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4日星期三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四)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10)
  可是,我到底要什么?坦率地讲,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不对头,就是不对头,不去多想了。
  太阳慢慢西斜,我站起来,回头朝市中心那一片高楼大厦走回去。
  栈桥是一样很美的东西,它远远伸展到海里,让人领略在岸上无法看到的风光。它同时也是一样洋溢着哀愁的东西,因为走得再远,风景再美,到头来,总是要回头。
  我去找郑滢,告诉她我和程明浩分手了。
  郑滢叫起来,“他甩了你?”脸上摆出一副随时要去手刃陈世美的神情。
  “我甩了他。”
  郑滢更加惊讶,好像不信我居然还能有这份出息,“为什么?”
  “我们不配。”
  “怎么不配?”
  “不配就是不配。”
  郑滢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不怀好意地笑起来,“是不是他某方面表现欠佳?要不,过佳?你吃不消?”
  我哭笑不得,“胡说八道。拜托你别问了好不好?我心情已经够差了,还不快来安慰安慰。”
  郑滢摇摇头,“不是我说你,要甩也不趁早,辛辛苦苦等到人家博士毕业、找到工作再甩,把愣头青调教得八九不离十然后端在盘子上奉送给别的女人,你以为你是巴顿将军,功成身退吗?”
  我没好气,“我是麦克·阿瑟,耀武扬威,统治的却不是自己国家的领土。”
  郑滢勾住我的肩膀,摆了个很洒脱的姿势,“不配就不配,失恋也是人生必不可少的经历。走,买酒去!”
  我们去爱伯森氏买酒。我说买啤酒,郑滢一摇手,“啤酒也算酒”,她要买威士忌,我坚决反对,因为我怕喝醉了像郑滢上次那样发酒疯。最后,我们停在一瓶大大的雪宝莉酒前面。
  “买这个吧!”郑滢握住酒瓶上的小把手,“这种酒有一个出名的典故,就是酒瓶一旦打开,要一次喝完,否则,第二次喝,它会变成醋。”
  我将信将疑,“真的吗?”
  “老实说我不信,不过很浪漫。”
  我微笑起来,“有点像谈恋爱,开始总是很美好,时间长了,就发生问题,最后变成一瓶醋。聪明的人知道应该速战速决,笨蛋才会想着要慢慢喝。就买这个!”
  我们把酒搬回郑滢家。门上插了一张字条,是程明浩写的,叫郑滢给他回电话。电话留言机上也有他好几个留言,问有没有看见我,听上去很着急。最后一个留言是张其馨的,问关璐是不是失踪了,因为程明浩也去找过她,用她的话来说,“急得像掐掉头的苍蝇。”
  郑滢有点疑惑,“你们到底分了没有?还是你在吓他?”
  “我跟他说得很清楚,再说,我也不会拿这种事情吓人。”
  “那他怎么还这样?”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做做样子吧,得了便宜又卖乖,让人家觉得都是我的错。他再打来,就说你没看见我。”
  “我不喜欢说谎。”
  “放心,他以前说过的谎比这个严重,骗他一次,不损阴功。”
  我们打开雪宝莉酒。雪宝莉比一般葡萄酒略淡,清甜甘洌,甜里微微透出一点酸。郑滢一杯下肚,咋咋嘴,“不错嘛,的确有点像爱情,甜甜的,嗲嗲的,哄得人高高兴兴。”
  我说:“比爱情好,爱情酸多甜少,是个王八蛋。”
  话音刚落,真正的王八蛋又打电话来。郑滢照我的意思回答,放下话筒后说:“他在你家门口等你,听口气是要不见不散。”
  “不管他。爱等就等,接着喝,今天晚上我跟你睡。好久没跟你睡了。”
  等瓶子里剩下薄薄一层酒,我们两个人都有点飘飘然,郑滢说:“这些留着做实验,看它会不会变成醋吧。”
  我摇摇头,把酒统统倒进杯子,“还是喝了吧,真变成醋,多可惜。”
  我仰头把最后一杯酒喝干,心里突然像被什么东西狠狠钩了一下——我到底还是不愿意让雪宝莉变成醋。我站起来,对郑滢说:“我回去了。”
  “你不是说要跟我睡吗?”
  “算了,我睡觉喜欢卷被子,不折磨你。”
  “我看你还是舍不得他吧?”
  “才不是,我只是想跟他说说清楚,免得他再到处骚扰人。”
  “你这样子能开车吗?”
  “我做着梦都能开,怕什么。”
  我开车回家,上楼,程明浩果然靠在门边的墙上,低着头,两手插在裤袋里,咬着嘴唇,脸色很严肃。他看见我,眼睛一亮,如释重负地笑了,几步跨过来,“你到哪里去了?我找了你整整一天。”
  “我没去哪里,就是到处转转,”我打开门,“进来吧。”我请他在沙发上坐下,倒了一杯茶给他,他双手捧过去。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11)
  他大概闻到我身上的酒气,皱起眉头问:“你喝酒了?”
  “一点点,”我对他笑笑,“叫雪宝莉,以前从没喝过,味道很好。放心,不是为了你。”
  “你自己开车回来的?”
  “我又没喝醉。其实,就算喝醉了也无所谓,这个时候路上根本没什么车,上次我还一边开车一边睡着了呢,醒来以后扇了自己两个大耳光……”我发现自己话多起来,想说的不想说的一起出口,雪宝莉喝着像糖水,后劲却不可低估,“程明浩,我教你,以后开车开累了想睡觉,就打自己耳光,一左一右两下,立刻清醒,很管用的……”
  他的脸色沉下去,眉毛越皱越紧,“你怎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干什么?告诉你,你会说我一顿,叫我当心,然后,跑到你的明尼苏达去,隔了……”我对着墙上的美国地图数,“内华达,犹他,怀俄明,南达科塔,也不多,才四个州……你隔了四个州来关心我,对不对?”我伸手拿过他手里的茶喝了一口,把茶杯递还给他。
  他把杯子放到茶几上,随后蹲在我面前,抬起头,用手臂环抱着我的肩膀,“璐璐,我不去了。”
  我愣了一下,程明浩接着往下讲:“我不去明尼苏达了,就留在这里,好不好?”
  “为什么不去?”
  他抓住我的手,“为了你啊。”
  我呆呆地看着他,他温柔地凝视着我,灯光下,他的脸上全是深情,看得我心头一阵发颤。他那么高大,此刻却像个孩子一样仰视着我。他已经说会为我留下来,我知道,只要我笑一下,点点头,顺势扑进他的怀里撒撒娇,一切就都过去了。
  但是,我身体里一种奇怪的力量紧紧地拉住了我,我想起下午看见的那只不吃巧克力的海鸟。当他终于开口说了我想听的话,我却不由开始怀疑,这些话,对于我来说,究竟有多少意义?而我们之间的“不对头”,是不是他选择留在我身边就可以解决?
  我摇摇头,“算了,还是去吧。你不是说机会很好,放弃太可惜吗?”
  他更加用力地握紧了我的手,“我已经想好了。”
  “你弄痛我了。”
  他松开手,“对不起。”
  我用两只手相互揉着,一言不发。他坐到我身边,伸手把我搂进怀里,我顺从地靠在他肩膀上。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烟味,我以前还从来没有在他身上闻到过烟味。
  “你抽烟了?”
  “今天下午抽了几支。”
  “几支?”
  “四支。”
  “抽烟不好。”
  “我一般不抽烟,今天找你找不到,着急了。”
  “还是不好。”
  “那我以后不抽了,其实我本来就没有烟瘾。”
  “不过,你抽烟倒是不难闻。”
  我把手贴在程明浩的胸口,他的心脏在我的掌心下坚实有力地跳动——那是我一直想去却没有去成的地方。我把头埋在他衬衣领口,贪婪地呼吸着他身上夹着淡淡烟草味的气息。
  过了半天,我说:“程明浩,你还是去明尼苏达吧,以后我们各走各的路,大家自由。”
  “你怎么还这么想?”他把我抱得更紧。
  “我一直都这么想的。今天早上我说分手,你以为我是在吓你吗?”
  “为什么?”
  “我累了。”
  他把我拉开一点,正视着我的眼睛,“璐璐,我已经说过我不去了,还不行吗?”
  雪宝莉的后劲愈演愈烈,我朝他笑笑,“你以为我那么不懂道理?说实话,你能有那么好的机会,我替你高兴……你要是真的为了我留下来,看着好像很感人,可是以后万一工作不如意,就算不说,心里大概也会怪我,我怎么担当得起。你要是去了呢,我又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其实我这个人很没用,玩不起也输不起……当初我就是为了你到旧金山来找工作的,那时候工作好找,无所谓,可现在,我是真的不敢再冒险了,经济形势这么差,我又没什么大本事……所以,我呢,就不跟你去了,我怕这样跟下去,总有一天会落得很惨,”我把手放在发烫的脸颊上捂着,一肚子的话借着酒劲往外冒,“不过,程明浩,我告诉你,我已经很努力了……很努力,我觉得我努力得比你多。谈恋爱的时候,女人不能太努力,太努力的话,叫犯贱,你明白吗?……我早就知道你不适合我,根本不适合我,其实,我都知道的,就是不相信,可不相信又有什么用呢?”
  他问我:“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人适合你?”
  “什么样的人适合我?比如……比如,呐,杜政平吧。那个时候,他为了我转学,后来还说要为了我到加州来找工作,他会为我干很多事情,你,就不会。呵呵,不是我看扁你,”我冲着他傻笑,“你害得我跟他分手……看,人家现在肯定也不会再要我了,都怪你,要不是你,说不定我早就跟他结婚了呢。”我说出来的话越来越离谱,但自己却无法控制,相反,看着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心里竟然隐隐有些高兴——我觉得伤到他了。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12)
  他目不转睛地看了我好久,咬紧了嘴唇,从牙齿缝里挤出一句话:“关璐,你,你,你真是这么想的吗?”
  那句话让我清醒了一点,我抬起头,正对着他的眼睛,不由打了一个哆嗦,他的眼神里交融着惊讶、痛苦,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我也不甘示弱地睁圆了眼睛,而且扬起眉毛,鼓起两个眼珠子,心想“我还怕你不成”。那个情形就像武打片里动不动就喜欢决斗的剑客,约在什么雪山之巅,你瞪我我瞪你,一面冻得牙齿打战、浑身发抖,一面互相揣摩对方会出什么招数,直到其中一个突然拔剑,闪起一道寒光。
  我们僵持不下,终于,我拔出了剑。我说:“是的。”
  他盯着我的脸看了半天,最后咽了一口唾沫,苦笑着摇摇头,“原来这样。”
  “哪样?”
  “原来我不但让你难过,还让你后悔,”他放开我,叹了口气,“这样说起来,你是对的,我应该去明尼苏达。你既然觉得我不合适,以后……以后我们就分手吧。”他的声音越来越轻,到“分手吧”这几个字,像一根吊在空气中的蛛丝,却直钻进我的耳膜里去,然后变形成一根又硬又长的铅丝,扎得脑子发晕发痛,没有余力去思考。
  我低下头,黯然看着脚下地毯上的花纹。他沉默着一口一口喝茶,等一杯茶喝掉三分之二,他下定决心似地说:“这样也好,那我走了,璐璐,以后——保重吧。”然后突兀地站起来,却好像不知道门在哪里,久久没动。
  我抬起头,他抿紧了嘴唇看着我,两手的手指深深抠进手心。有那么一个片刻,我几乎想去帮他把手指扳开,但终于没有,我听见自己微弱地说:“你也保重。”
  他轻轻关上了门,锁舌“嗒”一声扣进去,像扣到我的心里。就这样了?我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墙上的钟显示十一点四十五分,二十四小时前,一切都还好好的,现在却已经完全翻了个样。再过十五分钟,又是新的一天,我还是我,却已经没有他了。
  楼下有汽车发动的声音,我冲到窗口,看着那辆熟悉的道奇车开出去,到了路口,右边车尾亮起黄灯,转弯,加速。程明浩开车一向很小心,我总是笑他一个弯转半天,今天,他好像转得特别快。我曾经很多次目送他离开,今天是最后一次了。我想,他大概会去买一辆丰田4Runner,把所有家当装在里头一路开到明尼阿普勒斯,把道奇车和关于我的过往一并扔下。今后他再碰到的人,不会知道他开过这么一辆东倒西歪的破车,遭遇过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
  我看着他消失在路的尽头,摸摸自己的脸,还是滚烫,却没有一滴眼泪。我想,我大概变勇敢了。
  几分钟后,我才发现自己根本没变勇敢,只是时候未到。因为,当我回到沙发前坐下,拿起那杯剩下三分之一的茶,把嘴唇贴在他刚才喝过的地方,喝了一口,我突然把杯子扔到地毯上,一头埋进靠枕里嚎啕大哭起来。人家说酒后吐真言,为什么我吐出来的真言像一堆臭狗屎?
  我睡不着觉,一遍遍地听张信哲的《爱如潮水》。当潮水退去,沙滩上除了海草和贝壳,什么也没有,多么悲哀。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一觉睡到下午四点,星期一照常去上班。我暗暗期望程明浩会打电话来,可是又不知道该期望他说些什么,因为话的确已经说清楚了。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他都没有打电话来。十天后,他突然打过来,却是跟我告别,说第二天一早就要出发去明尼苏达了。他真的要走了。
  我问他:“你买了新车吗?”
  “买了,因为我打算自己开过去。按我们公司的政策,自己开车搬家,还能拿一笔补贴。”他的声音很平静。
  “4Runner感觉怎么样?”
  他顿了一顿,“我买了一辆佳美。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这个车型比较省油。”
  我的心突然牵动了一下,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股勇气,“上次跟你讲的,有一大半是气话,你不要放在心上。”说完以后又觉得荒唐,都分手了,还指望人家放在心上?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不要紧。其实,我觉得你讲的有道理,”他的声音渐渐柔和起来,“关璐,有几句话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说,想到就跟你说了吧。没有性别歧视的意思,不过,我觉得女孩子是应该嫁得好一点。这个地方条件好的人也不少,你花点时间,完全可以找到一个比我,不要说我,比杜政平条件都好的人……当然最好有绿卡,钱多一点,不过关键还是人,绿卡这个东西,没有的时候觉得要紧,等你一旦有了,就不会再那么心心念念……挑个身体、脾气都好一点的,同事顶好不要,其实,最好都不要同行业,这样的话将来免得一棵树上吊死……还有……”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13)
  我听着听着,眼泪渐渐流下来。
  等他终于告一段落,我问:“假如我找不到呢?”
  他悠悠地说:“你不去找,怎么知道找不到。”声音又恢复了最初的平静。
  我接着问:“假如我就是找不到呢?又要身体好,又要脾气好,还要最好不同行业,蛮挑剔的呢。”说到这里,我感觉到自己的心怦怦直跳。
  他又沉默了。我紧紧地握着话筒,下意识地开始用手绞电话线。过了好久,他说:“我相信你能找到。”
  一滴眼泪掉在我嘴唇上,我伸出舌头去舔舔,很咸。我明白了:他已经决定放弃我了。在他的世界,我说不定比那辆道奇车滚蛋得还快。
  “你很现实。”我擦擦眼睛,深吸一口气,不让哭腔传到电话那头去。
  “你不是也很现实?”
  他话里淡淡的讽刺激怒了我,我昂起头,清清嗓子,对着话筒装出一副轻松的声调,“我当然找得到,说不定我年底前就找一个人陪我过圣诞节,年底前找不到,我肯定找个人陪我过情人节,你看着好了,不,也用不着你看……你呢,就混得出息一点,到时候,大丈夫何患无妻,连找也不用去找,只要等着兔子一只只扑上来,清蒸红烧随你的便。你们男人就是比女人占便宜。”
  “璐璐,”他突然提高声音叫了我一声,又没了下文,只是轻轻地干笑了一下,说:“那就这样吧。”
  “嗯,就这样。”
  “保重。”
  “保重。”
  随后我们握着电话,等着对方说再见。终于,我先开口,“再见。”既然提出分手的是我,好像应该我先说再见。
  “再见。”
  挂上电话,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雪宝莉变成醋在我的心里晃荡。感觉像小时候过年过到正月十五晚上,在冷风里放最后一只炮仗,怀着告别的心情点着了,看着它飞上天,在空中炸开,发出一声巨响,化成千万片散向四面八方。因为是最后一只,所以听得格外真切,也格外凄凉。
  我百无聊赖地在网上闲逛,逛着逛着又去了那个叫mapquest.com的网站。我在目的地里打入明尼阿普勒斯,在出发地里打入旧金山,电脑告诉我,明天早上,他有可能会先过海湾大桥去奥克兰,然后一路往东取道科罗拉多的丹佛,再北上去明尼阿普勒斯,那是很长的一条路,要开好久,州际公路通常空旷无聊,又没有旅伴,他可千万不要在路上睡着。
  为了“庆祝”失恋——郑滢现在的论调是“只要还活着,任何事情都值得庆祝”。我们两个去租了整个季节的《Sex and the City》,叫张其馨一起过来看。其中有一个情节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夏洛特说一段失败爱情的“疗伤期”等于“爱情期”本身长度的二分之一。
  “妈呀,关璐,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程明浩的?”郑滢一边很酷地往腿上涂脱毛膏一边大惊小怪地叫起来。
  “四年以前。”我难堪地说。
  “那就是说你要疗伤差不多两年,”她伸出两个手指煞有介事地说,随后又立刻修正,“不对,那是美国女人的算法,到中国女人这里应该起码乘个1.2的参数,到了你那里,哼,我看应该起码再乘个1.2。关璐,我看你三年之内不必谈恋爱了。”
  张其馨不同意,“我听说过治疗感情创伤最好的药就是开始另外一场感情,”她突然停住了,难为情地看着我,“关璐,你是不是还想骂我?”
  “骂什么?”
  “老实说,那个时候,我去跟程明浩谈恋爱,就有点这个味道,”她转头去看看郑滢,“是不是有点卑鄙?”
  “不是有点卑鄙,是非常卑鄙,”郑滢斩钉截铁,“占着茅坑不拉屎。”
  “他有多喜欢你?”几年之后,我终于问出了这个问题。
  “咦,你问出这种问题叫人家怎么回答?”郑滢反过来打我五十大板。
  张其馨看了我一会儿,微笑起来,“你干什么跟他分手?”
  “我们不合适。”
  “可你还在想他。”
  “是啊,我在想他本事怎么这么大,足足浪费我四年青春,害得我疗伤都要疗三年。”我一边说一边往脚趾上涂一种红得发紫、紫得发黑的指甲油。
  “关璐,你要还吃醋,我告诉你,程明浩很在乎你的。”
  指甲油把我的脚趾染黑了一块,我手忙脚乱地找纸巾来擦,“瞎说。”
  “那一次我跟林少阳吵了架,一气之下跑去跟他发牢骚,后来被你撞见,你大概骂了他一顿吧,反正他后来专门找了个机会叫我不要再去找他。”
  “那说明什么?”
  “他说不想再让你难过。”
  “他又没告诉我。”
  “难道你还指望他跟你表功?”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14)
  “都分手了,怎么还去找他?”我自己都听得出自己声音里的赌气。
  “我们分手的时候就说好还是朋友的啊。”
  “朋友,朋友,我跟他分手,他可没这么说噢。”我嘀咕着,想起程明浩临走前谆谆教诲我怎么嫁男人,气不打一处来。
  “你希望他跟你做朋友吗?”张其馨问我。
  我想了想,摇摇头,“算了吧,我不稀罕。”
  “那就是了,太喜欢一个人,要么成要么散,根本做不了朋友。我想,我们之所以分手还可以做朋友,说不定就是因为爱得都不够深。”
  郑滢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们,脸上的神情像一个不养狗的人看着两个女人津津有味地讨论哪一种狗食罐头更好,然后打个哈欠,耸起眉毛,“我总结出来了,程明浩是只小笼包子。”
  然后她开始阐述理论,“有的男人像比萨饼,三拳两脚把肚肠翻得满地都是,几片香肠几个肉团统统堆在上面让人家一目了然,比如杜政平;有些男人像小笼包子,汤汤水水外面统统看不出来,等你一口咬下去,要么好吃,要么烫得嘴发麻,程明浩就是这个类型。”
  “那林少阳是什么类型?”张其馨问。
  郑滢眼珠子骨碌碌一转,嬉皮笑脸地说:“他呀,是只烘山芋。香得一条街都闻见,大家都跑来买,结果吃到嘴里,嘿嘿,也就是一只烘山芋嘛,吃多了还会放屁。所以,张其馨你离我远一点。”
  我笑得倒在沙发上,张其馨涨红着脸举起靠枕去打她。
  那天晚上,我们看完碟片,意犹未尽。郑滢拿出电脑,我们干了一件相当无聊的事情。
  我们在网上搜索起以前交过的男朋友,从记忆里发掘出那些曾经在情场上为我们当过炮灰和让我们当过炮灰的人,看看他们现在过得怎么样。
  因特网实在很厉害,我们脑子里的那些名字居然七七八八都在各种网页上显现出来,虽然很多不过只言片语,却已经可以看出他们的大致境遇。
  陈志骅做了一个什么科长,郑滢啧啧两声,“科长,科长噢。关璐啊,你不出国,现在说不定当上了科长夫人,也就是他管的这个科的第一夫人。”
  “稀奇。”
  “我还记得大四的时候,这个家伙穿件中山装,撑把小花伞,在我们宿舍楼下逼你表态的样子。我本来还以为你会放弃出国的。”张其馨说。
  “嗤,‘要我,就不要去美国’,这种话像个男人说的?”郑滢一翻眼皮,“关璐才不是那种会被男人左右前途的人。”
  我笑笑,没说什么。郑滢虽然了解我,这一次却没有说对。我或许是个会被男人左右前途的人,只是那个人左右了我的前途,又离开了我。
  郑滢的男朋友阵容比较强大。法学院的三辩先生当了律师,仪表堂堂,更加像周华健了;物理系那个曾发誓为了郑滢终身不娶的小帅哥后来去了哈佛念书,春风得意,而且找了一个很像关之琳的美女做老婆,让我们都看得几乎流口水;中文系的才子读了研究生留校,专门做了一个网页写他的歪诗,封面上一首是
  把爱情
  和进陈年的酒
  然后
  喝下去
  你刹那的美丽
  我永远的心痛
  张其馨眨眨眼,“看着眼熟啊,那个时候你要跟他分手,他不是就写了一首像这样的东西来吓人吗?不过,那个上面可是说要把敌敌畏和进陈年的酒,然后一口一口喝下去的呀。怎么改爱情了?”我也想起来了,那位忧郁型才子的诗让我们着实心惊肉跳了一个晚上。
  总之,所有曾经在分手之际信誓旦旦、痛苦得几乎寻死觅活的人,现在个个都生龙活虎。年少的爱情,真有点像过家家,说尽小说电视里看来的山盟海誓,排演半天,才发现当时的人都不过是B角,而A角,还没出现。老实说,也不知道会不会出现。
  终于,我们看到了那么一个网站。某个我们认识的男人结婚了,而且跟老婆头凑头抱着孩子在照片上笑。张其馨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那是田振峰,而且,他身边的女人并非当初那个“戴眼镜、没张其馨好看”的女人,而是另外一个——虽然也戴眼镜,虽然也没张其馨好看。
  张其馨把电脑搬到面前,仔仔细细地看。张其馨把所有照片看了两遍,转过头来看看我,再看看郑滢,自言自语似的,“他结婚,也不跟我说一声……他也不跟我说一声!这一个,也没我好看嘛!你们说,她有我好看吗?”
