎一起举手。
  Chris比我早进公司半年,长得颇为奶油,如果去掉脸上那几块雀斑,走路再把背挺直一点,简直有明星的风范,而且永远打扮得一丝不苟,烫得笔挺的保罗衬衫,赤橙黄绿青蓝紫每天一种颜色从不重复,下配裤缝笔直的卡其裤,金黄的头发用发胶拉得根根直挺。他的拿手好戏是在几百人的大会上抢话筒问一两个煞有介事的问题,好像那么多人只有他竖着耳朵,以及在漫长的会议终于结束前一秒钟老板问“还有没有问题了”的时候举手说“我还有个想法”,仿佛整个部门只有他在动脑筋。
  Chris在工作上以“积极主动”著称,任务一下来,他立刻找我开会,说有一些“想法”要和我探讨。我中计而去,结果他什么想法也没有,根本就是为了套我的想法。等我不知深浅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没几天,他改头换面占为己有,先去跟老板摇尾巴,等我发现,为时晚矣,想跟他计较,倒显得自己小气,弄得有火没处发。
  我的职业生涯教给我的第二件事是:就算做了哈巴狗,也要机灵一点,因为,狗狗永远比肉骨头多。
  那天下班后,和Chris又开了两个小时斗智斗勇的会,我给程明浩打电话想找他一起出去吃饭。他说他已经吃过了,我问他在忙什么,他说在改论文。
  我回到家,对着冷锅冷灶,一点做饭的兴致也没有,索性跑去找程明浩,想让他帮我煮碗面条吃。程明浩煮的面条很好吃。
  在他楼下,一辆车正好开出去,后挡板上一个深深的凹槽引起了我的注意。几秒钟以后我就确定那是张其馨的车:深蓝色的三菱,前不久后挡板才被人家撞过,不会有错。她在这里干什么?
  我愣了一下,飞跑上楼敲门。程明浩来开门,看见是我,脸上满是诧异,“怎么是你?”
  “我想吃你煮的面。”
  我看见客厅茶几上面有两个茶杯,杯子里的茶喝掉一半,还在微微冒热气。
  我问他:“你的室友呢?”
  “去芝加哥开会了。”
  “刚才有人来过吗?”
  “没有。”
  “你在干什么?”我努力地控制自己的声音。
  “改论文。”
  我终于忍不住,“那么那个茶杯是谁的?不要告诉我你喜欢一个人喝两杯茶。”
  他回头看看,脸色有点发白,低下头,把手插到裤袋里,咬了咬嘴唇,轻轻地说:“刚才张其馨来过,她跟男朋友吵架了,想找个人说说话。”
  “她要找人说话为什么不找我和郑滢,要来找你?”
  “她说有些事情想听听男人的看法,”程明浩把手抽出来,交握在一起,“我们就是聊了聊天,没别的。”
  “你们到底聊了些什么?”
  “比如她问我男人为什么明明有女朋友还喜欢去会女网友,我说我不知道,因为我基本上没有时间、也不太喜欢上网,就是这样,没有别的。”他急急地分辩。
  “刚才我给你打电话过来,你就是在和她‘聊天’?然后你告诉我你在‘改论文’?”我盯着他的眼睛逼问。
  他又咬咬嘴唇,“是的。”
  我的眼泪慢慢地涌出来,顺着脸颊向下淌,“你刚才说谎的时候,我一点都没听出来,我真的一点都没听出来。程明浩,你怎么学会说谎了呢?”
  他想来拉我的手,我躲到一边,“我肚子饿了,麻烦你帮我煮碗面吃,多放点辣,好吗?”
  四谁是查理·布朗(11)
  他马上去煮面条,煮到一半他来问我:“你要面条硬一点还是软一点?”
  我说:“越硬越好。”
  其实,无论是面条还是心,都应该硬一点才好。
  那碗面吃得我眼泪不停地流:大概他放了很多辣,大概,我心里很难过。
  让我难过的,其实并不全是张其馨来找程明浩,而是程明浩居然对我说谎——当着她的面对我说谎。而且,他说谎的口气和说“璐璐,我爱你”的时候是一样的。我,是绝对不会对他说谎的啊。我不会骗他,所以想不到他来骗我。
  吃完面,我用纸巾擦擦眼睛,然后擦擦嘴,把筷子和碗递还给他,“谢谢,很好吃,我走了。”
  他拉住我,“璐璐,你听我解释,我不告诉你,是因为怕你知道了会胡思乱想。”
  “我不胡思乱想,可以走了吧?”
  “璐璐。”他不放我走,固执地看着我,好像要用眼光把我钉在原地,却什么也没说。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个问题突然从脑子的某个角落里蹦起,猝不及防地从嘴里溜出去,“你和她上过床,对不对?”问出来的时候,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定定地看着我,逐渐换了一种矛盾而痛苦的眼神,最后点点头。
  我很多次想过这个问题,等真的得到了答案,反应却没有想像的那么激烈,好比一场战争,当时再惊心动魄,等结束之后凭吊遗址,只剩下“俱往矣”的苍凉。我只是牢牢地抓着他的袖管,左右牵动,“难怪你会为了她骗我,而且,眼皮也不眨一下。”
  过了一会儿,我摇摇头,“算了。”然后我放开他,跑到门边去扭锁。这间屋子闷得我喘不过气来,我要出去。门开到一半,我突然意识到这一步要是跨出去,前面不知道会是什么结局,我很怕自己这一步跨出去,一切就都结束了。这种想法让我感到绝望。
  我反手又关上门,无可奈何地顺着门框蹲坐下去,把头埋在膝盖上,“程明浩,你,你让我以后还怎么相信你呢?”
  我一遍遍重复那句话。突然,我被他一把拉起来抱进怀里。他的声音有点哑,“璐璐,不要这样,你可以相信我的,真的,可以的……”
  我皱着眉一个劲摇头,“我不要再相信你了……”话还没说完,我的嘴唇已经被他用嘴唇堵住。他用力吻我,好像受了委屈的是他而不是我,我想推开他,可是手被他抓得牢牢的,一点也不能动。
  随后,他的吻落在我额头上、鬓角上、眼睛上、鼻尖上、脸颊上、脖子上,最后回到嘴唇上,这一回,却温柔了许多,好像秋日的风揉擦过地上金黄的落叶,我不由自主地抱住他的脖子开始回应。他大概感觉到了,更加热烈地吻我。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璐璐,对不起”,这句话却让我生气起来:说“对不起”就表示他做了不对的事,我不要他做错事再说“对不起”,那样,不管吃了什么亏,到头来我总会原谅他。我不要他伤害我,爱,不应该用道歉来弥补。
  顷刻间,我做出了一个让自己都惊讶不已的决定:我要跟他上床,这样,他以后就会最最爱我了。这个念头仔细想并不合逻辑,但在当时却像一道闪电深深刻进脑海,天经地义。
  我悄悄解开衬衣的一颗纽扣,拉着他的手慢慢伸进去,一直到他的手就贴在我的胸口上。
  他的手颤抖了一下,“璐璐。”
  “说你爱我。”
  “我爱你。”
  “那就好。”我把自己更紧地融进他的怀抱,加倍温柔地吻他。
  他的手在我身上慢慢游走,呼吸也急促起来,一阵阵微妙的颤栗通过神经末梢使我感到眩晕。终于,他把我抱起来,放到房间里的床上。
  有足够的小说把所谓的“第一次”形容得花好稻好、妙不可言;也有足够的生理卫生教材谆谆教诲说“第一次”往往并不尽如人意。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的“第一次”,是发生在这种类似赌气的情形之下。醒来之后,脑子里翻江倒海的不是甜蜜、不是幸福、不是生气、不是后悔、不是忧郁,却是淡淡的、笼罩着一点悲伤的茫然。
  我看着程明浩沉睡的脸,他的脸在睡着的时候比醒着的时候更好看,眉心却微微皱着。这一点,上次在停车场我就发现了。不知为什么,程明浩内心里的那个孩子好像总是皱着眉头。现在,他已经拥有了我,为什么还要皱眉头呢?难道,他也和我一样觉得茫然?
  我几乎想立刻把他摇醒问问他究竟在想什么。这时,一个更实际也更重要的问题浮了上来:刚才,我们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我怀孕了怎么办?
  我吓了一大跳,一看表,已经六点多钟,立即穿好衣服开车去郑滢家。她披了件睡袍睡眼惺忪地放我进门,我一把抓住她,“我现在是安全期吗?”
  四谁是查理·布朗(12)
  她瞪着我看了一会儿,突然精神振奋起来,“明白了,干柴烈火。”
  “不要拿我开心了,现在要不要紧?”
  她瞄一眼日历,“不好意思,你现在中奖几率很高。假如程明浩运气好,估计过两个月我就要陪你去买早孕试纸了。”
  “那怎么办?”我哭丧着脸坐到椅子上。
  “天无绝人之路,”郑滢慢条斯理地从冰箱里拿出一个浅蓝色的小纸盒,打开,里面是一颗白色的小药丸,“吃了吧,这是事后避孕药。”
  她倒了杯牛奶,看着我把药片吃下去,说:“以后小心点。”
  我说:“没有以后了,除非我跟他结婚。”
  “喂,你不会像电影里那样一把鼻涕一把眼泪逼他对你负责吧?”
  “我才没那么无聊,我要他心甘情愿跟我结婚。”
  “这就对了,男人最怕女人那样逼婚。不过话说回来,女人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我建议你去找个医生开点药备着。”
  “你的妇科主治医生怎么样?”
  “还可以,不过我估计你不会喜欢,他是男的。”
  “你找个男人看妇科?”
  “女医生都被人家抢光了嘛。不过我倒无所谓,我妈生我的时候,接生的就是个男医生,也就是说,我一生下来就上上下下被男人摸了个遍。”
  郑滢从墙上拿下一张名片递给我,“就是他。”名片上的英文旁边用黑色圆珠笔一笔一画写着“郑广和”三个字。
  “你们五百年前还是一家呢。”
  “就是因为这一点,我才从一堆男医生里把他挑出来的,要摸,也要肥水不流外人田。”
  我忍不住笑起来,“名字起得不错,是不是你每次去看病都有酸梅汤喝?”
  “说起名字,他的自我介绍才好玩呢,‘我叫郑广和,就是郑和当中加上一个广字’。”
  “这有什么好玩的?”
  “郑和不是三保太监吗?噢,假如你是个男人,姓李,你会说‘我姓李,李莲英的李’吗?我跟人家自我介绍的时候可从来都说‘我姓郑,郑成功的郑’。”她扬扬眉毛,“要不要?”
  我把名片还给她,摇摇头,“我还是想找个女医生。”
  “就知道你这副样子。我提醒你,这一带看妇科的女医生很难找。”
  “我总觉得男人当妇科医生有点奇怪,又看又摸,假如碰到一个女人身材火爆,比如说你,起了自然反应怎么办?算不算性骚扰?”