  时光倒流,噩梦从头开始。我们不当心踩响了回忆里一个深埋的地雷。
  我和郑滢面面相觑,我从桌子底下伸过脚去踢她,没料到她同一时间伸脚来踢我,她的脚指甲刮在我的脚底,我们两个人同时怪叫一声,随后马上明白该怎么办了。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15)
  郑滢一马当先往田振峰身上泼粪,“跟你说,他有脸吗?看看,他还比我们早一年来美国,现在混得怎么样?哼,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爱读书了,光硕士就一口气拿两个,了不起,今年又开始念博士了,真是大器晚成,可惜就是不知道猴年马月能找着工作。他当初跟你分手,谢天谢地,那算是放了你一条生路。”
  我不甘落后,把矛头对准那个无辜的女人,“田振峰怎么搞的,找个老婆比他还黑,对得起观众吗?这要是让以前那些迷他迷得发昏的小女生看见,大概会一个个去买豆腐撞死。难道他们那个地方‘狼多肉少’比这里还厉害,连午餐肉罐头都抢手?”
  我和郑滢极尽恶毒之能事,却好像并没奏效。张其馨的小手指大概又在发痛。
  张其馨终于用力把电脑盖子一合,爆发了,“他跟以前那个女人分手的时候为什么都不来找我?他可以来找我的呀!他怎么不来找我,要找这么一个呢?”
  我们这才弄明白,到头来,原来她最恨的,并不是田振峰结婚,而是田振峰明明可以,却没有来找过她。
  怎么说呢,人生里有些时候,你还对一个人念念不忘,以为人家多少也难以释怀,结果却发现自己完全是自作多情。这种事情,不发现,老是念念不忘,当然不好;可是,发现了,又觉得还是不知道比较好。
  我和郑滢的情绪一下子也低落了下去。我想,如果哪天程明浩娶了一个不如我的女人,我会不会也这么难过?那样的话,宁可不知道。
  就在我们走神之际,张其馨飞快地拔下电脑上的电话线插回去,照着田振峰个人网站上的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居然就是他。
  张其馨打通了电话,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结结巴巴几句,从新婚一直贺到弄璋之喜,倒好像专门去问候他的。我们以为她已经冷静下来了,直到她突然对着话筒叫起来,“幸福,幸福你个大头鬼!”扔开电话,扑到我的身上,鼻涕眼泪流了一脸,我们才明白她心里正在经历一场大地震。
  张其馨伏在我的肩膀上嚎啕大哭,我一个劲地递纸巾给她。她一边哭一边不停地说:“他说希望我幸福,他说希望我幸福……真是个王八蛋。”
  我哄小孩一样地拍拍她,用我能挤出来的最温柔的声音说:“他都那么说了,你还不争气一点,幸福起来啊,你要很幸福,比他还幸福,有什么稀奇的,不就是幸福吗?”不知怎么的,我的眼睛也酸起来,我曾经很恨张其馨,觉得她抢了我的幸福,其实,她并没有,因为程明浩并不能让她幸福。
  那个夜晚,我终于在泪光中谅解了她。
  爱情里,我们做过浪子,也都守候过浪子;我们往往不记得被自己辜负的人,而只是一心一意地等着心目中的浪子回头。“希望你幸福”是一句奢侈的话,是离去的浪子最后一次温柔的回眸:抱歉,我不能陪你了,但是,希望你幸福。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讲,有幸听到的,全是倒霉蛋。
  许久之后,张其馨从我的肩上抬起头来,自言自语地说:“我可怎么办呢?”
  “林少阳挺不错的啊。”
  “他人是挺不错,可心又不知道在哪里。”原来,林少阳同他那个叫“卷上珠帘”的女网友已经从网上调情发展到电话诉衷肠,前几天,张其馨还从他的衣兜里发现一张川菜餐馆的发票,而林少阳平时是从来不吃四川菜的。
  “点的饮料甜点都是两个人的,他说是跟同事去吃饭,我问他哪个同事,他又嫌我烦。”张其馨的神情很凄凉,“我在你们面前总是开开心心,其实很多时候是装的……我觉得自己很失败,太失败了。”
  那天晚上,我赖在郑滢那里过夜。月亮圆圆的,嵌在苍蓝的天幕里,旁边有一点星在闪烁,像一滴“哭痣”。那是一轮他乡明月,他乡明月,注定是挂着哭痣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掉下眼泪来。
  她一觉醒来,我还没睡着。
  她问我:“你在想什么?”
  我说:“我在想,我们很落魄。你觉不觉得我们很落魄?”
  她转过身去,叹了口气,“其实每个人都这样,本来心气很高,碰点钉子,还是很高,直到有一天碰得醒悟过来,发现人到底还是要跟现实妥协。一妥协,什么都好了,也就不会觉得落魄了。”
  我想起张其馨告诉我的有关程明浩的事情。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多半是我在唧唧呱呱,而他微笑不语。他并没告诉过我曾经去找张其馨澄清过,每次我拿那件事情来难为他,他也只是淡淡地说“还提它干什么”,白白挨了我很多嘲讽。他不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呢?真是只小笼包子——土包子。
  我心里突然起了一种冲动:那只包子还有多少事情没告诉我?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16)
  我推推郑滢,“我好像有点后悔。
  后悔跟程明浩分手。我觉得,我还不了解他。”有人说,人因为不了解而相爱,因为了解而分手。我都还没有了解他,怎么就分手了呢?
  “你给我算了吧,那句话怎么说的,水泼到地上就收不回来了。”郑滢翻过身去。
  我还是睡不着。不知道程明浩现在到哪里了,他的手机号码是……突然间,我发现了一个有点荒唐的事实:我并不知道程明浩的手机号码。他送给我那个手机时把自己的号码设成第一个快捷键,我从来不需要拨,就从来不记得他的号码。后来,那个号码随着手机被我一起还给了他。
  他的号码里好像有3、 5、 7、和4这几个数字,可是其他的呢?那天晚上,我辗转反侧,无谓地思索着如何把几个模糊的数字拼成一个电话号码。
  最后我放弃了,想不出就算了。谈一场恋爱,连人家的手机号码都不知道,散了,也就散了吧。
  月亮快落下去的时候,我想得头昏脑涨,终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脑海里闪现的最后一个画面是跟程明浩分手的时候,我狠狠地在他手上咬了一口的情景。配合这个画面的是一个奇怪的念头:那只小笼包子烫得我满嘴起泡,可他自己大概也被咬得很痛吧?
  “九一一”事件发生那天,我在公司里一边隔着走道看电视一边给杜政平打电话。他公司的电话打不通,我找出他很久以前的一封电子邮件,照上面的号码拨到家里,也没人接。我很替他担心,留了好几次言请他听到就给我回电。
  晚上五点多钟,杜政平打来电话,说他没事,“曼哈顿地铁停开,我一路走回来的,走了大半天。”他听上去很疲倦。
  我心里一块石头落到地上,“真可怕。”
  “是啊,很可怕。谢谢你打电话来。”
  我们讲了一会儿白天的情况,最后我说:“你好好休息。”
  没多久,铃声再响,还是杜政平。他说:“我把你的留言一个个又重新听了一遍,关璐,你还是很关心我的,对不对?”
  我想了想,说:“我一直都把你当好朋友的,好朋友,当然要关心。”
  和他通完电话,我打开电视机,当时大概全美国都在看电视,每个台都播放着世贸双塔画面,满天的烟尘,呼啸的警车,瞬间崩塌的建筑,尖叫流泪的人群,隔着几千里路,依然可以明明确确地感受到空气里弥漫着的惊恐和绝望。舆论推测漫天飞,其中一种是说不能排除其他城市的知名建筑物也会成为袭击的目标,讲得很吓人。我立刻跳起来打开电脑,从搜索引擎上找到明尼阿普勒斯的城市网站,看了半天,并没发现什么特别知名的建筑,心里才定下来,随后觉得这样的担心有点可笑,因为,我自己就生活在一个显眼得多的城市里。
  这时,电话又响。我心不在焉地拎起来,才“喂”一声,心马上吊到了嗓子眼。
  程明浩在那边问:“旧金山没出什么事吧?”
  “没有。”
  “那就好。电视上说旧金山也可能成为恐怖袭击的下一个目标,你看见了吗?”
  “看见了。”
  他顿了一下,“所以,这几天你不要到金门大桥附近去,海湾大桥也不要去,也不要去金融区,那里房子太多,一旦出事很危险。对了,还有,下班以后不要一个人留在公司里……”他像叮嘱小孩一样左一个“不要”右一个“不要”。
  我的心像一片茶叶,被他的话泡软,舒展开来,缓缓地荡漾起来。终于,我打断他的“不要”,“我有点想你。”我的声音很轻,但他肯定听见了,因为电话那头骤然鸦雀无声。
  他沉默了一会儿,却好像没听见我那句话,文不对题地说:“你自己要当心。”
  我紧咬着嘴唇,手里一片饼干捏成了碎片。我已经扯了白旗,而且把台阶一直铺到他面前,只要他说一句“我也是”或者就叫我一声“璐璐”,我会马上掉下眼泪来,大声告诉他我其实不是有点想他,是非常想。还有,我很牵挂他,还有,我希望他在我身边,把我的手放在他的掌心里,那样的话,就是立刻到金门大桥、海湾大桥,还有金融区一圈兜过来,我也不会害怕。
  可是,他不理我。他既然不愿理我,又何必来问候,还叫我“自己”当心?我感到绝望。
  挂上电话,我意识到忘记问他的电话号码,而我的电话又没有来电显示。他能打给我;我,不能打给他。
  我真恨他:一个伤透你的心,却还能让你思念的人,除了可恨,没有别的词语来形容。而且,那样的思念,注定了是刻骨的,动不动痛个龇牙咧嘴。
  没多久,杜政平告诉我,他打算到旧金山一家公司工作,“那家公司本来就想要我去,这回我算是下定决心了。怎么样,帮你的好朋友找找房子吧?”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17)
  我告诉他北加州目前经济形势惨淡,他说:“总比纽约好,我现在胆子都被吓细了,走在路上心惊肉跳,随时抬头看看天空。”
  我们聊了一会儿,他问我程明浩工作找得怎么样,我说找得很好,但我们已经分手了。他在那头愣了几秒钟,笑起来,“关璐,我说你啊,怎么样,认了吧?”
  我苦笑一下,“认了。”
  杜政平来加州那天,我去机场接他。飞机晚点,我坐在靠近落地玻璃窗的椅子上等他。当飞机终于降落,我看着他走出闸门,远远地向我招手,背后是明朗的蓝天,突然有点感动,觉得他像个失散多年的好朋友,原想后会无期,却于不经意之间又见面,跟着来的是回忆里本以为已经隔断的好多往事。
  杜政平走到我面前,耸耸肩膀,我朝他微笑,他也朝我微笑,随后拍拍我的手臂,“走吧”。
  晚上,我带他去渡轮码头看旧金山湾的夜景。那一带的夜景不算太铺张,大厦里的灯光与远处海面上星星点点的渔火交相辉映,夜色宁静如水,周围一辆辆汽车拖着明亮的尾灯光飞驰而过。我们坐在石凳上喝啤酒,他看着天上的星星,笑笑,“真没想到兜了一圈还能跟你碰到一起。”
  “为我们兜了一圈还碰到一起干杯。”
  我们把手里的啤酒干掉,他回过头来,定定地看着我,“真不行的话,还是你跟我吧。你不觉得我们其实挺般配?”他的眼睛里亮亮的。
  我低下头,“我现在不想谈恋爱。”
  “为什么?”
  “不为什么。”
  后来的时间,我们在沉默中度过。一个星期后的周末,杜政平突然打电话来,他说:“唱首歌给你听。”
  还是那首《且行且珍惜》,在深夜里通过电话线温柔而真切地传过来。杜政平的声音很好,我听着听着,不由跟着唱起来,唱着唱着,不知为什么,眼泪悄悄地掉了下来。歌唱完,我做了一个决定。
  一个月后,我和杜政平重新开始谈恋爱。第一次上床,我想他应该发现了我不是处女,但我并没有太大不安,因为他纯熟的动作告诉我他也不是处男,大家扯平,互不吃亏。不过,男人在这个方面往往计较一点,所以,杜政平对此什么也没说,我还是相当感激。
  郑滢说过“人总要和现实妥协”,张其馨说过“治疗感情创伤最好的药就是开始另外一场感情”,我不知道她们哪个更有道理,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杜政平是个很不错的男朋友,长得不错,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待我不错,总之,一切都不错。毕竟,我们本来就是“老情人”;毕竟,没有人可以像他一样和我一起把《且行且珍惜》唱得水乳交融。
  到加州以后,他买了一辆宝马车,买车时我提醒他“你一来工作就买这样一辆车是不是太铺张了”,他一摊手掌,“我们部门里同事的车是奔驰凌志宝马三分天下,我要买辆丰田或者本田,不是显得太寒酸了吗?而且,公司给我的签约奖金就差不多够半辆宝马了。”
  我白他一眼,“我看你们公司把你们宠坏了,当心以后裁员。”
  他很自信,“应该不会,我们公司的客户有许多都是政府部门,订单很稳定。再说,你老公还是很有两下子的,否则人家为什么在这么人浮于事的情况下还千里迢迢把我从纽约挖过来?就算真的裁也轮不到我。老婆,你看好,三年之内,我起码不会比林少阳差。”不知是现在流行,还是从他前任女朋友那里得来的教训,他现在开口“老公”闭口“老婆”。
  在杜政平把林少阳当成一个里程碑去超越的时候,里程碑本身却有点灰头土脸。
  那天,林少阳突然约我和郑滢吃饭。在一家日本餐馆,他大刀阔斧地把一块蘸了芥末的生鱼片塞进嘴里,“女人……我现在真的弄不懂女人了!”
  前几天,张其馨突然提出同他分手,搬了出去,而且开始跟另外一个男人约会。林少阳恶狠狠地嚼着鱼片,不知是不是把它假想成了自己的情敌。
  “那个人,哼……她要找,起码也找个上台面一点的吧!”林少阳愤愤不平。
  “她说我不重视她,其实,生活本身不就是很平淡的吗?她难道希望我一天三次围着她叫心肝宝贝肉?”他一脸惊讶,倒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你们女人都这样的吗?”
  他那个“你们女人”激怒了郑滢,她不顾我的眼色,一气之下翻出“卷上珠帘”去质问林少阳,“你们男人都这样见一根电线杆撒泡尿,然后再去找下一根吗?还‘春风十里’,不要脸,想过一回嫖客瘾是吧?”
  林少阳愣了足足三十秒钟,才反应过来原来他的劣迹早已经在张其馨掌握之中,口气一下子软了半截,“那个,那个,唉,那些事情她也当真?”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18)
  结巴了五分钟后,林少阳像所有能言善辩的男人一样开始信誓旦旦,内容无非悬崖勒马、改过自新、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之类。“我也承认我是有点花,但是,我是一直把张其馨当作未来的老婆看待的……我这个人表面上嬉皮笑脸,认真起来也很认真的,你们别不相信……”最后他往椅背上一靠,长长地叹了口气,“那天我看见她对着那个男人笑,心里很痛……真的,只要她回来,随便要我怎么样都可以。”这几句话打动了我们的心。那顿饭吃到甜点,我们已经同他狼狈为奸,开始策划如何把张其馨的心赢回来。
  林少阳没有食言。十月底的一天,他拿出“神风敢死队”的精神,带上一大束玫瑰花,在张其馨新搬的公寓门口,被她臭骂了三顿并威胁报警之后依然坚持阵地站了足足一个晚上,等张其馨早上起来开门,发现他居然还像只哈巴狗一样忠实而可怜巴巴地蹲在门边,终于心软,他们热泪盈眶地尽释前嫌,紧紧拥抱在一起。
  不仅如此,林少阳趁热打铁,发挥他干事业“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取得最大收益”的原则,顺手牵羊用一只一克拉钻戒把张其馨彻底套牢了。
  后来,张其馨告诉我们,“那天我想,要是他肯等一个晚上,就原谅他;他等不了,就拉倒。”
  这句话让我想起那天程明浩在我家门口等我的样子。如果我不回去,他或许也会等一个晚上的吧?我不舍得让他站一个晚上,却又跑回去亲自把他赶走,实在愚蠢。
  我想,这大概就是我最不如张其馨的地方:她知道什么时候该见好就收,我不知道。这也大概就是程明浩不如林少阳的地方:林少阳知道什么时候该厚颜无耻,他不知道。所以我们会分手。
  重新和杜政平谈恋爱之后,生活又变得热闹起来。他对我很好,出差记得给我带礼物,周末会安排节目,时不时还会买一束花送给我。郑滢来我家里,看着杜政平送给我的全套花生漫画玩具,点点头,“这才叫谈恋爱嘛。”其实我对他也相当好:帮他洗衣服,烫衬衫,做饭,烘各种各样低糖的巧克力饼干让他带去公司分给同事。有一句流行的话叫做“平平淡淡就是真”,我想,我和杜政平大概就算是找到“真”了吧。
  有一次,杜政平在我那里过夜,无意中看见书架上那块银灰表面的手表。手表上落了一点灰尘,那是五月份我买给程明浩的,那份没有送出去的生日礼物,我当时以为有的是机会送,结果我错了。他问:“这手表哪里来的?”
  我说:“减价时买的,准备送给我爸。”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问:“你爸戴这么时髦的款式?”
  我笑笑,“你别小看我爸。”心里面突然很难受,程明浩如果知道,会不会觉得我水性杨花?
  他们公司同事很喜欢搞活动,而且每次都叫上一大帮人。自从有一次他的几个同事随口说了一句“你女朋友很可爱”之后,他就经常拉我去参加他们的活动,大概觉得我能替他挣面子吧。有一次,参加完一个烧烤活动回家的时候,他跟我说起有个同事刚刚离婚,那位老兄前两年回中国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太太,结果人家到美国没多久就另觅高枝,还扔下一句气得人吐血的话“在同一个环境中,其实你是配不上我的”。
  他一面倒车一面说:“小方就是没搞明白一点,好老婆根本不是‘找’来的,是‘栽培’出来的。”
  “什么叫‘栽培’?”
  “就是说找老婆不能光看长相,其他方面的素质也很重要,比如脑子好不好使,性情脾气怎么样,生活能力强不强,还有,发展潜力如何。像小方那样,娶个大美女回来供着,好看是好看,太难侍候,什么事都不干,一分钱挣不来还整天冲他发号施令。他们说那时候他对他老婆宝贝得要命,公司里再忙,中午也要回家去给老婆做饭,好到了顶,现在人家还不是一脚把他踢开?所以我刚才就建议他下一次找女朋友,长得不用太触目,脾气好一点,最好自己能挣钱,可塑性强一点,找来了再慢慢照着自己希望的方向栽培就可以了。”
  我好奇起来,“那我的素质怎么样呢?”
  “综合素质一流,没得话讲,”他嬉皮笑脸地凑过来,“我老婆,能不好吗?”
  我在他脸上轻轻地拍了一下,“那我是你找来的还是栽培出来的?”
  “也找也栽培。”
  “你什么时候栽培我了?”
  “你忘了那时候是谁督促你转学计算机的?谁帮你弄考古题的?谁替你做作业的?”杜政平脸上泛起几分得意,“那就是我在默默地栽培你。要不然,你现在说不定还在念那个化学博士,辛辛苦苦,毕业了充其量也不过找个博士后做做吧,当然也不错,但肯定没目前好。你知道吗,我们公司里好几个同事都羡慕我女朋友工作好,性格好,会跟人打交道,他们不知道我下过多少功夫。”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19)
  我笑起来,从反光镜里对他敲了个毛栗子,“搞了半天我都不知道自己还欠你这份人情。杜政平,下次你要是再帮我做什么事,先说说清楚,让我有个心理准备,免得过三年五载再翻出来说是在栽培我。”
  “说着玩玩,”他也笑了,“还是那句话,我对你是一见钟情,否则,换个别人想我栽培,哼,我还不奉陪呢。”
  “那后来我跟你分手,你不是鸡飞蛋打了吗?”
  “那没办法,谈恋爱跟做生意的原理一样,首先要看准对象,不见兔子不撒鹰,一旦对象出现,绝对不能犹豫,要舍得下注,以本伤人,否则,机会错过就没了。不过话说回来,你现在不又是我的女朋友了吗?那说明命里注定,是我的就是我的。”他突然转过头来,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关璐,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让你跑掉了,再也不会。”
  “肉麻,开你的车吧。”我笑着摇摇头,拿出CD塞进唱机。听着听着,不知怎么的,突然有点怅惘,天下没有不要钱的午餐。虽然很有道理:这个时代男女平等,女人要嫁得好,男人当然也要娶得好;女人要调教老公,男人自然也想栽培老婆,天经地义。我们这一代人,大多成长得一帆风顺,委屈了谁也不会委屈了自己。然而,不知怎么的,我心里有一个小小的角落好像平整的沙发布被拉皱了一块,看不大出,也讲不大出,却感觉得到。
  郑滢告诉我张其馨和林少阳决定结婚的消息时,我们正在一家日本餐馆吃午饭。她说:“我再不承认,还是有点羡慕。现在我在公司名声都已经坏了,谁敢来追?”“八卦”是一种国际通行的爱好,不分国籍地域种族,虽然她和杨远韬的事情从未公开,还是有同事在背地里议论她“风骚”,“哼,连本家也不要我这个病人了。”郑滢刚刚在郑广和的大力推荐下转到一个女医生那里。虽然她早先的确提过这个要求,但郑广和迟不转早不转,偏挑这个时候转,她不由起了身世之感,觉得所有男人都抛弃了她。
  那天,餐馆里推出一款新的甜点,叫“绿茶提拉米苏”,我们一人要了一客。蛋糕上来,嫩嫩的淡绿色中间夹着一层层咖啡和奶酪,做得赏心悦目,叫人不舍得下口。
  可是,一口下去,我们立即有点失望:味道虽然也不错,但比意大利配方的提拉米苏还是差了一截。分析一番后,恍然大悟:缺了一味料。餐馆别具匠心地用绿茶入蛋糕,企图做出日本风味,却不知道,一份好吃的提拉米苏,就是离不开那么一丁点儿的朗姆酒。没有它,就是不一样。
  感恩节周末前一天傍晚,我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电视,一边烫一大堆洗好烘干的衬衫。
  新闻里放到亚特兰大机场由于发现不明身份的人私闯安全区而关闭,所有航班停飞,我正拿着熨斗往一件浅银灰色衬衫领口上喷水,突然,我发现那件衬衫既不是我的也不是杜政平的。那件衬衫,是我从西雅图带回来的,是程明浩的。我曾经用它当睡衣穿,他曾经轻轻地解开了一颗扣子又小心地把它扣回去,然后怀抱着我睡着。衬衫上融合了他的味道和我的味道,我怎么会把它洗掉了呢?
  我拿起衬衫里里外外嗅着,汰渍漂白型洗衣液充分展示了威力,横扫其他一切味道,只留下一阵清香,无辜而可恶。
  我呆坐在沙发上,屏幕上,数以千计的乘客依然被困亚特兰大机场,我的心比他们还要惶惑:满心欢喜买了票奔向新的目的地,到最后一刻,却发现无法起飞,而且不知要在原地滞留多久。
  电话铃响起来,我跑过去接。拿起来,对方却已经挂断。我对着话筒上那些小孔,突然闪起一个念头:这个电话,有没有可能是程明浩打来的?会不会,我在看着一件衬衫没来由地牵挂他时,他也正好想到了我?