  “这个我倒从来没想过,”郑滢对这个问题产生了莫大的兴趣,“应该说很有可能呢,因为男人的生理反应是不受大脑控制的。可是,既然不受大脑控制,好像也就不应该算是骚扰。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女人也应该负一部分责任,谁叫她长得风骚让医生都想入非非了呢。嗯,下次我要注意一下,看郑广和有没有什么自然反应。关璐,我发现你的确成熟了,问的问题水平都高出一个档次。”
  “胡说八道。”我被她夸得啼笑皆非。
  “今天中午我请你吃饭,地方你挑。”
  “干什么?”
  “庆祝你长大成人。”
  中饭吃到一半,我觉得脑门发热,身上发痒,随后郑滢叫起来,“你的脸……”
  我对着化妆盒的小镜子一看,脸上不知何时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红色斑点和肿块,我卷起袖子,手臂上也有同样的斑点和肿块,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郑滢立刻陪我去看医生,结论是“严重过敏”,最可能的过敏源是我今天早上吃的避孕药。
  郑滢觉得对不起我,“早知你这么麻烦,就不随随便便给你吃药了。不过,我自己吃那种药真的一点事也没有啊。”
  我只顾愁眉苦脸看着自己快肿成半个猪头的脸,“这下怎么办?”脸上和身上的红斑和块块已经“农村包围城市”,奇痒无比,惨不忍睹。
  我打电话去公司请假,吃了抗过敏药,躺到床上昏昏沉沉睡了一下午。如果说昨天晚上是一场赌气,那么,现在我正在为自己的不负责任受到惩罚。
  傍晚,有人按门铃,按了好几次,我没去开门,因为我想那大概是程明浩,我不要他看见我现在的样子。我的脸自己看了都怕,不要说别人。
  到晚上,换成了电话铃一遍一遍地响,直到我终于拿起话筒来。
  程明浩在电话那头很着急地问:“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镇定一点,“我在睡觉。”
  “是这样,”他的声音平缓下来,顿了一下,又问:“璐璐,你,你有没有觉得什么不舒服?”
  “没有,”我脸上热起来,加倍的痒。我一边用手掌揉脸一边对着话筒说:“我很好,真的。”
  四谁是查理·布朗(13)
  “我来看看你。”
  “不要不要,”我叫起来,“你不要来。”
  “我一会儿就走。”
  “也不要,我……我现在不想见你,实在不想,所以我求求你不要来!”我着急了,声音提高好几度。
  “你还在生我的气?”
  “我不生你的气了,不过我也不想见你,我现在要睡觉,有什么事以后再说吧。就这样吧。”我几乎要哀求他。
  “璐璐,”他的声音无比柔和,“以后我再也不对你说谎了。再也不了。”
  “嗯,那好。”大概是抗过敏药的作用,我的眼皮涩得张不开,头好像有千斤重,“那就这样吧。”
  我挂上电话,马上又钻回被子里呼呼睡去。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早上,脸上、身上不再那么痒,大部分的肿块已经平下去,红斑也不太明显了。我往脸上刷一层粉底,修葺一番,上班去。
  在一个漫长的红灯下,昨天清晨的茫然心绪又冲上脑门:程明浩现在在想什么?除了不说谎,他还能对我做出什么承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不知从谁开始,大家都说要把“性”和“爱”分开,不管是否真的潇洒,至少要学着去潇洒,我想我也不例外。可是,从心底里,还是忍不住质疑:没有足够的“爱”,“性”又有多少分量?我试图用“性”来证实“爱”,也这么做了,却只证实一点:我对避孕药过敏。实在令人沮丧。
  再见到程明浩的时候,我努力装得泰然自若,他好像也心照不宣,总之,我们都绝口不提前一天发生的事情。两人独处的时候,我总有点担心他会再提出要求,因为那样的话,我就不得不跟他探讨“采取措施”这个尴尬的话题,可是,他没有再提出过,只是对我更加体贴。
  有一本书上说,女人要是和男人发生了关系,身体里会分泌出一种物质,让她对那个男人产生依恋的情绪。以前觉得这种说法耸人听闻,现在看来却不无道理,在那场闹剧一样的“初夜”之后,我发现自己好像的确更加依恋程明浩。同一本书上也说,男人往往把已经同他发生关系的女人当成自己的“占领区”而失去兴趣。我希望那个作者在胡说八道。
  那年过生日,程明浩送给我一台小小的、银灰色的手机,每月有一千分钟通话时间,他把自己的手机号码设成我手机上的第一个快捷键,“这样的话,你就可以随时找我了。”我说:“我可不一定有空找你。”心里却很感动。
  二年十二月,程明浩去了西雅图。他把两个箱子塞进道奇车的后备箱,搓搓手,微笑着说:“璐璐,好好照顾自己。”我看着他脸上阳光般的笑容,拉住他的衣袖,“你不许扔下我不管。”
  “不会的。”他抚摩着我的头发。
  我伸出手去,又要把他的头发弄弄乱,想起自己正好来“老朋友”,郑滢说过这时候摸人家的头是晦气的,立刻又把手缩了回来。
  他看看我,“怎么变乖了?”他已经习惯我把他的头发弄成一窝乱草。
  我嘻嘻一笑,“没什么,今天饶了你。”
  那个月,我拿到了计算机硕士学位,成了公司里一名正式员工。
  我把希望寄托在和Chris合作的项目上头,我想,把这个项目做好,有了一点根基,下次便可以做更加重要的项目;几个项目一下来,就有了吹牛的资本,到时候,要升级或者跳槽,都比较容易了。
  郑滢向我感叹,“我们其实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人家前几年毕业的,靠着公司股票上市,好多已经成了百万富翁呢。”
  我说:“现在这样也不错啊,只要肯花工夫,总有出头之日的。”
  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自己那句“只要肯花工夫,总有出头之日”的话说得过于乐观了。
  和Chris的合作项目进行到一大半时,我们去约客户服务部门一位负责人开会,核对我们对产品做的修正是否符合要求。
  会议进行得很顺利,眼看要皆大欢喜地结束,那个人突然提出要我们把某个新增的产品功能改动一下,因为客户曾提过好几次类似的要求。那个功能正好是我做的,我觉得他提出的改动并不算难,而且听上去很有道理,就照样修改了,也没放在心上。
  谁知正式展示的时候,出乎意料,客户对那个产品功能的改动大有意见,气氛尴尬起来。客户服务部门主管首先沉不住气,问:“谁做的决定?”言下之意是“我不知情”,艾米立即附和,表示“我也不知情”,那个混蛋的负责人竟然马上转过头来问我:“为什么这样改动?”我被他问得目瞪口呆,脱口而出:“是你提出的呀!”结果他巧舌如簧赖个一干二净,说我理解错误。我转过头去求援地看着Chris,因为那天开会他也在场,我希望他能够出来说句公道话,但Chris眼睛盯着天花板装没看见,从头到尾一言不发,气得我简直想把手里的可乐浇到他喷满发胶的脑袋上。
  四谁是查理·布朗(14)
  在大公司工作是一种自相矛盾的经验:你在电视上、报纸上、杂志上看到自己公司天方夜谭般的标语、广告,自豪感油然而生,觉得“我们真是很厉害”。然而,当你在钢筋混凝土大楼某间会议室里被人三拳两脚揍到角落里踩成一张相片,才发现,无情下手、作壁上观的,也是一群“我们”。
  散会后,艾米没有骂我,只是说“以后凡是他们提的要求,一律保留书面凭证”,然后一字一顿地说:“记住了,学会保护自己,人嘴里说出来的话,一分钱也不值。”我明白了,她心里很清楚这件事上谁是无赖,或许大家都清楚,只是他们需要一个人承担责任,算我倒霉,撞了枪眼。
  回家的路上塞车,我在庞大的车流里回味艾米那句“人嘴里说出来的话,一分钱也不值”,越想越觉得有道理,然后莫名其妙想起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既然人嘴里说出来的话不值钱,女人为什么还那么相信男人的承诺?
  一月份,我终于找到了一位女妇科医生,她说我的身体既然会对一种避孕药过敏,就不能排除对其他避孕药过敏的可能性。她说可以给我再开一点试试,我想起过敏时的可怕样子就起鸡皮疙瘩,连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
  有人说,看一个男人是否真正爱你,就看他会不会让你吃避孕药。假如真是这样,那么,我的身体已经宣告,我必须嫁一个真正爱我的男人,因为他必须天长日久忍受我不能吃避孕药这样一个事实。
  我的医生还接收新病人,于是我问郑滢她想不想转过来,郑滢说:“算了,我还是照顾本家的生意吧。”
  “对了,关璐,上次那个问题,我问过郑广和了。”
  “哪个问题?”
  “就是男医生碰到女病人起自然反应那个问题呀。郑广和的答案是‘男医生从业时,首先是医生,然后才是男人’。假惺惺。”
  “你拿那个去问他?他还回答你?”我觉得不可思议,“当心他反过来告你性骚扰。”
  “怕什么,我又不是在他办公室里问的。你猜怎么样,原来我们去同一家健身房,上星期六我在那里碰到他,正好他脱光了要往游泳池里跳,我都差点没认出他来。”
  “怎么样?有没有六块腹肌?”
  “像只剥光的田鸡,”郑滢半眯起眼睛,“不过肩背肌肉倒还过得去,大腿其实也不错,比我原来想像的要性感一点。”
  “然后呢?”
  “然后我们各游各的,等到吃饭,那旁边就一家餐馆,我正好跟他搭一张桌子,没什么话说,就顺便问他那个问题。他居然脸都红了。”
  “不是所有人都像你那么皮厚。你们还说了些什么?”
  “差不多都是他在说,这个人大概出了医院妇科就不知道该怎么跟女人说话,翻来覆去那家健身房怎么好,设施怎么齐备,年费怎么合理,他怎么每周都去,啰嗦死了,难怪三十二岁都没结婚。”
  “他告诉你他三十二岁?”
  “他还告诉我以前谈过一个女朋友,谈了很久,后来因为性格不合分手。我看不是性格不合,是觉得他太无聊。”
  “这个男人对你有意思!他跟你讲健身房是希望你知道他体健貌端,跟你讲没结婚是希望你知道他名草没主,跟你讲女朋友是希望你知道他不是同性恋,”我兴致勃勃地分析,“很有可能他帮你做检查时就已经春心萌动。”
  “那他也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我有男朋友。否则他开给我的那些药是吃来杀蛔虫的吗?”说的也是,估计杨远韬都未必知道郑滢吃哪个牌子的药。
  “他婚离得怎么样了?”
  “哪有那么快,他说要盘算盘算怎样尽量减少损失,我看是又开始心疼钱了。我不管,反正我告诉过他,我会嫁给二二年第一个向我求婚的男人。一年的时间,总够了吧。”
  “万一到时候他离不掉,你怎么办?”
  “到了那个时候再说,我现在总得先给他点压力。就像我们定工作计划,管它完得成完不成,先要写得像那么回事。”
  一个月后,Chris和我的合作项目结束,他凭借其中的出色表现升了一级。Chris慷慨地请全部门吃了一顿饭,然后向艾米提出要求和我调换办公室,理由是他现在高我一级,按级别,应该拥有一间转角办公室。
  那个星期五下午,我用会议室的转椅把自己的东西一样一样推到Chris那间其实差不多大小、只是窗户小一点的办公室,第一次体会到所谓“力争上游”最现实的意义。一扇稍微大一点的窗户,在特定的环境下,代表了许多、许多。
  回想起来,虽然刚工作时傻乎乎一心求成又没找对门路,受了委屈也不知如何应付,那一段时间却还是很值得怀念。当时,公司好像很有钱,动辄找名目组织活动:新项目要开始了,庆祝一下,找个地方吃海鲜;达到了里程目标,庆祝一下,全部门去看球赛;夏天到了,庆祝一下,海边烧烤,公司报销一切费用外加汽油;秋天到了,庆祝一下,去葡萄酒园品酒,品完每人带一瓶回家;项目结束了,而且居然还提前了两天,了不起,每人一张礼品卡;圣诞节吗,废话,一年一度,不好好开个酒会怎么行?
  四谁是查理·布朗(15)
  伴随物质而来的是精神上的优越感,人们都很乐观,许多中流砥柱级的人义无反顾地从大公司跳到小公司,怀着“只要公司股票上市我就能赚个满钵”的信念;留在大公司里的,年纪大的想熬到退休拿福利,年纪轻的想“稳定中求发展,在这里混到点资本再跳出去,身价更高”,上班时大家都忙里偷闲瞄着自己买的股票看是不是又往上涨了。每个人都向前看,相信“明天会更好”。如果时间也有颜色,那么,那是一个带着粉红色的、短暂的片段,称之“流金岁月”并不为过。
  然而,花无百日红,任何东西,好到顶,自然走下坡路。
  不知从哪天起,空气竟然真的带“粉红色”了,新闻、报纸、杂志、网上漂浮着一个叫“粉红条”的单词。在英语里,给某人一张“粉红条”用来比喻通知他丢了饭碗。二一年上半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
  公司里第一次飘起“粉红条”。公司赋予它一个煞有介事的名词“资源重组”,听上去很有学问,其实是一堆狗屎——用奶酪和西红柿镶边,撒上胡椒和迷迭香,再浇一朵奶油花,还是一堆狗屎,发明那个词的人应该自己先吃一口,看他说不说“味道好极了”。
  虽然已听过好多次,当“粉红条”真正飘起,每个人心里还是像经受了一次大地震。艾米召集我们开会,带着她招牌性的微笑说,很遗憾,从今以后,我们部门将“失去”两名员工,其他人还是各居各位,她真诚地祝愿那两位员工在别处能有更好的机会。当然,这个美好的“祝愿”,那两个人是听不见的,因为半小时前,他们已经在人事部门员工的“陪同”下离开了公司。
  剩下的半天谣言四起,有人说这和第一季度业绩有关,裁员是为了把股票拉上去;有人说裁这些人杯水车薪顶什么用,立刻被一眼瞪回去,“你难道还希望多裁点”;有人说裁的主要是将近退休的;也有人说某个部门新进公司的某某某跟着上司一起滚蛋了。听得所有人心里加倍发慌。
  我坐在办公桌前越过电脑屏幕看窗外碧蓝的天空,天只是一味地蓝,毫不含糊,没有一丝忧伤,也没有一点同情心。我想起就在去年,公司招我进来还发给郑滢六千块钱的推荐奖金,觉得美国真让人“经风雨,见世面”。
  我每天晚上临睡前和程明浩通一次电话。我喜欢钻到被窝里,把手机放在枕头上,然后把音量调大一点,耳朵凑在它旁边,有时说着说着就睡着了。他告诉我西雅图天气不好,三天两头下雨,我说:“谁叫你自己喜欢跑到那儿去,我在哪里,太阳就在哪里。”
  偶尔,我打开他的电子邮箱看看,他的邮件不多,无非是从前的同学和朋友,都很简短,也从来没有张其馨的。几次下来,也就懒得去看了。
  两个多月后,公司第二轮裁员让所有人拎清了形势:“过去的好时光”是一去不复返了。这一轮“资源重组”涉及面更广,来势更凶,走路的员工待遇更差。整整一天,公司里气氛沉重得像压了块铅,大家彼此见面先要端详一番对方脸色再开口,惟恐人家刚刚被裁而自己说出什么会导致“不必要刺激”的话来。
  我在电梯间和那位客户服务部门的冤家不期而遇,自从那次被当众出卖,我见了他都绕道而行,今天不巧,迎头碰上,只好尴尬地笑笑。他手里抱着一个大纸盒,电梯门刚关上就开始骂娘——当然用的是英语,先骂公司过河拆桥,后骂管理层借机整人,再骂员工之间内部倾轧(他大概已经忘了和我之间的过节),最后扔下一句:“看好了,那帮人一个都没有好下场。”他们部门被裁了足足三分之一,他属于倒霉的一员。
  电梯到底楼,我已经不再恨他,也不再那么恨Chris。我意识到,我们这些人不过都是一棵大树上的小猢狲,平时为抢一两个香蕉或桃子你争我夺,然而,当面临树倒猢狲散,我们的命运都不握在自己手里。
  这一轮裁员中,我们部门又“失去”了三个人。大家各就各位,毫无怨言地接过分到手上的额外工作,好像那些人从来没存在过。不知不觉间,大家变乖了,变勤奋了,变得任劳任怨:再没人提早下班,再没人一顿午饭吃两个小时,大家开始周末把电脑带回家有事没事发个电子邮件出来表示“我在干活”,开始细心揣摩主管的心思,原先的“我要如何如何”变成“我要讨老板高兴”,而后突然发现,老板大概是世界上最复杂、最容易不高兴的生物了。部门里的一个马屁精甚至专门写了一套代码,输入同事们的大致年龄、工资、年审评分等参数,凭之计算每个人相对于自己被裁员的几率,以确定要对付的对象。裁员比海鲜、烧烤、球赛、酒会、礼品卡加在一起更能提高工作效率,这一点公司人事部门大概始料未及。那种情形让我想起一句古话叫“棍棒下面出孝子”。
  四谁是查理·布朗(16)
  工作比以前更忙,但我还是在五月底请了两天假,加上长周末,打算去西雅图看程明浩。我记得,那个周末是他的生日。
  我给他买了一块手表做生日礼物,长方形的表面,银灰的表盘,指针在上面闪闪发亮。我觉得这块手表很“像”他。
  临行前,郑滢笑眯眯地递给我一样东西,用粉红色礼品纸和缎带包得像模像样。
  我打开包装,是一盒保险套。
  她好像怕我不识货,还凑上来补充一句,“这一种是这个牌子里最高档的了。”
  我红着脸骂她,“神经病。”
  “关璐,我已经想好了,将来你结婚,我给你陪嫁一打三十六个大包装的保险套,以平均一周四个计算,多退少补,可以用大约两年,两年以后呢,我看你也差不多该生孩子了,”她得意洋洋,“是不是很周到?”
  郑滢自作主张的好意根本没有用武之地,因为飞机一到西雅图,我就发现“老朋友”来了。不知是因为旅行,还是临上飞机前吃的那杯冰淇淋,抑或是某种奇特的心理暗示,总之,它提前了足足一个星期。
  程明浩摸摸我的脸颊,说:“你怎么又瘦了。”
  我说:“因为巧克力吃得少了,你不在,没人给我买。”
  他笑着说:“以后补给你。”
  程明浩和一个在西雅图某家电脑公司工作的人合租一套公寓,我走进他房间,看见地上另铺了一个床垫。他说:“晚上你睡床上,我就睡这儿。”
  我点点头,心里却有一点说不大出的味道:这个问题我们从没讲明,他这么自然地解决了,我不由得想,难道他真的一点都不想要我?
  他房间的窗边挂着一个别致的风铃,用贝壳串成,看得出是手制的,风吹过,声音十分悦耳。我问他哪里来的,他说是一个同事做了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是女同事吧?”
  “是的。”
  “她为什么要送你生日礼物?”
  “前两个月我帮她搬过一次家,她大概是感谢我吧。”
  “她为什么要送你一个她自己做的风铃?”
  “这……我不知道。”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很久,“你们关系很好?”
  他点点头,“只是工作上的。你不要乱想。”
  我愤怒起来,“工作上的好朋友碰到了生日送Starbucks礼品券,不是什么风铃!”
  我的声音在小小的房间里显得很尖锐,像一根被横空扯断了的铅丝,还在微微地抖,牵动着空气一起跟着发颤。我们两个人都吃了一惊,他动动嘴唇,什么也没说。
  我们面对面难堪地沉默着,每一秒都显得格外漫长,终于我无法忍受,脱口而出,“对不起,我忘记你的生日了,所以没有准备礼物。”说完我又盯着他的眼睛,想看他有什么反应。
  “不要紧,你来看我就已经很好了。”他的眼睛居然还那么平静,一点失望也没有。我的心像被刀子狠狠划了一道:他把别人送的生日礼物挂在窗前,却不在意我记不记得他的生日。我想起包里那块手表,恨不得立刻把它拿出来砸烂。我恶狠狠地瞪着那个风铃,“你把它还给人家。”
  “这不大好吧?”
  “你还不还?”
  “真的不好。璐璐,你听我说,我们的确没有什么,只是比较好的朋友。”
  “我不信。”我一把扯下那个风铃,扔到桌子上。
  “璐璐,你要讲道理!”程明浩的声音也提高了。
  “我讲道理,可是,就不跟你讲道理!”我火气高涨。
  他不再说话。我更加生气,一个劲摇他的手臂,可他就是不说话。我的心突然被一阵绝望攥紧,当一个男人不和你说话的时候,你还能做什么?
  我突然意识到一个可笑而真切的事实:自从我认识程明浩以来,他的生活里好像总是有某些人、某些事,离他比我更近,我不知道那些人、那些事离他究竟有多近,就变得草木皆兵、有醋就吃,不管有没有道理。
  开心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算得上通情达理,只有伤心难过了,才会不讲道理。他嫌我不讲道理,那么,他为什么要让我难过?