  假期过后,我马上去装了来电显示。说不出为什么,大概,我希望万一他再打来,不等我接就挂掉,我也可以打回去,“喂,你到底想干什么?”
  杜政平“纽约时代”的印记之一是变得爱用香水,他家里的男士香水零零总总加起来足有近十种,其中他最喜欢的有三种:一种“最后一层有西瓜的甜味”,一种“淡淡的麝香味”,一种“苦苦的草药味”。所以,他身上的气味大多在西瓜味、麝香味和草药味之间徘徊,并且把那瓶西瓜味的香水放在我的洗手间里。
  那天我们正准备去参加一个新年聚会,他对着镜子打扮好之后洒上香水,忍不住又赞扬两句,“这个牌子真不错,一点不张扬,什么时候都能用。”
  我说:“还不张扬呢,几米之外都闻到了。说真的,你弄得像朵花一样干什么?我就讨厌男人香喷喷的。”
  他从镜子里看着我,脸色突然沉下来,“他是不是不用香水?”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20)
  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谁?”
  “你知道我说谁。”那是我们重新恋爱后他第一次提起程明浩。
  “不关他的事。”
  “他用不用?”他又问一遍,脸上没什么表情。
  我吸口气,“不用。”
  他牵起一边嘴角笑笑,“我就知道。”
  我有点生气,瞪了他一眼,“知道你还问我。”
  我正要转身,突然一声巨响,低头一看,那个装香水的方形磨砂瓶子在我脚边碎成几片,熏蒸的香气腾空而起,直冲进鼻,让我眼睛都有点发痛,一小块碎玻璃溅在我脚上,触目惊心地瞪着我。
  他也吃了一惊,呆呆地看着我,一句话也没有,好像不相信他亲手砸碎了自己最钟爱的香水瓶。
  过了许久,我微微颤抖着说:“杜政平,我们先小人后君子,我告诉你,这个瓶子刚才要是砸在我身上,我一定会报警。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我哪里招惹了你?”
  我们站在芬芳得呛人的空气里大眼瞪小眼。杜政平比我早冷静下来,努力摆出一副比较轻松的表情,“你反正不喜欢,我留着它干什么?”
  “我只是随便说说,你犯得着发这么大的火吗?你也讲过香奈尔五号是暴发户专用的,要不要我去拿来一起砸掉算数?”
  他一言不发,去厨房拿了张厚纸巾,回来弯下腰把地上的碎玻璃一片一片捡起来。当他把最后一片、也就是我脚背上那一片捡起之后,抬起头来,“关璐,你看不上我。”
  那天晚上,我和杜政平没有去参加新年聚会,反之,我们留在家里做爱——从二一年做到二二年,可谓旷日持久。西瓜味的清甜水一样漫进房间,柔美而迷惘,像爱情的反反复复,叫人随之浮浮沉沉,却半点不能做主。
  凌晨一点二十分,杜政平突然摁亮台灯,侧过身来问我:“你爱不爱我?”
  我的眼睛好一会儿才适应光线,等终于能看清时,我惊讶地发现他的眼睛里充满了痛苦。那种眼神像根根幼细的蚕丝勒进我心里,越勒越紧,我太熟悉它了,因为,我自己也曾经用同样痛苦的眼神去凝望过一个人。他这么看我,心里一定非常非常难过。我明白了。
  我把头埋进他的怀里,“我爱你。”
  “真的?”
  “真的。”
  “关璐,你知道,我很爱你的,”他把我抱得紧紧的,语气里带着小孩子“全抛一片心”式的固执,“我真是很爱你的。”
  我有点震惊地发现,在杜政平的心目里,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浪子”。
  我把手伸到他的胳肢窝下面轻轻地挠,“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你要是不爱我,为什么要来栽培我呢?栽培一个人,其实是很辛苦的……”
  第二天,在开始实施“新年计划”之前,我干了一件计划外的事情——我翻箱倒柜找出所有和程明浩有关的照片,把它们统统烧掉。我不想再看见他。
  2002年杜政平过生日,我特意去买了一瓶阿曼尼的Acqua Di Gio送给他,算是补上被砸掉的那瓶。他笑着接过去,却没见他用过,事实上,后来,我没在他身上闻到过任何香水味。
  好几个月,那股西瓜味在我的浴室里阴魂不散。直到如今,无论在什么场合,人山人海里要是哪个男人用Acqua Di Gio,我只要闻一下,立刻就能分辨出来。
  郑滢曾感叹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抛弃了她,事实却正好相反:她的本家把她转给自己的同事——而且是女同事,不是“不要她”,恰恰是为了“要她”。没多久,郑广和对郑滢展开了地毯式的追求,死缠烂打加柔情万种,用事实证明了这个男人对女人的了解远远超越了生殖系统。
  情人节那天,郑滢捧着个插着一打玫瑰花的菱型花瓶来找我,“给你摆摆。”
  “好漂亮的花!”我叫起来,“哪里来的?”
  “郑广和送的,我办公室里都放不下了。”郑滢的脸“刷”地红了。我们公司为了减轻收发室的负担,明文规定不为员工接收花店送的花——很不浪漫的规定,郑广和医生大脑袋一转,有了,自己去买来十二打玫瑰花,配上形状各异的水晶玻璃瓶,亲自开车送到我们公司。当郑滢接到电话到底楼大厅去见他,整整两排沙发都被玫瑰花占据着,浩浩荡荡,蔚为壮观,像个小型阅兵式。郑广和就站在两排玫瑰花之间,笑得像个拿破仑——当然,他比拿破仑高。
  郑广和这一招实在够厉害:一,一百四十四朵玫瑰花大兵压境,哪个女人见了不感动得稀里哗啦脑子发热?二,替郑滢在公司里挣足了面子:女人有了男人宝贝,身价立刻不一样,何况她是那年情人节惟一一位收到玫瑰的女员工,铺天盖地,给其他人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几年之内传为佳话;三,变相给自己拉了选票:让郑滢周围的女孩子们既羡且妒,众望所归认定他是个模范好男人;四,摈除了我们公司里可能存在的竞争对手:嘿嘿,愣头青,你撒泡尿照照自己,可有我的魄力乎?没有吗,一边凉快去。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21)
  此举几乎赶得上战国时代燕国太子丹收买荆轲的架势,二话不说,情重如山,让人惟有以身相报,刺秦王也得干。
  二二年的春天是个结婚的季节:三月份,张其馨和林少阳结婚;五月底,郑滢和郑广和结婚。
  杨远韬不知从哪里拐弯抹角打听到郑滢结婚的消息,把一份礼物寄到公司里,郑滢把我叫过去一起开封。打开外包装,浅蓝的纸盒立即告诉我们那是一件Tiffany。
  我们对看一眼,郑滢从浅绿色盒子里小心翼翼地拎起一条白金项链,下坠一个简单而雅致的挂件,两个同心圆,用碎钻嵌出几个罗马数字,看上去有点像个时钟。
  盒子里有张卡,上面只有四个字,很漂亮的笔迹,“天长地久”。我不由想,杨远韬究竟是在祝愿郑滢和她的夫婿天长地久,还是在抱愧自己曾经许诺却无法实现的天长地久。
  郑滢把那张卡仔细看了两遍,然后撕掉,“送不起戒指的男人就喜欢送链条,把人家套了起来,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打算把这条项链怎么样?”
  “戴啊,这可是我的结婚礼物,”郑滢扬起脸冲我一笑,竟是一脸神采飞扬,“Tiffany is Tiffany。你以为我会舍得还掉?”
  从那天之后,我心目中最勇敢的女性形象由海伦·凯勒让位给我的好朋友郑滢,为了她有勇气对着老情人送的结婚礼物微笑着说“Tiffany is Tiffany”。她收下一条项链,放走了心中的浪子,影子都不留。
  比“怀念”难的是“怨恨”,比“怨恨”难的是“忘记”,比“忘记”更难的,是“直面”。说句或许会让鲁迅先生在黄泉之下跺脚的话,“真的猛士”肯定谈过恋爱,如果没有,应该马上去谈一场,因为经历过爱情残酷而狰狞的时刻、见识过那些不流血却久久不愈的伤口的人,绝对有足够的勇气去“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
  走出郑滢的办公室,我想起程明浩送给我的那一条有玫瑰花图案的项链,摇摇头。郑滢说得对,送不起戒指的男人就喜欢送链条,把人家套起来,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对于高科技行业的许多公司而言,每年第四季度是业务的重头,很多客户会在年终做来年的预算并决定是否下订单,这个季度的业绩在全年中占相当大的比例。然而,二一年的“九一一”加上安龙事件引发的大公司信用危机给原本就很不景气的美国经济雪上加霜,纳斯达克指数吃了秤砣铁了心,以一天几十点甚至上百点的速度一路跌破两千点的心理防线仍然飞流直下,让人心寒到底后反而多少生出一份黑色幽默——“死猪不怕开水烫”,我倒要看看情形究竟能坏到怎么个程度。
  二二年,公司明显开始节衣缩食:新员工是早就不进了,裁员都来不及,还进新人,开什么玩笑;能用临时工就坚决不用正式工,能用实习生就坚决不用临时工,能不用人就坚决不用;出差住旅馆一律降一个档次;寄快递邮件要主管批准,主管不在吗,不好意思,等他/她回来再说,活生生把快递变成慢递;取消免费供应的咖啡、甜点、爆米花、可乐,等等等等。
  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洗手间里提供的卫生巾也每况愈下,先是“护翼”不翼而飞,然后棉制网面不见了,随之越变越厚,直到变回我中学时第一次月经来潮时用的那种卫生巾;更糟糕的是还三天两头断档,因为公司把清洁人员减少了一半,一个清洁工管足足半栋楼。吃过几次亏,我索性买了一大包卫生巾放在办公室底层抽屉里,而郑滢重新开始跟我伸手要卫生巾。
  那一天她一路小跑过来要了一块卫生巾,一面嘴里嘀咕,“我看公司以后招女员工不如加一条‘要求已经绝经’,可以彻底省下这笔开支。”我看着她的背影有点发呆——这个星期郑滢已经来跟我要过好几次卫生巾了,我自己的月经却还没来。
  我拿着鼠标在屏幕上乱点:不会是怀孕了吧?
  我心乱如麻,终于忍不住告诉郑滢,“我已经推迟了五天,有没有可能?”
  她歪着脑袋煞有介事地思考了一会,一本正经地问:“你觉不觉得想吐?”
  我哭笑不得,“就算真的怀孕也没这么快吧。”
  下班后,她陪我去药店买验孕试纸。我趁左右无人,从柜台上取下一盒,拉起郑滢就要走。
  “急什么急?又不是做贼,这个牌子在买一送一呢。”郑滢堂堂正正地背着双手研究保险套的广告。
  “郑广和不是妇科医生吗?还用得着自己买保险套?”
  “什么话,他给人看病用这个?不吃人家的耳光也要吃我的耳光。”
  我推推她,“我很怕是真的。”
  她抬起头来看看我,我当时大概显得很紧张,于是她叹口气,安慰我,“小姐,不要自己吓自己,你以为怀孕那么容易?告诉你,美国有七分之一的夫妻想生孩子都怀不上呢。”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22)
  “别忘了我不能吃药的。”
  她把两盒保险套放进推车,“那又怎么样?真怀孕了,你们就结婚,年底生个孩子,有什么不好?”她说得顺理成章。
  “那我今年的升级肯定敲掉,搞不好连位子都保不稳。”
  “那又怎么样?你以为小杜养不起你?还是不肯养你?不想生就说不想生好了,假模假样。走吧!”
  我看看她,说不出话来,心里很迷惘。
  验孕的结果是:没有怀孕。两天之后,我的月经来了,它,不过是跟我开了一个小玩笑。
  这一次月经来的时候,我高兴得几乎跳了起来,随后像有一样什么东西重重地、钝钝地在我脑门上敲了一下:原来,我真的很怕怀孕。并不是为了工作,为了升级,为了保位子,而是因为一旦怀孕就要结婚,然后生孩子,然后,一切就木已成舟。我不要木已成舟。
  四月份,我陪郑滢去现代艺术宫拍婚纱照。他们关系发展实在迅猛,导致了眼看这位老兄要把我的好朋友娶回家,我才有幸跟他见上第一面。郑广和长着一张产妇看了能够舒缓压力、婴儿见了会觉得世界很美好的脸,他的长相揭开了我悬在心头多年的一个疑问:小时候看动画片《聪明的一休》,总是想那个可爱的一休小和尚将来长大了会是什么样子,见了他,我茅塞顿开,明白了,就是这个样子!难怪他可以做妇产科医生。
  他们拍了大半天,到将近傍晚时分,眼看着天阴沉下来才告一段落。我突然记起浪管风琴应该就离这里不远,于是叫他们先回家,“我想到海湾旁边走走。”
  那天的天气很奇怪,早上到下午都阳光灿烂,四点多钟却开始下起小雨。我在现代艺术宫后门的博物馆门口找到个工作人员问他知不知道浪管风琴在哪里,他伸手指指路对面,“过街再走一段就到了。”
  我走过街,沿着旧金山湾往前走。慢慢地,雨越下越大,海湾上的风吹过来,透过我身上薄薄的开斯米毛衣,我开始发抖,心里非常后悔没有带件风衣。
  这一路上人很少,走了很久,已经差不多到了金门大桥下面,却还是什么都没看见。我觉得很不对劲,绕到停车场旁边的一家纪念品商店去问路,才知道我转错了弯,早先过了街,应该朝右,而我,想当然地朝左转了。
  我已经没有力气走回去,身上的衣服也差不多湿透,只好搭公共汽车回艺术宫去开车回家。转上高速公路的时候,我对着观后镜里的自己苦笑一下,笨啊,近在咫尺的东西都找不到。
  郑先生和郑小姐的婚礼极其浪漫,在位于富兰克林街的哈斯·莉莲索屋举行——那所典型安女王式的老房子始建于十九世纪,奇迹般地在一九六年大地震中幸存下来,是旧金山两栋对外开放的维多利亚式房屋中比较精美的一栋。
  我对郑滢说:“你老公花样真不少。”随即发现她毫不逊色——她的戒指上面不仅有一颗麻将牌一样的钻石,而且,日后,如果她愿意,可以随时把戒指拿回去换一颗钻石,只要分量相同,式样自选。郑滢说她打算五年去换一次。
  我笑她,“当心人家以为你五年嫁个新老公。”
  郑滢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要的就是这种效果。美国不是流行女人再嫁次数越多身价越高吗?做做样子也好啊。”这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奇特的虚荣心。
  哈斯·莉莲索屋里面荡漾着一股旧时代特有的、溶和了许多可知与不可知往事的和婉气息,让人跟着温柔起来。
  在一间卧房的墙上,我看见了一张古老的结婚证书。泛黄的纸张上字迹由于经年历久,已经褪成淡淡的紫灰色,却还是清晰可见。上面写的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市政府颁发此证书,证明某个男人和某个女人自一八八年七月三十日开始结为夫妇,地址就是这栋房子,下面有证婚人的签名。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张纸,文字是一样奇妙的东西:当所有人都已作古,屋舍都已经易主,它还在万分固执地、坚强地、死硬地对每一个走过的人倾诉一段许久许久以前的姻缘。两个人把名字写在一起,便是一个最郑重的约定。婚姻,是值得尊重的,非但尊重,简直肃然起敬。
  这时,我的手被人拉住了。我转过头,碰到杜政平的目光。他一动不动地看着我,我也一动不动地看着他。突然,好像有一阵风从心里某个角落吹过来,像地铁将来未来时漆黑的隧道里夹着滚滚车声的那一阵风。我能感觉到,有一个问题,虽然谁都还没开口,但离我们是越来越近了。尽管还不知道是哪一条线的车,能不能去得了目的地,有车总比没车好。
  七月份,一个大项目收尾,艾米弄到一笔钱,组织几个基层部门的人去一个葡萄园“品酒”。“品酒”是加州很流行的活动,其实不过就是跑去看看风景,搞点活动,喝几杯当地产的葡萄酒而已。本身并不太稀奇,可这一次大家趋之若鹜,因为不知什么时候会有下一次机会。
  五不吃巧克力的海鸟(23)
  那是一个星期五,早上我有点睡过头,又碰到堵车,等开到葡萄园,露台前的停车场已经停满了车。这个地方我来过两次,知道假如这里没有车位就要一直绕到后面山腰上的另一个停车场再走下来,于是我一连转了两圈,希望找到一个空位。
  终于,我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一个空车位,可是对面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另一辆车也朝它开过去,离得比我近,眼看就要转进去。我恨恨地念了一句倒霉,正要掉头,那辆车却突然调转了方向,车里一个戴墨镜的男人示意我用那个车位。我喜出望外,以为碰到哪个有绅士风度的男同事,立刻开过去。两辆车缓缓擦过,我隔着玻璃朝他笑笑,笑容却僵在脸上。因为,那个人竟然是程明浩。
  他来旧金山参加一个会议。他们公司是主办方之一,在会议最后一天邀请一些有长期关系的客户来这儿活动。葡萄园有两个尝酒的大厅,我们包了一个,他们包了另一个,难怪停车场那么挤。
  我心不在焉地应酬了一会儿,就到露台上去,他正好站在那儿,而且是一个人。我在离他三步远的地方停下来,看着他,不知该往脸上摆什么表情。他对我微笑,很大方地说:“你好。”
  程明浩穿一件米色棉衬衫,胸口有他们公司的标记,很配那条咖啡色卡其布裤子。一年没见,他黑了一点,也更精神了。他把头发剪得很短,不仅短,还用发胶定型,使之一丝不苟,脑门前几乎根根直竖。现在很多男人留这种发型,挺好看,但他“怒发冲冠”,却让我心里生起一份莫名的难过——璐璐再不可能把他的头发弄乱了。
  我们开始聊天,名副其实是聊“天”,我们从加州的天气聊到明州的天气,再从明州的天气聊回加州的天气,待所有与天气有关的事情都聊完,终于不可避免地要回到“人”。
  “你不如把头发再剪短一点,不像香港特首也像澳门特首。”我说。
  他笑笑,把声音压低一点,“你们公司还好吧?前一阵子我在电视上看到好像又裁员了。”
  “好,裁归裁,至少现在还能跑来喝酒,”我抿了一口酒,“这酒怎么这么酸?”
  “加州的红酒都偏酸,”他也抿了一口,“你等一下。”
  他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罐七喜,“其实加雪碧效果会更好。”
  我们把七喜打开倒进酒里,果然可口多了。
  “人家看见会不会笑我们?”
  “笑什么,这样明摆着味道好多了。要是在家里,我会直接往里面加糖。”
  “土包子。”我“噗哧”一声笑出来,摇摇头,又喝了一口搀七喜的酒。抬起头,发现他凝视着我,眼光很温柔,里面有一些东西,像酒一样让我感到微微的眩晕,本来想说什么都忘记了。我们默默地各自喝酒,过一会儿,他突然问我:“你结婚了?”
  六会微笑的戒指
  他坐起来,像抱小孩一样用力把我抱住贴在自己身上,脸埋在我散开的发间,仿佛贪恋一种毫无安全感的拥有,像一个绝望的姿势。他抱得我有点痛,但我没告诉他,一旦告诉他,他就会松开手,我不要。我的手插进他的头发,他今天没有用发胶,头发听话地伏在我的手指间,像刚长出来不久的草地,头发短了,他后脑勺的那个旋露出来,我用手轻轻摸着。
  六会微笑的戒指(1)
  我吃了一惊,抬头看他,他正盯着我右手无名指上那个“情绪戒指”。那个戒指,最早是杜政平在纽约买给我的,后来我还给他,再后来重归于好,他又还给了我。我就把它戴在右手无名指上。
  我说:“这是个玩具。”我一面说一面黯然地想该怎样告诉他我又和杜政平在一起了。
  他笑笑,“我还以为你和小杜已经结婚了呢。”
  我望了他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怎么知道……”
  “噢,去年底,十一月中旬吧,我给你打过一次电话,是他接的。他告诉我你们计划今年结婚,准备去大溪地度蜜月。”
  “杜政平?”我叫起来,杯子里的酒差点泼出来,“他说我们要结婚?”
  程明浩看看我,脸上的表情介于诧异和尴尬之间,好像在说:“难道不是吗?”
  “他……他还说什么?”
  “他还说你很忙,经常七八点钟下班。”
  “还有呢?”
  “还有,他说你们圣诞节去太浩湖滑雪,然后我们就随便聊了一会儿。”
  我呆在那里,脑子里像有本日历,一页一页飞快翻回去年十一月。十一月中旬,那个时候,我刚刚给了杜政平我公寓的钥匙,他有时下了班就直接过来,我们一起吃晚饭。那一段时间,我比较忙,经常到家时他已经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难道?
  不错,公司是很忙,我经常要七八点钟下班,去年圣诞节我们的确去了太浩湖滑雪,但是,但是,谁说我跟他今年要结婚的呢?
  自从几个月前和他一起看见那张老掉牙的结婚证书之后,我的的确确开始想,就这样把名字和他写在一起,或许就是我需要的幸福——幸福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没有经历过,事先怎么会知道呢?我甚至想,假如他提出结婚,就答应吧。可是,早在去年十一月份,他怎么就未卜先知了呢?
  那是我第一次发现杜政平做了一件不光明正大的事情——一句谎言夹在好几句真话当中,变得像真的一样,换了我是程明浩,也会相信。然而,说那是谎言,好像也不完全正确,他不是在我家接我的电话吗?我们不是一起出去度假吗?我不是跟他上床吗?
  我定定地看着程明浩,原来,他找过我的,只是我没有接到那个电话。
  我木木地说:“我们还没结婚。”
  “……那,有计划吗?”他有点意外,认真地看着我。
  “暂时,暂时还不知道,”我又喝一口搀七喜的红酒,味道却已经不对了,又酸又苦,“你找我干什么?”
  他迟疑了一下,“也没什么。”
  “真的?”我盯着他,一直看得他低下头去。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看了好一会,才说:“讲出来你不要笑我。”他自己先微笑了一下,淡淡地说:“当时,我是想跟你说对不起。”
  “你有什么对不起我?”
  他舔舔嘴唇,“你跟我分手的时候说我不适合你,还说我没有小杜好,当时我一气之下跑掉了,临走之前还叫你去嫁人,后来想想实在混账,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搞的。其实……其实那天我开车去明尼苏达,路上就老在想你,好几次恨不得马上掉头回去,又觉得那样太没面子。可惜,”他苦笑一下,“等我明白过来,小杜又把你追回去了,那家伙真是无孔不入。现在我倒是承认他比我强,他不是为了你到加州来了吗?我呢,有了台阶也不知道怎么下……”他摇摇头,“这样也好,让我断了念头……不管怎么说,我都当你们是朋友,结婚的时候……通知一声。”
  程明浩把杯里剩下的酒喝干,他眼睛里浮现过的刹那温柔又不见了,换上一份亲切,像是对一个久别重逢的老朋友诉说从前犯过的错误,随后泰然地一笔抹去“不提了”。
  我觉得喉头发涩,嘴唇发干,喝下去的酒溶进血液一阵阵往脑门上涌。
  他轻轻笑了一下,又自言自语似的说:“去年感恩节前几天,我和一个同事去佛罗里达一家公司看仪器,回程在亚特兰大转机,正好碰到机场发生紧急事件关闭,我们在那里等了五六个小时。现在想想也没什么,但当时乱糟糟的,大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都很紧张。我那个同事的太太知道后急得要命,每十分钟给他打一次电话,问有没有什么新的情况。到后来,他都有点烦了,我却在旁边越看越羡慕……我想,如果我们没有分手,你大概也会那样的吧……你一定也会那样的……你以前对我那么好。”
  “后来呢?”