  终于,我低下头,拉拉他的手指,“对不起,今天情绪不大好。月经来了。”
  他慢慢地把我的手握在掌心里揉着,“那你还要发脾气。”
  我的眼泪立刻流出来了。
  晚上,我开始肚子疼,一阵阵定时发作,痛得我脑袋发晕,靠做深呼吸来分散注意力。
  虽然包里有睡衣,我还是穿着程明浩那件旧的浅银灰色衬衫钻进被窝。衣服上有他的气息,我喜欢他的气息包裹着我。
  程明浩替我把被子塞好,说声“晚安”,也去睡了。我睡不着,每到这个时候,我总是特别希望自己是个男人,可以免去这种无处清算的烦恼;像程明浩,虽然躺在地上,我担保他老早睡着了。
  四谁是查理·布朗(17)
  不知多久以后,痛经愈演愈烈,我开始辗转反侧,一连翻了几个身,我听见他问我:“怎么了?”他居然还没睡着。
  我打开灯,告诉他我肚子痛。他问我:“很厉害吗?你脸色不好。”
  我勉强对他微笑一下,“还可以,”然后把手按在肚子上揉,“不要紧,以前也经常这样,过一会儿应该就会好。”
  我关上灯,翻个身,一边揉肚子一边开始数羊。数到差不多一百二十只羊,我听见程明浩站起来,轻轻地爬到床上,躺到我身边,他说:“来,我帮你揉。”
  我点点头。他从背后把我抱在怀里,一只手伸过来,缓慢而有力地替我揉着,像一只不会冷掉的热水袋。他用下巴蹭着我的头发,吻了一下我的耳轮,“这样是不是感觉好一点?”
  我半闭起眼睛,“很好。谢谢你。”
  过了好一会,果然舒服多了。一样揉肚子疼,男人的手就是比较有效。
  我对他说:“你对我真好。”过了一会儿,又有点心酸,“你对谁都好,就像张无忌。”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不是那样的。我和那个女孩子真的只是好一点的同事,她从来都没来过我家。那个风铃,我只当是她的一片好意,没想到你那么在乎。真有什么,我怎么还会光明正大挂在那里等你发火?”
  我说:“谁知道你跟人家好到什么程度?”
  他叹了口气,“你为什么不相信我呢?”
  “算了,不提了,”我说:“我喜欢你这样抱我,像查理·布朗抱着史努比。”
  “谁是查理·布朗?”
  “你没看过花生漫画吗?”
  “有人说过我是土包子。”
  我笑起来,给他补课,“查理·布朗是花生漫画里的一个小男孩,也是主人公,史努比是他养的小狗。史努比是全世界最最可爱的一只狗,长得胖胖的,和人一样可以站着走路,高兴了耳朵会竖起来拧成两个麻花。它不会说话——狗当然不会说话,可是很聪明,会通过表情和气球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人家,它还会用打字机写小说呢,不过就是写得不怎么样,”我打个哈欠,“查理·布朗其实是个挺倒霉的小孩,凡是他组织的球赛啊、游行啊,一定下雨,他干什么好像都不大顺利,经常被人家嘲笑,但他心肠很好,而且,在史努比的眼睛里,他是世界上最有本事的人,因为他每天会定时把狗食放在盘子里。我想,史努比大概是惟一一个把查理·布朗当回事的吧,”讲到这里,我已经有点迷迷糊糊,“我真喜欢花生漫画,里面的人物永远长不大,一直一直都不变。”
  这时,我听见程明浩在我耳边说:“璐璐,我明白了。”他的呼吸拂过我的脸颊,暖暖的。
  “明白什么?”
  “我明白……谁是查理·布朗了。”
  我笑笑,“我现在好多了,你可以不用揉了。”
  他的手停住,却慢慢地、温柔地向上移动,一直到我的胸口。他停顿一下,轻轻地解开了我胸前的一颗衬衣纽扣,他的手已经触到我的皮肤,却在那里停住,过了一会儿,又把纽扣扣上,摸摸我的头发,“睡吧。”
  那一夜,西雅图下着微微的雨,窗帘透进一点路灯光。他就那么抱着我睡着了,像查理·布朗抱着史努比。那是一个温暖厚实的怀抱。
  我把没有送出的手表和程明浩的衬衫一起带回了旧金山。那件衬衫,我当睡衣穿了几次,脏了之后,却一直舍不得洗,因为现在那上面有他的气息和我的气息,难分彼此。于是我把它挂在衣柜的一个角落里。
  至于手表,我打算当成新年礼物送给他,或者就做明年的生日礼物也可以,不愁没有机会,还可以顺便看看它走得究竟准不准。
  公司裁员之后的一次部门会议上,终于有人忍不住斗胆提出了那个听似简单、其实难度绝不下于电视节目“谁想成为百万富翁”里价值起码五十万美元的问题:我们要怎么做才能不被“资源重组”?问题一出口,大家的眼光齐刷刷地投向艾米,看她如何应对。
  艾米耸耸眉毛,首先声明,任何“资源重组”的决策都是上层再上层做的,她本人知情决不比我们早多少,更没有决定权,言下之意是“哪天我叫你滚蛋你别怪我,要骂骂公司”。随后字斟句酌地说,我很理解大家的想法,但你们也要明白,在现在风云变幻的市场环境下,公司所做的一切一切都是为了保持和提高竞争力,从长远来说,正是为了“我们大家”。所谓“资源重组”,以后可能会成为公司提高竞争力的一种手段,希望你们能够顺应潮流。
  这是个天大的坏消息,我们面面相觑,汗毛不约而同竖了起来,那一句“顺应潮流”听上去更像“节哀顺变”。是真的:不知什么时候,把我们当宝贝一样请进来的公司,现在,开始嫌弃我们了,如果赶走一些“我们”可以把股票拉高一个半个百分点,他们不会手下留情。
  四谁是查理·布朗(18)
  会变心的,不仅仅是男人。这种变心,连撒泼胡闹、“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余地都不给你留。
  艾米看吓着我们了,又满脸笑容、安慰似地说,当然,她“个人认为”,在当今环境下,公司要“资源重组”,涉及的对象往往是那些“技能已经不再为公司急需”的员工,所以,作为员工,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尽量努力工作,用工作成果去证明自己的技能是公司所“急需”的。
  我们又一次面面相觑。我想起一个成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曾几何时,每个人收到的录取通知上都写着“我们坚信您将成为本公司极有价值的资产”,突然间,他们好像不再“坚信”,“资产”们就需要去证明自己还是有用的,而这种优胜劣汰,搞不好几个月就来一次。早知如此,当初废什么话?
  当“资产”们不约而同想到“一颗红心、两种准备”,偷偷整理简历打算另觅东家的时候,没料到美国的“高科技行业”本质上竟然和红楼梦里的大家族一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你被抄家了吗,那么我也气数将尽。很多小公司一夜之间倒闭,大公司基本都境况不佳、或明或暗地在裁员,101公路两边原本寸土寸金的办公楼宇开始不断出现空位,一批又一批失去工作的人搬离,在这个地方,没有工作是根本无法生活的。
  二一年,这个被俗称为硅谷的地方跌进了一片愁云惨雾。
  六月份,我们整个部门脚底朝天。好几个项目一起完工,人员又减少了差不多四分之一,大家要赶里程日期,要顶上分到手里的额外工作负担,以证明自己是公司“急需”的人才,忙得不亦乐乎。
  大家开始向Chris靠拢,在几百人的大会上排队抢话筒问煞有介事的问题,在漫长的会议结束前一秒钟争先恐后发言。每个人都意识到,今后的竞争更残酷也更现实,那已经不再是为了风头,为了意气,为了大一点的窗子,而是为了自己的立锥之地。
  有人说亚洲人忧患意识强烈,我也一直相信这一点,直到某一天在公司吃早饭,一个总是嘻嘻哈哈的美国同事青着眼圈苦笑,“昨天晚上我做了个噩梦,梦见被裁员,吓出一身冷汗。后来就再也睡不着,开始算如果我真被裁掉,拿什么去交房屋分期贷款,要不要从退休金账户里拿一部分出来折现,什么投资可以卖掉救急,孩子的教育基金怎么办,哪些东西可以抵税,一直算到天亮。”我骤然明白,在哪里,人心都是一样的。在这个很大程度上金钱等于尊严的社会,谁潇洒得起来?
  差不多天天加班,艾米每天晚上七点半准时送比萨饼给我们当晚餐,然后坐镇办公室到大约十点。明是关心,实为监工:老板在,哪个想走?
  有一天,为赶一项工作,我从早上六点干到凌晨一点,连续十九个小时——后来有人告诉我那破了我们部门当时的加班记录。我开车回家,马路上空空荡荡,只有一盏盏路灯从视野里滑过。我的上下眼皮直打架,突然,它们合拢了,我的意识开始迷糊,人也好像晃悠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猛然想起自己是在公路上,吓得浑身一震,立刻睁开眼睛,车子已经开过好远。
  我立刻打了自己两个耳光,摇下两边车窗,让风灌进来,然后到最近的加油站买了一罐可乐,回到车里,“咕咚咕咚”灌下去。
  凌晨一点四十分,我坐在公路边的车里呆呆地喝可乐。刚才,我在七十英里的时速睡着,而车子还在往前开,假如当时发生意外,此刻我说不定已经死了。
  一阵深切的悲哀随着午夜的风席卷而来:生命是脆弱的。我们吹嘘它坚强,但它就是非常脆弱,人可能会因为各种意想不到的原因送命,就像刚才我可能由于开车睡着而客死他乡。
  要真是那样,我岂不是很惨?二十五岁都不到,辛苦了十九个小时,身边一个人都没有,还有,连婚也没结过。
  要真是那样,程明浩很快就会知道消息,我相信他会很难过,可是,他会不会后悔没有跟我结婚,让我黄泉路上的护照还写着“单身”?
  郑滢点着我鼻子警告,“工作上卖卖力就够了,犯不着卖命。老实说,卖力也该适可而止,那帮人现在只盯着数字,根本不在乎员工投入多少,这个季度业绩出来,不好?裁。还不见效?再裁。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的。”
  我托着腮帮点点头,“不过,你知道吗,开车时睡着其实挺舒服的,童话里面的人物骑着鹅在天上飞,说不定就是那种感觉。”
  郑滢白我一眼,“你有没有告诉程明浩?”
  “没有。告诉他,他一定会训我一顿。”
  “他一定会很心疼你。”
  “我自己想想都后怕,用不着拉个人一起怕。”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他是不是刚才被我打得很痛?还是觉得我心狠?或者,他其实追了,只是看不见我,以为我已经跑得很远,就不追了?  那一天,我发现,这个爱情片的经典镜头在很多城市都可以演得很漂亮,催下一桶桶眼泪,但在旧金山却偏偏不行。因为,这里的坡又多又陡,注定不可能把要分手的男人和女人拉进一个镜头;明明只隔了几道坡,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已经走远,就很容易放弃;也是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不在乎,就更没有勇气回头。当心变得脆弱,一道山坡,就是一个天堑。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1)
  那顿午饭吃完,郑滢叹了口气,“关璐,我们其实都在浪费青春。”
  我看看她,“我们?”