  “后来我心血来潮,给你拨了个电话过去。照说不应该,就算我们没分手,我也不愿意让你担心,可是那个时候,我真的……真的很想知道你究竟还会不会担心我。”
  “然后你没等接通就挂掉了,对不对?”我盯着他问。
  六会微笑的戒指(2)
  “我拨了号码,又觉得很可笑。再说,要还是碰上小杜,我怎么说?”
  “那天我在家,是我去接电话的,你自己挂掉了,”我轻轻地说:“还有,我会担心的。”
  他不说话。我低下头,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不好?”
  “没什么不好,人总要往前看,我们都一样。”他平静的语调像冰水一样慢慢浇到我心里。我怨恨地看了他一眼:刚才那些话,为什么不早一点,或者,晚一点告诉我,或者索性不要告诉我?反正不该现在告诉我,现在告诉我,又加上一句“人总要往前看”,让我看也得看,不看也得看。他自己大概想通了,不在意了,于是和盘托出,了却一桩心事,不去管人家想通没想通,在意不在意。他好自私。
  “太阳出来了。”我说。“人”的话题聊得差不多了,只好又回到天气上去,天气总是比较容易聊。后来,他告诉我,他买了一本花生漫画,“史努比的确很可爱。”
  “它是花生漫画里人气最旺的,”我漫不经心地说:“真可笑,那么多人物,大家却最喜欢一只狗,可见人没狗好。”
  程明浩他们公司的境况的确比我们好,活动结束时每人发了一瓶酒。他问我:“你要不要?”
  我笑笑,“你自己带回去加糖喝吧。”
  我们交换名片,程明浩在公司电话下面写上手机号码,递给我。
  道别后,我望着远处泛黄的山坡,回味他早先说的话,呆了一会儿,突然拔腿往山腰上的停车场跑去。那段路很长,又是上坡,我在太阳底下跑得满头大汗,等我到那里,他正好把车开出来。
  他把车停在我面前,摇下车窗,“什么事?”
  我脱口而出,“你不要走!”这句很久以前就应该说却没说的话,一直存在心里,此刻猝不及防地蹿出来,让我们两个人一起怔住了。
  他摘下墨镜,看了我一会儿,轻轻地说:“我要去赶飞机。”
  “你是不是有女朋友了?”
  他摇头。
  “那就不要走,”我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感到眼泪在里面像雨云一样凝集,“我不许你走。听见没有?”
  他清了清嗓子,“上车说吧。”
  “不,你下来,”我强硬地说:“你给我下来。”
  他打开车门出来,站在我面前。我抬头看着他,他也看着我。他问:“你想怎么样?”
  “你不要走,我不要你走,”我执拗地重复着,“那个时候,我就不要你走的。”刚才跑上坡时,我的心里想起了好多话,可是不知怎么搞的,真的和他面对面,翻来覆去却只是这一句。
  他脸色严肃起来,“那你要什么?”
  “我要你。”
  他审视着我的脸,我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他苦笑着摇摇头,“关璐,你不要孩子气了。”
  “我没有孩子气,谁说我孩子气?”我怒气冲冲地瞪着他,一面用力咬着下嘴唇,“我们其实根本就不应该分手的!”
  他抬起头越过我看着远处的山,过了好久才把眼神拉回来,好像在想什么很重要的事情。终于,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你既然觉得我们不应该分手,那你为什么不多给我一点时间?”这个时候,我看见他的眼睛里有一种积郁许久、受了伤的愤怒,像闪电一样灼着我的心,“其实……只要……只要几个月就够了呀……”
  “我怎么知道?!我给过你机会的呀,‘九一一’那天你给我打电话,我不是说我想你吗?你叫我自己保重,是你叫我自己保重的呀!”
  “那你怎么不想一想,我干吗要给你打电话?那天我一直都在担心,上班也心不在焉,生怕旧金山万一也出事情你怎么办,做了一整天思想斗争,还是忍不住给你打电话。璐璐,你从前说过我个子高,所以反应迟钝,你忘了吗?你既然知道,你,你,你为什么就不等等我呢?”
  一阵山风吹来,蓦然刮下一阵眼泪,??你让我那么伤心,”我冲着他嚷嚷,“还来怪我?你怎么好意思?”
  他一把抓住我的肩膀,“可你知道,你让我多伤心吗?那次我下定决心去找你,心里想,随便你怎么骂我,要我怎么样都认了,可就是没想到你已经……小杜还告诉我你们要结婚,这种味道,你倒是自己去尝尝看?”
  我抓住他的袖管,“我不是……”话却说不下去了。事情到这里,好像已经分不出谁对谁错。就像一个水彩画盘上,左一道右一道颜色飞上去,越描越黑,再也看不出底色。
  许久,他扳开我的手,“对不起。我这个人不会说话,也不喜欢什么事情都挂在嘴上,所以比较吃亏,也让你受了很多委屈,我自己知道。不过,有一点我一直弄不懂,我有了你之后,心里就装不下其他人,你总是不相信我,怀疑这个怀疑那个,我以为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可是,你自己却一跟我分手就……你让我怎么相信你呢?我虽然不太聪明,可也不是傻瓜,只要你等一等,稍微等一等啊……”
  六会微笑的戒指(3)
  我的眼泪一个劲往下流,流进嘴里,咸咸的、涩涩的。他去车里拿纸巾给我,我不要,把眼泪都擦在衬衣袖子上,左边擦湿了擦右边。
  等我把眼泪差不多擦干,他也平静下来,柔和地说:“我说你小孩子气,是因为我觉得有时候,你可能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得到了又觉得不好。所以,以前的就算了吧,我送你下去。”
  “你觉得我朝三暮四,对不对?”
  他默默地、久久地看着我,那种目光让我彻底绝望。查理·布朗不要史努比了。查理·布朗怎么可以不要史努比呢?
  很多决定在刹那间做出,做完就没有回头的余地,也不应该回头,只好往前看。已经发生的事情,一定是对的。
  回到家,差不多筋疲力尽。杜政平正在看一部很老的越狱片,我把程明浩的名片放到桌上的名片盒里。
  吃饭时,我问他:“有个地方叫大溪地,什么地方?”
  他看看我,“是太平洋里的一个岛,度假胜地。”
  “在哪里?”
  “靠近夏威夷吧。想去吗?”
  “我不是想去,只是想告诉你,下一次同人家说我们要去度蜜月,起码挑个我知道的地方,我可以替你把话编圆,免得穿帮。”
  他转过头来,我趁他发问之前说:“我今天碰到程明浩了。他们公司组织活动,正好和我们在一个地方。”我把程明浩的名片拿给他看。
  “这么巧?”
  “嗯。”
  他不说话了。
  那顿饭吃得庄严肃穆。我收碗的时候,杜政平指着那张名片,“这个,你觉得有必要留着吗?”
  我们对视了半分钟,我微笑一下,把名片拿过来,慢慢地撕掉,“我觉得没有。”然后把碎片扔进垃圾袋,又把垃圾袋扎起来。
  晚上,杜政平已经睡着,半梦半醒之间,我忽然想起好久以前想了一晚没想明白的问题:程明浩的手机号码是多少?今天他写给我的时候,我看了一眼,又忘记了。我对数字、尤其电话号码的记忆能力很差,不写下来根本记不住。最后四个数字是“3457”?不对,是“3754”?好像也不对,“3547”应该差不多了吧?这个毫无意义的问题把我越弄越清醒,搞不好又要一夜无眠。
  我轻轻下床,踮着脚走到厨房里,小心地解开角落里的那个垃圾袋,在一堆菜叶、剩饭、脏纸巾、塑料袋和可乐罐当中寻找那张名片的碎片。不是余情未了,只是,只是我想看看我自己记的对不对。
  “关璐,你在干什么?”
  我的手猛然一抖,回过头,杜政平正站在水槽前看着我,他的脸色在日光灯下白得可怕。
  “我,我在找一张发票……昨天去超市买的那瓶、那瓶洗发液有三块钱的厂商退款,我突然想起来……”
  他默默地点点头,“啊,是这样。明天再找吧,我帮你一起找。”他好像很相信我的话。
  “好。”我听话地跟他回房间去。回想起刚才的事,觉得不可思议,而日光灯下的两个人都面目可憎、行为猥琐。爱情,真的能让人沦落?
  第二天一早,我醒来,杜政平在桌上留了一张字条,说他去公司了。我去厨房做早饭,发现那个垃圾袋已经被扔掉了。那天是星期六,他们公司也并没有忙到要加班的程度,我心里明白,他只是为了避免和我见面。晚上七点多钟,我刚把饭做好,他开门进来,把一盒德芙黑巧克力放在桌上,“给你。”
  我拿起来看看,对他笑了笑,把巧克力放进冰箱,“谢谢你。”我没有告诉他,其实,上次去检查牙齿,医生说我有两颗牙齿变得“敏感”,列出很多种建议少吃最好不吃的食品,巧克力首当其冲。我很怀疑是那次一口气吃完一大袋椰丝巧克力的恶果:吃的时候纠集了太多的情感,连牙齿都吃不消,变得“敏感”,用实际行动抗议:“不跟你玩了。”
  以后几个周末,杜政平没来找我,我也没去找他。我们心照不宣地保持距离,连打电话也客气了几分。我们的感情好像被放在了秋千架上,一下一下地在风里晃荡,越晃越高,随时可能会飞出去。两个人一起胆战心惊地看着,却不知该怎么办。
  八月份一个星期五早上,十点多钟,杜政平突然打电话到我办公室,告诉我一个触目惊心的消息:他那家公司为了节省开支,决定关闭旧金山分公司,大约百分之三十的员工有机会转去东部另一家分公司,剩下的百分之七十就地解散。杜政平的整个部门,包括主管,都属于那百分之七十。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二〇〇二年夏天,由于“九一一”和安龙事件导致的经济衰退,在高科技行业找一份工作比登天还难。而难上加难的是,需要在一定的时期内找到工作,否则,杜政平在美国的身份就会过期,他如果不想“黑”掉,就要在限期之内离开美国,而那个“限期”,是可以扳着手指数完的。有工作的时候,人称“高科技精英”;一旦丢了饭碗,就立刻成为超市打折架子上的罐头。
  六会微笑的戒指(4)
  当生存都成为问题,没人去顾及晃悠在秋千架上的感情了。我们拿出各自的通讯簿,把认识的所有有工作的人不论亲疏不分种族列成一张表,准备一个一个去联络。那张表极其详尽,一切我们能想到的社会关系统统包含在内。杜政平甚至问:“郑滢以前不是有好多追求者吗?”我想了想,说:“算了,这种人情,一旦欠下来,你叫她怎么还?”
  我的手指一页页翻过他的通讯录,快翻完的时候,停在了一个名字上。我看看他,他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
  我把程明浩加到表格最后一栏。他的公司有一个IT部门;而他,说过把我们当朋友的。
  那个周末,我们打了整整两天的电话,把一张表格划得五花八门,可是,大部分的人给出的答复都让人当场失望,剩下那一部分也是要了简历,却加上一句“不要寄太大希望”。也可以理解,大家都自顾不暇,帮忙更是力不从心。
  星期天晚上,我终于给程明浩发了一个电子邮件。一个小时之后,他打电话来,“你马上寄一份小杜的简历给我,我明天晚上给你们答复。”
  我说声“谢谢”,把简历寄给他,疲惫不堪地站起来,发现杜政平已经不在屋子里。我打开门,看见他坐在外面的楼梯上喝啤酒。我也拿了一罐啤酒,坐在他旁边,一边喝一边告诉他我替他寄了简历给程明浩。
  他自嘲似地笑笑,“真是不争气,要情敌来帮这种忙。”
  我说:“他现在不是你的情敌了。”
  他低下头,“我还是不争气。”
  我转过头,吃惊地发现突如其来的失业可以让一个人发生这么大的变化:他的胡子两天没刮,眼睛充血,脸色发青,原先的神采飞扬、热情开朗消失得无影无踪,整个人颓废了一圈,让我越看越难过。
  我拉住他的胳膊,“说不定明天就会有好消息的。”
  他看看我,“你觉得会吗?”
  我避开他的眼睛,说实话,我一点都不乐观,一般公司都在年底进新人,八月份的工作机会凤毛麟角,而且竞争肯定非常激烈。
  “你们公司真不是东西,这么大的事情都不早点打个招呼,让人家怎么办?”
  他叹口气,“就是因为事情太大,才绝对不能打招呼,否则还不天下大乱?算我倒霉,”过了一会儿,他看着手里的啤酒罐冷笑,“你知道我找工作的时候有多少家公司要吗?价码一个比一个开得高,”他伸出七个手指,“现在这些王八蛋都哪里去了?”
  “你不要这样。”我心痛地看着他。
  他突然站起来,恶狠狠地把啤酒罐捏扁,“凭什么?凭什么呀?你说我是哪里差劲?关璐,你说呀,凭什么人家都好好的,我要去倒这种霉?你倒是说呀?”他的五官扭成一团,拧成非常痛苦的表情。
  我用力拉他坐下,“倒霉的又不是你一个,我们公司一会儿就有一堆人倒霉,说不定明天就轮到我。不过,再倒霉,总会有办法的,又不至于会死!”我用力在他耳边喊着,声音在夜色里有几分凄楚。
  他捧着头,两手大拇指用力按住太阳穴,终于平静下来。我轻轻地抚摸他的后脑勺。
  过了很久,杜政平把头靠到我肩膀上,“关璐,现在只有跟你在一起还可以稍微舒服一点。”
  “那就跟我在一起吧。”
  “我是说一直跟你在一起。”
  我转过头去,他抓紧了我的手,脸上满溢一种天真的悲伤,像极花生漫画里那个总喜欢抓着一块毯子、一旦放手就心神不宁的莱纳斯,莱纳斯让我心疼。只是,我从没想过,有朝一日,杜政平会变成莱纳斯;而我,会被他当成那块毯子。
  我脑子里过电一样闪过那天在山坡上程明浩看着我说“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的神情,心里一阵苍凉。长大了,就不能再任性,要懂得负责任。
  我点点头,微笑一下,“那就一直跟我在一起。”
  他的头发刺着我的脖子,像五年前在飞机上一样。不同的是,这一次,没有人会来问“要不要我跟你换个位子”。我突然意识到,这几年,我和杜政平一起经历了那么多起落,共同拥有了那么多回忆。这些,加在一起,还不够吗?很多人,不就是靠着情义过一辈子的?
  第二天晚上,程明浩打电话来,杜政平正好不在,是我接的。
  他告诉我他们公司的IT部门现在没有空缺,声音很抱歉,“我已经把所有认识的人都找遍了,实在不行。对不起。”
  “不要紧,谢谢你费心。”我真心诚意地说。一个晚上,我已经接了七八通这样的电话,早已经麻木。
  “我也想过自己部门里的位子,可惜小杜的背景差得太远。真对不起。”他的口气倒好像他欠了我们。
  六会微笑的戒指(5)
  “谢谢你费心。”我也又说一遍。
  他问我有没有其他的机会,我说没有。
  他迟疑一下,问我:“那你们打算怎么办?”
  我老老实实地告诉他,“大不了我们就结婚,他可以转成我的配偶身份留在美国。”说那句话的时候,我心里幽灵般地蹿起一种小小的、报复的快乐。不管你在不在乎,我要结婚了,比你先结,结给你看;至于和谁结,为什么结,与你何干?
  他沉默了,过一会儿,换一种干脆利索的语气,“关璐,我再去想想办法吧。”
  “不用了,我知道你已经尽力。”
  “让我试试看。说不定……”
  “真的不要,”我打断他,“车到山前必有路。”
  “璐璐,”他突然叫了我一声,“听话。”
  我被他叫得愣住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一股气从心里冒上来,“干吗听你的话?我又不是小孩子!”然后用力把电话挂上。
  这个时候,杜政平回来了。电话铃又响,他去接,我知道那是谁打来的,低着头,却认真地聆听他每一句话。
  杜政平说了几句,内容和我刚才讲的大同小异,然后挂线。他说:“程明浩说他明天再帮我想想办法,”随后,看看我,又加上一句,“看不出他倒挺热心的。你说会有戏吗?”
  我把一件衣服从椅背上拿下来,展平袖子,挂到衣架上,回头看看他,说:“我看没戏,他们毕竟是做药的。他也算是尽力了。”
  那天晚上,我正在刷牙,杜政平突然把头探进浴室来,“要不,明天我们就去结婚吧。”他脸上又是那种莱纳斯一样天真而哀伤的表情,两眼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看得人心里直发酸。我把牙齿里里外外刷了个遍,终于对他点点头,莱纳斯永远让我心软。等我把那口牙膏泡沫吐出来,发现上面有一摊血。
  我们分别打电话回家报告,说准备结婚,只是没提他失业。双方父母发现我们同居,就一直在催着快点结婚,所以都很爽快。
  第二天,我请了半天假,和杜政平一起去登记。到了市政厅才知道,在美国结婚有两个步骤,先要领一张三个月有效的“结婚许可证”,然后在有效期内举行仪式。我们填了一张表,交了一百三十多块钱,拿到一张电脑打印出来的纸,第一格列着他的姓名、地址、出生日期、教育程度等等,第二格列着我的,下面几行文字,基本意思是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政府“准许”我们结婚。原以为遥遥无期的事情突然变成现实,那种感觉有点像刚从一场不太深的梦里醒来,懵懵懂懂,不知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
  市政府有一个小教堂,可以举行最简单的结婚仪式。不过,当天和第二天都已经排满,我们登记到星期四下午两点半去举行结婚仪式,我们拿到的收条上写“两点半到两点四十五分,请提前二十分钟到达”,我问“十五分钟够吗”,窗口那个女人一边把信用卡收据递给我们一边干脆地说“足够了”。不知怎么,我心里有点悲哀,郑滢结婚的时候,光是开车去参加婚礼就花了一个多小时。
  回家的路上,杜政平突然说:“我觉得很对不起你。”
  我淡淡地说:“有什么对不起的,反正是迟早的事情。”
  “以后我们再补结一次婚好了。”
  “算了,我本来就怕麻烦。”
  我们去买了一对指环,他要给我买个钻戒,我说:“不用了,其实也没什么机会戴,戴出去又会担心掉了。”但他坚持,说:“你老公再落魄,这点钱还是有的。”于是我挑了一个二分之一克拉的白金钻戒,钻石切得又匀又干净,他帮我戴在手上,我微笑着说:“真漂亮。”
  那天下午,我戴着戒指去上班,告诉同事们我星期四结婚,他们一哄而上恭喜,然后责备“怎么也不早点告诉我们”,我说“我们都比较低调”,心想,我自己也是昨天晚上才知道的呢。
  半天下来,左手戴戒指的地方居然起了一圈小小的泡,有点痒,大概又是皮肤过敏。来美国之后,很多人都开始过敏,我属于情况比较严重的,对很多莫名其妙的东西过敏,只是万万没想到,居然对钻戒也会过敏。穷命。
  第二天,我把戒指放回盒子,在手上涂了点薄荷油去上班。快中午时,程明浩突然打电话到我办公室。他说:“现在有时间吗?我马上要见你。”
  “你在哪儿?”得到的答案让我大吃一惊,他在我公司对面的一家餐厅里。
  我跑过去,他坐在靠窗口的一个位子,隔了几排座位朝我微笑,显得很兴奋。我在他面前坐下,低头看着桌上放盐和胡椒的罐子,“你怎么来了?”
  “有办法了,我也是昨天才想出来的。我有个亲戚,在奥克兰开一家小公司,我今天早上去找过他,他答应让小杜到他手下去工作一阵子。他的公司其实并不太需要用人,所以工资一定不会高,不过至少可以保住身份,等到年底或者明年初再另找一份好点的工作。我刚才给你家里打电话没人接,也不知道小杜的手机号码,所以才来找你,你告诉我他在哪儿,我下午就带他过去。”
  六会微笑的戒指(6)
  “你在奥克兰有亲戚?”我有点诧异。认识他这么久,从没听他说过。
  “是我爸的表弟,”他停顿了一下,转头看着窗外,“我从前也没跟他见过面,就是知道有这个人。昨天……昨天,我给我爸打了个电话,请他出面帮忙。”
  “你爸?”我越发惊讶。
  他点点头。
  “你怎么跟他介绍杜政平的?”
  “我就跟他说小杜是我最好的朋友,念大学的时候,多亏他借钱给我买饭票。”他把眼神转回来,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我,“其实,我也没完全说谎,有一次去买饭票,排了老长的队,等轮到了才发现忘记带钱,杜政平刚好排在我后面,我就跟他借了二十块钱……”他微笑一下,“这样也挺好,我爸说,终于有机会帮我的忙了,他好像还挺高兴的。我爸现在年纪大了,人老了,大概就特别恋旧……”
  我盯着他的手表,上面的时针一格格跳过,好久,才轻轻地问:“你干吗要这样?”
  他默默地看着我,眼睛里全是温柔,“我……希望你日子好过一点。”
  我抬起头看着他,心里好像桌上的盐和胡椒罐一起打翻,腌了个结结实实,说不出话来。
  过了好一会儿,我拿起桌上的冰水喝了一口,轻轻地说:“不用了。我们已经决定明天结婚,戒指也买好了。”
  沉默。
  沉默。
  沉默。
  我低着头把冰水喝完半杯。突然,我听见他几乎是咬牙切齿地问:“璐璐,我不是说了让我再去想想办法的吗?你——你为什么就,就不肯稍微多给我一点时间呢?!你……你……”他“你”不下去了。
  我站起来,“真不好意思,让你白跑一趟了。”
  程明浩伸手将我按回椅子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死死地盯着我,盯了好一会儿,他伸手把我面前的冰水拿过去喝光,然后换一种比较平静的声调说:“把小杜的手机号码给我。”
  “你要干什么?”
  “干什么?告诉他我帮他想出一个办法,”他补上一句,“放心,我就当不知道你们要结婚。”
  我把杜政平的手机号写给他,“不过他现在不在旧金山。”杜政平今天去摩根山一家公司,他有个朋友在那里。虽然人家已经摆明只招美国员工,他还是希望能通过引荐碰碰运气。
  程明浩立刻拨电话过去。电话通了,他和杜政平讲了一会儿,脸色越来越难看,等放下电话,他一拳捶在桌子上,“早知道这样,你们还不如不要告诉我!”引来好几张桌子的人朝我们看。
  “你轻点,”我已经猜出八九分杜政平拒绝了他的好意,“那时候,我们还没想到要结婚……现在已经决定,能不麻烦你也就不麻烦你了。再说,你也要欠人家的情,”我说着说着垂下眼睛,“不过还是谢谢你,等过了这个难关……”
  “等过了这个难关,你知道这个难关什么时候过得去?”程明浩打断我,“不错,你是能帮小杜过这个难关,可是你自己呢?你知道你们公司的股票跌到多少了?你以为你们现在还有钱去喝喝小酒,情况就很妙吗?你能保证年底之前不会再裁员?到时候万一你也丢了工作怎么办?就算能保牢饭碗,你们公司几次裁员裁到电视上去,移民局肯定知道,如果我没猜错,外籍员工的绿卡申请一定难办,你什么时候能拿到绿卡?拿不到绿卡,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你知道要过多久?”他问得咄咄逼人。
  我看着他,说不出话来。他说的话都在理,只是我和杜政平好像都没考虑过,或者说,我们根本没有时间精力去考虑那些。我顺着他的话想下去,心里很难过,觉得前程一片灰暗。
  他双手交叠把下巴搁在上面,侧过头去看着窗外,苦笑一下,“说句老实话,我看你们是顺境走得太多了吧。”
  我瞪他一眼,“不用你管,我们自己会慢慢解决。”
  他没说话,我也不说话,把桌上的餐巾纸拿过来撕成一小条一小条,程明浩默默地看着我撕。等一张餐巾纸差不多撕完,他说:“不要跟他结婚,好不好?”