  “我应该抓紧时间嫁个好老公,根本不用这么辛苦。你也应该找个比程明浩好的男人。”
  “他挺好啊。”
  “不是说好,是要靠得住,起码不让你累得半夜三更在高速公路上自己扇自己耳光。”
  “他又不知道。”
  “他知道了能怎么样?”
  郑滢毫不留情地盯着我,我避开她的目光。餐厅的落地窗外,草坪尽处,是一大片北加州的蓝天。我心里浮起那天在公路上睡醒过来一刹那间的感受,假如我撞车死了,此刻的天一定还这么蓝,它不会懂得为我默哀。
  经历过“生死一线间”的人,大概是会改变一些想法的。比如我,虽然并不太爱听郑滢的那句话,却不得不承认它有道理:程明浩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过一会儿,郑滢突然笑起来,“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青春,不就是用来浪费的吗?能浪费的时候不浪费,本身就是一种浪费。”
  我跟着她微笑。
  郑滢问,“你相信爱情吗?”
  我犹豫一下,说:“相信。”老实说,我并不知道爱情究竟是什么样子,第一次见到程明浩,也并没有觉得“触电”,只是一看见那个和他俊朗脸型毫不相称的圆鼻头,就情不自禁地希望他对我微笑,希望他对我好,希望他有一天对我说“璐璐,我爱你”,仅此而已。我说我相信爱情,只是因为我知道,无论我选择相信还是不相信,我都在追寻这种比意大利餐馆菜单还让人看不懂的东西。既然已经在追寻,相信,总比不相信要好。
  我觉得我很爱程明浩,他是不是也一样地爱我?马克·吐温这个名字的原意是“水深两浔”,水用“浔”去丈量,爱情又用什么去丈量?
  假如我已经把手里最后一张牌扔了出去,而他还迟疑不决,那是多么令人难堪的事。
  有人说,女人使男人成长。我不知道自己在他的成长中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然而女人老得比男人快,我担心等他长大,我已经变成一块用皱的纸巾,正好可以去废纸篓。我害怕在青春的尽头是一场空。
  那个周末,我和一位男同事去爬山。硅谷很多高科技公司里男人太多而女人太少,这种现象被俗称为“狼多肉少”。我们公司也不例外,而且,我们公司里的“狼”在狼群中不算竞争力最强的,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两眼冒绿光,以至于每个未婚的女孩子,也不管你有没有男朋友,都有几个或明或暗的追求者: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不经介绍就知道你的名字,聚餐时主动替你拿蛋糕,周末加班会“顺便”来问候一下,叫你别太辛苦之类的。
  我和那个人是在一次开会时认识的,因为两个人都一边看报告一边用左手转圆珠笔,而且,用的都是无名指。他说“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也用左手无名指转圆珠笔呢”,他大概也看见我那个手指上没有戒指,所以,几天后,他约我去爬山。
  那个人不错,但是,老实说,除了都用左手无名指转笔,我们并没有太多共同语言。回家后,我在电话里告诉程明浩,我和郑滢一起去爬山。随后心里非常难过,我不许他对我说谎,我自己却对他说谎了。
  过几天,那个同事又打电话来约我去看电影。我拒绝了。
  我打电话给程明浩,告诉他上星期并不是和郑滢一起去爬山,而是和另一个男人。我以为他会生气,质问我为什么骗他,结果他什么也没说。
  我终于忍不住,问:“假如有一天,我碰到一个比你更好的人,你会放我走吗?”
  他沉默一会,问我:“那个人,他比我好吗?”
  “没有,”我老老实实回答,“可是,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碰到一个人,对我比你更好,你会怎么办?”
  他许久没有说话,最后轻轻地笑了笑,“要真那样,我会放你走的。”
  我愣在那里不知怎么回答。我满以为他会说“不会”或者“你怎么问得出这样的问题”,却万没想到他那么干脆。他都说“会”了,我还能说什么?
  我十分后悔问他那个问题。不问,起码不至于得到这样的答案。
  郑滢知道这件事,痛心疾首,“你,你,你可傻得真有水平啊。要脚踩两条船是这么个踩法的?要么你继续跟那个人约会,等成功了再跟程明浩摊牌,要么你就此打住,哪有这样一面给人家吃皮蛋一面自己乖乖招供的呢?你当心两边不着。”
  我笑笑,“反正我现在也没有两边。”随后突然害怕起来:程明浩让我来去自由,这一次,我遇见的人没他好,但下一次呢?会不会有一天,我真的遇见一个更好的人,我们之间除了转笔还有别的话题,程明浩就那么大大方方地放我走了?我越想越难受,虽然郑滢说真到那个时候我就不会再稀罕他了,但我总是觉得,无论如何,我好像不可能不稀罕他的。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2)
  不久以后,我陪郑滢干了一件很无聊的事情:跟踪杨远韬的老婆。起因是郑滢在不知哪本杂志上看见说男人发生婚外恋情,一个主要原因是为了寻求自己妻子身上缺少的东西。郑滢对这个说法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她想看看杨太太身上到底缺什么东西。
  我们选了杨远韬出差的一个周末,开我的车,停在他们家马路对面守株待兔。郑滢说:“他老婆基本上每个星期六下午要出去美容,然后或者去健身,或者看看朋友什么的,然后大概六点左右回家,日子真好过。”情妇往往对原配的日程了如指掌,不管情愿与否。
  郑滢今天穿了件上面画着个骷髅、还缀了几块亮晶晶金属片的T恤衫,下配条松松垮垮、麻袋一样的休闲裤和运动鞋,头发盘起来塞进浅灰色的鸭舌帽,像个高中生,以至于我刚看见她都差点认不出来。
  她看看我披在肩上的长发和身上的粉蓝色亚麻布无袖连衣裙,大为赞赏,“关璐,你今天看上去很有味道嘛,”还没等我来得及“哪里哪里”一下,“这样的话,就算她发现,八成也会觉得你是那个狐狸精。”
  “她见过你?”
  “应该没有。”
  “做贼心虚。”
  郑滢的时间表很可靠,下午一点多钟,一辆本田车开出来,车里是一个女人。“应该就是了,”郑滢肯定地说:“他老婆开本田雅阁。”
  我们跟着那辆本田雅阁一路到了一家商场。杨太太今天并没有去美容或者健身,而是去购物。我们跟着她,不,准确地说,是她的背影,穿过人流,转了好几个弯,最后走进一家服装店。
  进去以后,打量一下四周,才发现这居然是一家孕妇装的专卖店。我看了郑滢一眼,她咬咬嘴唇,脸色有点发白。我们不约而同把目光投向那个女人的腰腹部,可是从背后什么也看不出来。
  那个女人挑了几件衣服,走进更衣室,久久不出来,那个架势不像试衣服,倒好像要就地把孩子生下来。
  我翻了翻衣服的标价,令人咋舌,顺口说:“想不到怀孕这么花钱。”随后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立刻补上一句,“不过,我知道有些人喜欢买孕妇装当睡衣穿,因为觉得舒服。”
  然而,我说什么都没用,因为郑滢铁青着脸,根本不在听我说话。
  那个女人终于走出来,付了账,拎着店里精致的提袋朝我们的方向走来。我们一起做贼心虚地转过身去。
  那天的经历证实了一点:情妇往往低估了原配的侦查能力。因为那个女人走过我们身边的时候,停了下来,然后轻轻地说:“你好。”一股淡淡的“鸦片”香水味通过空气传递过来。
  我们不得不尴尬地转回去,有一刹那,我真的害怕她把我当成“狐狸精”一个大耳光甩过来。
  我和郑滢几乎同时暗暗倒吸了一口气。杨太太的个子总有差不多一米六八,象牙色的皮肤,弯弯的眉毛画得恰到好处,碧清的一双眼睛,天然有点上翘的唇角给整张脸增添了一些风趣和俏皮。她穿一条蓝底嵌白条纹的松身裙子,看得出价格不菲,身上惟一的首饰是左手无名指上的白金戒指,清清爽爽。站在她的面前,我们在身高上和心理上都不由立即矮了一头。
  这一会,我们看明白了,杨太太的肚子的确微微鼓起,她来买孕妇装并非摆“空城计”。
  那是一个相当漂亮而有气质的女人,和杨远韬简直天生的一对,我想他们以前大概也是金童玉女。看来,男人觉得“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并非一定是由于“里面的世界不精彩”,只是他们想拥有两个世界。
  杨太太并没有被郑滢小太妹似的外表蒙蔽,微笑着问她:“你是郑滢吧?”
  郑滢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然后豁出去似地点点头。
  “我先生跟我提起过你。他说你人很好,也很能干,”她说话的语气低沉而温柔,却让我想起“二月春风似剪刀”,“像你这样聪明漂亮的女孩子,一定有好多人追吧?”
  郑滢没有回答她那个问题,其实她也不用回答,因为无论说“有”或者“没有”好像都不对头。她只是死死地盯着杨太太的肚子。
  杨太太显然注意到了她的眼光,优雅的神情里露出一股难以掩饰的胜利者的骄傲,“我们早就想要个孩子了。”
  郑滢终于抬起头,抿了抿嘴唇,干巴巴地说了一句“恭喜”,我看见她的眼睛里有点亮晶晶的东西在闪。认识这么多年来,头一次见她如此露怯。
  我意识到自己闯进了一个角斗场,两个女人正在一堆孕妇装旁边不动声色地你死我活,而一个胎儿成了最有力的武器。没有流血,却一样残酷无情。
  我装模作样地看看手表,然后拉拉郑滢,“三点钟了,陪我去剪头发吧。”她点点头,勉强对杨太太微笑了一下,“我们先走了。”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3)
  杨太太还是维持着她优雅的笑容,“再见。对了,香奈尔五号其实并不太适合你们小女孩子,喜欢香奈尔的话,可以试试看Coco。”她大概并不知道,用香奈尔五号的,其实是我而不是郑滢。
  回家的路上,我们一句话都没说,因为我知道她在想什么,也知道她现在更愿意一个人发呆。所以我让她发呆,同时心里忍不住想:哼,香奈尔五号怎么了?
  曾经以为青春是最值得骄傲的本钱,但那天,那个老我们不知几代的女人轻轻巧巧的一句话就像砂皮一样把我的自信心打磨掉一层:她说“香奈尔五号其实并不太适合你们小女孩子”,真实涵义恐怕是“你们小女孩子其实并不太适合香奈尔五号”。我看看郑滢,她正靠着车窗瞪着外面马路上的车流。我想,她受的刺激比我要大得多得多。
  过了好久,郑滢终于把汽车遮阳板翻下来,用上面的小镜子照照自己的脸,问我:“你说她漂亮还是我漂亮?”
  我刚想说“都漂亮”,随即觉得这种说法骑墙而混账,想了想,改成“你比她年轻”。
  她叹了口气,“你说,除了年轻,她还少什么呢?”
  是啊,除了“年轻”,我也说不出杨太太究竟少什么。或许,那就是杨远韬要从郑滢的身上寻找的,他也的确找到了。可是,“年轻”这个东西是“皇帝人人做,今年到我家”,每个女人都会年轻也都会老去,所谓“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怎么讲呢?
  时间是每一个女人的滑铁卢。
  我想,假如我是男人,无论拥有杨太太还是拥有郑滢,都会觉得心满意足了。可是,真正的男人偏偏就觉得一个不够,难怪有人说男人和女人来自不同的星球。某个星球上的人,也不知怎么进化来的,天生比较贪心,脸皮也比较厚。
  关于他太太怀孕的事件,杨远韬对郑滢的解释是“意外”,绝非他的本心。他说他很后悔,究竟是真是假,无从考证。
  “其实我也知道他在他老婆那里肯定要定期交货,可是,他怎么就——就不当心一点呢?”郑滢咬着嘴唇,一脸“恨铁不成钢”,“早知道,我先送他一打三十六个大包装的保险套,一个不够,用两个好了啊,真是的。”
  “你们打算怎么办?”
  “他说先等孩子生下来再说。哼,我怀疑他根本就是故意的,因为我说过今年之内要嫁出去,他当真了。”郑滢把一个喝空的可乐罐“啪”的一声捏瘪,“我已经不相信他了。”
  我以为郑滢会跟杨远韬分手,可是,后来我发现他们还是在一起,郑滢还是在吃郑广和开的药。她有一次这样自嘲,“他现在找我比从前还要勤快,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老婆怀孕了需要保胎。早知如此,不如当时咬咬牙先怀个孩子然后逼他离婚,看他怎么办,”随后愣了愣,又苦笑一下,摇摇头,“简直像在说梦话,万一他不离婚或者离不掉,难道我去做单身妈妈?再说,现在这种形势,要是真的怀孕,只怕生完孩子就会被公司裁员,到时候,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我心酸地发现,郑滢被她的“爱情”逼到了一个何等尴尬的境地。这里是美国,誓言不仅珍贵,而且昂贵,连做情妇都格外艰难。
  七月份,我突然接到杜政平的电话,他来旧金山培训,想约我见面,我犹豫半天,还是去了。
  杜政平穿了件斜条纹的T恤,一见面就热情地跟我握手。他没怎么变,想想也是,才一年多,能变到哪里去?
  我们坐在一家Starbucks橘黄色的灯光下看街上的风景。我说:“你们公司不错嘛,舍得送你到旧金山来培训,简直像度假。”
  他笑笑,“我还是第一次来加州呢,”顿了一下,又说:“旧金山很漂亮。”
  我们交流一番近况,终于无话可说了。我喝我的薄荷摩卡,他喝他的卡普基诺。
  他问我:“程明浩好吗?”
  我点点头,“好。”也问他:“你女朋友呢?”
  他喝一口咖啡,“我们分开了。”
  “怎么会?”我随即意识到这个问题好像并不太适合由我来问。
  “她说跟我在一起看不到将来,”杜政平摇摇头,“你们女人真的很稀奇,她说我没有诚心跟她结婚。可是,问题是,她从来没跟我提过她想结婚,我怎么会知道?”
  “女孩子当然不会跟男人说‘我想结婚’。她是觉得你爱她,就应该知道。”
  杜政平苦涩地摊摊手,“不好意思,我爱她,但我真的不知道。”
  “那你想过跟她结婚吗?”
  “没怎么仔细想过。不过,她要早点告诉我,我也会去想的啊。”
  我想了想,说:“可能她爱你更多吧。”
  杜政平转过头来看看我。我望着远处高速公路上的车来车往,“有时候,最痛苦的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是那个人明明爱你,可就是没有你爱得多。老是付出付出付出,很累的,而且觉得特别不公平,因为连骂他的理由都没有,离开他的借口都找不到。”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4)
  杜政平还是一脸惘然。我对他微笑一下,“我瞎猜的。”我想,男人不会理解,女人的爱情,很多时候就是玉石俱焚的。
  两杯咖啡喝完,杜政平说:“你好像不大开心。”
  我说:“最近工作太忙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我说句你大概不会爱听的话,当时去追那个女生,有点也是为了和你赌气。”
  我又笑笑,“谈恋爱是不能赌气的。”
  他也笑了,“你不如说谈恋爱赌气也没用。”
  然后问我:“说实话,今天出来见我这个老情人,是不是先跟程明浩请示过,得到了他的批准?”
  我摇摇头,“他这方面很民主,从来不约束我。”我想,就算真的告诉了程明浩,他也未必会吃醋吧。
  我们在街口分手,我们交换名片,说“保持联络”。但是,我们心里都明白,那是一句空话。老情人,不过就是偶然相聚,几杯咖啡满与空之间的交情。
  郑滢过二十五周岁生日,在旧金山的朋友凑在一起吃了顿饭。杨远韬没来,但人不到礼到,他送给郑滢一条白金手链,细细的链子上缀着几朵精致的小花,手工很细。为这条链子,我猜他大概又存了很久私房钱。
  郑滢把链子戴在手上,晃几下,问我:“像不像手铐?”
  我说:“比手铐好看一百倍,肯定很贵。”
  她笑起来,“你觉不觉得我现在心理承受能力强多了?那次,为了他吃饭放我们鸽子,还喝醉过酒呢,真夸张。”然后自言自语似地说:“男人的礼物,除了戒指,没一件值钱的。”
  我不喜欢郑滢的玩世不恭,但这句话确有道理。首饰中,女人最宝贝的大概就是戒指。部门里有个女孩最近订婚,每天都把硕大的钻戒骄傲地戴在手上,逢到开会,在会议室暖融融的灯光下宝光四射,搞得大家都分散注意力。她还发给每个未婚女同事一本那家珠宝店的目录,我把它带回家随手翻开来看看,不得不承认,戒指,就是特别迷人。
  饭吃到一半,林少阳的手机响了,他出去听电话。张其馨脸色有点黯然,轻轻地跟我们说:“我看大概又是他哪个女网友。”现在林少阳在生活中收敛了许多,却把拈花惹草的劲头用到了因特网上,并且加倍卖力。
  “他的网名是什么?”我好奇起来。
  “‘春风十里’。”
  郑滢“噢哟”一声,“这么土的网名能泡到女孩子?”
  我问:“林少阳是扬州人?”
  “不是,他喜欢小杜的诗。”
  “小杜?杜政平?我从来不知道他还会写诗。”郑滢一头雾水。也怨不得,念书时她交过很多科目的男朋友,就是没有喜欢古文的;大学语文课上老师慷慨激昂地讲解“将进酒”和“行路难”时,她正在教室最后一排埋头钻研《鹿鼎记》里苏北奇男子韦小宝无与伦比的骂人技巧。
  张其馨虽然心情不好,也禁不住“噗哧”一声笑了,“是杜牧。比杜政平老了上千年呢。”
  郑滢恍然大悟,“我说呢,难怪那么土。”
  “网上有个女人看见他叫‘春风十里’,就也起个名字叫‘卷上珠帘’。够露骨吧?”
  郑滢说:“嘿嘿,挺性感。他们勾搭上了?”
  我问她:“你怎么不跟他讲?”
  “跟他讲,他抵赖得比谁都快,还会反过来说我小心眼,因为他们除了敲敲键盘调调情,的确什么都没干,”张其馨叹了口气,“有什么办法,看得见、摸不着总比看得见、摸得着要好吧。无论如何,网络总还是虚幻的。”
  这个时候,林少阳回来了,一脸阳光灿烂,让我想到他那个“春风十里”。他笑眯眯地问:“说什么呢?”
  张其馨刹那之间又恢复了平静和温婉,“我们在说关璐做手术的事情。”看得我和郑滢目瞪口呆。我想她过上几年,涵养绝对和杨远韬太太有得一拼。
  林少阳立刻又体贴入微地为她布菜拿纸巾,完全标准好男朋友的样子。我觉得他是爱其馨的,那么,他又为什么要去打野食呢?“窝边草”被拔光了还要上网去找?难道男人天生就不会专心地爱一个女人?
  那一年,从九月份开始公司将不再补贴员工的近视矫正手术,好几个同事都在夏天去做了手术。我也下定决心去做,因为戴隐形眼镜以来,我的近视已经加深了好多,很怕会再深下去。
  手术定在七月底。我跟程明浩说好到时候他回来陪我一起去,可是,手术前一个多星期,他突然告诉我,可能赶不回来,因为他的一个项目快要结束,时间很紧。
  我问医生手术能否改期,他说那样的话就要排到十一月以后。于是我告诉程明浩,“算了,我叫郑滢陪我去。”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5)
  他说:“对不起。”
  “我不要听你说对不起。”
  手术在下午,结束以后,郑滢把戴着眼罩的我送回家,一路骂骂咧咧程明浩“什么东西”。她扶我到沙发上坐下,自己去厨房做晚饭。这时,程明浩突然来了。
  郑滢一看见程明浩,立刻开溜。
  我问他:“你怎么来了?”
  他说:“前几天把工作赶了一赶,不过还是晚了。”
  程明浩一路凑过来研究我的眼睛,“你感觉怎么样?”
  “比从前不戴眼镜的时候看得稍微清楚一点点,医生说慢慢地会越来越清楚。”
  他伸出两个手指,“这是几?”
  “三。”
  他又伸出三个手指,“这个呢?”
  “四。”
  他着急了,又伸出四个手指,“那这个呢?”
  我笑起来,“第一次是二,第二次是三,这一次是四。刚才跟你玩的,谁叫你这么晚来。”
  他舒了口气,也跟着笑起来。他淘好米,把饭锅放上电炉,打开冰箱搜索,“好像没什么东西了。你晚饭想吃什么?”
  “我想吃炖蛋,上面撒一层葱花。”
  “有番茄,番茄炒鸡蛋吧。”
  “我喜欢吃炖蛋。”
  “炖蛋对伤口不好。”
  “那也叫伤口?”
  “番茄炒鸡蛋,上面撒一层葱花。”他开始打鸡蛋。
  “你都决定了,还问我干什么?”
  他做好饭菜,端到茶几上,叫我吃饭。
  我说:“把勺子给我。”
  他说:“我来喂你。”
  于是我们你一口我一口分一盘番茄炒鸡蛋,吃了几口,我问他:“你放了几个鸡蛋?”
  “四个。”
  “那怎么轮到我全是番茄?”
  他不好意思地说:“鸡蛋有点炒焦,水放少了。”
  “笨哪,做番茄炒鸡蛋根本不用放水,只要早点加盐,把番茄里的水分吊出来就行了。”我笑起来。
  晚上,我们躺在床上聊天,一会儿我就迷迷糊糊睡着了。恍惚中好像看见艾米敲敲我办公室的门告诉我,我的项目设计方案有很多问题,她不能批准,我请她给我一点时间修改,她微笑一下说:“不用了,我已经叫Chris改好,以后你不要管了。”
  我“哇”的大叫一声坐起来,一身的汗,才意识到那个设计方案下个月才交,刚才不过是一场梦。
  程明浩打开灯,伸过手来替我擦额头上的汗,问我是不是做噩梦了。
  我问他:“我刚才说梦话了吗?”