  我愣愣地看着他。
  “你不跟他结婚,他没办法了,自然会来找我。”
  我慢慢地摇摇头,过一会儿,说:“这样的话,他说不定会以为你落井下石,要跟他抢老婆,会恨你的。”
  他眼神炯炯地看着我,伸手过来按住我的手。他眼睛里的光让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如坐针毡,想把手抽出来,可他按得很紧。我的脸涨得通红。
  这时正好服务员来问我们要不要点菜,我趁机抽出手,“我还有事,先走了。”然后拿起包拔腿就往外跑。我知道自己很失礼,起码,起码应该请他吃饭,但我真的没有办法在那个位子上坐下去,再多坐一秒钟,我可能就会透不过气来。
  六会微笑的戒指(7)
  在路口转弯的角落里,程明浩抓住了我,“璐璐,不要走!”
  “你放开我!”我挣扎着,他牢牢地钳住我的手臂让我动弹不得。我情急之下转过头又要去咬他,“你不放手我叫警察了!”
  “你敢咬我也叫警察了——别忘了这里过街就是你们公司!”
  我没有办法,只好把身子站直,无可奈何地看着他,“我不走,你松手。”
  他松开我,我们沿着街道慢慢地往前走,谁都没有说话。程明浩掏出一根烟,“不介意吧?”
  我摇摇头,他点起烟,用力抽了一口,两颊深陷下去,再把烟雾吐出来。
  我问他:“你现在抽烟了?”
  他点点头。
  “抽烟对身体不好。”
  “我知道。”他半扬起眉毛,脸上一种“你拿我怎么样”的神情。
  翻过两个坡,我终于说:“其实,我和杜政平并不仅仅是因为这个才结婚的,我们本来就……还有,我的父母和他的父母都很希望我们结婚,所以……”说这些的时候,我心里感到有点可笑,倒好像我在跟他打申请。
  他把一支烟抽完,掐灭烟头,终于开口,声音温柔下来,“我不知道也就算了。可是,现在眼看你这样把自己嫁出去,就觉得不行……就是不行,”他深深地、牢牢地看着我,看了好半天,终于说:“璐璐,我舍不得。”
  他的目光让我不知该说什么好,“可是,我就要结婚了,我,我跟你说,我真的要结婚了……戒指都买好了,半克拉的……杜政平说他再落魄,这点钱还是有的……你,你给我买过戒指吗?你不是说我们都不是孩子了吗……现在你又说舍不得,你,你叫我怎么办呢?”
  他不说话,只是温柔而忧伤地凝视着我,那种眼神不像莱纳斯,不让我同情,却叫我彻彻底底跟着一路痛进心里去,痛得恨不得把心挖出来,却明白就是挖出来也没用,因为那不过是用一个更大的伤疤去掩盖已有的伤疤,欲盖弥彰。
  我脑子里闪过很多事情,过去的事情,过去岁月里他为我做的事情。他开一天一夜的车去新墨西哥看我,在冬日的冷风里告诉我他很想我;他因为想我而去为非洲紫罗兰买了一双雨鞋;在西雅图他温柔地抱着我入眠,在雨夜里把我的心捧在手上;我动手术后他千里迢迢赶回来照顾我;为了不再让我难过,他背着我去找张其馨说明;“九一一”事件发生之后专门打电话来叮嘱我要小心;还有现在,他又飞过半个美国而来,而且放下尊严去求他的父亲帮忙。程明浩骨子里是那么倔强的一个人,二十多年里,穿着破凉鞋旧袜子的时候,他都没有求过他父亲,现在,他去求他父亲。
  我的脑袋开始发晕。他的的确确曾经做过这么多事情,每一件都是为了我。他为我做过这么多事情,我们为什么,为什么还会落到现在这样?
  “你不要看我,”我大声对他叫了起来,飞快地转过身,“我回去上班了,一点钟要开会。”
  “你不要走!”他又要拉我。
  我回头看着他,“你记不记得,上次,在葡萄园,我叫你不要走,你怎么说的?你记不记得,你自己是怎么说的?”
  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黯然,手僵在半空中,我趁机闪身躲开,“我走了,再见!”
  我“咚咚咚”一路跑回去,一连翻过几个坡,头也不回。
  回到公司,电话上已经有一个他的留言,我不理。开完会,他又打过来,“下班以后我们谈谈好吗?”他的声音几乎在哀求,“我真的需要跟你谈谈。”
  我想了一会儿,慢慢地说:“还是算了吧。”我把电话挂掉。
  那个下午我的工作效率几乎等于零。部门里的同事凑钱买了一张礼品卡算是结婚礼物,艾米叫我放假回家,我说不要紧。大家觉得我很敬业,其实我只是需要找点事情做,可是又偏偏什么也做不来。
  我一直发愣到下班,然后木木地拿着包走出公司。
  程明浩站在我家门口等我,看样子已经等了很久。我在他面前站了一会儿,做了个“请走”的手势,他坚决地摇摇头。
  我投降,请他进去,给他倒了一杯茶,他双手捧着接过去。动作似曾相识,感觉恍若隔世。
  我搬张凳子坐在他面前,两手放在膝盖上,“谈吧。我听着。”
  他半天没说话,随后缓缓地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递给我,“好不好看?”他手上握着一个小小的金属环,顶上有一点东西,在傍晚的阳光下微微闪烁。
  我伸手接过来,那原来是一个细细的戒指,环上浅浅地旋刻着玫瑰花纹,托着一颗很小很小的钻石,跟上次杨远韬送给郑滢的项链上的碎钻差不多大——但她的项链上有足足二十颗。然而,那真是一个可爱的戒指,因为钻石小,反射出的光毫不刺眼,暖融融的,像在对人微笑。那是一个会微笑的戒指。
  六会微笑的戒指(8)
  我抬起头看着他,他拿出另外一样东西,是我还给他的那条同样嵌玫瑰花纹的项链。他打开圆形的挂件盒,拿掉里面自己的照片,摩挲了一会儿上面的花纹,然后递给我,轻轻地说:“它们其实是一套的。那次你做完近视矫正手术后我来看你,开始准备送给你的,我是想趁你眼睛一能看清楚就给你戴到手上去。不过,后来,后来又拿掉了,就只给了你一半。”
  我一手拿着戒指,一手拿着项链,定定地坐在椅子上。他低下头看着杯子里沉了一半的茶叶,“这个设计很别致,我一看见就喜欢,觉得你应该也会喜欢……你向来喜欢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所以我就买了下来。买的时候,我还在想,这样的话,既好看又实用,比如你平时可以把戒指戴在手上,需要洗手的时候可以把它拿下来放在挂件里,不会丢……其实有两种设计,一种是玫瑰,另外一种是星星月亮,我挑来挑去,还是觉得玫瑰比较吉利……”
  “那,那你后来怎么没给我?”我颤着声音问他。
  “我看见你床头放的那本珠宝手册,”他停顿一下,喝口茶,“里面随便哪个戒指上的钻石都是一克拉两克拉,还有,你告诉我,有个同事订婚,手上的钻戒像麻将牌,吓得别人戒指没她大开会都不敢坐她旁边。我觉得这个实在拿不出来,后来我就想,算了,等我以后多挣点钱,也去买个像像样样的戒指。还有,混得好一点,再要你嫁给我吧。”
  我呆呆地瞪着那个戒指,直到上面暖融融的光模糊起来,“我那时候又没说要多大的……我,我是没说啊……戒指要那么大干什么,又不能真的当牌打……其实,我,我没那么在乎的……”我的喉头哽住了。
  他抬起头,眼睛里有一点亮亮的东西在闪动,“可是我在乎啊。我不要你也不敢坐在人家旁边怕人家笑,觉得你男朋友真穷酸……别人看见说不定也会那么想……那样你一定会觉得很没面子。我怕你在我面前高高兴兴地收下,心里又偷偷地委屈,还不肯跟我说。”
  我的眼泪终于流下来,“关他们什么事?我的戒指关他们什么事?你莫名其妙……送就送,不送就不送,送一半,算什么?”
  眼泪滚到脸颊上,我想去擦,可两只手都没空。他伸手来替我抹掉,“这种心态现在想想实在有点可笑,我娶你做老婆,你就是我的人了。以后只要努力,总有机会对你好,想怎么对你好就怎么对你好,想送你多大的戒指就多大,对不对?可是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
  “你是不是为这个才决定去明尼苏达那家公司?”
  他点点头。
  “那怎么不告诉我?”
  “我不是他们的第一选择,实际经验也不多,心里没底,但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既然有机会就应该试试,如果能把位子坐稳,发展空间就大了。我知道你总希望我留在旧金山,说不定会觉得我是故意的……你这个人心思重,容易多想。后来我突然想,索性我们结婚吧,虽然男人二十几岁结婚好像早了点,不过那样大概可以让你安心,所以我就去买了那个戒指……只不过,临到送出,才发现不上台面……我当时想,再等一段时间,也就是一两年吧,等未来有点眉目了再跟你说,”他又喝了口茶,抿抿嘴唇,“我甚至还想,等我那边差不多定下来,就让你跟我过去,大不了将来我养你,反正那里的房子没有加州贵。没想到你马上说要分手,我一逞意气就答应了……也是因为这个,后来我知道你和小杜又在一起之后会那么生气……”
  他静静地,像在说一件久远的往事。这些心思,他从来都没有对我讲过,所以我不知道;我以为他的人生规划里没有我,我错了;我以为他的心里没有我,事实却恰恰相反,他把我藏得那么深,就像那天晚上他用拳头把我的拳头包在里面一样,深到我自己都看不见。有些事情,我们以为有足够的时间,去说、去做、去了解,其实却没有。我们的时间凝固在了我那块没有送出的手表上面。
  程明浩的话一点一点像雨水一样渗进我心里的每个角落,我忍着鼻子发酸,“我又没说要你养。你养得起我吗?我很难养的。”
  “我知道现在可能还不行,不过,我总是觉得,我如果能尽量混得好一点,你至少不用担惊受怕,一天到晚又怕工作做不好又怕裁员又怕被人家欺负,一点点事情都提心吊胆,连梦话都说的是英语……你那副样子真是让人心疼。我希望你能多一点选择,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他碰碰我的脸,“还有,你现在比出国的时候还瘦,人家到了美国都变胖,就是你越来越瘦……”
  “那叫苗条,好多同事都羡慕呢,吃饭的时候偷偷看我到底吃什么能不胖。”我抽抽鼻子。
  六会微笑的戒指(9)
  “一身的骨头有什么好羡慕的?我要你高高兴兴的,长得胖胖的,就像,就像史努比那样。”
  当一个男人语气坚决地要我向一只狗看齐,我心里所有的眼泪都喷涌而出——在他默默下定决心把所有的艰难一肩挑的时候,我却在拼命猜忌、嫉妒、生气、给他气受,他心里一定也很委屈,还要装作若无其事,真难为他了。
  “璐璐,别哭,别哭,乖,不许哭了。”他把我从椅子上拉过去,贴在他的怀里。他衣服上有一股烟味,我一边捶他的肩膀一边哭得更凶,“叫你不要抽烟,我叫你不要抽烟的呀,你不听话,你不听话……”
  说到这里,我的嘴唇已经被堵住了,他用力地吻我,好像要把所有的废话都挡回去。透过烟味,我闻到了他身上久违的气息,不由自主闭上眼睛,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了。他温柔地抚摸我,让我“一身的骨头”刹那间酥软无力,没有思考的余地,只觉得一颗心像被搁在火焰上摇摇晃晃的空气里,热热的,被蒸得微微发晕,生怕随时会掉了下去。
  朦胧之间,我感到程明浩把我抱了起来,一直抱进房间,用他的身体把我压在床上。他滚烫的嘴唇一路吻过我的额头、眼睛、鼻子、脸颊、嘴唇、脖子,然后接着往下,他的喘息声变得越发急促,一边吻我一边呓语般地说:“你是我的,是我的。”我顺着他的动作微微颤栗,紧紧地抱住他。他几乎有点粗暴地扯开了我的衣服,这时,电话铃突然响了。
  铃声像是从另外一个世界传来,让我骤然打了个哆嗦。我看着程明浩,他也看着我。
  又是两声响过,程明浩微微松开了他的怀抱,我终于把一只手伸过去拿过话筒。
  电话里,杜政平的声音听上去很遥远,却又不可思议地真切,“你在干什么?”
  “我,我刚到家,”我用尽可能镇定的声音回答,“你那边怎么样?”
  “看来没什么希望。”他叹了口气。
  “是吗?”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单薄而苍白。
  “是啊,”他在那头沉默了几秒钟,然后突兀地冒出一句,“老婆,我现在只有你了。”
  我的喉头像被什么东西哽住,仿佛一根刺深深地扎进心里去。
  杜政平告诉我,他那个同学要请他吃晚饭,回旧金山会很晚。
  我说:“不要喝酒,开车小心点。”
  我轻轻地把听筒放回去,回头,正好撞上程明浩的目光。他眼睛里有一种深深的痛苦,反射到我的眼睛里,每一丝、每一毫我都体会得清清楚楚,让我痛彻心扉。当所有伪装的坚强、自尊和自卑都被现实剥落,我终于看见他为我痛苦不堪,却发现那一点儿也不好看。
  床头柜第一个抽屉里有一个深蓝的绒布盒子,里面是我的婚戒。杜政平说:“我现在只剩下你了。”明天就要结婚,我现在却想跟另外一个男人上床。
  我不知道自己是可悲还是卑鄙。
  程明浩心心念念想着我是他的,而当我真的在他面前,却发现我其实并不属于他,另一个男人过不了多久就要回来,到时候,轮到人家问:“你在这里干什么?”
  他坐起来,像抱小孩一样用力把我抱住贴在自己身上,脸埋在我散开的发间,仿佛贪恋一种毫无安全感的拥有,像一个绝望的姿势。他抱得我有点痛,但我没告诉他,一旦告诉他,他就会松开手,我不要。我的手插进他的头发,他今天没有用发胶,头发听话地伏在我的手指间,像刚长出来不久的草地,头发短了,他后脑勺的那个旋露出来,我用手轻轻摸着。
  “你们那儿冬天很冷吧,你怎么把头发剪这么短?”
  “那次跟你分手以后,我去剪头发,想起以前你总是喜欢玩我的头发,心里难过,就索性把它剪短了。”
  “那不叫玩。”
  “不叫玩叫什么?我看你每次都玩得很开心,像个小孩子。”
  “为什么总觉得我是小孩子?”
  “因为我第一次看见你,你就像个小孩子,”他轻轻笑了一下,“记不记得,那时候,你对着我的脚研究半天,然后抬起头来一笑,笑得很神气,好像在说:‘咦,这土八路好玩!’然后又一本正经地跟我握手。还有,
  就是你很可爱,一笑露出一排牙齿。”
  “谁笑不露出一排牙齿?所以你觉得我‘太好’?”
  “说‘太好’是在找借口,讲老实话,那时候,我觉得你未必适合我,我也未必适合你。你看上去像那种一路顺风、什么苦也没吃过的类型。”
  “你当时觉得什么类型适合你?”
  “脾气好、能吃苦、好养、可以一起打天下。”
  “农民。我要去告诉张其馨你就是凭这个找她做女朋友的,她保证吐血。”
  六会微笑的戒指(10)
  “不许笑我。”
  “那就是说你觉得我脾气不好、不能吃苦、不好养、不能一起打天下啦?我……我脾气是不好,可是,其他的……”
  他轻轻点了一下我的鼻子,“我知道,我现在都知道了。那时候没好好追你,你是不是很恨我?”
  我点点头,“倒追男人都追不到,一点面子都没有。”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璐璐,我以前谈过三个女朋友,大学里两个,都是开始没多久就分手了。因为人家觉得我家庭条件太糟糕,后来是张其馨,也分手了。可是你跟其他人都不一样,你……不知为什么,你很把我当回事……”
  “当回事?”
  “那次在西雅图,你跟我讲花生漫画,说‘史努比大概是惟一一个把查理·布朗当回事的’,我突然觉得我就是查理·布朗,很普通,百无一用,没什么人把我放在眼里。你呢,像那个史努比,那么在乎我,好像我真是块宝,在乎得让我心痛。璐璐,你这个人骨子里很好强,有时候都分不出你是真的坚强还是在逞强……那天我抱着你睡的时候想,既然你这么把我当回事,我就要加倍地把你当回事,好好养你,守着你,将来不让你吃苦,让你一直那么神气,日子好过了,脾气自然也会变好,你又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
  我紧紧咬着嘴唇,不让眼泪流出来,“没想到你不但农民,还有点大男子主义。”
  他看着我的眼睛,“璐璐,你再给我织一条围巾,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以前那条不好吗?”
  “好,就是太短了一点,我脖子比较长……好像也薄了一点,你知道我们那里冬天冷得要命。”
  “美国买不到毛线。”
  “买得到的。”
  “买不到的。”
  “一定买得到的,”他也变得孩子气起来,“我买到了,你帮我织。”
  “不跟你烦了,你现在怎么这么多话。”
  他捧着我的脸,看了半天,认真地说:“等会儿小杜回来我去跟他说,他想把我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在他的手掌里摇摇头,“我都跟他结了一半婚了。我对他老是说话不算数,这一次,我,我不能再不算数……”
  “璐璐。”他哀求我。
  “不要。”我也哀求他。
  我们久久地凝视着对方,直到把彼此眼睛里的痛苦都看了个透透彻彻,又变成一种凄凉回到心里去。突然间,我抱住他,把头紧紧地贴在他的胸口,因为我体会到了那次郑滢说的感觉:我们像一对告别的旅人,一个在船上,一个在岸边,他拉着彩带的这一头,我拉着那一头,眼看着船慢慢地开出,带子越拉越紧,直到绷成细细的一根线,然后“啪”的一声断开,断头弹在手指上,先是没什么知觉,而后是麻辣辣的痛。原先或许不用告别的,总是一个先去买了船票要走的,或许也挽留过,也哀求过,然而终于还是走了;到了此刻,真要拼了命,跳下水去或许也能游回岸边,然而船开都开了,渐行渐远,有多少人会那么做?历来不是只有泪眼相对、无语凝噎的吗?
  郑滢没说错,最坚决的告别是在床榻之间,在本该最最亲密的时候。这样的告别,连后路都一起切断了。我,放弃了他。
  程明浩又抱了我很久很久,终于慢慢放开。我穿好衣服,他掏出一支烟,又放了回去,“带你去看样东西。”
  半个小时后,我叫他把车子停在路边,“我不去了。”
  “我答应过要带你看浪管风琴的。”
  “我不要看了。”
  “那好,”他沉默良久,把车门打开一点,让灯亮起,然后把那个玫瑰花纹的戒指递过来,“帮个忙,把它戴上,让我看看,好不好?”
  我把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那颗小小的钻在暖融融的灯光下微笑,他脸上露出一种满意的神情。戒指稍微大了一点,我说:“总比太小好。”
  我把戒指拿下来还给他。他把它放进项链上的挂件盒,看了一会儿,摇下车窗,猛地把它扔出窗外。链子在夜色中划了个弧线,迅速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惊愕地看着他。
  他转过头来,“这样也好,以后就可以不想你了。再也——不想你了。”他垂着眼睛,语气却又坚决了起来。
  我的心里一阵痛,“你,你要给我好好的。”
  他点点头。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他说:“走,送你回去。”
  我叫他在离我家一个街区的地方停下来,“我自己走回去。”
  他伸手过来轻轻抚摸了一下我的头发,“小不点,好好过日子吧。”
  我的眼泪顺着脸颊无声地往下流。过了半天,我哽咽着说:“我希望你也幸福。”
  他点点头,淡淡地朝我微笑一下。
  六会微笑的戒指(11)
  终于有机会说“希望你幸福”。只是,我们之间,已经分不出谁是浪子,谁是倒霉蛋。
  我们都那么辛苦地辜负过,也守候过对方,到头来却是这样。
  我站在街沿,看程明浩的车亮起红灯,缓缓开动,喷出一股白汽,散进夜色,像一声叹息。
  我回到家,杜政平正站在冰箱旁边喝一杯酸奶。他问我哪里去了,我说出去随便走走。我脱下鞋,光着脚走到他面前,“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回来,”他正舀起一口酸奶,勺子停在嘴边,又送到我面前,“要不要吃?蓝莓的。”那是我最喜欢的牌子中最喜欢的口味,上星期他去买菜时忘记了,回来后想起又专门跑了一趟。
  我点点头,张开嘴,他把勺子送进我嘴里。酸奶又酸又甜,小粒的蓝莓滑过我的舌头,凉凉的。
  他自己也吃了一口,“你吃东西怎么总喜欢舔勺子?”
  “不浪费啊。”
  他又舀一口送到我嘴里,“傻瓜,又少不了这么一点。”
  刚才进门前的刹那,我的确闪过念头,把下午的一切都告诉他,然后去找程明浩。可是,那个念头像霉菌一样被一杯Yoplait的蓝莓酸奶消灭掉了。酸奶杯对面的人,跟我相依为命。
  二〇〇二年八月的某个星期四下午两点三十分,我和杜政平结婚。我穿着上次去参加郑滢婚礼时的那条裙子,那是我来美国以后买的最像样的衣服——其实是郑滢替我买来衬她的新娘装的,婚礼结束后就送给了我。
  郑滢和她先生当证婚人。她很担心,在洗手间里对我说:“这样的话,你的负担就重了。”
  我淡淡地说:“会过去的。”
  临近年底,郑滢辞职,因为她怀孕了。我有点失落:刚刚有了那么一丁点儿“拉帮结派”的可能性,“帮派”却扔下我走了。
  我们公司在高科技泡沫期间的最后一次“资源重组”进行得相当丑陋。二〇〇三年一月,一批重要项目完工后,好几个测试和客户服务部门被连窝端掉,一间间空旷的办公室像一个个被拔了牙的牙洞,看得人心里发涩。两年来,我们所有人像参加了一整套海军陆战队心理训练,由手忙脚乱、惊慌失措变得训练有素、沉着冷静,真正做到“前面的人倒下去,后面的人不动声色端起他的枪接着往上冲”。如果大家集体度假,完全有实力组团去非洲原始森林探个究竟,什么食人部落,发扬团队精神,三下五除二把部落酋长捉来,然后就地开会讨论怎么个吃法,清蒸还是油炸,刺身还是叉烧。吃得饱饱的,回来以后,用软件画出电子版路线图贴到内部网上,推荐别的部门去。
  二〇〇三年初,杜政平收到南加州一所大学的奖学金去念博士学位。他说:“真好笑,我天天开着宝马车去上课。”我听得出他声音里的苦涩,生活中有些圈子实在兜得莫名其妙。
  杜政平的学校在洛杉矶,他每隔两三个星期回一次旧金山。杜政平对我很好,记得我喜欢吃什么牌子的酸奶,记得给我带他们学校附近面包房某种很好吃的巧克力面包,记得天天准时打电话来说“晚安”。正当我们开始逐渐习惯婚姻和各自的角色时,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
  六月的一个周末,我从纽约出差回来,不知是不是在外面吃错了东西,我的手臂上长出一些小小的红水泡,根据经验,那又是过敏反应,我立刻拿出一颗抗过敏药吃下去。
  可能是舟车劳顿加上抗过敏药的作用,不到十点钟,我就昏昏沉沉了。那天,杜政平回旧金山,我们做爱之后,他突然问我:“刚才你在想什么?”