  他点点头,“不过,你说的是英语,还特别快,像在跟谁吵架,我没听清楚,好像是有关什么东西通过不通过的。”
  我苦笑一下,“那是我在梦里上班呢。公司用我,是不是很合算?现在几点了?”
  “十二点一刻。”程明浩给我倒了杯牛奶。
  我把牛奶喝完,想起刚才的梦,心里很难过。我问程明浩:“你能不能让我开心一点?”
  “我给你讲个笑话。”
  “我不想听。”
  “我给你做脑筋急转弯。”
  “做来做去还不是那几道题目,没意思。”
  程明浩想了一会,“那我唱歌给你听,包你开心。”
  “你会唱歌啊?”我好奇起来,因为我从没听过他唱歌。每次要他和我一起唱歌,他都抵死不肯。
  “你听着。”他清清嗓子,开始唱《爱如潮水》。两句之后我就明白他为什么从不愿开口:他唱歌严重走调,碰到张信哲的歌高音不断就更厉害,三两句后离题十万八千里,到天涯海角转了一圈居然还能摸回原来的调门,非常好玩。
  我听得笑起来。他唱完一首,一本正经地问:“怎么样?”
  我吹个口哨,拍拍巴掌,“再来一个!”
  “你点吧。”
  那天,他一共为我唱了七首张信哲的歌,直到我笑不动为止。
  我说:“程明浩,不是气你,你唱歌有点像猫叫春。”朦胧之间,我看到他凝视着我,丝毫没有生气,相反,脸上挂着心满意足的微笑。我的心里流过一股小小的、温暖的电流,我把自己的手放到他的掌心里。
  我说:“我希望一直这样开心。”
  “你压力太大了,连做梦都想着工作。”
  我叹了口气,“自己笨,只好勤能补拙。”
  “你不笨。”
  “笨的。我本来脑子就不太灵光,专业上半路出家,又不大会搞花样,我自己知道。”
  他轻轻抚摩我手掌上的纹路,过了很久,说:“璐璐,其实你有很多好处,自己不知道。”
  “比如?”
  “比如——比如,你懂得做番茄炒鸡蛋不需要加水,应该早点放盐,把番茄里的水吊出来。”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6)
  “那算什么。”
  “我就不懂。”
  “你真会哄人高兴,”我不由微笑起来,躺回枕头上,“有时候我真想有钱,有很多很多钱,那样的话,就不用害怕丢工作,让他们统统见鬼去。”
  我把他的手拉过来,把脸颊枕在他的手背上,正好可以搁住眼罩,“我睡觉了。”
  我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又睁开来,“有件事告诉你。”
  我隐约看见他正在翻一本东西,想起是上次拿回来的珠宝店戒指目录。我脸红了,立刻解释,“是一个同事送的。她订婚了,手上的钻戒大得像麻将牌,一开会就摊在桌上展览,有几个女同事因为戒指上的钻石比她的小,都不好意思坐她旁边。”说着说着,一个念头划过我的脑海,假如程明浩现在向我求婚,就算拿一个两块九毛九的“情绪戒指”,我大概也会马上答应。
  他合上那本目录放回去,问我:“你要告诉我什么?”
  “上次我见到杜政平了,他来旧金山培训。你不会生气吧?”
  他摇摇头,“他现在怎么样?”
  “挺好。不管怎么说,银行总比我们这种高科技公司稳定一点。幸亏你当时没转学计算机,这个行业卖青春,还动不动裁员,不累死也吓死。对了,你什么时候开始上班?”程明浩在一家科研机构找到了工作,工资不算高,不过比较稳定,而且在旧金山,有这两点,我已经很满意了。
  他说:“还没定。”
  我说:“等你回来后,陪我去看浪管风琴,我要听它唱歌。”
  “好,”他用另外一只手摸摸我的头发,“不早了,睡吧。”
  我闭上眼睛,脸颊贴着他的手背,隐隐约约能感受到他的脉搏。我睡得很好,没有再做梦。
  第二天,等我能看得清清楚楚的时候,程明浩拿出一个深蓝色的绒布盒子,“送给你。”
  我的心跳猛然加速,“是什么?”
  “打开看看。”
  我望望他,他看着我微笑。我揭开盒盖,里面是一条项链,细细的白金链条,一个圆圆的挂件,挂件上刻着精致的玫瑰花纹。我把项链拿出来,发现那个挂件其实是一个薄薄的小盒子,打开,里面刻着同样的玫瑰花纹。
  他帮我把项链戴在脖子上,我照照镜子,问他:“怎么想到送我项链?”
  他说:“有一次走过一家商店橱窗,正好看见,觉得你大概会喜欢,就买了下来。说起来,我还没送过你像样的礼物呢。你喜欢吗?”
  我说:“喜欢。你看,这个盒子里还可以放一张小照片。”却有点失望:为什么不是戒指呢?
  我剪了一张和程明浩的合照想放进那个挂件盒,结果太大,我想来想去,把照片上的自己剪掉,留下他,放进去,正正好好。
  几星期后的一个周六下午,四点多钟,郑滢突然打电话来,声音很哑,语调也不对劲,“关璐,你马上过来。”
  我立刻去她家,郑滢穿着睡袍坐在浴室的地板上,头发蓬乱地覆在肩膀上。她抱着膝盖对着马桶发呆,手上戴着杨远韬送给她的那条手链。
  我走过去,叫了好几声,郑滢才抬起头来,她脸色苍白,眼睛无神地瞪着我,眼白比眼黑还多。我觉得不对头,蹲下来问她怎么了。她一个劲摇头,死也不开口。
  我用力拍她的肩膀,“你倒是说话呀!”
  她还是不言不语。
  “你怀孕了?”我开始猜测。
  郑滢这才“哇”的一声把头埋在我的怀里,歇斯底里大哭起来。我轻轻帮她拍背,像史努比抱着在沙漠里吃苦受累的史派克,一面开始绞脑汁想她要是怀孕了该怎么办。
  郑滢哭了足足有十分钟,断断续续开始说话。
  我听了好几遍才明白,原来她并没有怀孕,而是刚才杨远韬正和她温存,突然接到医院电话,杨太太在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几辆车连环相撞,她的车挤在当中,目前究竟怎么样还不知道。
  “关璐,你知道吗?我咒过她出车祸的呀,我咒过她出车祸的呀!”
  郑滢抓住我的胳膊,抬起哭得发红的眼睛,皱着眉头,无助地看着我。
  “那又怎么样?她可能被你撞死,不可能被你咒死,你去撞她了吗?没有。”
  “我知道她不可能被我咒死,可是……你知道一个男人一面跟你做爱一面铁板着脸问‘我太太现在到底怎么样’是什么感觉吗?”
  我说不出话来,我不知道,但可以想像那是一种“没齿难忘”的经历。我试图用手指帮她梳理头发,却一点也梳不通。
  终于,我说:“你不要太自责。”
  郑滢已经平静下来,拉拉睡袍,淡淡地说:“我不是自责,就是觉得恶心。你说他老婆会不会死?”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7)
  “难说。车祸最凶险了。”
  “假如他老婆死了,他岂不是不用离婚了?”郑滢抬头看看天花板,唇边泛起一个苍白的微笑,“不过,那样的话,大概我每次跟他做爱,都会想起那个女人。唉,还是她厉害,不过,”她叹口气,“够惨,惨得我都佩服。有时候,我晚上睡不着,就想假如我是那个女人,日子可怎么过得下去?这么一想,又觉得她很了不起。”
  原来,钩心斗角、你死我活的对手,常常也免不了惺惺相惜。
  晚上,杨远韬打电话来说他太太没死,只是受了点伤,不过,孩子流产了,叫她“不用担心”。男人通知情妇不用担心,原配没死,细想起来,实在滑稽。
  “知道了,”郑滢平静地挂上电话,拿块毛巾洗脸,“关璐,我们出去吃饭。”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她朝我笑笑,“饭总要吃吧,就当庆祝他老婆没死好了。”
  我们去北滩那家以提拉米苏著称的意大利餐厅。郑滢今天胃口出奇的好,吃完前菜、套餐,轮到甜点,一连干掉三块提拉米苏,“越难过的时候,越要多吃,否则更加难过。”她这么说。
  她问我:“你知道提拉米苏在意大利文里什么意思吗?”
  我摇摇头。
  “是‘捡起我吧’,因为它做得烂塌塌的,一叉就散开来,所以叫这个名字。说来好笑,以前意大利经济萧条,家庭主妇没有原料做新鲜的甜点,就灵机一动,用隔夜的奶酪、面包和咖啡一层层摊上去做出这种蛋糕给小孩子吃,根本不上台面。谁想到现在大家都拿它当回??,还一本正经跑到餐馆里来吃,以为高雅得不得了,”她把最后一口蛋糕送进嘴,认真地舔舔嘴唇,“我觉得我自己就像一块‘捡起我吧’,看上去漂漂亮亮,标价也像模像样,骨子里贱得要命。现在好,人家捡起来,吃完了,拍拍屁股就走,却忘记结账,不要说小费。”
  “你别这么说,”我听得难过到不知怎么安慰她,一面不由想:或许,在所爱的人面前,我们不过都是一块提拉米苏,光鲜神气的外表下面掩饰着一颗患得患失、忐忑不已、卑微如同隔夜面包的心,只希望老天开眼,对方“捡起我吧”,怕就怕“捡起来,吃完了,拍拍屁股就走”。
  郑滢要搬家了,她终于决定跟杨远韬分手。搬家那天,她对着床头一个小茶几发了好久的呆。她说:“我买的时候先是挑了一个有棱角的,后来他看见,说那样走路不当心可能会撞痛,硬是帮我去换个圆的才安心。”她擦擦眼睛,“男人对你好的时候,真是像小孩子一样,让你想恨都恨不起来,他们不知道这样最最可恨了。”
  “你为什么决定跟他分手?”我问。
  郑滢一下一下抚摩着那个小茶几的圆边,淡淡地说:“上个星期,他来找我商量以后怎么办,我们商量来商量去没个头绪,就索性上床,你猜怎么样,他居然不行了。还是头一次这样,当时,我们都很吃惊,他盯着我看,我也盯着他看,看着看着,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我跟他之间有一根带子,就像电视上轮船开船的时候扔出的那种五颜六色的带子,他拉一头,我拉另一头,船开了,带子越绷越紧,慢慢地变成很细很细、蜘蛛丝一样的线,我就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最后线‘啪’的一声断掉,他把他的心收回去,我也把我的收回来。他应该也有这种感觉吧,后来我就说,我们分手吧,估计我不跟他分手,他大概也会跟我分。”
  “你还爱他吗?”