  “什么?”我迷迷糊糊地问。
  他打开台灯,“我是说,刚才,你在想什么?”
  “我没想什么。”
  “你好像……很不起劲。”
  “我累了,坐了六个小时飞机。”
  “我也累了啊,开了六个小时车。”
  我睁开眼睛,“你到底想说什么?”
  他咽下一口口水,“也没什么……我刚才看你那么冷淡,以为你想起了他……”
  “活见鬼!”我抓起枕头朝他打过去,一打一面开始流泪,“你冤枉我,你冤枉我,你冤枉我……”
  我的眼睛像坏了的水龙头,泪水不住地往外流,夹在眼泪里翻来覆去只有一句话“你冤枉我”。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委屈:我知道他以为我想起了程明浩才表现冷淡,其实,我刚才什么也没想,真的什么也没想,我只是吃了一粒抗过敏药而已。
  他到底还是介意的,因为程明浩是我第一个男人。他或许以为我冷漠的时候是在想程明浩,我热情的时候是把他当成了程明浩,然而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也并没有完全冤枉我,无论怎么刻意遗忘,回忆中的一个片段常会猝不及防地浮现在眼前:雨夜里,他温柔地抱着我,轻轻解开我胸前的一颗纽扣,手指触到了我的皮肤,犹豫了一下,又轻轻地把纽扣扣了回去,然后摸摸我的头发说‘睡吧’,像查理·布朗抱着史努比。我的心在他的掌心上跳动。捧着我的心睡着的男人,我能忘记吗?
  六会微笑的戒指(12)
  花生漫画已经五十年了,史努比有时候也不听话、也会走失,但却总是能摸着回家的路,去找到它的查理·布朗,我呢?
  我很想忘记,也忘得差不多了,可是,很不巧,这个片段偏偏从记忆的墙缝里漏了下来,能怪我吗?
  我哭了整整一夜,毫不怯场,杜政平一个劲地在旁边认错。以前我说过每人身体里都有个孩子,现在我身体里的孩子不知是饿急了还是尿湿了,哇啦哇啦哭个不停,我根本无法控制。真的,不是我想哭,我管不了她。
  杜政平给我倒了一杯水,我喝下去,接着哭;他又倒来一杯,我又喝下去,接着哭;最后他拿来一整瓶矿泉水,我“咕咚咕咚”灌下半瓶,还是接着哭。好像已经没别的事情可以做,只能哭它个地老天荒。
  哭到后来,我的喉咙哑掉,眼泪把床单打湿一大片。杜政平把一条毯子盖在我身上,隔着毯子抱住我,央求我不要哭。
  那是一种很苍凉的感觉:你要问我人与人之间最远的距离是什么,我会说,就是一条梅西百货买来、二十九块九毛九的毯子的厚度。
  快天亮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穿上衣服出去了。
  孟姜女用眼泪淹倒八百里长城为了寻找一个男人,现在我用眼泪活生生把一个男人淹走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跟她有得一拼。
  二〇〇三年八月,杜政平提出离婚,我答应了。我们的情分,仅仅捱到纸婚年。
  我们没什么家当,加上分居两地,一拍两散,简直像玩了一场过家家。最后见他那一次,他买来很多Yoplait的蓝莓酸奶放进冰箱,上下两格都塞得满满的,够我吃起码两星期。临出门,他转过头来问我:“关璐,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我看着他,点点头。
  “不够跟我过日子对不对?”
  我犹豫了一下,摇摇头。
  他沉默了一会儿,苦笑一下,“你怎么……怎么就不肯努力一下呢?”
  我低下头。
  这个被我用眼泪淹走的男人把门轻轻关上。我觉得自己失败得不能再失败。
  七下一个永远
  我终于做了一件让郑滢和张其馨刮目相看的事,代价是嗓子哑了足足一个月。小说里动不动就是天天“夜不能寐,以泪洗面”,告诉你吧,那是假的,你去试一夜就够受了。
  杜政平的爸和我妈后来知道了我们结婚的真正原因,现在听见说要离婚,想当然地跳着脚在越洋电话里骂他“忘恩负义,过河拆桥”,我说不出话,他一声不响地把黑锅都背了。
  在又能说出话的第一天,我走进艾米的办公室,交上一份初步计划书,申请负责部门里新开始的“客户服务”项目。一月份的裁员中,客户服务部门被砍到最低限度,公司号召所有人员提高“服务精神”,艾米对上级精神从来是“见风使尽帆”,专门设立一个“客户服务”项目,以加强和客户的联系,提高对客户反馈意见的回应。部门少壮派里好几个人摩拳擦掌,我幸运地拿到了那个项目,他们都很羡慕,说做好了明年一定升级。我笑笑,升不升级倒还在其次,我只是想多找点事情做。
  那个月底,郑滢生了一个男孩,名字是郑广和的父母起的,郑老太太懂点不知什么命理,照着孩子的出生时刻算出五行缺木,便起名郑嘉森,谐“加森”的意思,英文名字正好就叫Jason。
  我想来想去,不知该买点什么送给她,又不想送张礼品卡算数,在公寓对街超市的婴儿用品部转了半天,还是拿不定主意,最后买了一大堆各式各样的纸尿布——我想他们肯定用得着,浩浩荡荡搬回家。过街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后背有点发热,回头一看,只是一辆辆的车开过,并没有人。我耸耸肩,接着往前走。
  我用粉蓝色礼品纸把尿布包好,写一张卡放进去,送到医院去。孩子很可爱,产妇和“产夫”都喜气洋洋,郑滢一直暗暗担心的“产后忧郁症”一点影子也没有。
  我问她:“很痛吧?”
  她一拧眉毛,“嘶”地抽抽嘴角,摆出一个“废话”的神情,“知道吗,世界上的痛分成十个等级,一级最低,十级最痛,第九级是拿烧着的烟头烫皮肤,你知道第十级是什么?就是女人生孩子!”她嫁了医生老公后说话都专业不少。
  郑广和在旁边呵呵笑着,“算很顺利的,很顺利的,顺利得很,真的,顺利得很。有录像带,以后放给你看。”这位老兄不敢给自己的太太接生,却不务正业地把整个分娩过程都拍了下来,而且显然对自己的摄影功夫颇为得意,一再邀请我以后去他们家看。
  我正在琢磨如何婉拒这份盛情,郑滢瞪他一眼,“说得轻巧,你倒是来生生看!”
  这个时候,护士把孩子抱来,说该喂奶了,请我“回避”。郑广和笑嘻嘻地把我送到门口,关上门,我心里第一个反应是“干什么我回避他就不要回避”,随之发现这个想法多么可笑,却还是有那么一点不服气:“我和她睡一个枕头的时候你在哪里?”我站在医院走廊的窗前,“忧郁”起来:人有远近亲疏,对于郑滢来说,现在,那扇门后面的,才是她最亲近的人。那么,我呢?
  六会微笑的戒指(13)
  几个月后,张其馨也生孩子了,是个女孩,看上去几乎是林少阳的翻版,眯眯眼,动不动就眉开眼笑,可爱极了。他们起名叫林达,英文名字Linda。
  张其馨生孩子时出人意料地坚决不许林少阳进产房,她不知从哪里听来,说男人看过太太生孩子就会失去什么“神秘感”。郑滢不以为然,“听她瞎说,照这样,我老公不但看,还帮女人接生,岂不是早就不举了?”
  不管怎样,从那天之后,我心目中最坚强的女性形象由居里夫人让位给张其馨。因为她会为了维持丈夫的“神秘感”,心甘情愿一个人承受生孩子的痛苦。
  后来,郑滢背地里告诉我,“张其馨跟我说过,将来我们可以攀亲家,我心想算了吧,女儿像爸,林少阳的拈花惹草我又不是没见识过,将来继承下来,我们Jason怎么吃得消?”
  我笑了起来,“儿子像妈,你以前风流倜傥的时候可不比他差,要搞定个把Linda应该还是绰绰有余的。”
  我终于忍不住把程明浩最后一次跟我见面说的话都告诉了郑滢,她听完,想了一会儿,拍拍我的肩膀,说“算了吧”。
  她的理论是:“男人对感情就像对保险套一样,当时再投入,过后就会扔进垃圾桶,不会捡起来用第二次。”
  我说:“不是所有男人都这样的吧?”
  “我问你,假如你现在去找他,他已经有了别人,或者不爱你了,你受得了吗?”
  “我不知道。”我想起程明浩把项链扔出车窗时的样子,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他比我坚决。
  她认真地看看我,叹了口气,“你够胆就自己去试试吧。”
  那天晚上,我打开电脑,进入程明浩用的邮件网站,颤着双手打进他的电子邮件地址,再打入那个他从前告诉我的密码——我的名字加生日。我和自己打了个赌,假如这个密码还有用,假如他还用我的生日去开启他的邮件信箱,那么,我就给他写信;如果不行,就算了。
  同自己打赌的结果是:不行。他已经修改了密码。我不知道是自己赌输了还是赌赢了。
  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无论输赢,我心里都很难过。
  接手“客户服务”项目有两个直接后果:一个是需要经常出差,一个是需要经常挨骂,两个我都不喜欢,相比之下,更不喜欢后者。各级主管在大会小会上信誓旦旦的“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在质量上妥协”和大学二年级男生分手时爱说的“无论如何我都等你”一样,听听可以却万万信不得。由于人手缺乏,去年交货的产品中隐藏的问题一一暴露出来,客户投诉达到了一个高峰。
  我的主要职责是联系客户,把投诉分级,根据不同等级定出处理方案,问题够大的话,就需要亲自上门或者组织同事去。部门其他同事去了几次,发现这种差事基本就是送上门去挨骂,挨完了还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去帮客户把问题搞定,于是便你推我我推你,弄到最后,很多时候只好我自己硬着头皮去。开始很难受,后来逐渐发现挨骂也有“边际效用”,第一次痛不欲生,第二次就好些,第三次习惯,到后来,变成工作流程的一部分:客户就是衣食父母,表现不好,爹妈打屁股,有什么好奇怪的?
  那一段时间,我去了美国很多城市,然而来去匆匆,印象最深的只是它们的飞机场。每次上路,我都带着那个银灰色的手提箱,上面画着一条小小的彩虹,独一无二,让我在无论哪个城市的机场转盘上都能一眼认出来。每次远远地一眼认出来,心里总会微微地一颤,当初程明浩给我买这么一个牢得可以挡子弹的提箱,是不是注定了日后我要走天涯海角的路?真是那样,当时不如不要。
  有一次,把箱子托运以后,我坐在窗口的位子上看见地勤人员把行李装上飞机,一个大胖子狠狠地把我的箱子扔进舱,看得我心疼,从此再也不托运——这个箱子,我可是打算用很久的呀。
  我们那一代人骨子里的“土气”在我离婚之后表现得淋漓尽致:每一次周末,假如我在旧金山,必然有人热心地张罗“配对”,逼着我去“盲约”,本质就是把一男一女放在一起,让他们掂掂对方的半斤八两,掂得差不多,就开始考虑将来往一张床上睡的可能性。他们心有灵犀,一致认为我不应该这么“闲荡”着,应该早点再找个男人。
  我相过几次亲。郑滢介绍她老公的学弟,一个皮肤科医生,吃饭时点起打火机把刀叉认真消毒一番,脸上的理所当然叫人怀疑他日后上床前也会拿出酒精来替太太消毒;林少阳向我撮合他同事的表弟,此人热情奔放,约会两次之后就要在车里拉我裙子的拉链,吓得我不敢见他第三次;张其馨秉着“竹门对竹门、木门对木门”的原则,找来一个在高科技浪潮中不当心做了“运输大队长”的男人,人家大概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三句两句之后诉起衷肠,尽数从前老婆的不是,越数越气,最后讲:“老实说,我知道她现在在非法打工,哪天高兴了,检举到移民局去,让她吃不了兜着走!”那顿饭我无比坚决地付了一半钱,包括小费——这样的男人,欠他一分钱都会于心不安。
  六会微笑的戒指(14)
  如此若干回合,他们终于放弃了我。不,应该说,他们终于放过了我。
  偶尔和郑滢、张其馨凑到一起,百分之六十的时间她们讨论孩子,百分之三十的时间她们讨论老公,剩下的时间——如果还有时间剩下的话,用来教育我。
  郑滢咂咂嘴,“关璐啊,你已经都二十七岁了,还离过一次婚。”
  我说:“你不是说在美国,女人离婚次数越多身价越高吗?我才一次。”
  张其馨比较婉转,“我看你呢,是不是眼界太高了一点,眼界高当然不是坏事,不过,慢慢地也应该适当考虑降下来,否则……”
  “我眼界不高。”
  “你说这句话,就说明你眼界太高,还不承认。”她们异口同声,然后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我越活越不懂事了。
  我看看她们,闭上了嘴,她们总是对的。这两个生过孩子的女人现在动不动就教训我,她们已经完全不记得从前在电话里歇斯底里、把发酵一半的意大利菜吐在我衣服上的时候了。哼,好了伤疤忘了痛。
  私下里,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眼界不高。我要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我要一个男人,对我好,不对我凶,不许我喝酒,尤其不许酒后开车,会在我加班的时候,在车里默默地等我,然后送我回家;下面条会问我喜欢面条硬一点还是软一点;不大会炒菜,做个番茄炒蛋把鸡蛋炒焦,然后自己偷偷吃掉,把番茄让给我;会帮我买一个够硬够牢可以挡子弹的箱子;明明唱歌走调却连唱七首张信哲,用自己最可笑的缺点逗我开心;会温柔地抱我睡觉,让我的心在他的掌心上跳;知道我这个人嘴硬心软,有时候坚强,而更多时候不过是在逞强;想要把我养胖,像史努比一样。嗯,就这些,我看可以了。
  真的,我眼界不高。她们说我眼界高,瞎说八道。
  假如有一个这样的男人,我想,我也会对他好。我又不是傻瓜。怎么对他好?让我想想,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大概会送他一盆非洲紫罗兰——因为那种花像我;我会走很远的路去看他;在天晴或者下雨的日子里惦记他,帮他着想;会给他买块手表;会给他做饭、做菜、做汤;会给他讲花生漫画的故事;会把他的头发弄弄乱然后说“土包子”。好像,好像,也就这些了吧。
  圣诞节前夕公司搞活动,有一个竞猜节目,各部门编成组,抢答不同门类的问题。那些问题我大部分连听也没听说过,却在最后一轮中回答出一个关键的地理问题,四两拨千斤,我们部门赢得了一棵小圣诞树。
  那个问题是:密西西比河的源头在哪个州?
  答案是:明尼苏达州。
  两个部门都没人来自明尼苏达,所以让我拔了头筹。同事惊讶我怎么会知道,我说是猜的,其实不是,我看过一本明尼苏达的旅游书,知道很多关于那里的事情。你问我为什么看明尼苏达的旅游书?长点知识总好啊。
  那年冬天,我偶然在一个商场角落的一家纺织用品商店里找到了几卷毛线。在美国真的买得到毛线的。可惜颜色很少,又都是大红大绿的。因为基本上所有人都穿买来的衣服,只有老太太才有兴趣自己织。店员告诉我,如果要银灰色需要特别去订。我填了一张单子,跟她仔细比画了半天银灰色的深度——我要的,是那种浅浅淡淡的银灰。我订了三卷毛线,那么多,足够织一条又长又厚的围巾。走出商店的时候,我开心得像还了一个愿。可是,等他们打电话通知我到货的时候,我却没有勇气去拿。
  我不知道究竟买了毛线要干什么。加州的冬天,从来用不着围巾。
  新年前一天,我去市中心买了点东西后在联合广场搭地铁,一个个子高高的男人远远地朝我微笑,然后穿过人群向我走来。那是个典型的美国男孩子,但是刹那间,某些久远的回忆扑面而来,让我不由自主地也还了他一个微笑。他擦过我身边,礼貌地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兴高采烈地朝我身后墙上的换钞机奔去。原来,他不是在对我笑。
  我立刻跑回地面上去,穿过好几个街区,走进一家书店。我找遍了园艺部的书架,没有发现一本上面印着非洲紫罗兰的书。肯定卖掉了,四年还卖不掉一本书,叫什么书店?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我在一家超市里看见雪宝莉酒买一送一,立刻买了两瓶。拿回家之后,我喝光一瓶,脑袋开始有点发晕,不知怎么搞的,把另一瓶也给打开了,才突然想起,这种酒开了瓶就要喝完,否则会变成醋,于是,我把它也喝了。慢慢的,我眼前的酒瓶和酒杯悠悠地跳起了华尔兹。
  酒劲让我睡不着觉,于是我在网上闲逛。逛到一个网络日志的站点,供人把自己的思想、生活片段像生鱼片一样陈列给人家看。我从来没有对这种东西产生过兴趣,可是那天的雪宝莉让我突发奇想,也开了一个网络日志,我给它起名字叫“我们这样长大”。我要写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
  六会微笑的戒指(15)
  我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天路”,也就是把“关璐”拆掉两个偏旁。我很喜欢这个名字,它使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本书《天路历程》,而且,天上的路,多浪漫。
  然后我写开头,“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踏上了来美国的班机……”天色发亮时,我居然写完了整整五大页,雪宝莉功不可没,难怪李白要喝醉了才写得出诗。
  我把写出来的东西贴到网上,第二天清醒过来,读了一遍,自我感觉良好,于是接着往下写,写着写着,编出一个故事来。那是一个有关恋爱的故事,并无新意,无非是A爱上B, B不爱A,偏偏去爱C, C呢又爱上了D,可惜那个D君不知从哪里找来一个E暗恋,要命的是E干什么不好,一定要跑到A和B之间插上一脚……三两个回合之后就把人物关系搅成了一锅八宝粥。其实,我挺想写个出息一点的题材,只可惜回想一下成长历程,很多时间的的确确都是花在谈恋爱上。
  记得郑滢说过,我们的恋爱是虚度青春。好像是这么回事,但是,再想一想,那些青春,如果不虚度,岂不是连回忆都没有?
  酒不能天天都喝,兼之要上班,每天只能写一小篇,写到十几篇,居然真有人看,发来电子邮件鼓励我接着往下写。我身体里某种叫做“人来疯”的物质起了作用,乐颠颠地接着往下编,并忍不住告诉郑滢。
  郑滢第一个反应是“好,这样你说不定也能找到个男人”。她已经对我现实中的表现绝望,开始寄希望于网络。她现在不用上班,婆婆又来帮着看孩子,所以有很多时间可以挥霍,比如——看我涂的鸦,不过,她比较关心的是“怎么还不上床,再拖下去当心人家觉得那个男的性无能”,还毛遂自荐“你要是不会写,说一声,我帮你捉刀”。
  郑滢和所有的媳妇一样,和婆婆之间有些不大不小的摩擦。那天她在房间里对我抱怨了整整一个多小时,因为她无意中听见婆婆和邻家另外一个来探亲的老头聊天,口气里好像觉得家里媳妇掌管经济有点“乾纲不振”。
  “哼,自己生出来的儿子,有点什么毛病都不知道?郑广和除了会给女人接生没什么别的本事,尤其不会管钱,我哪次洗衣服不从他口袋里翻出几张钞票来?还好意思说,他管钱,我跟他一起去喝西北风。”
  我说:“算了,她是自己没管着,心理不平衡,只要老公肯让你管,关她什么事?”
  郑滢笑笑,叹了口气,“我想将来孩子稍微大一点,还是要出去工作,省得莫名其妙吃这种废话。其实男人也挺不容易,一个人养家,太辛苦了,我能工作,总是减少他一点压力。退一步讲,男人也不是百分之一百可靠,万一他将来出出花样,或者碰到个什么车祸意外,我不能独立,岂不是措手不及。”我算是彻底领教了郑滢的百无禁忌。从前她说过,假如世界末日来临,她会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去死,事实上,假如世界末日真的来临,她根本不会死,大家都绝望了,她一定还能找出办法活下去,并且把夫君和儿子也从废墟里拉出来,开创下一个人类新纪元。
  写到四十几篇,我有点累了。我的文采本来就不算好,编故事又要考虑前因后果,很麻烦,好几次都想停下算了。可是,每次决定要停下,总有一种奇怪的力量从内心某个角落涌出来,逼着我写下去。好在爱情大概是人类活动中最最没有逻辑可言的东西,怎么千奇百怪的情节,山穷水尽了,来一句“不知怎么搞的”,总又能硬着头皮往下编:心情好的时候多编一点,差的时候少一点;被老板表扬了情节欢快一点,挨了客户的骂,情节就比较凄惨。写到六十几篇,一个奇怪的现象出现了,故事里那个女人的个性仿佛很像我,而那个男人,他,他也似曾相识……
  逐渐,看的人越来越多,评论也越来越多,有说好的,有说不好的,有夸的,有骂的,而且越骂越起劲。
  郑滢说:“太过分了,我帮你骂回去。”
  “算了,人家要骂就骂,”我淡淡地说:“有人骂总比没人理好。”
  “你是不是挨客户的骂,上瘾了?”她皱起眉头看着我。
  “我是无所谓。”
  郑滢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我,百思不解的样子。我笑一笑,不知该怎么告诉她,其实,我并不是挨骂上瘾,只是不在乎。人家再骂,伤不着我。不要说他们,客户点着我鼻子一口气骂上半小时,伤不着我;和同事在会议上恶吵一架还是被占去便宜,伤不着我;老板把我叫去话里藏刀地训一顿,固然令人难过,也伤不着我。这个世界上,真正能够伤着我的,只有一个人,没有人能够像他那样让我伤心,因为,我自己愿意被他伤害。
  从郑滢家出来,我又去买了两瓶雪宝莉酒。我的故事快编不下去了,需要它来刺激一下头脑。
  六会微笑的戒指(16)
  我把酒当果汁那样一杯一杯喝下去,又打开电脑。我的手指在键盘上跳动,懵懵懂懂间,像有人在我面前开了一扇门,我突然明白了“天路”究竟在干什么。不是玩头脑游戏,不是炫耀思想,不是自虐虐人,而是,而是,一个不知究竟是坚强还是逞强的女人,想抓住命运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天天制造些无中生有的文字堆到网上,是希望——有一天,或许,他会看见,也觉得似曾相识,然后看着看着,猛然发现,那个“天路”其实就是他的“璐璐”——as always。
  然后他也许会仔细去看。只要他仔细地去看,就会发现我很不开心。他曾经说过见不得我不开心,或许他还在乎我,或许他就会来和我打个招呼,或许,我就会有机会把很多话告诉他——曾经说过的,和没有说过的。
  或许。
  原来,这并不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也不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这是一则寻人启事。
  那天晚上,我把“我们这样长大”改名为“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十三个字的题目,既不高明也不吉利,却再贴切也没有了。真的,再贴切也没有了。
  某人自己说过的话,不会记不得了吧。
  从那一天起,我开始用功,每一章都多多少少翻点花样,单恋完了暗恋、暗恋完了明恋、明恋完了三角恋,还有苦恋、网恋、婚外恋,慢慢的,我的故事变成一篇“恋爱大全”,除了同性恋和老少恋,其他无所不包。隔几天,看看读者反应,如果他们不大起劲了,我就搞搞笑,吊吊胃口,甚至开开黄腔。
  现在我在乎人家的反应了,很在乎。每次有人夸我,我都很高兴,并且希望他们夸完了能替我把文章转到别的网站去。有人骂我,也不错,骂得好,喝口水,消消气,明天记得接着骂,要知道,“骂”,也是能把人给“骂”出名的呀。
  我希望人人都来看我编的故事,希望“天路”能够出名——骂名也行,希望“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这个令人费解的题目能够遍布网络的四面八方,像夜色里散在机场地面上的无穷无尽的引航灯,每一盏,都是一声小小的召唤。
  故事越来越长,我的酒量也越来越好,两瓶雪宝莉已经不在话下,开始慢慢向贝莉、伏特加、杜松子酒发展。酒总是让我心情愉快,思如泉涌。好东西。
  郑滢和张其馨一有节日假期就叫我去吃饭,“感受一点家庭的温暖”。她们大概认为自己在做善事,我却觉得好像在受罪,因为我和她们之间的共同语言已经越来越少了。农历新年,我们五个人在郑滢家里吃饭,都是他们说话,先轮流抱怨一番:郑广和抱怨现在做医生要买越来越高的保险,否则一旦被病人告就死定;林少阳抱怨下属不听话干活不认真还跟他耍花样摆龙门阵;郑滢抱怨儿子每天早上三点钟开始哭,简直比闹钟还准时;张其馨抱怨体重增加了好多,而且手臂抱孩子抱得有点痛。
  终于抱怨完了,下来是一阵叽里喳啦:公司股票叽里喳啦叽里喳啦;旧金山的房子叽里喳啦叽里喳啦;共同基金叽里喳啦叽里喳啦;夫妻税表是分开填还是一起填叽里喳啦叽里喳啦;人寿保险叽里喳啦叽里喳啦……基本上,把他们的话摘录下来,再稍微编辑一下,就是一期《财富》杂志。
  我没什么好抱怨,也没什么好叽喳,刚巧坐在酒瓶旁边,就一杯杯倒来喝。那天开的都是加州的红酒,好酸。突然,周围没声音了,我抬头一看,八只眼睛正注视着我用做化学实验的标准手势把白糖倒进酒杯。
  我对他们傻笑一下,“这样,酒就不酸了。”
  那四个人停止叽喳,把杯子挪开,开始教育我,人生了孩子以后大概就会不由自主地倚老卖老。郑滢说“你就不能积极一点”,张其馨说“你应该适当扩大社交面”,郑广和说“天涯何处无芳草”,林少阳说“我手下有个人不错,要不什么时候见一下”,没一个讲到点子上。他们大概觉得我在借酒浇愁,其实,我真的只是想把酒变甜一点罢了。少见多怪,啰什么嗦。
  我酒没喝过瘾,回家以后,又跑出去买了一瓶雪宝莉,对着瓶子喝。喝到飘飘然,做起白日梦来:假如我和程明浩生个孩子,会长得像谁?如果生个女孩,应该比较像他,那很好,不过,个子不要太高,太高了将来选择结婚对象余地就小,当然也不能太矮,像我这样,一天到晚看人家的鼻孔,会产生自卑感;如果生个男孩,更加应该像他,否则,将来打架怎么打得过人家?