  “做爱都做不起来了,想爱也不行,”她叹口气,“我觉得做爱大概也有份额,做完了,由不得你不服。身体最诚实了。”
  “他老婆现在还要离婚吗?”
  “老公都已经浪子回头,还离什么?自然眼开眼闭,大家当没那回事,你以为女人真有那么争气?就是可惜了那个流掉的孩子,听说她以后倒是还可以再生,不过说来说去,女人总是比较吃亏。算了,不跟她抢了。你看我干什么?”
  “你其实心蛮好的。”
  “也是为了我自己,否则,只怕真的每次跟他做爱都会犯恶心。”
  郑滢没有把杨远韬送她的手链还掉,她说:“反正他付不起账,留着当小费吧。”
  八月份,程明浩回旧金山。我叫他陪我去买巧克力,“你说过要补给我的。”
  走到一半,他突然说:“璐璐,有件事情跟你商量。”
  “什么?”
  “有关我的工作……我可能暂时不会回旧金山了。”他告诉我,有一家明尼苏达州的制药公司决定录用他,条件优厚,而且,估计进去不久就有机会负责一个实验室。
  我抬头望着他,“你想去吗?”
  他点点头,“机会的确很好。”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8)
  我问他:“你什么时候开始和那家公司联系的?”
  “很久以前,不过,他们上个月才叫我去面试,又过了两个星期才发录用通知。”
  “那也就是说,上次我动手术,你回来看我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
  他犹豫一下,点点头,“当时没告诉你,是怕会影响你的心情……璐璐,我想……”
  我的心里像一块好不容易拼好的拼图骤然被一把拆开,一时间连个头绪也找不到。我想起那天晚上,我问他工作的情况,他说“没定”,原来那时,他心里已经有了决定,只是为了不影响我的心情,不肯告诉我——他倒也知道那会影响我的心情!在我希望他早点回到我的身边、然后永远不要离开的时候,他却惦记着半个美国之外某个地方的前程,何等讽刺!
  我打断他,“那家公司在哪里?”
  “明尼阿普勒斯。”
  “假如我说不要你去呢?”
  他脸上浮起一层为难的表情,“璐璐,这就是我想跟你商量的。”
  我凝视他一会儿,摇摇头,心底那张拼图还是乱七八糟。我终于挤出一个介于微笑和冷笑之间的笑,“你都已经想好了,还跟我商量什么?其实,我这个人很通情达理。不是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吗?明尼阿普勒斯算得上什么?小意思,你想去,就去吧,我没问题。”
  “璐璐。”他拉住我。
  “干吗?我都同意了,你还啰嗦什么?”
  “你在生气。”
  “我没生气,我好得很呢。走,先陪我去买巧克力。”
  他顺从地陪我走到那家卖糖果的商店。我找到那种椰丝巧克力,拿起店里最大型号的纸袋,对程明浩说:“把它装满吧。”
  我们一起往纸袋里装巧克力,记不清抓了几把,反正最后袋子沉甸甸的。
  程明浩付了账,我们走出商店,我说:“谢谢你。”
  他问我:“这么多,你吃得完吗?”
  我对他微笑一下,“慢慢吃,总归吃得完。”
  我们沿着缆车路线爬上一个僻静的坡,隔着生满常春藤和三角梅的矮围墙,远远可以望见碧蓝的旧金山湾和魔鬼岛上的白色灯塔。
  “我还没去过魔鬼岛呢,从前放《石破天惊》的时候我就想着,将来假如能到美国,一定去看看,”我喃喃地说:“不过要坐船。其实,旧金山好多地方我都没去过。”记得有一次,我差点就去了,后来想起他也没去过,就没去,我想等他回来以后一起去。
  “等一下我陪你去。”
  “不用了,”我转身对着他,吸了一口气,说:“我们分手吧。”
  我站得比他高,正正好好直视他的眼睛,认识这么久,好像还是第一次同他肩并肩、面对面说话,感觉有点奇怪。程明浩脸上的表情在刹那间冻结,好像没听明白我在说什么。过了几秒钟,他的眉毛慢慢地往一起皱,眼睛紧盯着我,“璐璐,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们分手。”我的心头一阵发紧,随后痛楚逐渐蔓延开来,就像手上被刀子划开,一开头没什么感觉,过了一会儿眼见鲜红的血珠浸润伤口,一点一点冒出来,直到一发不可收拾,才明白伤得不轻。
  “你说我们分手?”他居然还没听懂。
  我开始不耐烦,“是的,我说,我—们—分—手—吧!”我的声音尖利地划过空气,惊得旁边树丛里两只鸟扑簌簌飞走了。这一次,好比在伤口上泼了一瓢盐水,让我痛得眯起眼睛。
  “为什么?”他终于反应过来,扳住我的肩膀,“为了我要去明尼苏达工作吗?”他的眉头拧成一个结,声音里有些惊诧、有些不解,甚至有点愤怒。
  我甩开他的手,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回答。我看着他的眼睛,脑子里蒙太奇般地闪过很多片段:从第一次见他,到那条银灰色的围巾,到海盐拼成的彩虹,到浪管风琴,到非洲紫罗兰,到套鞋花盆,到冬日风里的第一个拥抱,到旧金山湾边的散步,到雨夜里的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真是谈了一场色彩缤纷的恋爱。我们曾经离得很远很远,远到我觉得自己在发神经,远到他不相信会有结果,后来终于渐渐接近,一直近到此刻碧空白云下的四目相对,近到我以为可以牵手一生的距离。然而,每一次,都是我在向他靠近,而他,却要把自己拉得越来越远,远到我够不着,还在这里问我:“就为了我要去明尼苏达工作吗?”
  “为了……为了……很多事情,”我结结巴巴地开口,一面说话一面感觉血往脑门上涌,我努力把声音控制得还算平静,“不是你的工作,是你……你让我很难过。”
  我黯然地垂下头,“跟你在一起,我好像总是很难过,谈恋爱,不应该越谈越难过,对不对?”我抽了一下鼻子,“你很厉害,有各种各样的办法来让我难过,我吃不消,我想我大概需要一个不让我难过的人。”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9)
  他把手插进裤袋里,慢慢地握成两个拳头,许久没有说话。我们陷入了难堪的沉默。
  过了差不多半个世纪那么长的时间,我终于无法忍受,解下脖子上的项链,又从包里拿出手机,递给他,“还给你。”
  我把手机和项链捧在手上,等他来接,他却一动不动。
  “还给你,我不要了。”我重复一遍。他还是不动。
  “你没听见吗?”我用力把他的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扳开手指,把两样东西塞进去,“就这样吧。”
  程明浩盯着手机和项链看了很久,终于开口,“璐璐,我真的让你总是很难过吗?”
  “是的。”
  “为什么?”
  “你自己知道。”
  他突然坚定起来,“我不知道。”
  没想到临分手还要做一篇记叙文,“好,你不知道,我来告诉你。你和我的好朋友谈恋爱,还跟她上床,我很难过;你同她分了手还私下见面,还对我说谎,我很难过;你跟我上床害得我去吃事后避孕药还过敏,我告诉你,我难过死了;实习你要跑到西雅图去,弄出来一个送风铃的女孩子,废话,我当然难过;现在好了,你大概觉得西雅图不够远,不过瘾,看上明尼苏达的哪个鬼地方,天晓得你在那里又会碰到谁,你说我难过不难过?”
  他倒是知道抓重点,“那天你是在过敏?”
  “长了一脸痘痘,”我泄气地说:“丑得要死,像小时候出风疹一样。”
  “难怪你不肯让我去看你,”他抿紧嘴唇,“璐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其实,后来,我也想过……不过,那时候,我以为你后悔了,讨厌我……对不起。”
  “对不起管什么用?我最不要听你说对不起。”
  “但你怎么老抓着以前的事情不放呢?这次找工作,我承认是我不好,没有早点告诉你,可是——”
  “可是,没有可是了,”我感觉自己的耐心像一个吹到顶的气球,马上就会爆掉。我转身要跑,突然被他拦腰抱住,“璐璐,你听我说……”
  “我不要听,你立刻放开我,”我想挣开他,他把我抱得很紧,一边在我耳边急促地说:“你说我总是让你难过,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很多时候你是在让自己难过?你好像总是不相信我……”
  岂有此理,他居然把帽子扣回到我头上来。我火冒三丈,加倍用力挣扎,用足吃奶的力气拳打脚踢,还是没用。当一个男人不让你的时候,你骤然发现,他的力气真的很大。
  终于,气急败坏之间,我猛地低下头在他手上咬了一口,又用胳膊肘往他肚子上狠狠一顶,趁他两手松开,立即用五十米冲刺的速度飞跑而去。
  等我气喘吁吁跑过两个街区,已是三个坡之外。我停下来,忍不住回头,想看看他会不会追过来。等了一会儿,他没有。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他是不是刚才被我打得很痛?还是觉得我心狠?或者,他其实追了,只是看不见我,以为我已经跑得很远,就不追了?
  那一天,我发现,这个爱情片的经典镜头在很多城市都可以演得很漂亮,催下一桶桶眼泪,但在旧金山却偏偏不行。因为,这里的坡又多又陡,注定不可能把要分手的男人和女人拉进一个镜头;明明只隔了几道坡,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已经走远,就很容易放弃;也是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不在乎,就更没有勇气回头。当心变得脆弱,一道山坡,就是一个天堑。
  我漫无目的地在这个高高低低的城市游荡,从满眼高楼的金融区,穿过熙熙攘攘的唐人街,到洋溢着意大利风情的北滩,再从滨海区安静的街道上绕回来,吃完了整整一袋椰丝巧克力。黄昏时,我沿着市场街回到一号码头边的栈桥。
  栈桥上空荡荡的,我一个人坐在长凳上听脚边海湾里的涛声。一只海鸟飞过来,停在我正前方的栏杆上,一动不动地盯着我,迟迟不肯飞走。我歪着脑袋看它,它也歪着脑袋看我。我想它可能是肚子饿了,翻翻包,只找到几颗吃剩下的巧克力。我把巧克力掰碎,摊在手上放到它面前。它果然是肚子饿了,立刻低下头凑过来嗅了嗅,迟疑一下,又把头转开,终于意识到我这里没有什么油水,拍拍翅膀飞走了。
  我有点失望,随后觉得自己可笑:鸟,怎么会喜欢吃巧克力呢?
  那个瞬间,我突然意识到,我和程明浩,彼此说不定就像那只海鸟和椰丝巧克力,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放在一起,就是不对头。
  我们的身高不般配,怪不得他,是因为我只有一米五八;
  我们不能一起唱歌,怪不得我,是因为他五音不全;
  他对我很好,却偏偏让我难过,怪不得他也怪不得我,是因为,他给不了我想要的东西。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