  早知道,当初去吃什么避孕药,怀孕就怀孕好了,总会有办法的。那样的话,现在我说不定也跟着他们一起叽里喳啦,倚老卖老。说到底,我心里还是有点羡慕他们的。
  我拿出电脑,上了我们从前的大学网站,把生物系的班级一个个找过来——还是第一次发现我们学校的生物系居然有那么多班,终于在某一个班的名册上发现了程明浩,立刻翻他们的留言簿,找到他一条留言,时间是今年一月份,说换了工作,在新泽西一家公司上班,那个地方叫新布朗斯维克。搞了半天,我弄明白了密西西比河起源于明尼苏达,他却已经不在那里了。他还说,欢迎在东部的同学去找他玩——会有女同学吗?
  六会微笑的戒指(17)
  我趴在桌上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醒来,看见还剩下小半瓶雪宝莉,立刻把它喝完。
  我继续写“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很多人不太喜欢故事里的女主角。不怪他们,我也不太喜欢她。她就像我一样的不争气,犯了那么多可气、可笑、可恨的错误。
  有些错误,犯一次就够了。
  有时候我有点担心,怕哪天程明浩真的看见了,也不喜欢,便又想悬崖勒马把她挽救回来,又不知该怎么挽救,绝望之际,却突然意识到,还挽救什么,我的所有缺点、毛病、错误,其实,他都是知道的呀!他又不是因为我有多好才爱我的,他爱我,是因为我把他“当回事”,是因为我和别人不一样,是因为我,是我。那,我还怕什么呢?
  我又高兴了。不改,打死不改,我要让他一眼就能认出我来。
  我每天观察网站上的点击数。那个数字让我很受鼓舞,它代表一个面目模糊的人群,越来越大。我期望着,某一天,人山人海里会变戏法一样露出一张熟悉的脸,朝我微笑,然后,穿过人群向我走来,问我:“你等我很久了吗?”
  我想,真要到了那天,我大概会高兴得掉下眼泪来,然后说:“才不是等你。”
  我负责的客户服务项目在二〇〇四年一季度结束时告一段落,出差又出差、挨骂无数次的成果是我们部门的客户投诉率降到比去年同期还低百分之二十,远远领先其他部门;锦上添花的是那位长得像贝多芬、连“请坐”都没来得及说就骂我半个小时、每隔三句话来上一句“我们要起诉你们公司”的客户不知是不是有点于心不安,专门写了一封长长的电子邮件来把我狠狠夸了一顿。艾米在上级面前很露了一下脸。在项目开始的时候,我满心希望借此再往上爬一级,可是,到了收尾的时候,却发现爬不爬都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种种迹象表明,公司打算把我们这一片的大部分项目转移到海外子公司。
  谣言从去年下半年就开始飞了,印度的子公司开始派员工来培训,来了一拨又一拨,学的就是我们做的工作。管理层开始不承认,后来终于不得不承认,用个模模糊糊的“发展海外业务”来掩人耳目,但是大家心里越来越清楚,这一波迟早会来,到时候,比任何一轮裁员都要可怕。我们兢兢业业,像一群小鸟,辛辛苦苦地在大树上筑巢,天天数着窝里有几个蛋了,然而天气一变,都被雨打风吹去。
  终于有一天,大家都着急了,因为马屁精周末来加班,“无意中”在公共打印间里看见了艾米打印的一份文件,忍不住把消息广播给所有人听:我们的老板在卖房子。以艾米宝贝她房子的劲头,绝对大有文章。
  大家表面上不动声色,背地里,老员工忙着打听现在被公司解散的行情,看看是不是趁机退休算了,少壮派都开始张罗后路。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已经写过一百集,我的脑汁被榨得差不多了,心也越来越沉。故事眼看就要收场了。故事总会收场的,如果,如果到了收场那一天,还是我在唱独角戏,怎么办?
  我对骂和夸都已经习惯,心情有点像看一部自己导演的电影,是午后场,坐在最后一排,回放那些过去的日子,那些聪明和愚蠢,那些错失的缘分,看着观众或感动、或欣喜、或悲伤。他们的感动、欣喜和悲伤,其实都不是给我的,是给他们心中的那个人;他们的感动、欣喜和悲伤,是他们自己的往事在借尸还魂。
  电影总会散场,下午场完了还有夜间场,这一部放完了还有下一部。等那个大大的“完”字打出,灯光亮起,不得不走,或许有人会对我说“真不错”,“谢谢”,但是,没有人会来温柔地拍拍我的肩膀,接过我手里的可乐和爆米花,说“璐璐,我们回家”。没有。
  我害怕那种曲终人散的凄凉:此刻再感动,时过境迁,可还有人记得我?我要一个记得我的人。
  强将手下无弱兵。美国国庆节前,当艾米最后一次在她家后院的游泳池边请我们吃烤鸡腿和热狗,并暗示大家另觅出路时,大部分的人已经有了着落:有打算退休的,有转行搞地产经济的,有誓与硅谷共存亡、准备等经济进一步复苏再找工作的,大部分人另寻东家。
  八月份,公司正式宣布艾米手下的部门在美国的开发计划中止,除了极少数并入其他领域,大部分项目迁往印度子公司。艾米升级调往洛杉矶分公司做另一个产品的总监,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马屁精在中部找到了工作,得意洋洋地公开了那套用来计算部门同事“竞争力”的代码,果然设计精密、干净漂亮,和他工作上得过且过的作风全然不同。Chris不知怎么钻营弄到了一个外派印度的名额,因为这样相对容易升级,他已经买好一打保罗衬衫,立志到那个东方文明古国蹲点三年五载,等有点功名再杀回美国来平步青云,证明了他的鸿图大志,原来美国人也相信“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我凭去年做客户服务项目的经验和人脉在达拉斯分公司找到一份工作,虽然不算很对口,但比较稳定,新老板同意保留加利福尼亚的工资,我已经很满足了。
  六会微笑的戒指(18)
  同事们聚在一家印度餐馆吃饭,Chris挑的地方,说这里有全市最好的印度菜——他现在对任何同印度有关的东西都大感兴趣。刚进公司时我立下志向,将来哪一天离开,要所有同事来送行,现在实现了,只是没想到,我同时也给他们送行。我们济济一堂,一边大嚼咖喱鸡咖喱猪肉咖喱羊肉咖喱蔬菜一边痛骂老板拿人血染红顶子一边互留通讯方式,气氛空前融洽,甚至依依不舍:没有了利害关系,人都可爱三分;钩心斗角的人一旦惺惺相惜,通常更容易欣赏对方。
  月底,林少阳启程回中国,这两年,他连升几级,终于发现小池塘里容不下大鱼,跳槽到另一家公司担任中国分公司的技术总监。
  林少阳本来希望张其馨留在美国,用他的话来说“留个后路”,张其馨却断然辞了工作陪他回去。
  张其馨临走的时候,我们三个人凑在一起吃了一顿饭。没有郑广和、郑嘉森,也没有林少阳、林达,就我们三个人。
  我们叫服务员替我们拍了一张照。张其馨看着数码相机上的照片,皱皱眉头,很不满意,“好像又胖了。”说的当然是她自己。
  “气我是不是,我比你还胖,”郑滢瞪她一眼,然后发现新大陆一样地叫起来,“你有没有发现,我们三个人里面,关璐变化最小了,还是跟以前差不多。”
  我们凝视着照片里的自己,骤然发现,七年的时光已经飞逝而过。七年毕竟是很长的时间,何况青春岁月。七年前,还不流行数码相机,那个时候,拍了照片得过几天,等冲出来,才能看见,想多要一张,还要拿底片去加印——我就拿着一张照片的底片去加印了寄给程明浩的。
  “你辞了工作不觉得可惜吗?”郑滢把沙拉塞进嘴里。
  “当然有点可惜。临走的时候,我老板还说我干得很不错,本来有打算明年给我升一级的。”
  “那你还辞?”
  “没办法,想来想去,还是他更加重要,他不在,我一个人待在美国有什么意思?”张其馨对着汤碗甜丝丝地笑起来,“女人嘛,总要回归家庭的。”
  “说得像真的一样,”郑滢嗤了一声,“我看你是不是担心他‘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弄出点花头来?”
  张其馨脸红了,轻轻敲了一下桌子,“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煞风景。”
  “你真觉得男人比事业重要?”郑滢问。
  “那当然。”张其馨毫不犹豫。
  郑滢撇撇嘴。
  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很佩服张其馨。七年前,她为了一个男人来美国,现在又是跟着另一个男人回去。她的贤惠依然无人可比。
  也是那一次,张其馨告诉我,林少阳前些日子去南加州招人,见到了杜政平。他又结婚了,娶的是他的一个同学。
  “长得怎么样?”郑滢起劲了。
  张其馨看看她,又看看我,犹豫了一下,“林少阳说,看上去挺贤惠的。”
  我笑笑,“那很好。”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有点失落,却并不后悔。
  时间过得飞快。好像所有的人都已经抛开过去,向未来进发,除了我。好像是不太好,可是,我的生活是我自己的,关人家什么事呢?
  那天下午,下了一场雨,我在公司底楼的图书室里还参考书,无意中透过两道玻璃窗看见一道斑斓的颜色轻轻柔柔地搭在对面楼外一个转弯角里,直扑入眼。那是一条彩虹,像座小小的桥梁在草坪上凭空架起,让人看着心里又踏实又舒服,宛如哭过的天空还给大地一个微笑。有这么一道彩虹,下多大的雨都值得。
  我叫住几个同事,叫他们看,他们也微笑着赞赏一番,但我相信他们并不明白我为什么如此兴奋。后来,彩虹慢慢散掉,我却高兴了整整一下午,因为,我终于见到了真正的彩虹,它比装在瓶子里的好看得多。
  郑滢生过孩子后母性越来越强,知道我调去达拉斯,难过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说舍不得我,“你一个人跑到得克萨斯去干什么?”
  “得克萨斯怎么了,没有州税,房子又便宜,钱经用,多好。”
  “那么远,气候又没这里好。”郑滢现在觉得加州是美国的“上只角”,而旧金山是加州的“上只角”。
  “你忘了我们那时候想来美国差点都打算申请去阿拉斯加念书?”
  “此一时彼一时,”她嘟起嘴,“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你一个人跑那么远,心里就难过,难过得要命。他妈的!”
  我搭住她的肩膀,眼睛也有点酸:十一年了,我和郑滢几乎就没有怎么分开,见她的时间比见我妈还多。我们从海那边到海这边,一路手牵手磕磕碰碰地走来,在中国在美国都大大方方枕一个枕头睡觉,在街上勾肩搭背,见识过彼此最最尴尬难堪的时刻,我给她提供卫生巾,她给我提供避孕药,我骂过她的男朋友,她也骂过我的男朋友。都不信奉什么两肋插刀,却差不多做到了肝胆相照。然而,千里搭长篷,哪有不散的宴席?
  六会微笑的戒指(19)
  她警告我,“得州大概比这里更加难找男人。”
  我说:“不一定要急着找男人啊,玩两年也好。”
  她看看我,突然问:“你是不是还在想着他?”
  “没有。”
  “骗人,你文章里的那个人就是他。”
  “我只是有时候会‘想起’他,不是在‘想着’他。你难道不会偶尔想起从前的人吗?比如你那条项链?”
  “我不会‘想’出一篇小说来天天自己揭疤。”
  回家的路上,我望着车窗外随处可见的棕榈树,不由也难过起来。刚来加州,看见棕榈树,大惊小怪了很久,现在看惯,却又要走了。
  达拉斯我去过一次,是拜访一个客户,匆匆忙忙停留了三天,对它只有两个印象:一,有一位美国总统在那里遇刺;二,那个城市的机场叫Love Field——爱情田地。听着很浪漫,其本身的设计也和爱情一样扑朔迷离,让人动不动迷路。不久,我又要去那里,住不知多少时间,然后说不定又会搬去另一个地方,然后说不定还有下一个——可能是芝加哥、亚特兰大、纽约、波士顿、休斯敦,谁知道呢?
  在这块太平洋和大西洋之间的浩荡版图上,干什么都不大容易,惟有流浪,实在太容易了。
  其实,刚才我没有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达拉斯,那儿没有州税,房子便宜,钱经用,却也没有我认识的人——连个Chris都没有。跑那么远,会孤单的。对了,程明浩一个人跑来跑去,他也曾觉得孤单吗?
  我还是坚持天天写故事,看的人比从前少了,大部分人觉得情节索然无味,我想出很多办法来搞花样,不奏效,好些人写来电子邮件问打算什么时候写结局。说实话,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我心底里暗暗盼望的是:某一天,会有人出来帮我写那个结局,可是一直都没有,我依然面对一个庞大而陌生的人群,没有那张熟悉的脸。还是,他明明在里面,却不肯告诉我?因为他还在生气,或者嫌弃我,或者,更加糟糕,他已经有了别人,根本不爱我了?这些可能性让我感到绝望。
  我好几次想给他写电子邮件去,写好却又删掉,因为我太害怕我的猜测会成真:他现在比以前混得好了,也更帅,脾气又好,应该会有女孩子喜欢他的吧?假如人家比我可爱比我温柔比我听话比我会织围巾,他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换了我,也不会拒绝。要命的是,要比我可爱比我温柔比我听话比我会织围巾,实在,实在并不是太难做到的呀。假如他说“欢迎你来找我们玩”,我怎么说?真要那样,我宁可不知道。
  我想起张其馨发现田振峰结婚时的歇斯底里,不由倒吸一口凉气。现在,没有人陪在我的身边安慰我。
  我给自己定下一个期限,到在旧金山分公司工作的最后一天,他还不来找我,就算了。然后我像史努比一样接着用功,矢志不渝地将“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写成一块鸡肋,把上面仅余的肉统统啃光,眼看着满地引航灯一盏盏熄灭,熄灭一盏,就有一根刺扎进心里,到后来,那颗拳头一样大的心变成了仙人球。不会有人喜欢捧着个仙人球睡觉吧。
  他,还是没来找我。
  终于我痛下决心,三下五除二把故事里的女主人公整得很凄惨,让人家来同情,随后在结局里把她发配到某个天涯海角去“开始新生活”、“明天会更好”。读者反应不错,觉得她“长大了”、“成熟了”。我有点不明白:长大就是这样?好像意思不大。真要这样,我宁可长不大。
  以后的日子飞快地过去,我忙着和加州的朋友告别,整理东西,把不多的家当能卖的卖、能送的送,余下的打好包准备寄去达拉斯。九月初,公寓租约到期,郑滢又正好回国探亲,我便带着不多的行李搬到一个同事家里的客房暂住。
  离去达拉斯上班还有一个月,我决定再好好看看旧金山。
  现在我每天有大把时间在街上闲逛。我不是个很有想像力的人,所以逛来逛去也就那么几个地方。
  旧金山湾上的天空总是那么蓝。相信将来走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怀念这样的蓝天。
  海湾边的码头安安静静,像功成身退的老兵,悠悠地坐在那里晒太阳。
  一号码头旁边栈桥上的路灯换过了,栏杆也漆了一下,漆成一种很好看的绿色,我喜欢。
  渔人码头永远人挤人,卖海盐的地方现在换成了一个贝壳手工艺品的摊子,我在那里花三块钱买了一个蓝白相间的贝壳戒指,我依然钟爱戒指。
  那家巧克力商店关门了。东西卖那么贵,不关才怪。
  我去了一次魔鬼岛,自己去的,以后我应该习惯一个人去玩。
  有一次,逛着逛着,我突然发现自己站在北滩一个僻静的坡上。那里,隔着生满绿色常春藤和紫红色三角梅的矮围墙,远远可以望见海湾中的白色灯塔。我望着望着,生起一个奇怪的念头:犯罪心理学说罪犯事后往往会一再返回作案现场,那么,他有没有回来过这里?我们曾经在这里一起谋杀了一段爱情,将之毁尸灭迹,现在我回来了,可我的同谋呢?
  六会微笑的戒指(20)
  郑滢曾经评价我越变越“感性”了,她嘴里的“感性”基本上等同于“神经”。有人说,旧金山这个城市不宜久留,它会让人变得多愁善感,消磨意志,或许是真的吧,这里山太绿,水太青,风景太美——回忆太多。离开这里,对我有好处,我不能多愁善感,我要意志坚强。
  在觉得把所有该去的地方都走遍之后,我脑门上突然亮起一个灯泡,还有一个地方没去。那个地方,怎么能不去看看呢?
  我从现代艺术宫后门出发,过马路,向右拐,绕过游艇俱乐部,一直走到防波堤的尽头,我终于看见了——浪管风琴。网上说,这几年来,由于经费问题,这些管子没有专人照顾。连它们,也被抛弃了。
  我沿着石阶走下去,坐到一个管子旁边,上面结了一层蜘蛛网,我把它抹掉,把耳朵凑上去,里面隐隐约约传来水声,却听不见其他的。于是我换一个,再换一个。其实我知道,浪管风琴在清晨五点半潮汐来临的时候听效果最好,黄昏往往听不见什么,但我还是换一个,再换一个,一直换到最后一个,水声中缓缓传来一阵模糊而温柔的旋律,像一只小小的手把音符送进我的耳朵。我仔细听了很久,终于明白了,它是在唱歌呢,唱的是一支离别的歌。它今天专门加了个班为我唱这首歌,是代表这个倚山傍海的城市,代表这里的一千多个日子在跟我说再见。
  我的眼睛里慢慢盈起水光:这就是旧金山的告别,不是在乌云和阴霾中哭哭啼啼,而是在晚风斜阳里,轻轻地、温柔地唱一支歌,在泪光中微笑,像是说“一路走好”。
  唉,这个倔强而又深情得叫人欲语还休的城市,你让我,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二〇〇四年九月十日,张信哲出了一张新专辑,题目叫《下一个永远》。他接受访问时表示不会改变路线,继续唱情歌。
  “现在还有人听情歌吗?”有人在一个流行音乐论坛上质疑。
  我忍不住注册了一个网名回答,“当然,他们推出之前,肯定做过市场调查。”我心里想的是,情歌是关于爱情的歌,只要还有人相信爱情,就会有人爱听。比如我,我就相信爱情。
  我去网上找来这首歌听,歌词写得很有意思,说是恋人分手,希望能够从此相忘,“有天偶然再遇见,我们都各自拥抱下一个永远”。
  怎么搞的?永远就是永远,本身没有尽头,哪来的下一个?口口声声念着下一个永远,恰恰就是放不开这一个永远。自欺欺人。
  只剩最后几天了,我的家当和汽车都已运去达拉斯,我把最后几样行李小心翼翼地装进手提箱。有一位作家写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古玩铺,而收藏家,都是孤独的。我的“古玩铺”里东西不多,有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浅银灰色衬衫,一块银灰色表面的男式手表和一个形状像鞋的花盆。我把那棵非洲紫罗兰送给了同事,她把它移植在房子后面的花园里。我这个同事喜欢也善于摆弄花花草草,把非洲紫罗兰送给她,我很放心。
  那个同事建议我利用剩下的几天去度假,我问她可以去哪里,她耸耸肩膀,“找个你以后不大有机会去的地方啊,比如说夏威夷。”
  “一个人去夏威夷?”
  “那么西雅图?”
  我笑着摇摇头,心里想到了遥远的东部某个地方——从没去过,以后估计也不会有机会去。
  第二天晚上,我又想起了那只套鞋花盆,把它从箱子里拿出来端详,淡蓝的底,鞋帮上画了两朵兰花,很漂亮。看着看着,一个念头突然划过脑海,为什么不去试试看,穿它一下呢?
  我坐在地板上,脱掉鞋袜,把左脚伸进花盆,越伸越进,脚尖触到了鞋尖,脚跟碰着鞋跟,凉凉的。我吸一口气,把右脚也往里伸——曾经在哪里看见过,说人的右脚比左脚要稍微大一点,慢慢的,我的右脚居然也放进了那个花盆。我把两腿伸直,看着那个稳稳当当地套在我脚上的花盆,发了好一会儿呆,突然泪如雨下。
  程明浩是对的——他买这个花盆的时候猜我说不定可以拿来当鞋穿,现在我果然可以拿它当鞋穿!
  我想起那一次,他去新墨西哥,把这件事告诉我,我怀疑地看着他说“你叫我拿一个花盆当鞋穿”,他抓抓头发说“看起来你的脚比它稍微大一点,估计穿不下”;还有那次,我在他的办公室,把一只脚放在花盆旁边比着玩,说“好像就差那么一点点”。
  然而,如果我真的脱了鞋袜穿进去,就会发现,它其实却是正正好好的,从前,我们为什么,为什么都不相信呢?为什么没有尝试过,就急着否定了呢?
  我看看手表,九点四十分,东部时间应该是十二点四十分了。我想了想,立刻打开电脑,去订能找到的最早一班去新泽西的机票。
  六会微笑的戒指(21)
  我一面颤着手指输入信用卡信息,一面仿佛有个严厉的声音在敲打着我的头脑:关璐啊关璐,你有胆子写出二十万字的垃圾来让不相干的人把你从内到外再从外到内骂个淋漓尽致,怎么就没有勇气去找他、告诉他你已经离婚了你以前错了你还在乎他你很想念他你希望他能原谅你所以请他想骂就骂,你,你还爱他呢?!
  点下“确认”的那一刻,我的心里突然明亮了:四年前那个清冷的冬天,程明浩因为看见这个花盆,立即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去找我,他是怕一旦去晚,我就被别人追掉了;现在花盆在我手上,轮到我还这份情,我要去找他,免得为时太晚,他被别人抢走。我不要噩梦成真,若干年之后再碰见他,他微笑着向我介绍身边的女人“这是我太太”;我要站在他身边,让他对人家微笑着说这是我太太,或者老婆,或者妻子,或者内人……“贱内”就实在太难听了,不许那么叫,前面四种应该已经够用了吧……什么可爱贤惠温柔体贴,我就算不够,总可以学吧?学着学着,不就变成真的了?有什么了不起。
  凌晨三点四十分,一架飞机从旧金山起飞。我拉开舷窗,黑沉沉的玻璃映出我发亮的眼睛和嘴角的微笑。我发觉自己的笑果然神气,“一笑露出一排牙齿”,心里很受鼓舞。我真的要走一条天上的路。
  我要站在他面前,问他“你还要不要我”,假如他说“要”,我会高兴得跳起来抱住他的脖子,像史努比那样,把耳朵拧成麻花。
  阿弥陀佛,但愿他现在没有别的女人,但愿他心里还有我,但愿他说“要”。不对,美国这里好像归上帝管,无所谓,你们哪个有空就来管一下吧,我一样给红包,好了吧?
  七年前,我隐隐约约觉得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里,会有我想要的幸福。现在,我已经知道那个角落在哪里了。对了,那个城市叫什么?新布朗斯维克,唉,什么名字。
  飞机在九千多米的高空稳稳滑行。天气真好,一点气流也没有。我像第一次坐飞机那么激动,连果汁都多要了一杯,坐在空荡荡的机舱里,思维天马行空。
  我回忆着和程明浩从认识到现在的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突然想到,或许那是真的,我们的人生路注定会纠结在一起,不由自主地一再碰头:彼此辜负又彼此等候,彼此期待又彼此背叛,彼此伤害又彼此原谅。而冥冥中决定这一切的,不是什么所谓的命运,而是——爱情。是爱情让我们一次次绕回原点,浪费那么多时间,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终于明白过来,很简单,太简单了,我们,不过是在岁月的迷宫里寻找走散的旅伴而已。
  青春,就是拿来浪费的——只要那个人值得。我们都曾经在爱情里蹉跎,而回首望去,那些浪掷的光阴竟是如此的无怨无悔。
  我不相信命运,但我相信爱情。一直都相信。
  如果有人问我相信什么样的爱情,让我想想,有了,我相信的爱情既不是“寒光耀目流星没”,也不是“沉沉天际苦勾留”。我相信的爱情,是雨后的彩虹:让人灿然欣喜,又踏实又舒服,不会天天出现,也不用天天出现——总瞪着看眼睛会累的,我们以前想过要把彩虹装进瓶子,多傻。因为见识过那奇迹般的景象,所以安心;因为领略过那瑰丽的色彩,所以放心。安心放心之后,接着往前走……哪里的路都不太好走,总有坑坑洼洼,说穿了谁能真正顶天立地,无论一米五八还是一米八五,都有不得不低头甚至看人鼻孔的时候。然而,当人生的际遇宛如狂风暴雨席卷而来,我会把手放在你的掌心,和你互相温暖,帮你一起看路——我的眼睛现在也都是一点五了噢;你会帮我穿上套鞋,不让我踩进水塘,为我撑一把伞——撑天实在有难度,伞就可以。别人或许会欺负我,但你不会;别人或许会让你吃亏,但我不会。你像查理·布朗,觉得做人最要紧的并非“快乐”而是“不要不快乐”,我像史努比,认定生活的终极意义是“当一只好狗”,平平凡凡,却一结多少年的缘分。当尘埃落定,青春梦醒,我们的容颜老去,却还能拥有孩子般清澈的眼光和神气的笑容。我看,这样也就差不多了吧。
  风雨之后,天边挂起彩虹,又慢慢散去。知道吗,彩虹会散去,却不会消失,永远都不会,因为,它原本不就是空气里无处不在的水汽。平时弥漫在我们呼吸的每个瞬间,只消一场雨,便又奇迹般地呈现。哪里的天空都下雨,不是吗?
  这,就是我想要的爱情。
  咦,我怎么也讲得出这么酸的话来,真不好意思。
  飞机终于在新泽西降落,我一夜没睡,却异常清醒。我开车去新布朗斯维克,一路上琢磨着见到他应该用什么口气说“你好”,同时心越跳越快。
  六会微笑的戒指(22)
  到了他的公司,我直奔前台告诉接待员我要找一位员工,我不知道他的部门、分机或者办公室号码,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在这里到底干什么,但我有很要紧的事,非常要紧。
  接待员在电脑上查了一会儿,拨了个电话,好像没人接,她又看看电脑,再拨一个,讲了几句,带着遗憾的表情告诉我,程明浩不在公司,他的一个同事说他从昨天开始休假一个星期。
  “去哪里了?”
  她摊开手,“不知道。”
  我央求她再去问一下,因为我必须找到他。她犹豫一下,礼貌而坚决地说:“对不起,我们就算知道,也不能透露员工私人度假的行踪。”
  上帝和佛祖一起怠工了。
  我垂头丧气地走出他的公司,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在这儿,我一条路也不认识。一个星期,他会到哪儿去了呢?还有,有人同他一起去吗?
  我慢慢回到现实中来:几天后,我就要去达拉斯分公司报到,不可能留在这里等他;而且,就算我真的等,等来等去,等来的不是一个人,那时候,他拿我怎么办?我又拿他怎么办?我真怕他说“对不起”。
  事实上,我对他的境况一无所知。
  我越想越灰心:昨天半夜三更逞着意气从西海岸飞到东海岸,不过是一场想当然。我真能折腾。
  晚上,在目的地是旧金山的美洲航空班机上,我找到一排空位躺下,用毯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飞机上的毯子粗糙扎人,一点也不舒服,但我还是马上睡了过去,毕竟,太累了,明天上午还要搭飞机去达拉斯的什么“爱情田地”。狗屁。
  一觉醒来,不知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坐起来,想揉眼睛,却发现脸上全是泪水,凉的,好像挂在那里已经很久。不记得做了什么噩梦,怎么就哭了呢?我觉得很奇怪。
  我用纸巾把眼泪擦掉,明白了:是我身体里那个孩子趁我睡着时痛痛快快哭了一场。我已经累得哭不动了,但她还不甘心,不甘心啊。孩子,比大人更不容易放弃,也更不讲道理,她只知道,没找到自己心爱的人,受委屈了。
  乖,不哭,我们已经尽力了呀。
  窗外已是深夜,随着机翼的轻轻摆动,下面海市蜃楼般出现了一块灯火辉煌的织锦地毯。旧金山到了。
  七八个小时后,我又回到机场,左手拖着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右手拎着一瓶用硬纸捆好的雪宝莉酒。达拉斯应该也买得到酒,但能带的话,还是带一瓶吧。
  上飞机前是例行的一番慌里慌张,我总要到最后一分钟才去钱包里翻驾照,身上又通常会有钥匙手链手表皮带硬币之类的东西让警报器呱呱乱叫。费尽周折过了安全检查,我把手链戴上,手表戴上,硬币和钥匙各就各位放回口袋,穿上外套,系好皮带,穿上左脚的鞋,再穿上右脚的鞋。
  这时,有个男人把我的箱子和酒瓶拎过来放在我面前,我抬起头对他微笑,一句“谢谢”却钉在舌头上。因为,那个人就是程明浩。
  我曾经想过见到他要不顾一切,问他“你还要不要我”,真正见到了,却发现这个计划行不通。相反,我脸发烫,一心只是想着用箱子去遮盖那个酒瓶。
  他先开了口,“真巧啊。”声音里透着欣喜。
  “嗯,是很巧。”他还是又高又挺,头发还是短短的,眼光还是和从前一样温煦清澈,身上却穿了一件山青水绿花样毫无规则的衬衫,像是把一条彩虹放进搅拌机里转上一分半钟又勉强拼起来,说实话,很难看。我心里“咯噔”一下,以前从没见他穿过这么灿烂的衣服,那些扑面而来的颜色让我有点不安,难道——他找了个喜欢五花八门的女人?
  他眼也不眨地盯着我看,我对他笑笑,心里十分懊恼,早知如此,至少应该用冷水敷敷脸,让肿起的眼泡消下去。
  他把眼光慢慢地移到我脚边的酒瓶,问:“这是什么酒?”
  我咽了口口水,“雪宝莉,”然后加上一句,“不是自己喝,是带给朋友的。我不喝酒。”
  “你真的不喝酒?”
  “不喝。”我扬起眉毛和嘴角,坚定地扯谎。
  他仔细看了我一会儿,摇摇头,很温柔地微笑起来,“你不喝酒,怎么写出来的文章里足足有六种酒的喝法,还都写得很地道?”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文章?”
  他从背包里拿出厚厚一叠纸,“是你写的吧?”
  我明白他在说什么了,开始结巴,“你,你也看见了?你,你怎么看见的?”
  “说来很巧,前两天有人安排给我相亲,我去了,吃饭的时候,没什么话讲,就问那个女孩子喜欢看什么书,她说最近在看网络上的一篇小说,题目叫‘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我问她是谁写的,她说作者叫‘天路’。我回家后立刻到网上把这篇文章找出来,我通常不在网上看东西,这还是第一次,看了整整一个晚上。看完就给你打电话,没打通,后来,我把其他人的电话一个个打过来问他们你现在怎么样,只找到郑滢的先生,他说你这两天就要去达拉斯,还说,你离婚了。所以,我就飞过来了……不过,你已经搬掉,我就想你可能走了,不如索性到达拉斯去找……”
  六会微笑的戒指(23)
  我低下头,用左脚搓右脚,再换右脚搓左脚,“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无聊?”
  “你很厉害。”
  “怎么厉害?”
  “能写出那么长一篇文章。”他脸上的笑意更深。
  我跟着笑了。我也觉得自己很厉害——他差一点真被别的女人抢走,而不知不觉中,我的文字替我把他给抢了回来。
  那二十万字的垃圾,每一个字都值得。
  上帝和佛祖没有怠工,他们只是去喝杯咖啡,回来后加倍努力工作。
  “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盯着他胸前的纽扣,“还不知道。”
  他声音轻了一点,“那,你有没有想过——再找一个人?”
  我吸了口气,咬咬嘴唇,终于说:“不大容易吧。又要身体好,又要脾气好,还要最好不同行业……”
  沉默。
  沉默。
  沉默。
  有个声音问:“璐璐,你,你,你看我怎么样?”
  然后,轮到他结结巴巴,等他一本正经声明上次相亲不过是两年来的第二次、第一次是半年之前且没有结果,并且他的烟已经戒了“百分之八十”的时候,我忍不住抬头看向他。那个傻瓜的圆鼻子上居然在冒汗。看着看着,我也开始冒汗了,不过,是在眼睛里。
  我来不及给眼睛擦汗就笑了起来,一面伸手去按他的鼻子,“那你把头发留长一点,还有,把这件衣服换掉,丑得有水平。”
  他也不好意思地笑了,“来得太匆忙,忘记带衬衣了,这是昨天去超市随便买的。”
  我打开行李箱,拿出手表和套鞋花盆,取出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浅银灰色衬衫,“土包子,你的。”
  二〇〇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十点三十分,旧金山国际机场。某个二十九岁半的愣头青把我紧紧地抱进怀里,光天化日之下吻了好久好久,然后二话不说,把一个刻着玫瑰花纹的戒指牢牢套在我左手无名指上——套得比我们公司的股票还牢。我把眼睛里的汗统统擦在他衬衣胸口,左面湿透了擦右面。当时围观者达十几人之众,引来保安问询,我们来美国后还从没出过这么大的风头。
  原来,两年前他把那个戒指放进项链里扔出车窗后,想来想去又舍不得,开回去,冒着生命危险从对面方向的车行道上又把它们给捡了回来。
  一个小时后,我们一同飞去“爱情田地”,果然在那里迷路,兜了个大圈子才找到出口。不过,我们一致认为,这个机场名字吉利,风水也好。
  两天后,我们去参观美国总统遇刺的地方。那是个悲伤的纪念,但我们的态度都不够严肃。得罪了,肯尼迪先生。
  几个月后,我们“闪电式”地结婚了,在那个叫“唉,什么名字”的地方。郑先生郑太太飞来参加婚礼,千里送鹅毛地带来一份别致的礼物:打开画满玫瑰的包装纸,里面是一打三十六个大包装的保险套。不仅如此,郑滢写的贺卡简直可以拿去做广告,先是煞有介事说这个款式是某资深妇科医师专门推荐——我相信那位医师不但推荐,肯定还身体力行用过,然后“请放心使用,它和你们的爱情一样固若金汤”。但是,这份礼物我们一直都没有用。因为我们都很想知道:生个孩子长得会比较像谁。
  那瓶雪宝莉酒,我拿它做了个实验,喝掉一小半,剩下的过几天再打开,结果你猜怎么样?雪宝莉没有变成醋。
  不过,现在程明浩坚决禁止我碰任何与酒精有关的东西,连加一点点朗姆酒的提拉米苏都不可以。因为,因为——我要做妈妈了。他也不让我听张信哲的情歌,说“好听归好听,太悲伤了”,还说要去找“乐观、向上、愉快心情的音乐”来让我听。我以为会回到小学音乐课,把施特劳斯的圆舞曲听到昏昏欲睡,结果他老人家搜刮半天,居然找来小虎队的《星星的约会》和范晓萱的《洗澡歌》。
  嘻嘻,亏得他音乐品位不高。
  (全文完)
  尾声
  向那些在情海里各自浮沉转圈,呛了不知几口水,
  到头来居然还能重逢,
  一起湿淋淋趴在岸边哆嗦的人致以崇高的敬意。
  他们或许不算聪明,但一定诚实;
  或许不算可爱,但一定勇敢。
  后记
  直到现在,还没有办法完全相信我居然真的写了一本小说。
  故事开始得很偶然,二〇〇四年九月的一个周六的晚上,我喝了两杯咖啡,睡不着觉,随手找来一本书翻。那刚好是一本有关旧金山的旅游书,里面引用马克·吐温的一句话“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用来描述这个城市夏天戏剧性的气候,非常形象。
  我看着看着,突发奇想,觉得可以拿这个作为标题来写篇文章。刚动笔的时候,自己也不太明白想写什么,几段过后,不知从哪一句开始,电光石火般,来美国以后经历的一些事、遭遇的一些人又历历在目,由不得我不往下写。其中有错的、有对的,有的惊鸿一瞥、有的同行一段,有的年少轻狂、有的意气相争。回头看去,无论对错,有缘与否,都变成了珍贵的回忆。
  六会微笑的戒指(24)
  天亮的时候,终于明白,我就是想写写那些日子,写得好,写不好,都要写。
  这个因缘,支持我连续写作七个月,在网络上完成了这篇题目长达十三个字的小说。
  故事里的主人公们在一九九七年赴美国留学,亲眼目睹了“九一一”事件对美国的巨大冲击,经历了美国高科技行业从迅猛发展到泡沫破裂的过程,在生活的选择和考验中依然执著地相信和寻求着爱情。在很大程度上,这就是我们这一代留学生的成长轨迹。
  故事发生在美国,但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认为它先是“爱情小说”,第二才是“海外小说”。人生的际遇变数很大,走的道路也多种多样。然而,爱情,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吸引世界各地超过65个网站转载我这篇涂鸦,累计几百万次点击数的,不过也就是那种千回百转后仍坚定如一的信念:相信真爱值得等待,就算浪掷青春也无怨无悔。
  在人生的瞬息万变里,我们需要这种信念。
  换个地方,再换个地方,关璐也还是关璐,程明浩也还是程明浩。
  小说在中国正式出版,我很激动。去国多年,已经明显感到自己有点跟不上潮流了——我花了很久才弄明白“超级女声”究竟是什么比赛,用小说里的话讲,三年一代,搞不好你我已经隔了几代。然而,无论我们听的是Walkman还是MP3,唱的是张信哲还是周杰伦,崇拜的是陈慧娴还是李宇春,心目中的帅哥是黎明还是周渝民,我希望,总有一些东西,在飞逝的时光中是不变的;总有一些东西,从光阴的河流里悄悄沉淀下来;总有一些东西,隔了海角天涯,在某个清晨或午后或黄昏或夜晚,让故乡或他乡的你,心里的某根弦共振一下,然后也想到一些事,一些人……
  这是为相信爱情的你而写的书,愿你喜欢我的书。
  某日,听朋友说,我的小说初稿在网上连载时,有读者自发整理了一些小说里的“爱情金句”贴上网供大家分享,能够让网友这样喜爱和用心,我很感激。现在,小说终于顺利与读者见面,惟一可惜之处就是在修改的过程中难免损失了一些网友们曾经喜欢的段落。不过,希望最后的这几十颗闪光的金子可以令亲爱的读者在吃完小说这顿大餐之后品尝一份可口的提拉米苏。
  值得珍藏的爱情金句
  女人爱上男人
  男人不会理解,女人的爱情,很多时候就是玉石俱焚的。
  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会自觉自愿地帮他去铲除情敌。
  男人未必会为一个女人伤兄弟和气,女人却一定会为了一个男人反目成仇。
  “男朋友”和“男性朋友”最大的区别就是,当你说了一句傻话,“男朋友”会觉得你“傻得可爱”,而“男性朋友”会觉得你“傻得可以”。
  有人说,女人要是开始同情一个男人,就已经自觉把自己置于下风了。她会愿意接受他给予的伤害,因为她觉得那是在分担他所受到的伤害。
  我们像一对告别的旅人,一个在船上,一个在岸边,他拉着彩带的这一头,我拉着那一头,眼看着船慢慢地开出,带子越拉越紧,直到绷成细细的一根线,然后“啪”的一声断开,断头弹在手指上,先是没什么知觉,而后麻辣辣地痛。
  爱情遭遇困境
  永远就是永远,本身没有尽头,哪来的下一个?口口声声念着下一个永远,恰恰就是放不开这一个永远。自欺欺人。
  有时候,最痛苦的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是那个人明明爱你,可就是没有你爱得多。
  我反复思考“好”和“爱”这两个字,想来想去,它们依然不是同义词。爱,是不分好坏的;爱,就是说,即使我不好,他也会一样爱我;爱,是不讲条件的。
  我在想,如果人一辈子只有一次机会说“爱”,如果爱情真是孤注一掷,那么我这辈子的份额恐怕已经用完,却什么也没得到——我大概把宝押错了地方,而赌场的规矩是落子无悔。
  或许,爱情中,也有这样的时刻。你看见的东西,并不一定就是你想像的。你只是和自己的假想在恋爱。
  爱情,其实有点像讨债。你亏欠他的越多,他只会更加爱你。一直到你欠他欠到破产,那个时候,你再怎么拉他也拉不回来。所以,我的爱情哲学就是宁可欠很多人的,也不要在一个人那里欠到破产。
  爱情里,我们做过浪子,也都守候过浪子;我们往往不记得被自己辜负的人,而只是一心一意地等着自己心目中的浪子回头。“祝你幸福”是一句奢侈的话,是离去的浪子最后一次温柔的回眸,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说,听到的,都是倒霉蛋。
  关于那个他
  一个伤透你的心,却还能让你思念的人,除了可恨,没有别的词语来形容;而且,那样的思念,注定了是刻骨的,动不动痛个龇牙咧嘴。
  六会微笑的戒指(25)
  当你想要去忘记一个人的时候,就已经无法忘记他了。忘记,不过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提醒。爱情里的忘记,到头来都是想念。
  他是我心里的一枚电脑病毒,碰一碰,就会自动复制、侵袭更多的空间,惟一有效的办法是把他隔离到某个角落里,不去碰触。
  我要一个男人,对我好,不对我凶,不许我喝酒,尤其不许酒后开车,会在我加班的时候,在车里默默地等我,然后送我回家;下面条会问我喜欢面条硬一点还是软一点;不大会炒菜,做个番茄炒蛋把鸡蛋炒焦,然后自己偷偷吃掉,把番茄让给我;会帮我买一个够硬够牢可以挡子弹的箱子;明明唱歌走调却连唱七首张信哲,用自己最可笑的缺点逗我开心;会温柔地抱我睡觉,让我的心在他的掌心上跳;知道我这个人嘴硬心软,有时候坚强,而更多时候不过是在逞强;想要把我养胖,像史努比一样。嗯,就这些,我看可以了。
  假如有一个这样的男人,我想,我也会对他好。我又不是傻瓜。怎么对他好?让我想想,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大概会送他一盆非洲紫罗兰——因为那种花像我;我会走很远的路去看他;在天晴或者下雨的日子里惦记他,帮他着想;会给他买块手表;会给他做饭、做菜、做汤;会给他讲花生漫画的故事;会把他的头发弄弄乱然后说“土包子”。好像,好像,也就这些了吧。
  那一天,我发现,那个爱情片的经典镜头在很多城市都可以演得很漂亮,催下一桶桶眼泪,但在旧金山却偏偏不行。因为,这里的坡又多又陡,注定不可能把要分手的男人和女人拉进一个镜头;明明只是隔了几道坡,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已经走远,就很容易放弃;也是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不在乎,就更加没有勇气回头。当心变得脆弱,一道山坡,就是一个天堑。
  “捡起我吧。”——提拉米苏!
  拥有爱情的日子很甜蜜,那种感觉难以用文字形容,大致来说,就像吃着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而且知道冰箱里还有一打,吃完手里的,可以再去拿。
  爱情,是不是有一点像这种加了酒的蛋糕呢?一道道的工序,像来来往往的揣测、试探和思念;繁琐的配料,仿佛是千回百转的心事,投了进去,人家吃的时候,未必品尝得出来;自己爱的人,说不上究竟好在哪里,心里惟一清楚的只是,假如没有他,立刻就不一样了。
  在所爱的人面前,我们不过都是一块提拉米苏,光鲜神气的外表下面掩饰着一颗患得患失、忐忑不已、卑微如同隔夜面包的心,只希望老天开眼,对方“捡起我吧”,怕就怕“捡起来,吃完了,拍拍屁股就走”。
  其他种种舍不得
  失落和后悔,究竟有什么区别?失落,是在水晶球里回放一段时光,看着它慢慢重演,无论对错;而后悔,则是要拼命地想打破水晶球,把一切错误都纠正过来。
  比“怀念”难的是“怨恨”,比“怨恨”难的是“忘记”,比“忘记”更难的,是“直面”。说句或许会让鲁迅先生在黄泉之下跺脚的话,“真的猛士”肯定谈过恋爱,如果没有,应该马上去谈一场,因为经历过爱情残酷而狰狞的时刻、见识过那些不流血却久久不愈的伤口的人,绝对有足够的勇气去“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
  栈桥是一样很美的东西,它远远伸展到海里,让人领略在岸上无法看到的风光;它同时也是一样洋溢着哀愁的东西,因为走得再远,风景再美,到头来,总是要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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